1夫妻形同陌路,但是女方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感情是要相知、相伴,相濡以沫,宽容,理解,婚姻本来就是平淡的,要用一颗平常心来对待。
能相识而走到一起是件不容易的事,不要轻言离婚。 你们互相了解的时间不长就结婚,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没很好的沟通,婚后肯定会有问题。但不要去报怨,既然你已经选择了婚姻,就要象一个男子汉般去解决问题,要有勇气去面对现在的壮况。
首先,你要知道你们的症结在哪里,仔细想想,这一路走来,你对她了解多少,你能为她做多少。然后针对你们的问题,和她认真严肃的谈谈。
一次不行,二次,再不行,再来。男人要有宽广的胸怀。
关键是要让她明白,婚姻是要两个人携手共进的。能走到一起,是种缘份,要好好珍惜。
最后,祝你们幸福。
2请问,我和老公结婚马上整整两年了,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处理
是真想 还是假想 真想就去办手续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要是不想离 只是吓唬他 那就要看你怎么演了
3急
1、结婚两年,要离婚的话,是那一方提出来,就被动了吗?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解,但事实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或者有一方不愿意离,那就只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不管怎样离婚,都不存在“谁提出谁被动”的问题。
2、对于经济方面离婚是怎么规定呢? 关于财产方面,正常情况下是各人婚前财产归各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也要平均分担。当然,不排除无过错一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者在双方就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时,法院会本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附 《婚姻法》相关条文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缺少对婚姻的正确认识。
读过很好的一段话,说:
“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婚姻,在恋爱时将至过早提高到婚姻地步,而结婚后却将婚姻当作恋爱。”
其实简单的意思就是说,现在的年轻人,从根本上缺少了对婚姻的正确认识。不能够认识到,结婚就是换了一种生活的方式,从此激情和浪漫不再是它的常态,平凡、琐碎和操劳才是。
所以在结婚之前,常常会把婚姻生活想象的光彩熠熠、火花四溅,以为是恋爱的延续。结果等走进婚姻,过了新婚的甜蜜期,又怎么会不感到大失所望呢?
无法接受现实与想象的落差,这种大失所望,就会导致生活中所有的小问题、小情绪,都会得到无限的放大。
接下来就会去质疑自己的选择,并无数次预设真离婚的可能性。再加上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自我、享受,这些都是导致离婚的原因。
如果不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婚姻,或者不能以实用的角度看待婚姻,即使换一个伴侣,也无法过上自己想象中的婚姻生活。内心无法平静下来,不能坦然接受婚姻的本质,夫妻之间的也就开始了。
然后对他们俩来说,婚姻就变成了彼此的笼,急于挣脱。也无法定下心来,踏踏实实地去过自己的生活。
2、夫妻生活不和所致。
我们每个人都要思考一个问题,感情不和,是不是真的感情不和,还是某些事情,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于是感情不和,就变成了最好的掩饰与借口。
现在很多婚姻走到一定的时间段,都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缺乏激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七年之痒。
这个时候,婚姻中的一些问题都会慢慢的暴露出来?特别常见的是逃避,男人逃避婚姻中的不满,则是通过打游戏,到处应酬,甚至是出轨……
张女士求助的问题就是,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孩子一岁多了,我们是通过亲戚介绍,想着亲戚介绍的比较靠谱,家庭背景也比较了解,就慢慢的接触了,谈了一年多怀孕了,意外怀上孩子就匆忙的领证了。
结婚前我老公对我还不错,我在街道办上班,他经常开车接我下班,带我去吃火锅或者串串,平时在一起打电话聊天聊到半夜多,有时候我跟他吵架,也是他先哄我。
可是结婚以后慢慢的就发现,他平时在外面忙着应酬,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了,也只是打游戏聊天刷网页,根本不管我跟孩子,孩子哭闹的时候,我可能连饭都吃不上,这些他都不管,有时候孩子哭的声音大了,他还会特别烦躁的冲我跟孩子吼:“你连个孩子都带不好,娶你回来干什么?”
我特别的伤心,有时候难过的想哭,没想到结婚才两年多就没话说,现在这样子还不如单身的好,我为了生孩子辞了工作以后该怎么办呐?
婚姻是一座围城,有的人想进去,有的人想出来。上述问题中的张女士结婚以后,感觉特别的难过,很大部分原因是在两个人婚前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这么轻易的走入婚姻殿堂,却不是走不了一个幸福的乐园,而是走进了一个火坑。
张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明白,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每一个决定负责,当初为什么要犯糊涂,为什么要未婚先孕?为什么要草草的结婚?为什么不能多跟这个男人相处几年,了解这个男人真实的性格,再决定是否完成自己的婚姻大事。
很多男人在婚前伪装的殷勤温柔,就是为了骗个姑娘回来给自己生娃的,等到婚一结,娃一生,就感觉给女人戴上了枷锁,让她们深陷繁琐的家务劳动中,无法脱身。
而那些男人,由于从小没人教育过他,怎么样尊重女性,怎么样爱护老婆,怎么样疼爱孩子,怎么样维持家庭的和睦幸福?所以他们在完成了结婚生子的任务之后,就开始放松起来,只顾追求自己的快乐,不管家庭,不照顾孩子,不心疼老婆,丢点生活费给老婆,就算尽到了他们的义务。
对于这样的男人?女人只有三种办法,第一种就是,一边抱怨一边忍受,一边骂男人一边离不开男人,没有独立的能力,也没有离开婚姻的勇气,只能在这样的婚姻中永远忍耐下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熬着熬着,人就老了,这辈子过去了。
女人要开始为自己打算,不要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男人身上,有空的时候多给老公打打电话,多让孩子跟爸爸互动一下,等到孩子大一些,就可以自己出去找工作,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等到攒够了底气和经济能力,有能力应对一个人的生活的时候,离婚的选择权就在你自己身上了,到那个时候就什么也不怕了。
第三种就是,及时止损,果断离婚
如果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家庭氛围,就不用再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身上,而是果断离婚。
任何一段夫妻,他们结婚以后用不了多久都会感觉立委的,尤其是到了中年以后,夫妻之间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激情,而有的只是他们对彼此之间的那种舍不掉的割不掉的亲情关系,因为财产孩子还有各种各样的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让他们很难分开了,而这个时候夫妻之间他们只有一种非常深厚的那种亲情关系,当然爱情也会有,只不过是比较微弱了,中年夫妻很容易发生出轨事件,就是因为他们在平淡的婚姻中找不到激情,找不到关爱,所以他们会选择红卫前去寻求一段刺激,寻求一段浪漫,但是这样的爱情往往是没有结果的,而且会给彼此双方带来非常大的伤害,所以婚姻它是一种长久的忍耐,是一种相互彼此之间的关心和照顾。
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则财产会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
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若双方都不具有婚姻过错,财产大多是平均分割,会略微照顾弱势一方。
所以结婚两年并无特殊,也大体按照以上原则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让婚姻产生厌倦感的包含两个因素:时间和事件。
当经过一定的时间,经历一定的事件时,厌倦几乎不可避免。
但如果学会给爱新鲜,学会爱的语言,我们可以及时停止走向厌倦的脚步,守护好我们的婚姻。
厌倦的本质是什么?不爱了,不喜欢了。或许还会有很多羁绊,但内心的烦腻掩藏不住。
“有一天,我看着他微笑的样子,小眼睛斜睨着,嘴角肌肉用力堆砌往上,我突然心生厌恶,想到要跟这样的人共度余生,觉得恶心和恐惧。”
小莎找我咨询的时候,正犹豫是否要离婚。结婚两年后,她对丈夫越来越厌倦甚至厌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他结婚,甚至恨不得时光倒流重选一次。
我让她回想,两人是否有过浪漫时刻,对他是否真心爱过,想了很久,她点了点头。
可是,怎么就走到这一步?
01影响厌倦感的时间
确实有容易产生厌倦感的时间周期,美国康奈尔大学生化博士辛迪·奈克斯研究证实,爱情其实是大脑中的一种“化学鸡尾酒”,是由化学物质多巴胺、苯乙胺和后叶催产素促成的。时间长了,人体便会对这三种物质产生抗体,而经过两年左右的时间,“鸡尾酒”便会失效。之后,男女要么分手,要么让爱变成习惯。
美国耶鲁大学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斯坦伯格(Robert J·Sternberg)提出的爱情三角理论(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认为爱情由三个基本成为分组成:激情、亲密和承诺。激情是爱情中的情欲成分,是情绪上的着迷;亲密是指在爱情关系中能够引起的温暖体验;承诺指维持关系的决定期许或担保。
鸡尾酒有效期间,你们的爱情可能激情成分更多,婚后,你们的爱情可能亲密和承诺的成分更多。
而婚姻中,又以4年为一周期,你们可能会经历一个新鲜——平淡的轮回。
所以,婚后四年左右,较为容易进入厌倦期。
02影响厌倦感的事件
有时候,与其说时间,倒不如说事件影响了我们的感情,当感情消失殆尽,厌倦感便油然而生。
这些事件包括装修、生娃等人生重大节点。
装修房子会让彼此审美、花费等价值观的不同意见集中出现且难以调和,且因为装修工程的繁杂劳累容易耗尽彼此精力更难对彼此宽容,如果各自坚持己见便容易产生冲突。
生娃则会让双方因睡眠剥夺和疲惫而处于崩溃边缘,同时还可能面临父母育儿的观念矛盾、婆媳相处等生活习惯的矛盾,矛盾冲突过多,也会把彼此感情消耗殆尽。
就像小莎,她公婆帮忙带孩子后,家庭战争爆发的频率越来越高,程度越来越激烈。她不满公婆对她全方面的控制:不允许出去跟同事聚餐,不允许叫外卖,不允许喝奶茶等饮料。
公婆则对她的懒惰颇有微词,认为家务孩子天然应该女人做女人管,即使儿子工资并不高,那也是个顶天立地不该干家务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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