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办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持相关身份证明去西安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1、申请:
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西安)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
1、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155号。
2、领结婚证所需材料: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承办国内外儿童收养协调事宜;协调市内外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起草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拟订福利**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发行管理;管理本级**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等。
-结婚证(证件名称)
-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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