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现在未婚生子的情况并不少见,生了孩子之后,我们都需要为孩子办理一个出生的证明,这样孩子才有合法的地位,下面为大家分享没有办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
没有办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1一、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准生证
1、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一般是不能办准生证的。准生证必须要有结婚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生育证,也就是准生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根据各个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的不同,是否处罚、处罚的额度也会有所不同,部分省份会对未婚先生育的这种情况给一个补救的时限。
2、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二、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主要是不结婚就不符合办准生证的要求,因此,无意堕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解决方案要么是补办结婚证,要么就是交社会抚养费。结婚证是对男女双方感情的法律保障,不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所谓的夫妻关系其实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没有办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2一、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准生证
没有结婚证但是要办理准生证的`人需要先与办理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再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去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时必须出具结婚证所以需要先领取结婚证。
二、没有结婚证能否办准生证
结婚证是办理准生证必要的证件,所以如果你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但是这不代表着不能将小孩生下来,也不代表着小孩不能上户口,只是会耽误上户口的时间,而且办理相关事务比较麻烦。
三、办准生证所需证件
1、双方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男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没有单位可不出具)。
3、双方真实有效的结婚证。
四、办准生证注意事项
1、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初婚,并且之前未生育过小孩,那么生第一个小孩时可以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而且这种情况不会罚款。
2、如果双方都是初婚,但是在生小孩前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在小孩出生后办理结婚登记会有相应的罚款,具体金额根据各地的规定。
没有办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3无结婚证办准生证的流程:
1、缴纳社会抚养费;
2、准备好已由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初婚初育证明》以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
4、准生证审批机构通过后,即可发放准生证。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前没有结婚证就不能办准生证,但现在全国都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以内的孩子,之后进行登记即可。
没有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和上户口都可以依法办理。根据规定,在医院等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之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因此,孩子出生后上户口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办理。一般来说,孩子上户口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上户口。而对于没有结婚证的,可以用非婚生育说明来代替,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没有结婚证,要做的流程如下:
1、先到本人生小孩的医院,让医院补开一张《出生证明》。
2、再拿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父或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上户口。记得要跟公安说是要给非婚生的小孩上户口,然后在公安的指导下填写非婚生育说明等文件。
可以提前咨询拟落户地区的上户政策,每个地方对于上户口可能有不同的流程和要求。
1、孩子在出生的两个月内(各个地区不同,具体看各地区政府公告),到医院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这个非常重要,上宝宝户籍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
2、孩子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一方落户。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孩子的户籍。
3、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的宝宝一出生就有自己的身份证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出生证和上户口,所以也不会出现之前那样黑户的情况了。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1、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男方的工作单位需要出具证明(在男方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
2、需要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办理(要是你在外地工作,则需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3、假若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事处的年度生育指标已满,则男女双方没有经过许可出生的孩子将属于“非法”的,便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直接后果就是孩子没有户口,之后的上学就业将非常困难。
4、通常情况下,普通人办理准生证也要经过相关计生部门的审核,十分严格。由于各个地区的相关系统处于非联网状态,导致各个相关机构的信息不同步,就需要男女双方多次往返办理,特别是在一线城市的人群。例如:在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已是结婚状态,但在户口机关男女双方还是未婚状态。
一、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准备办理准生证的夫妻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
2、准备办理准生证的夫妻双方有意愿要生育,而且在年龄上已经达到了生育的法定年龄。
3、夫妻双方需要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准生证。
二、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5、免冠照片各一张;
6、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如果没有结婚证,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 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 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 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办理准生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此外,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且在宝宝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在宝宝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准生证延期,可能会对宝宝上户口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主观:
结婚证是 办理准生证 必要证件,所以建议先去把结婚证办了,再进行准生证的办理。 没有结婚证 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为了不让孩子出生后没有户口,也为了减少父母的麻烦,最好是 办理结婚证 之后再进行办理准生证。
法律客观:《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申领生育服务证,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双方生育、收养子女情况声明及1寸免冠照片(各两张);涉外及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相关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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