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的诗歌特点

济慈的诗歌特点,第1张

浪漫,富有诗意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1795年10月29日生,1821年2月病逝,只活了25岁。他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却留下了不少壮丽的诗篇,为英国和世界文学宣言增添了光辉。 约翰·济慈的父亲是出租车马的马房饲养员,地位低微,家道贫寒。

他还没到15岁,父母双亡,他和两弟一妹在亲友的照管下成长,生活很贫困。他自幼酷爱文学,但不满16岁就离开学校去跟一个医生学学徒,1816年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这一年,他认识了李·亨特和雪莱等作家,由于对文学的酷爱,使他弃医从文,走上了写作的道路。1816年5月,他在亨特主编的《探究者》上发表了第一首诗作《呵,孤独》。

1817年,他在雪莱的帮助下,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诗歌》。 1818年,是济慈整个生活的转折点。这一年,他发表了长诗《安迪米恩》。从1818年末到1820年初,他先后写出了长诗《拉米亚》、《依莎贝拉》、《圣亚尼节的前夕》、《海坡里安》等。

他最著名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这些诗表现了济慈所独有的对大自然的感爱、想象以及生动表现这一切的卓越才华。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济慈

约翰·济慈 (John·Keats,1795—1821)英国诗人。1795年10月29日生于伦敦,后父母先后去世,由保护人安排学医,当过医生的学徒、助手。1816年始发表诗歌,继之放弃学医,决心从事文学创作。他一生穷困,不满于英国现状,曾加入以亨特为首的激进民主集团。1821年2月23日因肺结核病在罗马去世。

济慈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最有才气的诗人之一,诗作大都是赞美大自然的和谐,向往古代希腊的艺术美,其精华如《夜莺颂》、《希腊古瓮颂》、 《秋颂》等是英国诗歌中的不朽之作。

济慈在创作中形成了许多对艺术的独特见解。这些见解散见于他的《书信集》和《赫坡里昂》等诗作中。其中著名的是“消极能力”(原文为negative capacity,又译“天然接受力”)的思想。济慈的艺术思想的主要倾向是偏重直觉而轻视理性。他说: “我宁要充满感受的生活,而不要充满思索的生活”。所谓的“消极能力”是他为表述自己的思想见解而提出的一个特定概念。他认为,一位大诗人应该具备“压倒其它一切的考虑”,或“取消一切的考虑”的“美感”能力, “能够处于含糊不定、神秘疑问之中”,而不急于去“追寻事实和道理”。这种“消极能力”实际就是凭借直觉感受的审美想象力。济慈把这种能力看成是取得文学上的成就的品质,并认为莎士比亚就具有这种品质。在他看来,纯粹的理性和道义感“只欣赏真理和德性”,而“想象力喜欢威力和强烈的兴奋,同时也喜欢真理、德性和正义”,因此想象“能创造本质的美”, “想象所攫取的美必然是真实的”,想象就是“真实”。诗人就是要靠想象实现对“永恒世界”之美的观照,亦即实现对真美合一的“纯美”的创造。藉此,他提出自己的诗歌创作原则:以美妙的夸张夺人;诗美的创造应如日出日落、树叶发芽一样自然;诗的创作“不能依靠法则和公式,只能依靠感受和敏感本身”。并认为诗给人的 同作品的强烈的悲剧性效果成正比,而不同它所提出的德行或从道德观点出发的好处成正比。与上述这些思想相关,他还提出了似乎与浪漫主义一般主张相悖的独特见解,认为诗人“没有性格”,或“没有本性”,他应该“淋漓尽致地生活”,对一切“同样有兴致”,对道德哲学家所惊骇的,正是他所“心喜”的。其意在于主张充分发挥诗人的直觉能力。

济慈的诗论是很独特的,意图以“纯美”、 “纯诗”对抗贵族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庸俗丑恶,在充满美感的梦幻生活中寄托自己对未来世界的理想。但其中含有唯美主义倾向,对后来的唯美主义思潮有很大影响。

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诗人中最后的、但也是最年轻、最完美的一位诗人。济慈18岁开始写第一首诗,整个创作时期不过六年(1814—1820),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的诗艺进展惊人,佳作颇多。在1819年7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六首颂词(ode)一气呵成:《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1819)、《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rn,1819)、《普赛克颂》(Ode to Psyche,1819)、《忧郁颂》(Ode on Melancholy,1819)、《秋颂》(To Autumn,1819)、《闲情颂》(Ode on Indolence,1819),这些足以代表济慈诗艺成就的巅峰,使他跻身于伟大诗人之列,名垂不朽。1818—1820年是济慈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安狄米恩》(Endymion,1818)、《拉弥亚》(Lamia,1819)、《圣阿格妮斯节前夕》(The Eve of St Agnes,1819)、《海披里安》(Hyperion,1819)等卓越之作,尽显诗歌才华。

济慈出身贫寒,9岁丧父,14岁丧母。短短的26年的一生,都在与悲惨、伤心、痛苦、疾病、贫穷为伍,但他心里装满了美,“美就是真的,真的就是美的”,这就是他留给人间的诗歌境界;也就是带着这个境界他匆匆地回到那个真与美的永恒之处。

“此处安息者,声名著于水上”(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in water),这是济慈自己给自己写的墓铭志。是的,水是柔弱的,但何尝不是最持久的?这正如约翰·济慈自己,正如他的不朽诗篇。

18世纪末到19世纪30、40年代,在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等历史大背景之下,西方文学也发生了一次转型。浪漫主义作为一种文学精神得到倡导鼓吹,以至于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文学运动和文学思潮,浪漫主义作为一种文学类型在这个时期形成。文学理论中所说的浪漫主义主要指的就是这个时期的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有其鲜明的特征,主要将其概括为三点:一是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二是对比象征夸张的艺术手法,三是原始天真质朴的自然观。

一、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

文学创作离不开现实社会,很多时候文学创作的艺术世界是客观现实世界的一面镜子,但浪漫主义却并不注重对现实社会的描绘和客观展现,在很大程度上,它不是现实的镜子而是作者心灵的镜子,反照出的是作者的主观世界,这个主观世界通常是理想主义的,想象奇特的,由情生物的。因此,主观性是这种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的本质。

这种主观性首先体现在浪漫主义竭力表现作者的主观愿望,用主观的理想代替客观的现实,展现一个“完美的主观世界”。在这个完美的主观世界里,理想主义是一层挥之不去的浓雾,只要能表现理想的与希望的生活,文学塑造的形象即使违背生活本身固有的逻辑也无关紧要。浪漫主义文学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因此常常会改变生活原有的形态,在感情和理想的强烈作用下,大胆地、创造出符合作者主观意愿的理想化的意象、人物或环境。比如雪莱在《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一剧中,把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塑造成为人类的自由解放而不屈不挠进行斗争的伟大战士,怀着对人类的爱和信心,忍受了暴君的残酷迫害,终于消灭了宙斯,解放了人类世界。这就是浪漫主义典型的理想英雄形象。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完美”是指作者“主观表达的完美”,指符合作者主观愿望所想表现的一切,即作者为了表现自身的主观世界里的情感不计较客观合理性,不计较人物真实性,不计较场景现实性;而不是指没有缺陷的“喜剧式的完美”。所以,浪漫主义文学里的“理想英雄”总不像是现实中的人,却绝不是指十全十美的人,比如“拜伦式英雄 ”。“拜伦式英雄”是指拜伦在“东方叙事诗”等作品中塑造的一系列孤立傲世、富有叛逆精神的主人公形象。他们是海盗、异教徒、造反者、无家可归者等,都具有出众的才华、坚强的意志、反叛的热情,敢于蔑视传统秩序和专制暴政,但是他们的反抗总是和孤独、忧郁结合在一起,乃至傲世独立,离群索居,并以悲剧而告终。这显然与拜伦由于生来微跛而敏感自尊,形成了孤独、傲岸和反叛的性格不无关系,浪漫主义使拜伦作品完美地表现了作者自身的主观世界。

其次,在主观性的支配下,浪漫主义作家即使是描绘现实社会也往往不会去描绘逼真的客观存在,而是注重人物感情的抒发,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因此浪漫主义文学常常显得神秘怪诞。比如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红字》,虽然真实地反映了北美殖民时期的黑暗现实,但作者笔下的现实社会呈现的是一个被心理学家改变了的世界,是服从主要人物心理活动的场所。作品没有详细介绍男女主人公的身世,没有具体描绘具体描绘海斯特生活的整个城市的建筑街道,而是侧重于描写非凡的、怪诞的场景和具有浓郁浪漫色彩的梦境,人物活动的场所也非日常生活的场所,大多是监狱、邢台、坟地、孤独的海边小屋、阴森恐怖的森林,如邢台示众、密室惩罚、牧师夜游、林中相会等情节。生活场景的描绘强调的是环境引发的人物心灵的剧烈震动。可以说现实主义是由物生情,融情于物,主观感情的表现要受所描写的生活内容的制约,把主观的情感融入生活形象之中;而浪漫主义是由情生物,为情造物,对生活的表现受主观感情的支配。

二、对比象征夸张的艺术表现手法

前面分析了浪漫主义文学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这种文学精神必然使浪漫主义作家采用一系列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其中对比、象征、夸张是最常用的几种艺术手法。

浪漫主义文学以强烈的对比来强化和表现主观感情的倾向性。雨果就是对比手法运用的大师,他在《巴黎圣母院》中以美与丑的对比、外表与内心的巨大反差,表现了作家爱憎分明的情感。他在《克伦威尔序言》中,就提出了著名的“美丑对照原则”,认为大自然中美丑并存;艺术想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应该通过强烈的美丑对照,同时采取艺术的夸张。拜伦在《恰尔德·哈洛而德》中大量运用对比,希腊人民的爱国壮举与皇亲国戚卖国求荣的对比,希腊光荣的过去与屈辱的现状的对比,被压迫者艰苦卓绝的斗争与反动阶级纸醉金迷的生活的对比,壮美的自然景色与黑暗的社会现实的对比,从而充分地表达了诗人的爱憎情感。

浪漫主义依据主观感情的逻辑,致力于理想的艺术世界的创造,因此经常使用异常夸张的艺术表现手法。这种夸张手法也是为超现实文学精神服务的,所有表现为超现实的非写实性的都是夸张的表现。比如具有奇特的超人品格、行为和能力的人物形象,传奇式的故事情节,华丽的语言形式,历史传说、神话故事、自然奇观和异域风情的揉合等等。通过夸张成功呈现出雄奇瑰伟的浪漫气势。比如拜伦的《唐璜》中就描绘了许多离奇的故事、异域的情调,还有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面,散发着浓郁的浪漫气息。比如雨果《悲惨世界》中冉阿让超人的体力和惊人的自我牺牲精神。

由于浪漫主义不注重描绘现实社会,而注重以内心构想的人与物来表现自身对现实的主观感受,象征隐喻就成为又一大特征。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麦尔维尔的《白鲸》就广泛地运用了各种象征手法。白鲸是作者对资本主义强大的生产力既感到不可理解,又感到恐惧不安的心理的真实反映。但是,白鲸同时又是上帝神力的象征,是正义的化身,或者说,它就是大自然本身。这样,小说的象征意义又在于表明:人类如果一无止境地疯狂掠夺大自然,最终必然被大自然所埋葬。济慈《夜莺颂》以夜莺的歌声象征幻想世界中永恒的欢乐,同现实世界中人生短暂、好景不长相对照。

三、原始朴实天真的自然观

首先要指出的是,“自然观”是指一种世界观,而不是指自然界,其涵义要广泛的多,浪漫主义把一切原始的、质朴无华的和天真无邪的事物视为"自然的"。在这种自然观之下,浪漫主义强调感性,强调对大自然保持神秘与敬畏,强调自由、个性、个体。

这种自然观首先表现为对大自然的极力歌颂。比如华兹华斯的《水仙》,雪莱的《致云雀》,济慈的《夜莺颂》等脍炙人口的名篇均选择了大自然作为歌颂的对象。

另外,这种自然观还表现在对“人之本性的自然”的向往,呼吁自由与个性。惠特曼在《给某位女歌唱家》中歌颂了人类的自由与任何个体的伟大。

这种自然观也使得浪漫主义呈现出重视民间文学的特点。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和感情。海涅的诗歌就富有浪漫主义民歌风格。《罗累莱》一诗中傍晚的莱茵河风光,不幸的爱情主题,姑娘的美丽歌声,以及全诗朴实无华、直拨心弦的民歌音调,就是这种自然观很好的体现。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诗体的重要特征就是采用民间生动朴素的语言来直接表达感情, 在代表作《水仙》中,华兹华斯所使用的语言质朴而简单,晓畅易懂,纯情而生动,真实感受直抵心间。

正是这种原始朴实天真的自然观使得浪漫主义文学在题材上由从宫上廷转向民间,从城市转向山乡湖畔,在语言上使用民歌式的民众的语言,在抒情上诗歌成为一种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在影响上浪漫主义文学促进了人类个性自由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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