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剑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曾被古人奉为圣品,至尊至贵,君臣咸崇。,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和刀比起来,剑的实用效果显然很差,但剑在多数时候不代表一种杀人的利器,而是一种标榜风雅的什物与门第身份的象征。大侠们都是多用剑而少佩刀。书房里也是多悬剑而少挂刀。梁山好汉啸聚山林,每人腰内别一把朴刀,李逵手持两把板斧,武松靴内藏两把戒刀,呼延灼考两把长槊威震高唐州,连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上了梁山便没再用过长剑,是农民起义豪强聚义,剑的出现自然便有些不合时宜也难堪大用。侯君集对颉利的使者执失斯力说“我有青锋宝剑,你想用脖子尝尝他的锋芒吗!”其实如果承庆殿允许带刀或者其他兵器的话,那绝对杀起那忤逆来会更加带劲。征战多年的老将和常上校兵场的兵部文儒们都知道,所有伤人的武器中,唯有铁锤之苦,常人难以忍受也最要人性命。所以说魏王唱的那出苦肉计就只选中了被铁锤所伤,事情的真实性就被无形中提高了一个数量级。这些都证明了剑的古代公用并不是杀人伤人的利器,而是风雅,身份,权力(如尚方宝剑),威仪,信念的标志与统一体。
考剑之起源,为时甚早,《史记";正义》云:“轩辕(即黄帝,笔者注)自择亡日与群臣辞。还葬桥山,山崩,棺空,唯有剑舄在棺焉。”虽不可信,但至殷商时期随着冶炼技术的发展,铜剑之现身当属情理之中。夏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公元前21一前16世纪),中国大约在此时进入青铜时代。《越绝书》云:“禹穴之时,以铜为兵。”随着先民日益熟练地掌握青铜冶铸的技术,用青铜来铸剑,当是很自然的过程。青铜,即红铜与锡、铅、镍等化学元素之合金,商周时或称吉金,具有熔点低、硬度高、化学性能稳定等优点,能铸造出用于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各种器物。它的出现对人类生产力发展起过划时代的作用。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开始,经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史称青铜时代,大约经历了十五个世纪。
自黄帝至东周,剑大多以铜铸之,剑质甚佳,炼制技术亦在不断探索逐渐进步之中。春秋战国之时,成剑之制、造剑之法始定。据《周礼";考工记》,“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之大小长短,则视人体为标准,须量人而定。郑锷《周礼解义》曰:“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其意就是根据剑主人身体状况而设计剑之轻重长短,以利其用也。
二、剑取天下
青铜质硬而脆,剑身过长则易折断,故而铜剑长均不过二尺,短则仅一尺。自黄帝至战国,虽历二千五百年,剑之尺寸无大变化。战国时期,秦国冶炼技术先进,铁剑大兴。据江淹《铜剑赞序》载:“始皇因攻争纷乱,铜墙铁壁不敷用,故以铁代之。”秦在少府下专置“铁官”,首创揉钢技术:用纯铁渗碳后对折,多层迭打。剑锋淬火而剑脊不淬火。并将其工艺分为“三十炼”、“五十炼”、“百炼”等铸剑技法,不断冶炼、锻打、淬火,分步脱碳净化,颇似揉面,使铁百炼成钢。战国后期,秦国已是青铜剑、铁剑并用,剑长亦有变化,增至三尺左右,即所谓“三尺剑”。秦国青铜剑剑身狭长,表面经过仔细地研磨,并有一层铬盐氧化物,显现着着乌黑的光泽,能防蚀防锈。陕西秦墓出土的诸多长剑大多光亮如新,且长过三尺。荆柯刺秦王时,嬴政拔剑自卫,却未能拔出,剑长之故也。由御医提醒,将剑放在背后,方才拔出,立断荆柯之臂。秦朝建立,为彰显“灭六国、驱蛮夷”之盖世豪情,始皇召集天下制剑名匠,历时三载,铸成定秦宝剑一双,长皆三尺六寸。上“定秦”二字为李斯篆刻,意为“天下由秦而定”。一柄作为镇国之宝,埋于阿房宫下,另一柄作随身佩剑,号令天下。自此开创天子宝剑历史先河,使剑成为权力、地位、正义、力量的象征。定秦宝剑凝聚了春秋战国时期天下最高铸剑技法,乃王者之剑,故而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剑”。正是“定秦”剑使后世宝剑长度固定下来,开创了我国宝剑长三尺六寸的先河。当时秦国之所以能在短短十年之间扫灭六国,原因之一就是其兵器处于明显的领先地位。由此可见,秦始皇不仅发以铁铸剑之滥殇,且象统一度量衡、规范文字一样,也为铸剑规定了新的型制规范。
三、剑道高深
在等级森严的传统社会,佩剑不可随心所欲。据唐代徐坚等纂《初学记";武部";剑》云:“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回顾剑术发展史,古越国曾有一奇女子以精通剑术闻名。《吴越春秋》中记载了“越女论剑”的故事:她是勾践时期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无名少女,自幼喜击剑,全凭自己感悟摸索出一套独特剑术。范蠡闻其名,邀来京城任军中武师。在进京途中遇老剑客袁公,愿与越女一较高下。两人折竹枝比试,少女守三招后一招击中,袁公不敌飞身上树遁走。后少女与越王勾践论剑道,提出“形神相应、动静互制、长于变化、出奇制胜”等高论,然后当场表演,果然以一挡百,勾践封其为“越女”,并将其剑法传授给越国武将。金庸小说《越女剑》,即依此典故发挥而成。
剑术还与谋略相连。在鸿门宴上,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之典。项羽谋士范增暗使项庄舞剑,以便于席间击杀刘邦。而项伯亦拔到起舞,以身体保护刘邦,张良察觉到,今者“项庄拔到舞,其意常在沛公”也。便邀樊侩入,争取时间,沛公借故离席,使之逃过此劫。”后经常来用比喻某些人策划阴谋,别有用心之举。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文人武士皆喜斗剑,以示兼备之才。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此记载反映出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气的兴盛。自唐开始,佛道、神仙、妖邪、鬼怪等说盛行,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数尺之铁,一旦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于是家悬一剑,便以为祥,认为不习剑术亦自可御敌而胜。故而自唐以后,剑类短兵,不少为释道所用。而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于佩剑者,剑术的发展呈停滞之势。
宋代,剑术有所复兴。据明代唐顺之所撰《武编》,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在演练的武术套路中多亦有所见。
至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后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清代,乃剑术集大成时期。宋仔凤撰《剑法真传》,将历代剑术予以总结。至此,剑术根据练法,可分为行剑、势剑、双手剑、长穗剑、双剑、反手剑等。而剑种可分为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云龙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通备剑、醉剑、宣化剑、七十三剑、龙形剑、奇门十三剑、白虹剑、纯阳剑、七星剑等多种,可谓博大精深。
四、琴心剑胆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剑便十分普及,文人武士皆随身携带。即使冯谖般缺衣无食之寒士,仍剑不离身。当时名剑,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皆无价珍品,而龙泉剑更属奇珍。相传欧冶子奉楚王之命铸剑,遍访名山大川,寻至浙江龙泉,见秦溪山麓古木参天,近旁丰蕴铁英,寒泉清冽,遂于此定居铸剑。欧冶子在此铸就了龙渊、泰阿、纯钩、湛卢、鱼肠、巨阙等神剑,龙泉宝剑由此诞生。此剑以其“坚轫锋利,斩铜如泥”、“钢柔并寓,能屈能伸”、“光泽如光,寒光逼人”、“纹饰精巧,典雅秀丽”等四大特色而享誉天下。此外,龙泉剑上花纹似水之波浪、如天上白云,给人一种闪烁流动之感,即所谓“剑气”。相传,龙泉宝剑即使深埋地下四丈,其“异光花纹”亦可冲出地面直上云霄,正所谓“斗牛之间,常有紫气”也。
与剑相关者,还有一曲凄美的爱情颂歌。据《吴越春秋》,干将奉吴王夫差之命铸剑,铁汁不下,其妻莫邪自投炉中,铁汁乃出,遂成二剑。雄剑曰干将,雌剑曰莫邪。干将进雄剑于吴王,而藏雌剑,雄剑思念雌剑,常悲鸣不已。由是有“宝剑夜鸣”之典。剑既亦为举世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而最具魅力者,当属剑术。剑术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大类别。“站剑”一般指持剑者立身一处,沉稳而似雕塑,动则迅速敏捷;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舞剑之道,需身与剑合,剑与神合。清代纳兰性德所撰《绿水亭杂识》云: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徽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所云“以身为柄”,即以身领剑,乃练剑之要。统而言之,剑术之招式主要可分为劈、砍、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压、挂、格等十几种。其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剑经常现身于古诗词中。如李白“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之惆怅;辛弃疾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的豪情。将过去文人骚客同时具有雄风豪迈的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古人讲求文武兼备,即所谓琴心剑胆。琴心指对音乐内涵的颖悟与理解,表现出中华传统文化的细腻与深邃,而剑胆则是对英雄精神的诠释,代表着中华传统文化体系的强悍与勇武。中国剑文化,承载着古人对理想境界的向往,对博大气象的追求;也蕴涵着正义必胜的道德期待与浪漫优雅的武术审美。
刘病己是汉武帝的重孙,皇太子的孙子,他一出生就面临着一场巫蛊之祸,灭门之灾,受牵连的数万百姓死了,两个宰相,两名公主,还有皇后曾祖母,以及祖父皇太子全家。他是皇太子一脉的唯一幸存者。
即便如此,汉武帝因为一句:“有王气在东监”的相士之言,就派使者持三尺龙泉去监狱杀人。
所幸的是正直的监狱长丙吉保护了刘病己,他让两个女犯人哺乳着还是婴儿的刘病己,后来他出钱让刘病已读书学习。在刘病已长大后,他做主为刘病已娶了自己下属的女儿许平君。本来监狱长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是妻子恐惧那血腥政治,最后只好作罢。
当时的刘病已不能挣钱,养家的担子就落在许平君的肩上,养蚕织布,用瘦弱的身躯支持刘病已读书。刘病已深深地感动着,想着让与他患难与共的贤妻过上好日子,刘病已更加努力地去读书学习。
汉昭帝刘弗陵二十出头就撒手人寰,连后代都没有留下,重臣霍光带领群臣首先迎昌邑王刘贺继位,可是仅仅继位27天,这个刘贺就被数落出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罪状,被赶下了宝座。现在的皇帝没有实权,真正的掌权者是霍光,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考虑了好久,选定了刘病己,也就是汉宣帝。这个名字刚一提出来,群臣就一致通过,因为皇太子刘据宽厚待人,礼贤下士,人脉广,为他幸存的这个孙子积累了福报。
在民间长大的汉宣帝,亲眼目睹民间疾苦,更深刻地体会到底层人的痛苦。在掖庭中那段时光他大概也接触了不少宫闱争斗,也许是耳闻,天性聪颖的刘病已,刚登基就已显露出智慧。
改名刘询的汉宣帝对霍光是礼敬有加。作为武帝的托孤忠臣,霍光的确是兢兢业业为汉家天下着想,但他把昌邑王拉下宝座的能力也让刘病已有几分忌惮。
紧接着皇帝面临立皇后的难题:当时大臣们都认为霍光之女是最佳的皇后人选,甚至于集体上书。娶霍光之女,于霍光是固宠,于皇家则是笼络权臣,于众臣则是更加紧密地团结。可皇帝有结发妻子许广平,在患难与共的日子里,他们感情无比深厚。
皇帝对霍光百依百顺,大臣们害怕霍光,朝廷上下都是霍光的人,皇权架空,久而久之还得了?必须打破这个局面。
考虑了很久,皇帝下了一道莫名其妙的诏书,我在贫微之时曾经有一把旧剑,现在我十分的想念它啊,众位爱卿能否为我将其找回来。(“上乃召求微时故剑”——《汉书》)。群臣也是揣摩圣意的高手,开始一个个请立许氏为皇后。
故剑情深的浪漫典故从此开始流传,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浪漫的一道诏书,王子对贫女的许诺,即便我害怕霍光,即便这个天下让我去委曲求全,但是我不能辜负你,我最深爱的人,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这道诏书让大臣明白了用意,皇帝不是懦弱无能的傀儡,他重情重义,他有的是手段,只不过在等待时机,很多大臣选择了站在汉宣帝这边。故剑情深的背后其实是政治博弈。
只是后来在许皇后生孩子时,霍光的妻子霍显为了自己的女儿当皇后,害死了许皇后,为后来霍家灭门埋下了伏笔。南园遗爱,故剑情深,那爱牺牲在政治漩涡里。
多少年后,故剑情深,那古老的歌谣依旧在传唱,岁岁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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