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里面有很多篇爱情短篇小说很唯美很感人叫做什么的书名?

一本书里面有很多篇爱情短篇小说很唯美很感人叫做什么的书名?,第1张

唔,很多,语笑嫣然、夏七夕、独木舟的都好啊。如《海是倒过来的天》《蓝色气球与苏夏》《下一个六年没有相遇》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总之,花火好多老写手写的短篇美得让你哭!哦,还有,语笑嫣然是写古文的,文笔不是一般的唯美。

根据语言和文学将法国分为两部分

法国和其地理与政治一样,在它的中部从东到西划一条线,便可以根据语言和文学将法国分为两部分:在地域上,南方要稍小于北方;在语言和文学上也同样如此。北方的文学占据了优势地位,而南方却日趋衰亡。今天,只有从南方布洛温斯的一些诗人身上还能看到文学的流风余韵,他们的诗作体现出了一种爱国主义的献身精神。近代名望最高的布洛温斯诗人是菲特烈·米斯托尔,布洛温斯文学在中世纪达到它的顶峰,在12到14世纪这段时期内,布洛温斯文学融合了其西边的西班牙文学和东边的意大利文学的成分,从而在灿烂悠久的历史上孕育出了欧洲最绚丽、也最具吸引力的文明。

当时的诗人都是“吟游歌手”

当时的诗人都是“吟游歌手”,这个词具有“发现”和“发明”的意思。法语中的trouver(看出)和英语中的treasure-trove(发现的财富)都和这个词有关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中,吟游诗人(troubadour)并不是那些在歌剧中穿着华丽衣服,弹着吉他的民谣歌手(wandering minstrel),他们是一个绅士、骑士、贵族甚至是一国之君,他们创作着韵文和诗,把音乐当作一种高贵的技艺。吟游诗人的等级是带有排斥性的,只有那些证明自己在诗歌方面具有相当高的才智,并且能够做出优秀的歌曲的人才会被承认是吟游诗人。但另一方面又表现得非常民主,因为一个社会地位很低的人也能够赢得这一为很多人觊觎的荣誉。那些不是吟游诗人的贵族会出钱资助这一韵诗和歌唱的艺术,在自己的庄园中宦养一些真正的诗人,或者热情款待那些从其他贵族庄园中过来的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的主题是抒发歌颂爱情。

大部分的歌曲都得以保留下来,这些歌曲有时候非常简单却感人肺腑,接近于人们自然的歌声;时而又高亢细腻并富有深沉的哲思。诗人们在发明歌曲的新形式上相互竞争,在相对古老的形式中注入新的内容。同时吟游诗人还创作并保存了许多长篇叙事诗,今天看来,散布于欧洲的许多浪漫小说或许也是他们的杰作。布洛温斯游吟诗人的艺术成就主要是建立在封建庄园的基础上,直到今天,还有百位以上的布洛温斯游吟诗人仍然有机可寻。然而到了13世纪之后,南部贵族们在战争中衰败下来,吟游诗人变得无所依靠,人们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吟唱。在西班牙和意大利,他们也逐渐消失了。

一个更加持久和连续的生活赋予给了法国北部地区的诗歌(和散文),正因为如此,法国的文学才会在好几个世纪里都在欧洲占据着统治地位,而且有着一个一千多年来都不间断的传统,直到最近被一个年轻诗人所打破。与布洛温斯的吟游诗人作品相对应,北方文学的成就主要体现在treuvere上。相对于南方吟游诗人的创作,treuvere的创作更为专业化,而不像前者那样带有被贵族们所供养的门客色彩。最为重要的是,从文学的观点来看,他们对叙事、故事、生活和音乐更感兴趣。其结果是当南方成为保留了上千年的歌曲之乡的时候,而北方则成为叙事性浪漫小说之乡。尽管法国的抒情诗很早就开始繁荣并且永不衰竭,但布洛温斯的歌手们还是创造出了优秀的叙事作品。

最早的诗是具有一种豪迈遒劲风格的chansondegeste(记功诗)——含义是战功(或冒险)颂歌,主人公通常是骑士或者极为忠诚的英雄。Chansondegeste虽然是叙事诗,但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爱国色彩。一般情况下,chansondegeste是取材于法国历史的,但有时也取材于诸如亚历山大大帝一类的伟人及荷马和维吉尔神话中的一些英雄人物,还有一些则来自于不列颠的关于亚瑟王及其骑士的传说。这些卷迭浩繁的chansons最先是用韵文写成的,后来又用散文将其写成浪漫小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人们对传奇人物冒险经历的自然需求,这种需求和今天的人们对各种流行小说和杂志的需求是一样的。除了那些把古代的只言片语也视为珍奇的学者,现代人一般对这些故事过目即忘,因为在今天看来这些故事着实是有些乏味的。但在上百篇的chasons中,仍有两三篇杰作,比如我们都知道的《罗兰之歌》。罗兰是查理曼大帝的一个骑士,在西班牙打了败仗从比利牛斯山脉撤退时战死。即使在最后关头,他也拒绝向查理曼吹响救援的号角,最后与他的兄弟奥利维一起壮烈战死。实际上,纯洁的罗兰最终是在向神挑战并与神战斗,因而极为悲壮。

和其他的法国诗歌一样,直到一百年以前, chanson才被重新被发现,并被多次编辑,翻译成近代的法语和英文。罗兰的故事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期一直都在被人改编,它在意大利极为流行,成为了阿里奥斯托的杰作《疯狂的罗兰》的创作主题。这个故事直到变换成散文体,在其他国家的影响变得衰弱时,它才为英国人所熟悉。在这个巨大的英语和法语圈中,英国人所熟悉的,并不是查理曼大帝,而是我们在前一章中一带而过的亚瑟王。

早期的法国诗人们将他们的天赋用于对那些传说故事进行改编与创作,玛丽·德·弗朗斯和克雷蒂安·德·特罗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位。玛丽·德·弗朗斯大部分的生命都是在英国所度过的,作为亨利二世的门客,玛丽·德·弗朗斯住在其庄园中。在那里,所盛行的文化都是法国式的,就连国王也是普洛温斯的公主。从弗朗斯的《艺妓》(lais)中,我们可以窥见具有童话色彩的特里斯丹和兰法尔的影子。弗朗斯是一位纯真的诗人,不太顾及故事的形式和技巧,但同时,他却非常内行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职责。近代的研究家们倾向于认为诗歌并不存在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早期的”诗人并不像一般人所说的那样幼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没有所谓早期的概念的,因为他们的创造也有非常丰富的积淀,几个世纪以来,他们追赶着自己的先驱,从中吸取近代投资所无法企及的活力。玛丽的《艺妓》现在已经有了多个译本,以及一些解释和研究文稿。在英译本中,一些非常有趣的,随意的意译,出自于19世纪诗人阿瑟·奥肖内齐的手笔。

对亚瑟王故事的发展和演变做出过重大贡献,具有重要地位的诗人是克雷蒂安·德·特罗,他从12世纪后半叶就一直住在查理曼的宫廷里。他创造的《里昂的骑士》、《埃里克和爱尼德》,以及关于兰斯洛特的故事《马车骑士》、《特里斯丹和琦瑟》和《帕西法尔》等不仅是法国早期叙事诗的精华,同时也成为我们在马娄里的英译本中所看到的后代散文体故事的素材。我们在后面还要谈到克雷蒂安·德·特罗在德国文学史上的重大影响。

除了浪漫小说中涉及到的亚瑟王和其他英雄人物之外,在众多毫无价值的作品中,还有三种诗值得注意,其中有些杰作可以让我们感受到离奇的想象力。第一种是“诗体故事”(fabliau),这是一种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长盛不衰的《伊索寓言》,以及现在我们哄小孩睡觉时所讲的兔子的故事都属于这一类。将这些相关的故事编成一个集子,便出现了《列那狐的故事》,在英语中的对应物则是乔叟的《修女的故事》,在他的故事里,狐狸不再聪明狡猾,不再获胜,如《伊索寓言》一样,将这样的形象转化为失败者的形象。在晚期的法国文学中最伟大的寓言作家是拉·封丹,他并不是取材于中世纪的作品(事实上,直到19世纪,中世纪的那些作品仍然不被人重视),更多的时候,他以古典作品为素材,凭借其敏锐的讽刺和丰富的想象力进行创作。中世纪的这些诗体故事都只是些简单的动物寓言,并非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一个透视和素描,从中透射出反映人性特征的幽默之光,缑拦摹独泶笫濉罚╱ncle Remus)中的那样。

带有寓言式的道德说教

第二类则与此不同,带有寓言式的道德说教,在这类作品中。角色都是抽象出来的美善、邪恶、爱、恨、嫉妒等等。其中的代表作是《玫瑰的罗曼史》,这是一篇关于爱、勇敢的长诗,并且从中吹拂着一股带着讽刺的微风。由于骑士道、社会规则以及庄重的礼仪等方面的原因,中世纪的人们都喜欢放声大笑。《玫瑰的罗曼史》以认真而又略带戏谑的态度忠实地描述了那个时代的特征,在这方面,相对于其他作品来说,它是最重要的。更为难得的是,虽然它是由两个未曾谋面的诗人先后完成的,但这部长诗却出奇地维持了风格的统一与完整。在13世纪的上半叶,吉约姆·德·洛里斯完成了整部诗篇的上半部。下半部则是在二十年后由让·德·默恩完成的。默恩是一位非常杰出的诗人,他的创作并不仅仅以爱情为创作题材,大部分内容涉及到中世纪时期的社会思想,他的眼光颇具前瞻性。法国最为犀利的批评家之一,兰森博士说,从这位诗人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正在发育的东西,一种萌动着未来的东西。因为那时生命,是整个民族的生命。乔叟翻译了《玫瑰的罗曼史》中的一个片断,对于其他署有他的名字的其他翻译文稿,学者依然表示怀疑。诗歌冲击了中世纪里保持了三个世纪的幻想,是对中世纪思想的许多方面和整个人性的解放。对于这部作品的历史地位,我们不容置疑。而至于它给我们带来的阅读快感,则是另一方面的问题。当这部作品被赋予了诙谐幽默的笔法以及诗一般的意境时(类似于埃德蒙·斯宾塞的《仙后》一般的意境),近代的读者并不能像中世纪的先祖那样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部长篇的道德寓言。

中世纪第三种非常重要的诗体是抒情诗

中世纪第三种非常重要的诗体是抒情诗,不管是在创作的种类还是写作的数量上,它都显得很繁盛。虽然有的抒情诗依然有迹可寻,但大部分都是佚名之作,作者隶属于社会上的各个阶层。有的学者将他的学识与音乐相结合,试图用他们的作品来改进文学及其语言的品味和形式,有的是贵族,热爱艺术而亲自创作。在那些日子里,甚至国王们都是很好的歌手。在这些皇族歌手中,迪波尔特斯四世最具有代表性,他会记得其他具有歌唱才能的君王,英格兰的理查德一世、苏格兰的詹姆士一世、西班牙的“博学之王”阿方索十世等等,都具有诗歌天赋。另一方面,诗歌之花也并不仅仅开放在贵族的花园中。许多普通人创作的流行诗作更加贴近生活,就像所有国家的民间歌曲一样,它们表达了最基本的感情、坟墓、同性恋、轻佻和激情飞扬的心境。

傅华萨的《编年史》是一部14世纪的骑士浪漫小说,也是当时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几乎记载了“法国、英国、苏格兰和西班牙”将近一个世纪的全部的历史,这比浪漫小说更加让人振奋,它是对当时代的一个伟大的刻画。傅华萨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旅行家,他永远都在以强烈的好奇心观察着这个世界,并将其所见所闻加以记录。他的文笔活泼清新而且真实客观,这使他不仅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历史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托马斯·格雷说他是“未开化时代的希罗多德”。在伯纳斯伯爵将它翻译成为英文之后,它还在16世纪成为了英国文学的一部分。同时傅华萨也是一个拥有高超技巧的小诗人,但他所生存的年代却是散文的世纪,直到他的下一个世纪,抒情诗才在法国大行其道。在傅华萨之后,法国散文的发展才开始趋于全面,尽管他的记述有些繁琐和零乱,然而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可以算是那些世纪中法国散文的代表。

与法国,尤其是与法国南部文学——布洛温斯的文学创作有着亲密联系的,是西班牙的文学。法国有《罗兰之歌》,西班牙也有民族英雄史诗《西德之诗》。所谓“西德”(Cid)是一位反抗摩尔人的领袖人物,他的真名叫做罗德里格·迪亚斯·德·比瓦尔,“西德”是阿拉伯语中“王”的西班牙语的音译。正如罗兰以及其他的半历史人物角色,“西德”的伟大业绩成了传奇的主题。富于智慧的塞万提斯通过他的一个角色之口说:过去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西德”这样的人,但是书中所描述的他的所作所为却值得我们怀疑。(这既是对文学也这是对历史所作的一个中肯的论断,在阅读中世纪小说时,我们最好记住这一点)。在西班牙之外,“西德”也是一个大受欢迎的伟大角色,比如法国剧作家皮埃尔·科内耶就以他作为其悲剧杰作的创作主题。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 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 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不知道过日子,买花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 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 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 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 这是她无声的抗议。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 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 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乇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 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像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满屋子烟雾弥漫,茶几上摆着一张纸。没必要看,我知道上面是什么内容。先生不在家的二个多月,我逐渐学会了平静。我看着他,摘下帽子,说:“你等一下,我签字。” 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 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 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我痛喊他的名字……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 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遥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 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回答者:香馨儿0321 - 试用期 一级 5-28 22:14

有一种爱,经不起等待

有一种爱,经不起等待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的爱就是等待,那样的话,我会为了等待而爱

Sammi有一双爱笑的眼睛,看着一个人时,那个人就会深陷在那里无法自拔。直到如飞蛾扑火一样爱上她。朋友们称那双眼睛为桃花眼。

Sammi知道一个女人一生追求的是什么,所以陪在她身旁三年的男人,并不是Sammi最终的归宿。哪怕Sammi同样的深爱着这个男人,但男人没有财富,所以Sammi只肯与他同居却从不说结婚。

其实Sammi早就选好了她未来丈夫的人选,在众多追求她的人中,有一个男人叫Jack,是Sammi公司老总的儿子,唯一的继承人。开着宝马车,当Sammi第一次坐上他的车子时,Sammi就知道,这一生她要套牢这个男人。

Sammi与Jack吃饭的时候,双眼看着Jack一直笑,一直笑,直到Jack完全醉倒在那里,直到Jack不可自拔的爱上那双眼睛。Sammi又一次赢了,女人的美丽是天生的财富,Sammi一直这样认为。

夜里,Sammi回到男人的家,男人还没有睡下,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着杂志。Sammi回来的时候,男人问,吃饭了吗?Sammi点了点头,走到男人面前,偎进他的怀里,将男人手上的杂志放到一边,吻上男人的唇。

夜里,无声的做爱,Sammi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懂得她身体任何一丝隐密的男人,为什么不懂她的心。

男人从身后紧紧的将Sammi拥在怀里,Sammi喜欢这样的感觉,只有这样,Sammi才感觉到男人怜她的心,也许这便是一种深爱,但Sammi无力承受。

第二天,Sammi仍同Jack约会,Jack费尽心思搜刮一肚子的笑话,讲给Sammi听,直到Sammi笑出眼泪,直到Jack用唇吻去Sammi脸上的泪滴。当Jack即将吻上Sammi的唇时,Sammi避开了,Jack拥着Sammi入怀。Sammi知道,Jack没有办法离开了,嘴角溢出了一丝笑意,冷冷的,看透一切。

夜里,Sammi回家,男人仍是看着杂志,仍是问她吃饭了吗?Sammi仍是点点头,偎时男人的怀里,拿走男人手中的杂志。Sammi问男人,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怎么办?男人笑了笑说,忘记你!Sammi微皱眉头。男人接着说,忘记了,你就会活得幸福,而你幸福了,我就快乐了。其实男人一直知道,Sammi是不可能永远和他在一起的,哪怕Sammi有多爱他。

Sammi低下头,泪在眼前凝聚。Sammi一下子将头高高仰起,想将眼泪逼回眼中,却从眼角流下。男人关灯,没有看到。但男人的手却在黑暗中犹如长上了眼睛般的,擦去了那些眼泪,而Sammi却不知道。

男人一直陪着Sammi,哪怕Sammi回来的越来越晚,男人都坐在那里,手上拿着一本杂志。直到一天夜里,Sammi一夜都没有归来。男人放下手中的杂志,一滴泪落在杂志的封面上,终究是等不回来了。

Sammi在Jack的床上醒来,枕着Jack的胳膊。Sammi忽然发现有一丝丝陌生。失去男人的怀抱,好像失去了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但是Sammi仍是得到了她最想要的东西,一枚镶钻的戒指和一个沈太太的承诺。

Sammi回到男人的家,看到男人正在收拾行李,男人看了看Sammi停下了动作。

Sammi说,你要去哪里?会忘记我吗?

男人笑了笑说,回马来西亚,早想回去了。忘记你,也许做不到,但我会尝试着去做,而你一定要忘记我,因为你只有忘记才会幸福,而我才会快乐。

Sammi哭了,和泪的唇吻上男人的唇。只是相拥吻着,最后Sammi哭倒在男人的怀里。

男人走了,Sammi没有去送他,而是偷偷的将他们共同住过的房子买了下来,不改变里面任何一样面貌。虽然男人让Sammi忘记,但任凭怎样,Sammi也忘记不了。每一次从Jack怀里醒来,Sammi仍是感觉到陌生,哪怕她已经是Jack名正言顺的太太。

Sammi回到和男人的家,拿着男人常看的杂志,才发现翻遍全屋才发现,男人只看这一本。Sammi忽然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懂男人的心。只看一本杂志,只等一个女人归来。

Sammi翻开杂志,却发现那里的扉页上写着话,“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终究会离开的,夜里紧紧拥着你时,是我唯一真正拥有快乐的时候。其实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说爱你,你或许会留下来,但你必定将不会快乐。与其这样,倒不如让你自己选。我宁愿留在家里,让你给我最后的答案。你选择,我离开。你放弃,我娶你。然后用尽一生爱去爱你,然后慢慢的陪着你老去……终于,我开始明白了你的选择,所以我亦最终,选择了离去。希望你能忘记,希望你能幸福,选对了你一生中,真的的机遇…” 是男人的笔体,Sammi的泪淡淡的濡开。一页页翻开,才知道,唯有这个男人真正懂得她的心。

Sammi开始失眠。每天夜里Sammi都会吃安眠药,因为梦中,她会回到从前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光。而Jack一如既往的对Sammi好,却不知道Sammi心里的故事。

夜里,Sammi也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本杂志等待Jack的归来。直到这时,Sammi才发现,原来等待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空洞而无奈。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记得男人就是这样的一天一天的等她,等她选择,等她离开,等她丢失的,原来是今生唯一的挚爱。

于是,Sammi最终明白了,原来这一种爱,经不起等待……

(痛苦而凄美的爱,的确经不起等待,真爱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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