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

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第1张

 在全世界,玫瑰都被公认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玫瑰花的忧伤

 风姑娘悄然来到花园,用她的手轻轻抚摸着花朵的面颊。太阳公公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了。

 这是个精美的花园,里面有许多漂亮的花儿。有成熟的康乃馨,有清新的水仙花,有象征着富贵的牡丹,有似君子般高洁的芙蓉,也有典雅的玉兰,还有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竞相开放。

 玫瑰在最中央,被众花包围着,可是她很孤独,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小草弟弟调皮地推来挤去,池塘边还有一棵柳树,树上有一只黄鹂鸟,它欢快地唱着歌曲。月季突然哭了,大家都急切的问“怎么了”,她说她就要凋谢了,主人出去那么多天都不曾回来,她早已失去昔日的光彩,只剩下几片枯黄的花瓣,她快要渴死了。

 突然间,下雨了。大家仿佛得到了重生,重新绽放了笑脸。牵牛花爬上树梢,倾听着大数母亲的细语。一瞬间,花园里热闹起来了,所有的花儿都在谈话。当然,除了高洁的芙蓉和忧伤的玫瑰。芙蓉此刻正在观赏从她身边游过的鱼儿,也在听它们说话,但是她没有插话。

 一群女孩从花园边经过,玫瑰听到她们赞扬道:“好美的花园,好漂亮的玫瑰!”对于这些赞扬,她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她既不愿去找她认为低俗的花儿玩耍,又不愿去找那高洁的芙蓉,她很孤单。她虽生的漂亮,眼光自然也高人一等,所以,她有忧伤。

 花是如此,人也一样。美与丑并没有多大区别,长相虽好并不代表一切。想起一句话,“不必太在乎长相,因为能力并不写在脸上。”

 丑有丑的快乐,美有美的忧伤。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淡香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窗外的玫瑰花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环绕生命的时间,在生命渐短中显现神的最高价值。我们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越是难得的越是美好。落日带来的黑暗在落日的升起中解除,它所拥有的黑暗比光明更灿烂(黑暗是光明之母),它所能达到的高度比天空更高,它的存在拒绝星群的照耀和参与。那千古的诗人穿过沉默的世纪末,大海奏响粗犷的诗琴,灵感之舟从心灵出发,涛声从天上殒落。大海起飞,高悬的太阳成为大海的头颅,成熟的女性以夜为昼,以风为翼,把水中的梯级延伸到秋天的深处。那千古的诗人与时间同步,并超越了时间。凝视落日之美,心胸无限开阔。随晚霞热情降临的成熟女性,找不到爱她的人。亲爱的,快把你的微笑赠予秋天吧,秋天是没有泪水的季节。果实,秋天的果实一夜之间挂满视线,但它不懂得成熟的痛苦,因为成熟就意味着腐烂。我在秋天里张望,我在果实里写诗。几乎又要提到爱,提到我和你,我们的彼此牵挂,我们的彼此对视,都是为了流传已久而且失传了的爱。在此之前,我们必须领悟下界万物的正道,那就是沧桑。秋天的大地辽阔如天空,秋风吹起大地的四个梦,春夏秋冬从天上飘过,一时间忽略了心中的涟漪和玫瑰的味道。我祈求心中的一切不是倒影,我也不是在倒影中追求形而上的爱,因为爱是不需要用语言来证明的。我们的告别随年岁增长而减少,我们的关系则在减少中变得更加复杂。春天那里缺少的,秋天这里都会补偿。亲爱的,你爱我也就是爱你自己,你嫁给我也就是嫁给了自由。

 我每天都在忙于生病,并在生病的闲暇里写作。那么,恋爱就更是百忙之中的空隙时间了。但是,我专注而具体。虽然我暂时还不会忘记自己,忘记自己是为了彻底地爱你,把你征服。但我在感情中要加入新鲜的血液,要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你谈心,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沿着梦想前进,我要十分虔诚地跪下来,在爱神的裙下展露人性最光彩的一面。我要向视觉的物象追问,向最黑暗的物象追问,我求爱神不要在我面前打破它!我求我自己屈服,求你向你自己屈服,我们都屈服在自己的面前,暂时把心中的石头移出身外,暂时把身外的一切当做石头。另一个我起身,步入怀旧的队伍。当神圣的爱情充满血管,我不知道它要从哪处伤口流出来。我沉浸在巨大的回忆当中,忘了生命的险境,过上神话的生活……

 假如我是主宰芳菲的花神,我将会让梅花推迟到春天或提前到秋天开放,冬天是不宜万物生长的季节。唯有心灵的气候和想象的河岸,才是她们真正的莱茵河。如果我厌倦了百花齐放的生活,那么就让我不带前提地爱上你吧,亲爱的楼兰,水中最后的一朵花。水在我心中哗啦哗啦地流淌,驱逐着我所不知的坏空气,我坚持到现在,终于感到空气清新。如果我们两个人必须一个先另一个而去,我愿走在你之后,整理遗物,独守坟场。我愿书写我们壮丽的爱情回忆录,我打开身体中属于你的那扇门,水,啊,你要流到能够照出来生的地方去……

 我对我的孤独说,起来,站起来,卧着的血液会加快孤独的进程。再一次孤独之后,我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去爱,深切地感受因爱而生的极乐之苦。痛苦是孤独的房间,独处是孤独的表现。当我在自己的房间独处时,我感到痛苦是可以享受的,是可以做为歌唱的灵魂接受的。让我静静地坐享孤独的喜悦,阴霾的云层之下群峰打扮得更美,让我来到人间成为大地上飘泊的爱神。谁来领受上苍的恩赐,把星月嫁给大海,把诗人林柏松的楼兰之爱,从理性的土壤中拔起,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交给激情澎湃的另一处神秘之地。那里的春天特别久长,容易使人想起初恋,就像行吟歌手一样,在绝望中唱起“那时我们不懂爱情”……从此,朝霞升起,意念渗透唯一,意念之美甚于其他而改变唯一。我想抵达最高的星辰,接受自上而下的光,化悲伤为风,于奇妙的一瞬间走过出生入死之门,然后对灵魂说:在死之前,我的一生是上帝的;在死之后,我是我自己的一生。传说的时刻和真实的时刻相对无言,同在意念的空间演奏出和谐的乐章。

 我,懂得在心里偷偷地恨最美的女子,懂得爱自己最好的朋友,懂得幸福就是隐瞒自己的痛苦。生活就是道路,人类就是脚印。我懂得有多少爱就会有多少孤独,有多少孤独就会有多少诗人,有多少诗人就会有多少上帝的选民、大地的园丁。我还懂得爱就是对所爱的人欲擒故纵,恨就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恨。死就是对生的审判的缺席,对灵魂的拷问和毒打,对世界的一次性回绝。总有一天,直到那么一天,我们不再以土地交换和平,以欲望交换存在,以科技交换诗情画意。我们自由,我们放纵,我们克制,我们隐忍,人类就是人类,我们就是我自己。

 对不起,初恋,那是若干年前的今夜,你的微笑在星光下如碧波万顷。在你面前,我的防波堤开始向后倒塌,当我们从彼此的眼中瞧见朦胧的图像,明月从屋顶升起,小鸟声声啼鸣。那时,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爱的本质主要是牺牲而不是主宰。接纳一个人的临界状态比另一个人的永久吸引更接近爱的本质。成熟的爱唱着天真的歌,在人生的路上等待“心”的到来。我们都是秋天迟开的花,风从天上吹来,花与果拥抱着分开,哭喊着回到现实的树丛。如今长大成人,或许我记忆中的自己早已陌生,记忆中的那个你,早已割断与记忆的联系,变得缥缈不定……认识你后,你是我灵魂的一半,是我铁石心肠中最温存最柔软的部分。那时,我暗自承诺,我要以我的全部生命来爱你、保护你。我们各自生活在各自的情感世界里,我发现,要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是困难的。我们压抑,我们压抑的来源是什么?这不是我们的过失,也不是上帝的过失。但愿时间倒流到初恋,让我遇到你,我甚至愿意代替你的父母爱你,比你初恋情人更疯狂更健康地爱你,我以你为诗的源泉,永生的入口。别人给你的我同样给你,别人不给你的,我也给你。只要你愿意,我的血也是你的。只要你愿意,还可以随时随地抛弃我,找一个更爱你的人。我不会在内心的法庭上起诉你,对你存一丝怨言。我屈服于正义之爱,与自由没有什么两样。

 我被这说不清道不明的爱缠绕着,我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你,就是唯一。幸福的密码在哪里?幸福还没有从人类的不幸中抽身而出,大地上的幸福像玻璃一样容易破碎。我不再以激情写作,这时代已将激情磨钝。或者干脆就说,这时代已经没有激情。激情离开人类,全部回到大海里去了。这时代涌现的新鲜事物太多太滥,仿佛一切都已过时。但心灵上的`风景是不会过时的,童年的回忆是不会过时的,神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不会过时的。你手上的河流,你胸中的山冈,你为我献出的青春年华也是不会过时的。我喜欢不喜欢我的你,我有权对你的终身负责。你对我就像幸福只配天上有、爱情多数在民间,我对你就像两种摩擦可能生电、九九可以归一、一大于一切。我对你的大自然之恋就像天对地、雨对风。大自然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永远是对的。大自然的灵魂就是我的肉体,而你就是我的灵魂。

 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们沉睡的夜晚竟是白昼,我们醒后的理想恰是现实。我们把心血注入天空,我们的青春化为旷野上的朝霞。命运分配给我们的轻重足够我们承受,我们把习惯中的东西叫做“轻”,把沉思中所遇到的征物叫做“重”。如果时光真是有形无体的黑白之剑,我们最终就要和万物在剑下划清界线:那么传道者便以身殉道,永垂不朽。遁世者则画地为牢,小范围内自我满足,而我们和万物在各自限定的天地间,追日逐月,各自成功,各自失败。我们都知道,蹁跹蝴蝶予人浪漫、美好、忠贞之意绪。我从绿中来,你到花中去,结局原是一个方向两种命运。唯两种命运在一个方向方能悟出自在即自由,这不求同生但愿同死的悲剧,竟不能引起现代人的同情和重视。是否青山已老、泪水全无、人面恍惚、心灵破碎?孤独,我必孤独。在爱中失去自由,但在心中会获得解脱,是风引领我穿过雾中沼泽寻觅灵魂的归依。比我还了解我的人如今安在?我在山涧,那时我在山涧站立如石。水流比我的意绪更轻飘,水流流向未知。命运的尽头蝴蝶触动人心,并通过人心唤来清白,如水的清白。

 乌云密布。我平生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痛哭失声,我请求佯装快乐的人继续佯装快乐,我请求笑到最后的人千万不要提前醒来,我请求只剩一半的天空陪我一起痛哭。暴雨打在身上,才能说出清澈的名字。暴雨不会淋湿我的心,暴雨只是天空的一滴泪。阳光中的月亮,是你在挽留我的梦吗?十个人从梦中伸出手也不能把笑到最后的人叫醒。我献给全人类的爱就是对你的真情,我的远大志向就是远远的爱你,直到失去你。只有失去你之后,才能够从从容容地爱你。只有死去之后才能醒来,完全醒来,我们迎接同一天里的日出日落。你是谁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悟出真谛,那就是懂得了爱的表达。但是,我对我们所需一无所知,失去的继续失去。在感情的水面上,我经常是只能牢牢抓住主观的稻草……

 你可以爱世上所有人,但不能爱上我,我们是不同父母的亲兄妹。你的情赶不上我的爱,我的爱就是我的诗,我的诗不属于这个世纪,你不能擅自介入我的诗,否则巨大的诗歌精神会将你淹没。我把你亲切地写入信中,寄给远方正在挨饿的朋友们,我会在书的后记中提到你,我对你的关怀大于存在的终极关怀,但小于爱。春天在你的后面,秋天在我的后面,春秋在你和我临时建筑的住宅后面。我们必须与新生事物保持紧密联系,因为生活离生命太远,生活中的生命改变了颜色。站在我的眼里看世界,你会问我,天空因何如此低沉,大地因何如此片面?因为人类都染上了怪病,在一所叫做“市场”的医院里,购买贴着质检所防伪标签的假药物……有人说我们成为“造假王国”了,我说我们快要成为“造假亡国”了。

 此时此地,红尘啊,滚吧,滚滚吧。只有内心是干净的,只有梦想是信得过的。欲望使人们偏离了人性的行为规范,集体说假话,集体办假事,集体造假物……在我眼里,“欲望”是一只越吹越大的氢气球。那么人类苦难的爱情呢?有时也在瞪着两只眼睛说瞎话。我生来就是一位善为情人的歌手,但不是一个理想的情人。我活着,我看见,我听说,我怕爱。连死都不怕还怕爱吗?是啊,我们都是蒙在爱里的先知,外面的声音越大,我们越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不是一个燃情的时代,究竟是什么时代,我们还不能充分认识,我们见面也不能认识。还有许多哑巴等着我们代他说话,还有许多盲人等着我们去为他们寻找光明。还有许多有钱人等着我们施舍,精神是永远花不完的钱,拥有精神,比拥有爱情更重要。对一个人如此,对一个民族更是如此!我天天引导甚至是强制自己,朝正确的方向前进。我已拥有足够的精神,我需要行动,我需要光亮,需要更多的人从睡梦中醒来支持我的行动。

 这确实不是一个燃情的时代,还有好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还有好多孩子等着我们引路。我不知道孩子们在哪里,但我正在为他们引路。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爱我我才爱你,但我们不能相识,就是我们见面也不能相识。我们爱着,我们相信爱,相信未来,相信我们,相信我们相信的一切,相信诗歌精神必将照耀众生……这个世界还没有真正的和平可言,“和平”在称兄道弟笑里藏刀中喘息。深藏于人性中的“恶”像纸一样包不住火,人类在大地上的表演总是有些拙劣,不太符合神的审美。我尽量向我靠拢,我靠现实和真实生活,靠梦想致富,我靠我自己。我争取生病之余天天都做点儿事,夜夜都能坐下来静静思索。我在前半夜想自己,我在后半夜想别人。我愿抒发平民百姓的晓风残月,并将隐藏的声音放飞,来表达自由和启蒙。我必须摒弃我语言中的无病呻吟,并让每一个词语都来自于内心世界。尽管爱情有着无法抗拒的魔力,但我还是希望整个人类除了沉睡还懂得黎明。从前我为爱情活着,现在我为正义去死,良心是我的笔,血是我的墨,我的诗篇在大地的渴望里,不是为永恒诞生,而是为减轻永恒的痛苦诞生。如果不是这样,在爱情这出戏里,我宁愿永远做一个孩子……

 凄风的秋雨,一直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仿佛是在帮忙我大哥大嫂与我们倾诉对已故亲人的无尽思念;翻滚的乌云,仿佛故意遮掩圆月,免得触动大哥大嫂的“月圆家不圆”的心灵伤痛。下面由我精心整理的优美散文随笔,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优美散文随笔篇一:

 说到蝴蝶兰我首先想起,第一次看到蝴蝶兰是几年前在观山坞花卉苗木场。一盆盆蝴蝶兰的花儿异彩纷呈,那宽大碧绿的叶子有点像君子兰,可没有君子兰叶子那么挺实,有点向下弯曲。更惊艳的是她那一串串紫莹莹,若紫水晶玲珑剔透、庄重典雅,是花中精品,似艺术奇葩,粉黛如桃花仙子的脸庞,于枝头摇曳风中婆娑,仿佛一只只低吟浅舞的粉色精灵,纯白如雪的素面静雅,恍若西施挽纱,白净秀美,大有闭月沉鱼落雁之美的感觉。黄的若珀金,熠熠生辉,富丽堂皇的样子,到像牡丹花的神韵,红的蝴蝶兰如火焰,亦如红玫瑰含情脉脉温馨浪漫,条点状的犹如天女散花,翩翩起舞,诠释美不胜收的旖旎光华,红心的显得热情奔放,绿叶枝头倩倩舞,粉蝶穿梭一点红,有道是:穿枝彩蝶款款飞,点水蜻蜓步步盈。粉蕾的阿娜多姿楚楚动人,还有迷你鲜亮型到是温情脉脉栩栩如生,反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不愧为蝴蝶兰令人拍案叫绝。

 看那一对对花瓣不正是蝴蝶的翅膀吗?靠里面还有黄褐色的斑点,更逼真了。仔细端详,花心里的花蕊,简直就是蝴蝶的大眼睛,大眼睛前面,那小花瓣不就是蝴蝶的触须吗?我不禁感叹这生命的神奇!自此爱上了她,可我爱花却不是个夺人所爱的人。

 就在前年的春天,朋友赠我两棵蝴蝶兰,我欣喜若狂,想象中的蝴蝶兰娇生惯养,看来很难伺候吧?可朋友说,蝴蝶兰一点也不娇贵,只需一点点土壤,每周浇一次水即可。我照着朋友的嘱咐栽养了她,同时也种下了一个美好的期待。一年快过去了,她还是只长叶子不开花,我有些失望。大概,她不会开花了吧?

 期待总是有的难傲,不算持久的岁月中让我初尝惊喜,就在去年寒日里,我发现有一颗花叶子下面长出了一个紫色的触须,是根吗?然而她的气生根是绿色的呀?会不会是花柄蓦然我心里泛起了激情的波澜,立刻用微笑视频拨通朋友,朋友告诉我,蝴蝶兰要开花了。啊,多么美好的事呀!我更加期待了。心越急,花长得越慢,那句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脱口而出。盼望着,期待着,春节也许就可以盛开了吧?时光飞逝,春节已过,触须慢慢悠悠才长了一尺来长,还好上面有三四个小紫包,也许就是花苞吧?大约经过一个月,那触须憔悴了许多,花苞却渐渐长大,忽然明白,是触须把营养全给了花蕾。将近半个月的等待蝴蝶兰绽放了,她也是那么娇艳、美丽,花竟这么大!这一次我亲历了蝴蝶兰成长过程和盛放的精彩!

 在学习中进步,在分享中快乐,于辛勤耕耘里收获,让热爱生活的人们一起分享你蝴蝶兰精彩的花语情怀吧!

优美散文随笔篇二:

 大凡人要是喜欢一物,往往会对它有一种希冀,希望其可以长久与自己相伴。有时候,甚至会错误认为可以永远在一起相处。当然,这只是一种主观愿望而已,真正并不可能实现。

 大凡人要是喜欢一物,就会感到它很是完美,在其身上几乎找不出任何缺点。就算是有一些不完美,有一些缺点与不足,也会觉得很合理、正常,也可以满心接受。好像那一些缺点、瑕疵,也都很是亲切和美好。要不怎么可以体现出物的特异性,物的与众不同

 凡物都有形成、存在、发展、消亡的过程。这是普遍性自然规律,是客观性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发生任何转变与转移的。所以不管物的性质如何,最终还是要走上消亡毁灭的道路,这倒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凡物都有它的优点与缺点,也有它的完美与不足。有它的可爱之处,也有它的不可爱之处。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物,也没有一无是处的事物。

 这些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可事实归事实、客观归客观。人也知道这些道理,但就是喜欢有这样一种错觉,喜欢有这样一种构想,并且会将这些思想、意识转变成为一种习惯。“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这符合人的心理特征,也符合人类的本性。

 可好多时候,现实与我们的想法意愿却完完全全是背道而驰,也常常与我们的思想意识是相冲突、相矛盾着的。真正叫人喜欢且希望其可以长久存在的事物,却偏偏存在的急促而又短暂。就像是人生中,是“聚”好还是“离”好当然是“聚”好。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聚少离多。那么“筵席”是好还是不好也很美好,可是它聚起来容易散起来更容易。况且相比之下筵席中的时间和散的时间之间是不能够进行相互间比较的。那么花儿是什么情况她姹紫嫣红、吐露芬芳,应该是很美,很令人向往和追求的吧。可是时间不长她便会凋谢,往往会令人感到很是惋惜。

 那么,对于自己所喜欢事物,是该奢望它长久存在,还是面对它的短暂存在而长吁短叹、惋惜不已还是以一颗坦然之心默默接受下来都不是的,我觉得最好方式是将其保存在记忆之中。当有一天想起时便可以细细品味,那时候应该会感到很是欣慰与满足吧。

优美散文随笔篇三:

 任何事物,都不具有永久存在的性质。它是由其形成,发展,衰亡,毁灭几部分组成的。但是事物的独立特异性,是可以永久性存在的。它不会因事物的质料和形式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事物的存在毁灭与否而发生任何改变。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正是一物区别于另一物的关键和主旨,也是事物本身最基本、最本质的的特性,是事物的价值底线。

 哲学上讲,事物之间是具有普遍联系性的,事物组成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具有联系性的。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无可厚非。但如果这种说法要抹杀事物的特异性,抹杀事物的独立性时,那就很是不合理了。因为哲学上也提到,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方向,外因只不过起辅助作用。物与物的不同,世界的千奇百怪,正是因为有物的独立特异性,才体现如此丰富多彩的。

 这种特异性,这种根本性价值底线,是事物最核心、最根本的属性。如果说事物之间的联系,使事物之间彼此可以接触的话,那么就只能算是一种接触。而且接触的仅仅是事物城府之间的外墙,而城府的内部正是自然封锁和隔离事物之间的地方。物和物之间,本身是不能发生重合与混同的。

 对于一朵花,有它的与众不同,有它存在的根本价值。或者香味,或者颜色,或者花瓣的组成样式。需要的阳光、雨露养分,都是和其它事物,其它花有很大不同的。这些因素本身构成了花的特别质料,体现出其特异性的。要不然所有事物就可以等同于一件事物,所有事情就可以混同于一件事情。千篇一律,相互混同,那也就失去了大自然千差万别、绚丽多彩的美学特性。就像是山峰,此起彼伏,才能体现出山的层次美,如果山体一样,就毫无生机和趣味可言了。

 由此可见,事物的特异性,独立性,对于事物价值体现是很有特殊意义的。对于这一点,应该很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同样对于我们人类,对于每一个生活在世界上的人,都有其特异性,有其与众不同的性质的。每个人都是他的一个中心,一个中心就是一个世界,所以在这个纷乱地世界里,每个人都应当建立一座属于自己的宁静城堡,然后做这个城堡的主人,让一切归于安静。

  散文,作为人类共有的交流思想情感的文字载体,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交际活动和语言文字的产生而产生的。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篇一:我爱美丽的雪花

今冬是暖冬,冬暖雪就多。

雪花,是冬天的一种美丽。听人说,如果下雪了,不打伞走下去,可以一路走到白头。

喜爱雪的人们把雪称作公主、姑娘。如熟知的童话《白雪公主》。俄罗斯民间传说里也有一个凄美的故事《雪姑娘》。据说雪姑娘是冰雪与春天的女儿,她喜欢上了一个牧羊人,但作为冰雪的化身—她不懂情为何物。雪姑娘的母亲同情她,给予了她爱的能力,当雪姑娘堕入爱河之时,她的内心越发温暖,而她的身体却因此熔化而消失了,留下的只有雪的芳香。

  我爱雪花,虽然没嗅到她的芳香却爱她的温柔和美丽……。

雪天风情万种。雪花纷纷扬扬地从空中飘落下来,轻轻的,柔柔的。雪花是哪么美好,它纯净了整个世界,纯净了我们的心灵中的每一个角落。

暖冬的一天,由于工作关系一位成熟的女士来找我。站在雪地上的她,柔柔的嗓音、黄金分割般的身材,使我眼前一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冰心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她,成了我的新同事。话聊中得知她特别喜爱雪花,情志的共鸣不由的眼前仿佛就是雪姑娘的再现,不过,无厘头的联想转瞬即逝。因为我不是牧羊人,不曾拥有,谈何失去。但我相信,雪姑娘是有内涵的,她是人类心灵的 ,展示了人类情缘最纯洁的一面。

美好的缘分是很公平的,它为每个人都留下过。当它来的时候,阴差阳错没能留住,待到失去,才晓得曾经的、舍不得。就犹如美好的缘分写在雪花上,纯洁美妙稍一升温即刻融化。有人说同事之间容易产生感情,发生故事。这,我倒是经常听说。不过,苏轼的“多情却被无情恼”言犹在耳,余音嫋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特别的朋友,共处时心心相印,无所不谈,默默地揣摩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亦如雪花飘飞著多种情绪。有情人,借每一片雪花,飘飞著对爱的憧憬。无情人漠视著雪原的孤独。平淡的生活像空中飞雪,在空灵的心上孕育著渴望,如寻梦的蝴蝶,挂在了谁的眉梢又落在了谁的心头

她给我讲故事讲身世。谁也想不到柔情似水的她,自强不息吃苦耐劳历尽辛苦;谁也看不出美丽善良的她,爱也遭受过背叛的折磨,谁能相信她举重若轻宽容自若。她像雪花那样优美静谧,展示了内心的素洁。这,不单是用眼睛看到的而是用心灵去倾听去感受才得到的。我想这可能就是雪花的芬芳。

我爱美丽的雪花,很想亲吻它一下,但是它很矜持,来不及张嘴就融化了;想把它捧在手心,它只能做短暂的停留,给你留下温柔的泪花。雪花轻灵,婉约,宛若翩翩而来的仙子,纤尘不染,没有人有理由拒绝喜爱童话般美好的它。我,喜欢雪,更珍惜发生在雪天里美好的记忆,把这美好的缘分写在洁白的雪花上。

篇二:爱到不能爱

总有些文字,让我们读了又读,总有些旋律,让我们听了还听,总有一段感情,让我们念了还念。

即使这段感情伤痕累累,即使已经天涯海角。

枫残月落,依旧千般留恋,万般不舍,顽固地站在风的来路,努力回眸,嚼咀著一起走过的花谢花飞,烟绕雨斜。那个人,曾经挚爱,那个人,曾想要一辈子的时间来珍惜。

伤了,痛了,终于知道什么叫爱到不能爱,什么叫聚到终须散。所有的繁华原来只是一梦。吹落一地的沧桑,打碎了一地的诺言,再怎么也拼不回昨天。

累了,倦了,最终才会明白,再美的爱情,终是红尘一笑,海不会枯,石不会烂,爱却早已沧海桑田。

爱情可以臆造一个童话般的故事,在故事中,我是你的白马,你是我的公主,眼里的彼此,就是唯一,就是天地人间。但是,爱情也能制造更多的遗憾,爱着是一种幸福,在某些时候,爱又是一种肝胆欲裂的疼痛。爱,是红尘里的**花,是含笑饮毒酒。

爱情,绝对不只是单纯的美酒,它也是酿酒过程中等待的煎熬。爱情这杯酒,既是苦的,也是甜的,瞬间的甜,堪能覆盖所有的苦。所以,注定会有很多人飞蛾扑火般去尝试,尝试这苦辣酸甜的过程。

爱一个人也许只是一瞬间,这种电光火石般产生的情感,是绚丽的一段,也是最炽烈的一段,如烟花在瞬间穷尽生命的美,在一瞬间,爱情说来就来。但最终黯淡下去的时候,也许在你的心里,需要用一辈子的光阴去雕琢。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的恋爱,开始都很甜,因为爱得纯粹,没有知道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没有时间去窥视结果;琐碎的光阴里,日积月累,爱得深了,要求的也便多了,最终,爱情也走调了。

即便如此,爱情还是永恒的,当白马变成黑马,当公主变成了民女,一切归于烟火尘埃时,虽然对方已经不再是你绝对的眷恋,虽然已经从心底上放弃,但,你依然会醉心迷恋曾经一起的点点时光。这样的爱,也算永恒了,它,永恒在回忆里。

从轰轰烈烈的感动,然后爱到不能爱,曲终人散是个痛苦的过程。如果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个天空,另外一个桃源,可以不顾及后果,可以单纯的去爱,会有很多人去寻找这个天堂,在这里,祈求再遇上彼此,再爱一次;在这里,可以逃脱左一条,右一条世俗的锁链,彼此,不会挣扎到了心寒。

爱到不能爱,有时不是不爱了,只是无奈了

篇三:一朵盛开的夏荷

我喜欢荷花,喜欢接天莲叶的荷塘,所以在夏荷花开的时节,我总是在荷塘边流连忘返,从花开到花落,无数次的去观荷、赏荷、拍荷,在自己的心中种荷。

观荷赏荷,不在其艳丽,而在于它的高雅与静美。

听,花开的声音。

雨后的趁荷,是纯净的,微开的花,含苞的蕾,亮白的花尖透著粉红的嫩,远远望去,层层的莲叶浓淡浸染,翠绿之间点缀著玉白的花和粉红的蕾,此情此景何尝不是诗中的“红白莲花开共塘,两般颜色一般香,恰如汉殿三千女,半是浓妆半淡妆”

一条小水渠流水潺潺,晨曦透过树的间隙洒落下来,一种油然而生的 触动着心弦,举起相机去追寻那灵境的纯,一阵轻风吹来,荷叶翻飞含苞的蕾在叶间忽隐忽现,好,大珠小珠在玉盘间滚动,发出耀眼的光,此时的美,让我变得有些迷乱,不知如何把这份灵动定格,镜头在叶和蕾的舞动中变得迷离梦幻,动与静,虚与实在风的摇曳中尽情的演绎,如诗,如画,那种韵动美,让我沉醉。

纯净的不染,将一季的清雅沉淀,端庄、静怡的花蕾稚嫩的犹如一个处子,依偎在柔和的叶绿之怀, 的容颜,还苞待放,远处的花蕾在荷叶的遮盖下或隐或现,稚嫩的,微开的,一个个欲言又止,静静地等待美丽的绽放,微风吹过,纯美的心事拂过荷尖……

俯下身去,让自己的与荷相连,叶子中间那晶莹的水滴,映照着一个世界,此时的心只剩下那闪闪的光影,于是,你的心儿醉了,你的心儿飞了,飞进那迷幻的光影,穿越在空无的境……此时的我竟然幻化出自己掏出自己的心,放进这一滴水中去洗涤,去轮回,沉浮的心事,在那清晰的水声,在那忽闪的光影中流淌。“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划过心头,一种自在油然而生。

“碧波心里露娇容,浓色何如淡色工”,从拍荷花开始,就大量的浏览荷花的拍摄与后期,自己也曾做了些尝试,说实在的爱荷的人多,荷花的摄影作品似乎涵盖了你所能想到的一切,静下来一想,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即使没有新意,那也是我的,于是在第一次的狂拍之后,抑制不住的欣喜,急匆匆的把照片发到空间,没有做后期,美其言曰这是我的“原创”地道的柔美本色。

在来时的路上,遐想这自己可以拍出《小池》的意境:“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可是,转了一圈又一圈,只看到寥寥的几只蜻蜓在荷塘间盘旋飞舞,就是不肯落下来,心中落有失落,想那若是杨万里要来拍荷,一定可以拍出荷的韵,荷的魂。《小池》的清晰朴素是我喜欢的,善写山水的他竟然把荷塘的景色描绘的生动淋漓,难怪他的好友戏称他说:“处处山水怕见君。”

“无缘的你啊,不是来的太早,就是太迟。”心中不禁暗笑,怎么想起了席慕蓉来了,哈哈。“我,是一朵盛开的夏荷,多希望,你能看见现在的我……”。

连日来我流连这个小小的荷塘,一大早,太阳还没出来我就已经到了,早上的荷塘最为美丽多姿,初绽的花蕾如少女般羞涩,含苞待放,前一天开过的荷花则如成熟的 婀娜多姿,在晨雾中演绎著自己的美丽,蜜蜂在花蕊间忙碌授粉,第一次拍荷的欣喜感觉突然找不到了,走近荷塘,我的脚步慢了下来,我不知道怎么去拍,绕着荷塘转了一圈,我依然找不到感觉,此时真的理解了拍荷不易;尤其是要拍出荷花的意境更难。

拍过了叶,拍过了花,拍过了茎也拍过了果,拍过了接天的翠叶,然而,始终没有拍到“蜻蜓立上头”心里一直想着,抽只烟,慢慢的走着,看着,搜寻着。

突然,一只红蜻蜓进入我的视野,它静静的立在荷叶的边缘,我拿起镜头对准了它,奇怪,它的翅膀哪我的眼睛离开了镜头,还是奇怪,和以前看到的蜻蜓不一样,它的翅膀是立著的,管它哪,先拍了再说,镜头的焦点聚集在它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与我对视,似乎充满了好奇,一动不动,我的心一阵窃喜,于是,不断地变换角度,把她的倩影定格在我的记忆之中,“哥们,我拍到红蜻蜓了……”!在我的描绘之中,电话的那端哈哈大笑:“你拍的是红豆娘!!!”

后来,我才知道,蜻蜓的个头要比豆娘大,豆娘的色彩非常漂亮,我看到的只是其中的一种,蜻蜓停歇时,会把翅膀平展在身体的两侧,而豆娘一般是把翅膀合起来直立于背上。

这只是我拍荷的一个花絮,因为喜荷,我会守候一个花季,不,我会一直守候,用我的镜头去解读荷的韵,荷的魂。

文字作者名称:(竞芳)

春风浩浩,袅袅吹拂,艳阳白云,灿烂辉映。你曾携春风近揽星河,带着切切期望,带着殷殷嘱托,盈满勇毅奔赴大海,于天地间通话,于天地间欢歌,让梦在天上的浮云里踏实,让心为华夏的锦绣而深情。如今花已盛开,青绿正葱茏,迎你归来,华夏已盈满人间热切与深情。

春天的花事在这一天,盛大而充满期待。仰望宇宙浩渺,那里有我们的亲人;俯瞰苍穹灯火,那里是我们的家人。等待着,期盼着,当北京时间2022年4月16日09时56分,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返回舱在东风着陆场成功着陆的那一刻,清风暖阳,溢满人间欢歌。

心间深深的祝福,眼中热热的泪水,圆满在那一刻熠熠生辉,光耀整个大漠戈壁,荣耀所有华夏子孙。摘星星的妈妈回来了,甜甜的笑容已经沁润了女儿等待相聚的思念;航天英雄回来了,用铿锵的声音和自信的笑容,在向祖国和人民报平安;80后首飞太空的航天员回来了,帅帅的笑容出现在镜头前,彰显着实现飞天梦的自豪。

正如伟人诗曰:“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春风载满欢歌,典数着你从天上采撷的硕果,以一段非同寻常的太空之旅,首创最长太空驻留时间,开展关键技术实验,进行文化传播交流,探取“天宫”建设关键,开启天宫课堂奥秘。业绩如光,照亮华夏新的梦想;收获如星,繁盛华夏新的希望。

你在秋天追梦,带着殷殷嘱托和切切期盼,勇敢奔赴天海星辰,为梦想、为信仰,有坚持、有付出,你携秋水揽星河;你在春天归来,载满累累硕果和熠熠业绩,平安回归人间烟火,有喜悦、有自信、有勇毅、有荣耀,你与春风皆温暖。

诗曰:“九九艳阳行碧空,天镶紫气物争荣。揽持寰宇今朝在,月影相依滋后生。”

许多惦念,许多牵挂,在太空人脚踏实地、扬起笑容、充满自信,平安归来的那一刻,全部融入人间期盼的安然;花在笑,蝶在舞,绿叶在欢诵,青草在轻歌,太空归来自信微笑的这一刻,锦绣了华夏山河,惊艳了九天寰宇。

人间花在开,春风清扬,原野青绿;天上云在飘,春阳温暖,人间欢歌。平安的喜悦,此时此刻,圆满了盼归的心情。不负使命,你携春风辞星河;不负嘱托,花与青绿迎你归。

——写于2022年4月16日谨以此文祝贺欢迎三位航天英雄平安归来。

 美好的爱情是我们幸福人生的组成之一,那么有哪些关于爱情的心情日志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爱情日志说说心情随笔,供大家参阅!

爱情日志说说(一)

 怀念那个躲在壁柜里的冬天

 我上大四时才认识方启航。用同学们的话说,这叫黄昏恋,晚了一点。因为按照惯例,校园情侣一般很难将感情带出校外,因此,接受启航玫瑰花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犹豫,怕自己的大四变成伤心的回忆。但是启航的一个热吻,立刻把我变成了没有主见的傻妞,于是,我们开始了热恋。

 2004年7月,毕业后的我应聘到了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启航也进了北京一家游戏杂志做策划。虽然我们在一个城市,但频繁的加班加点,让我们没法经常见面。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靠用二手手机发短信来维持感情。

 由于我待的公司不包食宿,而我又租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所以我只好在离公司近一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住到那个地方后,我每次加夜班回家时,在下公汽后,都要经过一条叫太平路的小巷,这里据说是北京有名的“敲闷棍”的地方。因为害怕,所以我每次经过那里时都是一路狂奔。

 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一个流氓追了半条街,吓得几天后都打哆嗦。启航知道这件事后,再也不肯让我独自在太平路那边住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我们花了1600元租金在建国门租了套两居室,一人一间,过起了下班眼对眼、上班手牵手的“同居”生活。

 可到了2004年l0月,母亲突然病倒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往家里赶,把母亲送到家乡最好的医院治疗。在花了l万多元钱之后,母亲总算转危为安。

 回到北京后,我流着泪对启航说:“我们换个地方住吧!妈病后我经常想,如果这几个月我不租这么贵的房子,不贪图这点儿舒适,多寄点钱给妈,她也许就不会累出大病了!”

 启航抱着我说:“听你的,我们搬家。”第二天,我们就在双桥找了一套只需要700元租金的房子,搬了过去。

 那时已经接近2005年的春节,北京冰天雪地,又干又冷的风从脸上刮过去,像刀子割一样疼。房里没有暖气,一到晚上,就像一个冰窖。风一个劲地从窗缝里灌进来,我盖着两条被子还冷得直打哆嗦。醒来时,经常听到自己的牙齿在炒豆子似的响。

 搬到双桥后的一个月里,我连着发了三次高烧。

 第三次发烧的时候,启航背着我去医院输液,他对我说:“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得换房子!”我也知道再这样下去,花的医药费比租套好房子的钱还要多,但我就是不想再去花更多的钱租房……

 在那个寒冷的冬日,我和启航就像两只过冬的小老鼠一样,抱在一起,心里充满了迷茫。

 几天后,启航突然非常兴奋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个绝好的住处,不花钱,有暖气。我欣喜若狂地向他打听房子的来历,他却故作神秘地拒不透露详情。

 第二天下班后,他牵着我坐地铁转公车,来到了一套商住两用的日式公寓。这里地上铺着地毯,有干净的浴室和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厨房,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暖气极旺,穿一件薄毛衣就够了。

 这屋子真像天堂哦!我揉着在室外冻疼红了的鼻子惊呼道。

 启航推开三间屋子中的一间,说这就是他的办公室。我立即傻了。天哪,他竟然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那套他曾经说过的每月要交6000多租金的房子!里面没有床,启航准备让我睡在地毯上吗

 启航看出我的担心,伸手拉开了墙上的一扇门,我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原来墙上有一个巨大的壁柜!足有两米长!壁柜里已经铺上了一床雪白的棉被,一头还搁着我的那个流氓兔的可爱枕头!

 启航对我说:“我已经试过了,睡在里面很舒服!不仅不会着凉,还不容易被发现。再说,这里厨房卫生间都有,外面还有电脑可以上网!只要一下班,这里就空无一人,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我们,你要怎么用就怎么用!你看,是不是比住宾馆还好多了!”

 看着他急着“推销”那个壁柜的好处,我“扑”的一下笑出声来。是啊,如果能够住在这里,那该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冬天!但是,我很担心,万一被启航的同事发现了,启航岂不会被炒鱿鱼启航看出了我的疑虑,说他仔细地观察过了,单位同事都没有加班的习惯,只要我们及时消灭“作案”痕迹,绝对不会被发现。

 我这才放下心来,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壁柜,说:“这个柜子虽然够长,但不够宽,只能我一人睡,你睡哪儿呢”启航的脸马上红了,他赶紧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床床单,指着地上说:“我已经想好了,先在地毯上垫一层报纸,然后铺上棉絮和床单,我就睡在地上,舒服得很!”

 站在那个春天一样温暖的屋子里,想着生病的母亲和那一堆的债务,我痛下决心:睡进那个壁柜。

 于是,在一个星期天,我们退掉了双桥的房子,把简单的行李搬进了启航的办公室。

 白天,我们把行李搁到壁柜里,关上柜门,谁也看不出来这里住了人。到了晚上,在确定所有人都不会再来了之后,我和启航就把行李提出来,铺床,洗澡,然后我美美地爬进我的壁柜,启航则钻进他的地铺被窝,我们之间隔着一道虚掩的柜门。

 说实话,壁柜里除了稍闷以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栖身之处,每当我爬进壁柜,总是很快就睡着了。

 可启航就没有我幸运了。由于启航的办公室摆了好几张办公桌,壁柜外只剩下一条过道的空间,启航那一米八几的个子,经常在睡梦中“处处碰壁”。在半夜里,我经常听到他睡得迷迷糊糊时,翻身撞着桌子腿的声音。

 有一次,我看到他手上露出一块乌青来,就问他怎么回事,他竟然也不知道,我猜一定是晚上撞上桌子弄的;还有一次,我早上钻出壁柜时,看到他拼命地揉着脖子,我伸手碰了他一下,他立即说痛,原来是他晚上睡觉时,不知道怎么把脑袋卡到了椅子下边,扭伤了脖子。直到半个月后,启航的脖子才好。每当我想起他歪着脑袋的样子,就又想笑又心酸。

 有时候我躺在壁柜里睡不着,启航就会给我讲故事,讲着讲着他还会突然问我一些“你说我们以后永远不分开好不好”之类的傻话。那样的夜晚,虽然住的是办公室,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但有启航在身边,我觉得异常踏实。

 可办公室毕竟不是家里,有一次,我们差点就被发现了。那天晚上11点,我和启航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启航赶紧轻轻地把壁柜的门关上了,我听着隔壁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上帝保佑!那人只在隔壁办公室呆了一会儿,拿了一点什么东西就走了!当启航打开壁柜的门时,我的脸都憋红了!

爱情日志说说(二)

 不要因为寂寞才爱我

 18岁的他,因高考失利上了东北的一所普通的二本学校。理想与现实的差别彻底的打败了他。郁闷一直笼罩着他的心扉,久久不能消散,即便是上了大学。来到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面孔,听着陌生的话语,又平添了心中的苦闷、抑郁。他喜欢上了夜晚,白天的喧闹让他喘不过起来。他喜欢夜晚的星星,夜晚的颜色,夜晚下的一切东西。

 太阳隐退,地平线上也消尽了最后一束阳光。操场上,那年迈的白炽灯仍不竭余力的发着光。东北九月份的晚上已有了冬天的寒气,白天又刚下过雨,地面还有积水。所以,操场上只有少数的情侣在寻找浪漫,更少数的运动爱好者在锻炼,极少数的像他一样的喜欢黑夜的人在游荡。灯光越来越亮,夜色愈浓。淡却了情侣们的浪漫情调,减退了运动爱好者的运动热情,操场上只剩下零星的那么几个人。本来已是安静的操场,此刻却寂静得让人害怕。年迈的灯终于支撑不住,突然间熄灭了。操场上只剩下漆黑一片。

 “嗳哟……”就在他准备回寝室的时候,背后却传来一个女孩疼痛的喘息声。毫不犹豫,他转身跑了过去。借着远处的微光,他发现一位女孩正坐在湿漉的跑道上,双手揉着脚踝。

 “你怎么了”他小心的问道。

 “不小心,脚崴了一下”她带着痛苦回答。

 “我送你去医疗室”未等到她的应允,他就扶起她向医疗室走去。经医生检查没有什么大碍,他有的松了一口气。

 “你住几号楼,我送你回去”

 “七号楼。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吧。谢谢你!”

 说着,她便一人一走一瘸的离开医疗室。可没走几步她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再一次,未经她的应允,他又搀着她向七号楼走去。独自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晚风吹着,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他似乎忘了他的外套还在那位女孩的身上披着。

 第二天,走出寝室楼道的时候,他无意间瞥见楼前的花坛旁边伫立着一个女生。只见,长发在清晨的微风中肆意的飘舞,身着休闲装,那纯真的笑容犹如冬日里的阳光,消除了人们心中的阴霾。这不由得让他心动,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那位女生似乎看出了他的‘诡计’,一直冲他笑着,突然反应过来的他不觉脸上泛起了红晕,多了几分女孩子般的害羞。

 “早上好”她好像在向他打招呼。

 “哦……”他惊住了。他不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吗。

 “我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啊”她兴奋的说。

 原来,她是在等他。这反而让他感到紧张。结结巴巴的用客套话回答着女孩的感激。为了报恩,女孩请他吃早饭,执拗不过她的坚决,他就答应了。慢慢的,他发现她很健谈,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在她的世界里似乎永远没有烦恼、忧愁。她的性格感染了他,让他忘记了他还有忧愁、苦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开始向她倾诉他那连他自己都不愿告诉的束在肚子里快要腐烂的话。而当他诉说时,她总是静静的倾听,睁大眼睛看着他。讲到悲情时她甚至会流下眼泪。渐渐的,他们成了知己,无话不谈的知己。

 东北的冬天似乎来得比中原早了些,寒冷的天气,刺骨的寒风,让人们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可他看上去却满面春风。是的,他和她相爱了,他们恋爱了。她给他的爱情让他摆脱了苦闷抑郁的束缚,爱情让他振作了起来。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力量如此之大。

 爱情让人疯狂。这句话是对的,这是他这几天的爱情感受。令她困惑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有意的躲避他。他也开始了疯狂的猜测:她不爱我了她有了新欢她只是和我玩玩…… 百思不得其解,让他接近崩溃的边缘。就这么结束吗他自问。答案是:绝不!!!他决定找她谈谈,尽力挽救这份爱情。

爱情日志说说(三)

 雏菊与玫瑰

 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潮湿粘腻的梅雨时节,整个城市都是压抑的。我没有打伞,穿过树木茂盛的甬道觉得浑身通透的凉,去传达室取来傅安然寄来的信。牛皮纸信封上长长的地址,厚厚的感觉,很温暖。

 傅安然在信里说,在武汉,学校旁边的花店里有各式各样的盆栽,很便宜。他买了一盆雏菊,本不在意的,却开出了明黄和粉红的小花。信封里还有一个小小的纸包,我打开,两朵小小的干花,风干了几乎是半透明的花瓣,还有淡淡的菊花香。

 雏菊。“深藏心底的爱”,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爱我,但他的陪伴,他的温存,正如他的名字,安然,让我安心。

 我想告诉傅安然,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齐远第一次吻我就是在这座桥上。漫天繁星的夜,齐远说,“沈薇你看流星”。我一抬头,齐远的吻就落了下来。我说:“我有男朋友,他叫傅安然,在武汉。”他说:“可是我还是喜欢你。”他抱紧我,吻像雨点一样落下,直到我哭出声来。他不知所措的放开我,跟我道歉,我蹲下抱着自己越哭越凶,安然安然,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第二天,齐远把大捧的玫瑰送 到女生宿舍楼,我想丢掉,却被同屋的小美抢走了。卡片上写:八点,望桥见,今晚会有真正的流星。

 那晚,我没去,用透明的薄纱缝了一个小小的袋子,把干燥的雏菊装进去,挂在床头,然后开始给傅安然写信。在信里,我夹了一版各种鬼脸的大头贴,我说,你一分钟都不许忘记我,我要你把我贴在手机、电脑、水杯还有钱包里,什么时候都可以看见我。

 齐远那晚等了一夜,忙了一夜,他在望桥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蜡烛,铺上了玫瑰花瓣,半夜风起,吹散了花瓣,吹倒了蜡烛,点燃了望桥,一场小小的火灾。小美笑着说,还好你没有去,不然真的变成流星,撒手西去也不一定。我去了望桥,扶栏上有一块焦黑色的痕迹,湖面上还漂着未散去的玫瑰花瓣,我回到宿舍,瞥一眼被小美安放在阳台的玫瑰,对着床头那两朵小小的雏菊发呆。

 我给齐远发短信,“对不起,我喜欢雏菊不喜欢玫瑰,就好像我喜欢傅安然而不喜欢你”,按下发送的一瞬间,我突然无比怀念和傅安然牵手时的触感,指尖干燥而微凉,他说会陪我一辈子。

 齐远因为“望桥事件”破坏公物,违反校园消防安全条例被学校警告处分。他和一群男生嬉笑着看着宣传栏里的处分通知,看见我,只一眼,便掉头走了。看着他背影消失的方向,揉了揉被阳光刺痛的眼睛。有风吹过,把处分通知吹着“哗哗”直响。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阳台上的玫瑰枯萎了,被小美扔进了垃圾桶。我买了很多荧光纸给傅安然叠幸运星,叠满五百二十一颗,在5月21日跟傅安然交换他的第一句“我爱你”,储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夜里关了灯,微弱的荧光像星星一样闪亮。宿舍里另一个女生却说那像是眼泪,因为她还来不及叠完五百二十一颗,就失恋了。

 我叠到了第三百七十颗的时候,收到傅安然的信,里面夹着我寄给他的大头贴,背面有撕过的痕迹。他在信里说,沈薇我们不要彼此牵绊,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第二天,我就请假去了武汉。到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循着信封上的地址,我看到傅安然的研究生公寓亮着灯,却敲不开门。手机也是关机。我坐在花坛的旁边,朝那扇窗张望。窗帘上有两个模糊的剪影,我裹紧外套,把脸埋在领子里,像极了恐惧的鸵鸟,眼泪顺着流进衣服里,微微的凉,就这样一直到天亮。我给傅安然发短信,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再见,因为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再见再也不见。”

 武汉的晨雾浓重潮湿,好像连睫毛都要胶着在一起。抬起重重的眼皮,我看到傅安然,我朝思暮想的傅安然,拦着另一个女孩子的腰,嘴角有暖暖的笑……我站起来,膝盖微微麻木,呆呆的看着,连泪都流不出。

 傅安然的眼神,不安和惊讶转瞬即逝,他淡淡地瞥我一眼,搂着那个女孩子的腰,头也不回的离去。

 不要彼此牵绊,会有更好的未来,多美好的借口,冠冕堂皇。现在,他就这样跟我擦身而过,好像,我们从来都是陌生人,毫不相干。

 我在傅安然说的那家花店买了一盆小小的雏菊。火车开了,一路上我盯着那小小的花朵,想起傅安然信上说:“我的理想就是挣钱买一套向阳的大房子,客厅里有我爱的音响,冰箱里有你爱的巧克力,卧室里有软软的床,你可以买好多毛绒玩具把它变成动物园,阳台上摆满各种花朵,还有摇椅,等咱俩老了,子孙满堂,就晒着太阳,坐在上面摇啊摇……”可现在,我坐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你却已经忘记了你的梦想。

 望桥边的雏菊开了,密密的,风吹来,各种颜色层层叠叠,我坚持着叠完了五百二十一颗星星,那是未完成的思念。5月21日,我摘下床头挂着的雏菊,拿出傅安然寄来的信,连同那瓶星星,一个包裹,最后一次,写上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址。

 那盆小小的雏菊,很快就枯萎死亡,我把它挖出来,却发现那几棵花是没有根的。黑心的商家骗了我,傅安然骗了我。没有根的雏菊,一如傅安然给我的爱情,“深藏心底的爱”,到头来却只是我的痴心妄想,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的爱,原来是他根本无心给出承诺。

 竟然瞬间释然了,我丢掉了枯萎的残菊。傅安然,再见,再也不见。

 圣诞节,又收到齐远的玫瑰,听说把阿司匹林溶在水里可以延长花期,凭着记忆翻箱倒柜找出的一瓶阿司匹林,可却已经过了期。突然想起和傅安然一起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偌大的**院,空荡荡的旁白: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会过期,凤梨、秋刀鱼,甚至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有很久没有想起傅安然了,也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原来薄情的不仅仅是他,隔了大半年的时光,才发现那些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事情,原来真的就这么忘了。

 本来阴沉的冬日,因为午后的阳光突然明媚起来,下课的时候路过望桥,那烧焦斑驳的痕迹依旧突兀,我去买了一瓶新的阿司匹林,然后把齐远送的玫瑰修剪好,斜斜的插在水杯里。

雨天爱情随笔

雨天爱情随笔1

 一场雨落,一场相遇。一场花开,一场相爱。爱情,从遇见开始。

 秋色跟随凉风的脚步,在时光的深处从江南的唇瓣上走过。我披了一件衣裳,静坐在窗台旁边,淡看秋风,倾听雨落。艳林,在江南的风雨中,等你,秋风板着新雨,微凉。

 爱情,从相遇开始。我打着伞,在晚秋的烟雨中找寻与你的一场邂逅。一场雨落,一场相遇,遇见,太美。如天空中的秋雨落在我想你的柔情里,溢满了与你的惊喜与幸福。我愿意将我的新放在帘外的雨中,化作缕缕的牵挂与点点的相思泪,落入你温柔的眸中,伴你走过秋凉的雨季,共你在流年的辗转中迁伴。

 秋风飘着凉雨,散落在江南的茵柔里,如同点点的离人泪,落在我的眸前。亲爱的,秋天走过高山,落红飘过流水,你无心的一场回眸,把我葬在红尘的等待里。从此,那一片心湖,装满了你的容颜,飘满了你的微笑,载满了你的忧愁。任岁月凋零,叶荣远不会消散。今生,只为你封心,画地为牢,不言悔。

 一场花开,一场相爱。真的,好想与你沁着花香,在秋水绵长的晚秋里,共你在窗前看落花,听雨落,共你拥有一份平淡的幸福。

 只因为想你太真,爱你太深,一如凉秋的海棠开在爱情的雨季,弥漫着幸福的馨香。无法在如歌的年华里,舍弃你的美好。亲爱的,如果相遇是前世今生的结果,如果相守是来世他生的,如果相爱是三生三世的轮回。我愿意用穿越千年的眼泪,来交换这一生拥有你的平静时光与平凡幸福。

 张爱玲说,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你爱着你爱的人,你爱的人也爱着你。那么,艳林,若相爱,请相惜。因为我必定为今生这一场与你的相遇在菩提下求了千年。亲爱的,当爱你变成一种习惯,我已不会回忆起曾经,只念着你的现在,只懂得你在我心里,从不远离。一直相信,有那么一种爱情,是只关心一个人的悲与喜,只想念一个人的容颜与脸庞,是指为一个人憔悴与相思。虽然两心如隔,在水一方,依旧能够感到你掌心的暖,柔情长伴,永远不曾间断。

 想念,因担忧而更加相思。于是,在每一个雨里的清秋的晨间与夜晚,总会为你送一份牵挂。清风吻着秋雨落在窗台上,流过写满相思的纸笺,染了一季的祝福。

 在凌晨的诗行里,我拈一朵残花,将你的容颜携刻,抛落在红尘的记忆里,念一份平安。在晚间的清文中,揉一卷灯芯,将你的忧愁燃尽,消散在时光的流水里,挂一份欢乐。亲爱的,我捧着一帘幽雨,在流年的深处,默默的在心底与你道一声珍重,盼你一世安好。

 一直认为,最真的爱,是懂得。我将你的心放在我的心上,两心相伴。任落花在流水中重开,任四季在指尖流动,任容颜在岁月中老去。只需要一眼凝眸,便心心相印,冷暖两知。只一声懂得,便可在流年里,相依相伴。一直坚信,最深的情,是相随。

 知一场相遇,便在清浅的时光里,许一世柔情,相随到天涯。不然,牛郎织女的传奇,怎么会如此动人。不然,神雕侠侣的故事,怎么会如此长久。不然,虞姬霸王的爱情,怎么会如此的携永。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每当秋风吹过眸前,想念便会溢满心田,任岁月如何流转,任时光如何消逝,你的容颜依旧走过岁月的痕迹,消瘦我纸笺上的新词,憔悴我的红尘落寞。亲爱的,余下的日子,只是安静的期待,能够拥着你在流年里静坐,看岁月如花。能够与你在灯火阑珊的夜下,倾听流水。能够共你拥有一份平淡的幸福,相醉流年。

 一曲新词酒一杯,一泓秋雨一场凉。浮生绘一纸温暖,飘落在时光的转角处,温暖你的一枕新凉,梦靥静好,夜色无声。红尘欲落,天涯有尽,天地会荒芜,岁月不会永恒。亲爱的,今生,不说地久,不言天长,只一拥深情,一吻便足以天荒。这一生,亦化作一个永恒,定格在我最深的记忆里,任时光凋残,永远不会老去。

 当爱情走过沧海桑田,当想念化作担忧,当等待化为牵挂,当我在时光深处读懂了你的忧与愁,欢与乐。这一生,但求,所有的岁月里都与你相伴,所有的幸福都与你分享,所有的快乐都与你缔造。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亲爱的,当我们的爱走到时光的最深处,我回眸浅问一声,来生,我们能否依然永如初遇。

 今生,我愿化作三世的雨,散落在与你相遇的每一处温柔里,换取你来世的一份幸福。亲爱的,这晚秋的每一场雨,是我的一份相思。每一次相思,都化作一场等待。

 等你,在江南的晚秋。一帘幽雨,一场相爱,雨未尽,情不休。

雨天爱情随笔2

 一场雨,一把伞,就促成了一对有情人的相爱。在爱情雨中相遇的男女都是得到上天眷顾的`幸运儿,他们会得到一段美好的缘分。

 她很喜欢在教学楼前的长椅上看书,而他喜欢站在教室的窗前看着她。沉浸在书中世界的她从未发现他那专注的视线,随着书中的情节时而愉悦时而忧伤,让他的心情也跟着她的一颦一笑而变化。喧闹的校园里,在她的世界里只有眼前的书,在他的眼里只有她的身影。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打破两人之间的距离,更没有想过要走到她面前跟她表白,觉得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就已经足够了。

 有一天,她照常坐在老地方看书,他依旧专心地看着她。突然,下起了大雨,让她措手不及,慌乱地抱着书和背包跑到不远的一棵树下躲雨,可是那棵树的枝叶并不茂密,这当不了多少雨水,让她的衣服和头发湿了大半。他在注意到她没有带伞的时候就随手在教室里拿了一把伞冲下楼,撑起伞跑到她不远的地方后停下来,假装不经意地走到她面前,问她要不要一起回教学楼。她欣然同意了,走到了伞下,和他一起走出树下。

 因为怕雨淋到她,他把伞倾向她那一边,雨水淋湿了他半边衣服。她发现了他的体贴,连忙把伞倾向他那边,让她的衣服再次被雨水淋湿。让了几次之后,他干脆搂住她的肩膀,两个人肩碰肩地靠在一起,就谁也不会淋到太多雨了。在如今近距离的接触,他可以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可以听到她的呼呼吸声,可以感觉到她的温度,让他有一种想要向她表白的冲动。

 就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原本还撑得好好的伞突然合了起来,两个人立即被雨水淋个正着,愣愣地看着突然坏掉的伞,又看看对方的狼狈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让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缩小了很多。他费力地用双手撑开伞,让伞撑开到勉强可以挡住两个人的程度,两个人继续向前走。

 在雨伞下的小空间里,他们有说有笑地迈着默契的脚步走着,不顾别人投来的怪异眼光,撑着一把坏掉的伞狼狈地在雨中行走。走进教学楼,他放下伞,她对他说了一句谢谢后,两人就陷入了沉默,似乎都在等待对方说些什么。终于,他打破了沉默,把自己一直在楼上看着她的事情和喜欢她的心情全部告诉她,请她当他的女朋友,然后紧张地等待她的反应。她的脸瞬间红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说下次可以和他一起看书,但是要他记得不要再带一把坏伞过来了。他听出她话里的含义,连忙保证以后会随身带一把质量最好的伞,不会再让她淋雨。这时候,雨停了,天边正挂着一道绚丽的彩虹,似乎在祝福他们的爱情。

 他们在爱情雨中相遇,两个人的心里都种下了一颗爱的种子,在雨水的滋润下渐渐生根发芽。

雨天爱情随笔3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独自一人在黑暗行走,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总在这种雨天想起你,雨会随着我的泪水滴落,凋零的碎片在不经意间耸起,我常常出现幻觉,幻想你还在我身边,我们从未分开过,可事事总事与愿违。

 那些日子你会不会舍不得,思恋就像关不住的门,空气里总有些灰尘。什么都别说,让我一个人躲一躲,你的承诺我竟没有怀疑过,反反复复。

 要不是我们彼此深爱过,我不愿放开你的手。可是你的承诺没有实现,把我一个人留在了一个世界,我知道,我不会再有什么牵挂,你也不要在来吵我。

 记得,在你走的刹那,上帝为你流下了眼泪。从此我开始埋怨雨天,我开始埋怨上帝的眼泪。也许因为痛,而失去了理智,我眼中的世界变得恶心。

 那晚的雨一直没停,我一直没睡,因为,我想陪着你,一直到天明。我反复扫视你的脸庞,你的样子被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我的内心不再空虚,我的生活不再空白,你添满了我的全部。

 每当下雨我会想起你,紧紧握住我的手,害怕我从你身边流走,可你没有抓住我。在雪与细芽的交界处,你放手了,你的手开始乱抓,我再也抓不住你的手了。天下雨了,我流泪了。

 我开始原谅把你带走的雨天,渐渐模糊的双眼,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我常问自己,可不可以不想你,可大脑不听使唤,你的影子时常浮现在眼前,你与我的一切,常在脑海中翻转,直至疲惫。你与我走过多少次那条青涩的石板路,我们的鞋底磨平了,石板也被我们磨得光滑……我知道,我必须坚强,坚强的看待这个世界,坚强的原谅雨天。

 我知道,每个人最后都要说再见,我知道命运,知道幸福,知道悲伤知道理智的原谅被埋怨的一切,证明,我还没有堕落。

 我应该懂得爱惜自己,不能再去想念你,为什么我那么爱你,我得不到回应,因为失去这种痛没有人知道,只要我一个人,才感觉痛苦。你真的好自私啊!已经离我而去,我的心真的好痛,你感觉得到吗?真想对你说声:我真的爱你……

雨天爱情随笔4

 下雨天的心情,总是那么扭曲。

 还记得一首歌:下雨天了怎么办,我好想你,不敢打给你,却找不到原因。

 一个人的七情六欲,掌控了他的整个人生。

 爱情,美妙亦是毒药;甜蜜亦是坟墓。阴晴圆缺,悲欢离合,诉说着许许多多的忧伤许许多多的思念。

 当天空不再湛蓝,雨滴不再纯净,低头俯瞰心底的阴霾,那一丝微弱的光就是你的笑脸。

 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人却不一定只有走到一起才能长相厮守。爱一个人,有一种力量叫做守护,有一种守护不一定要走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看着他幸福、快乐,你便也幸福、快乐了。你会祝福他,默默地在他身边以另一种姿态守护他。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为什么?是因为婚姻过后缺乏恋爱时那般激情与刺激?还是因为婚姻过后的人变得麻木了?

 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该是自己的,跑不掉,不该是自己的,留不住。他(她)真的就是你一辈子的另一半么?当爱情慢慢的转变成亲情,一辈子就过去一半了。

 也许,原本你灰暗的世界因为他的走入而变得色彩斑斓,所以你想要得到他,抓住他,你觉得你需要他,他对你很重要。但你想过么?你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又代表着什么?或许…什么也不是。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伟大、无私?不,爱情都是自私的。那么在你的眼里,什么是爱情?

雨天爱情随笔5

 清晨,天微微的冷,但是没有下雨,我骑自行车上班。

 中午,雨大如泼,而我,只顾欣赏雨中柔情已入无物之境。

 雨中柔情便是她对我的温情。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内容是她来接我。此时,心如平静,波澜不惊。

 但是,当我走出餐厅大门时,我的胳膊猛的一收,心却顿时舒畅。偌大的雨,街上行人寥寥,车来车往,行色匆匆;而我,却气定神闲,以手触雨,静赏雨打蔷薇幻烟沙之美。

 忽然,一朵洁白的“莲花”从远方渐渐的向我浮来,越来越近。近了,才看清我眼中的莲花便是她,青伞,白衣,长发荡漾。

 雨依然在下,平静的心此时有点砰砰跳动,冰冷的胳膊如同裹上了棉衣一样温暖。

 相携走向我那喝了半天水的自行车旁。我穿好雨衣,骑上自行车,而她坐在后座,钻雨衣里,轻轻贴我背上。

 我慢慢的骑着,她在后面乖乖的一动不动,雨却越下越大,大到我俩说话必须大声喊出来。

 雨,本就是一种浪漫,更何况雨中的柔情。我们索性借着雨的声音,唱起歌来;索性借着雨的浪漫,浪漫起来。

 雨声越大,歌声越大,拘束越少。忽然有种踏车雨季游大观园的幻觉,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就这样,借着雨的豪放,我也豪放了一次。

雨天爱情随笔6

 总是爱极了春天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飘飘洒洒,缠缠绵绵,柔软了看雨人的心事,打湿了看雨人的情怀。

 细雨纷飞的春日里,撑一把小伞,携一缕轻风,踏一地春泥,看细细密密的雨珠编织春天的幻想;闻雨中花草淡淡的清新的味道;听雨滴敲打绿叶时优雅和谐的乐音,那才别有一番情趣呢!

 看那雨中的田野,远处朦朦胧胧,如帘如幕,如烟如雾,弄不清到底是雨爱上了烟的缠绵,还是烟不舍得雨的柔情

 近处的花草树木绿意盈盈,油光发亮,竟不留一丝的尘埃。叶片上不时滑落的一滴,辨不出是春天晶莹的心事,还是看雨人心底婉约的柔肠

 站在雨中的桥栏边,看脚下悠悠流过的河水,雨珠在河面上点开了千千万万朵小水花,倏尔消失不见,倏尔重来,无声无息,一如既往。它,可是怕惊扰了这雨天的宁静

 河岸边的垂柳,盈盈的在雨雾中飘拂,柔得好似少女肩头长长的发丝,不舍得多花半分的力气。它,兴许是不忍心拂碎了水面上那婀娜的倩影……

 那烟雨中的桃花,娇艳欲滴,嫣红朵朵,好似千年以前它就是春雨的精魂。默默无语的花瓣,会是谁,前世遗落在人间的想念那花枝上晶莹的水滴,又是谁,春闺梦里悄然滑落的清泪

 还有金黄的油菜花,蒙蒙细雨中一眼望去,就好似是一群身着金黄羽衣的仙子,在田野间摇摇轻舞。大地是它华丽的舞台;春雨是它精彩的乐章;而遥遥相望的我,就是那个如醉如痴的观众……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喜爱这份恬淡,眷恋这份从容。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不舍风的柔意,难弃雨的深情。

 听春雨点点滴滴的倾诉,心中总会自然而然的升腾起一份婉约的柔情。

 在这样如诗如画的三月天里,山不是山,是少女颦颦如黛的眉尖;水不是水,是我氤氲含情的眼眸。

 眼见的一切早已幻化成深心里那一幅水墨丹青,随轻风、细雨、桃红、翠柳一起旖旎了春天的画轴。

 而在雨中漫步的我,悠悠的心事,暖湿了春天的衣袖;那随轻风细雨飘然落下的花瓣,沉醉了我如烟如梦的念想,忘了归途……

雨天爱情随笔7

 记忆中的雨可不是这样子的。尤其是春天,家乡的雨多说下三天两天,少则一天或半天。可不像这小城,从大年初二,一直下到现在,有二十多天了,断断续续的。缠缠绵绵,无休无止,下得让人心烦。

 从车间到宿舍楼,也就二三十米远。紧张忙碌劳累的工厂生活,常常让我忘记外面还在一直下着雨。天色不知何时灰暗下来了。当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车间,没入黑夜。一丝丝冰凉的雨点儿扑面而来,才感觉出雨的存在。

 雨是淋不湿衣服的,就已到了宿舍楼。我住五楼。楼的东门有电梯,要多走五十米远的路。有许多工友,宁愿多走路,去乘电梯,也不愿爬楼,说爬楼更累。可我不这样认为。每次,都是我先他们到达。人生就是这样,常常会有许多人舍近求远。

 这个春天没有姗姗来迟。尤其是在这小城,我已感受到春的无处不在。当我从家乡踏上异乡这片陌生的土地,尽管天空中下着濛濛细雨,我已从马路边草坪上看到枯草下面正在萌芽出嫩绿的小草,还有那绵延起伏的大山上那一丛丛浓绿的长青树,在这绵绵的春雨中,愈发的浓绿了……

 呆呆地站在宿舍楼的窗前,每天下了夜班,我都会这样子静静的听雨。雨的声音很美妙,像一首诗,叩击着我的心扉。又像儿时母亲哼的摇篮曲,让我熟睡在这绵绵的雨声里……我的住处就在山脚下,山上那一丛丛浓绿的长青树,透过窗口都会看得见。马路边草坪的草都绿了吗想必是在这绵绵的春雨的滋润下,都已经绿了。

 有二十多天没有走出厂门了。不是我不喜欢这外面的世界,也不是我不喜欢这绵绵的春雨。忙碌的工作总是让我无暇去顾及。明天是星期天,难得的一天假期。春天来了,不管这雨有多大,我一定走出去,尽情享受这绵绵春雨的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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