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里有亲戚是老北京人,而十多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又是一代人的经典记忆,特别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们,老三届的人尤其有共鸣,一次偶然在一起聊天,然后就说起了那个年代,小编不是那个年代的人,只是从仅有的或者电视中得到有关那个年代的一些信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小混蛋,也就是《血色浪漫》中的那个小混蛋,小编才知道这个人物在当时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你们觉得小混蛋是什么心理呢?怎么看待小混蛋这个人物角色呢
血色浪漫:钟跃民和周晓白互相深爱,为何最终没在一起?
很多人都说自己怀旧念旧,许是年龄或者是心里某种情结的作用,对于一些事情在安静的时刻,总会在脑海里一遍一遍地演绎。而对于一些老片子承载自己成长的片子,则会用不断重温的方式去回忆,只不过每次重温,可能身边的人和事物都不太相同了。《血色浪漫》是小编很喜欢的一部片子,这些年几乎每年都会重温一遍,只不过却如之前所说,每次看完心境都大不相同。
十几年还是小女孩的时候,看《血色浪漫》实在为周小白打抱不平,觉得钟跃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并且还渣得理直气壮,就像郑桐说他那样,钟跃民对于女人,就像狗熊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只管撩妹不管负责,所以十多年前很心疼周晓白,钟跃民硬闯进周晓白的心,却不对她负责任,而周晓白却痴痴等了钟跃民二十多年,直到中年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自己给嫁了。那时候是真的心疼这个白月光一般的女孩。
周晓白是谁啊?家世背景好,才貌双全,工作又好,这样的女子是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是求之不得的女神,否则张海洋也不会对周晓白二十多年念念不忘了。而恰恰这个女孩遇到并且深爱的是钟跃民,钟跃民用一首歌里面的歌词概括最为准确“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钟跃民是个洒脱、自由、随性的人,对他来说人生过程不过是游戏,这个游戏规则需要他来制定,别人给的束缚和条条框框根本不会对钟跃民起作用。
十多年前以为钟跃民对周晓白是不够爱,而十多年后才发现,周晓白其实是钟跃民心里的最爱。可是钟跃民的爱很“自私”,他不愿意为了爱情做出一点点牺牲或者改变自己。对朋友哥们儿他可以义薄云天两肋插刀;对正在相处的女人,他可以温柔浪漫多情温柔;可是这些改变不了他永远在路上的状态,他好像在不断追求刺激和新鲜感的路上停不下来。
当初什刹海冰场一遇周晓白,钟跃民被周晓白独特的气质吸引,所以钟跃民勇往直前拿下了这个高高在上的女神,一开始他们的爱情是那样的浪漫甜蜜,一个像是幽静的湖泊,一个就像是岸边的白桦林,湖泊里倒映着白桦林的色彩斑斓,湖泊温柔的水声伴随着白桦林的声音相得益彰,一切看起来那么和谐美满。钟跃民对音乐出口成章的点评彻底俘虏了周晓白的心,周晓白从此就不断深陷下去,她情愿沉沦。
可是矛盾还是出现了,周晓白从小养尊处优,养成了一些大**的脾气,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别人发号施令控制别人的行为,他们第一次的矛盾是发生在围捕小混蛋的事情中。周晓白不想让钟跃民去参加围捕活动,但是钟跃民为了李奎勇这个哥们儿不得不去,两个人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这一次争吵让钟跃民意识到周晓白并不适合自己,所以在去了陕北不久,钟跃民就提出了分手。
有人说那是因为钟跃民爱上了秦岭,或者是钟跃民插队到那么贫穷的地方,自己感觉自卑为了保全最后的体面,才跟周晓白提出的分手,说到底是不够爱,其实不是这样的!钟跃民心里的最爱始终都是周晓白。
钟跃民和周晓白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在我看来,当年插队时要饭和现在当兵只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无所谓哪种好哪种不好,这两种生活方式我都会高高兴兴地投入进去,我把它当成游戏。如果这两种游戏都玩烦了,我会再换一-种游戏玩,总之,要玩得高兴。小白,如果我和你生活在一起,你能理解我这种玩法吗?你能和我一起玩吗?”
周小白听了以后,认真思考后回答
“我不能,尽管我很爱你,我只能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这就是钟跃民放弃周晓白的原因,不是不爱而是不合适!我们知道现实中的婚姻大多数中的彼此并非自己的最爱,但一定是最合适的,这就是现实,钟跃民是个冷静地可怕的家伙,这个道理他是懂得的,周晓白小女孩不懂,可是钟跃民替她做出了决定,因为钟跃民知道自己给不了周晓白幸福,可是分手了不代表不爱。
当兵后回到北京探亲或者转业之后,钟跃民每次面对周晓白,他不敢表露心迹,装作玩世不恭嬉皮笑脸,每次周晓白靠近,钟跃民都假装不在乎,努力把周晓白推开,可是周晓白告诉他自己要结婚了,他在电话里失神了,在周晓白和张海洋的婚宴上,钟跃民失态了喝得酩酊大醉,深夜走在无人的街头,他想给周晓白打电话,却又想起周晓白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自己不适合再打扰了,钟跃民第一次感到无助,哭得那么不像钟跃民。
钟跃民知道能给周晓白幸福的只有张海洋,所以他算是把周晓白托付给了张海洋吧,钟跃民对周晓白的爱是深沉的,深深埋藏带着周晓白的爱肆意纵横,这种是不受约束的爱,不是我们传统理解中那种爱的形式,那么到现在你还觉得钟跃民辜负了周晓白吗?实际上如果钟跃民真的收了周晓白,才是他们不幸的开始,你们说呢?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
《血色浪漫》赏析 ··
“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 斗与新功能这是他们阳光
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温我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
这部电视剧讲述的是文革前后军人及其复员后生活的故事。
它一开始吸引我的大概是它的台词,幽默机智。所有的人都挥洒着他们的才智,似乎每一句对白都成为经典:接着看下去,才看出了人生的无奈和坚强,变数,是不可预料的,共同生活让他们在苦难找到了乐趣,大概就是所谓的同甘共苦吧,在心里想着别人的时候才会把自己的痛苦减到最低,互相的爱护又会让人感到温暖,而这种温暖就会让体会到生活是幸福的,所以苦难会产生的乐趣:等他们复员回到北京,结束了那种集体生活,开始现实又现代的生活,差异性就出来了,一种性格植种一种命运,果然应验;顽皮中透露着忠诚和义气,这是一群非常重义气的群体,无私通过互相贬损来体现。
结构上喜欢铺垫,比如从林战那一块,大力渲染满囤的畏惧,最后却打晕。张海洋,以身赴死;更大的一个铺垫是写宁伟的,几乎贯穿了他整个生命,从当兵到死亡,处处点染,宁伟的嗜血,为以后他的铤而走险直至走上不归路做铺垫。
这是一群顽主的故事,冲击着正统思想,尤其是钟越民,他是一个永远行在路上的人,注重过程,忽略结果,每一种生活都会成为他的体验,无论下乡,参军,甚至讨饭,开餐厅,去从林。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成为一个焦点,似乎习惯了引导,源于他的聪明,坦荡,霸道,善良,还有他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里包含着艺术天分,探索精神,还有茫然和颓废。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却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他是一个精神叛逆者。他喜欢晓白的高雅,纯情,浪漫,也喜欢秦岭的质朴,独立。
晓白的性格有点像冯程程,一个精神贵族,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然而这样。的女子会让跃民感到害怕,就像他在后半部分跟高玥说的那句话:“你的话让我想起一个电视剧台词,一个女子对男主角说,我把这一生交给你了,言外之意就是我这一生算是讹上你了,那多可怕啊。”因为晓白要的是完美,是安定,这是他给不了的,然而他很明白,凭晓白的个性,她会死掉。秦岭对她说:你们身上没有任何共同点:跃民也说:张海洋更适合你。
是的,张海洋虽然也是一个顽主的角色,可是他骨子里具备安定,正统思想。钟跃民有他的弱点,对于感情,他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不敢爱,不敢恨。他用感情只是嬉皮笑脸的调味品来掩饰他的恐惧和茫然。
“秦岭是一个特别独立的女孩,无论对谁,她都要求公平,她不会用感情或着别的东西去约束别人还有自己,她同样更加注重过程,此时爱你,此时享受。彼时不爱了,各自分开,不必许诺,不会用诺言去作茧自缚,但是她会说着与晓白同样的话,她会为钟跃民做一切事,然而,时隔多年,他们又相逢的时候,在跃民打算与她重叙旧情的时候,她选择离开,最终跟那个儒雅有余,强悍不足的新加坡人走了,留给跃民的是五十万,是救他出狱的五十万。秦岭是理智的,有时候理智的可怕,从某些方面说,这一点同于钟跃民,跃民曾经说过一句话:“在你没有把握的时候不要做出任何承诺,在时间面前,任何承诺都是苍白的。”其实这个世界容易妥协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男人更容易认命,也许这也是理智的具体体现吧。
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人的遭遇,宁伟。尽管处处铺垫宁伟嗜血,但我仍旧觉得他是一个悲剧形人物,(悲剧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他一步步走向绝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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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色浪漫》赏析 ···
仅仅源于他的性格,还源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源于社会舆论不正之风。他被誉为丛林杀手,可惜了一身的技艺,部队培养了他,却没有负起让他发挥自己才能的责任,直至最后,竟然把他一步步送上绝路。如果文化是道德的基础,那么为什么在教给他技艺的时候没有同时教给他约束自身的文化!当然,中国很穷,那个时候,所以免不了想不到,也就免不了悲剧发生。只是真得很不明白,那么多作恶多端的人,那些黑社会的头目,那些招摇撞骗的混子,那些手里捧着枪支和白粉的,为什么不去抓他们为什么把所有的警员调出来,费尽心机,信誓旦旦的去围捕一个宁伟呢是的,他很厉害,他需要那么多人来对付,赶尽杀绝的是一个只杀恶人不杀好人的无意中为民除去多少祸害的人,一个个体生命,那些群体,那些恶贯满盈的群体却仍旧逍遥法外,亮着他们的霓虹灯,喝着他们的洋酒。
是戏剧有所侧重所以偏颇,还是缴灭群体需要太大的力量法律社会是一个讲究证据的社会,而他们太狡猾。不遗余力的追捕,只是余力无几,只能用来对付那个因为没文化,所以没有头脑,貌似强大却柔弱的不堪一击的宁伟了。
记不清名子,返城知青,好像是奎勇吧,一生劳碌,最后死于癌症。那个时候,各处知青拼命返城,然而下乡造就的他们的素质已经不再合于城市,底层的生活,只能用熬字来形容,那不是生活,那是生存,为生存而变成没有灵魂的工具。超出体力的劳动,时常侵袭的饥饿,临死前的隐忍,也许这种坚韧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的美德吧。临死时和钟跃民的谈话,死真得是他的解脱吗钟跃民时常出现在每一个弱者身边,给予帮助,有时候觉得他仿佛理想者的化身,而有时候却是极端“自私”的人,他说晓白不会明白的。蒋碧云的一个比喻:他的爱情就像:黑熊掰棒子,掰了就扔了,这样不公平,如果你不喜欢吃,就不要掰它。郑桐语:黑熊掰棒子,不是用来吃的,可是棒子却认真了,非要伸过头来让他掰,而后又非要让他吃。
再就是剧中的陕北民歌,把钟跃民变得含蓄而诗意的陕北民歌。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篇专写陕北民歌的文章,也大概不是专门的一篇或者是贾平凹秦腔里的一段,不太记得内容,但那种气氛仍旧记得,如今真得听过才感觉到其中的韵味:高亢粗犷、悠扬质朴、悲凉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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