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认为最浪漫的事,虽然平凡却很神奇:
爱一个人就是,你赖床不起时,要她拉你起来,当她把手给你的时候,冷不防被你拉到怀里;
爱一个人就是,做了她自己都不能下咽的饭菜时,你却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说女友做的比外面的好吃多了,然后又偷偷地再吃别的东西;
爱一个人就是,要她帮你抄写东西,你念着念着就冒出“我爱你”,她也顺便就写到文章里;
爱一个人就是,在情人节她向你要花,你一本正经地说:节日买花太贵了,商人趁机涨价呢。当她心灰意冷回到家时,却看见一大把红红的玫瑰在向她微笑;
爱一个人就是,她生气时,你绕着她左三圈右三圈的转:你别生气了,你看你看,我都急得团团转了;
爱一个人就是,她没胃口,不想吃饭时,你一边大声地骂着她,一边往她碗里夹她最喜欢的菜;
爱一个人就是,她要在大雪的深夜归家时,你到她单位等她到全身冰冷,却忘了车子是可以将她一直送到家的;
爱一个人就是,当她身体不好,要坚持吃药,而她老是很大意的将药丢到一边,你看到后对她狠狠地说:以后要是你痛可别叫我,我是不会理你的。到了她痛的时候你看她时比她更痛的眼神;
爱一个人就是,自己吃东西的时候,不在意的就送到她的嘴边,她也不在意的吃上一口;
爱一个人就是,为她买的每一件衣服都合她的身材,可以让她自豪地说:这是我男友为我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买了不合你心意的东西,你也很高兴的接受,然后把它放在一边偶尔用上一两次;
爱一个人就是,她为你织的毛衣小了于是想送给别人,你不让:以后我瘦了可以穿的;
爱一个人就是,你高兴时把她搂着转上几圈,失意时可以伴在她的身边,相信她纤细的肩膀能担起你沉重的心情;
爱一个人就是,在外面遇到不愉快的事可以回家对她发脾气;
爱一个人就是,出差在外,每天给她的一个很平常的电话;
爱一个人就是,相信她的全部,也尊重她的全部;
爱一个人就是,你(她)在外面无论遇到什么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都会在心里想到:要是她(你)在有多好;
爱一个人就是,无论把她带到何种场合,你都自豪的介绍:这是我女友;
爱一个人就是,永远用爱心对她,不刻意的为她做很多的事,但每一件都充满浓浓的爱意;
爱一个人就是,两个人互相依赖,互相习惯,习惯于生活中有彼此的存在,习惯于对方的优点和缺点,习惯于空气中有他气息;
爱一个人其实就是平凡,爱到平凡才是真。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个,这是新买给你的。”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之后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这时候才明白只是想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房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她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平安夜的晚上,苦苦地等着他来上网,即使天很黑,即使夜很冷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出一千种坏的可能。想象着他在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惩罚他,可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处,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爱一个人就是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放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华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同仁可以见证你的风采。
爱一个人就是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就是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宠他如弟,想事事跟他学,却又想教育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复又气他如仇, 希望成为他的女皇,却又甘心做他的女仆。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之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是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希望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同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床同枕,共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在一起“过日”,天地鸿蒙荒凉,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放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爱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她说:我需要这样一个男人
有点害羞,但曾在分别的街头,大声说我爱你。
同我去庙里求签,轻轻捉住我的手一同跪下。
拥抱很久、很紧——每次我起身时几乎是需要慢慢推开他睡得比我迟一点,醒来早一点。
朦胧醒来轻呼我的名字——没有呼错记得我的日期、鞋号、密码、最怕的事。
我很怕虫子,见到虫子大声尖叫他不会笑我。
雨后的早晨我去花园,用小树枝爬到路上来的蚯蚓送还草地——他在一边帮我。
笑起来很像个坏蛋——其实不是。
不舒服时,请假带我去看医生,回来路上买冰淇淋做奖励。
开车绝不喝酒,让我系上安全带。
帮我做家务,每天。边做边聊天。
常常帮助别人,不为什么。
答应我:永远不。然后永远不。
一边吹口哨一边修马桶。
白煮蛋的黄可以给他吃。
雨天散步,背我过积水,说:你还可以再胖一些啊。
吵嘴时不会一走了错了会认错。
逛街时我看中同一款式三种颜色的裙子,他说:都试一遍好了。
试鞋时,他把我的卡通袜叠叠塞进上衣口袋。
常常说,有我呢。
事情过了才告诉我,轻描淡写
指甲整齐干净,喜欢我替他剪指甲。
我做的菜他每样都爱吃,要求明天再做。
小孩子都喜欢他,常常在楼下玩一裤子泥回来。
轻轻拧开我拧不开的汽水瓶。
忙时给我订机票,让我带父母一起出去玩。
告诉我——24小时随时打电话。
告诉我——不要省钱。
去义务献血,回来笑嘻嘻掏出一块“福利饼干”给我尝。
偷偷买一件两人合穿的雨衣放在车上。
我喜欢赤脚,他在副驾驶位脚下铺一小块羊绒毯。
留言时画一个小老虎头当签名。
说谎时结巴与人争论听上去像是解释。
教我滑旱冰,扶着我跑了快一千公里。
他的秘书说帮他缝上脱落的纽扣,他说谢谢,不用。
送我的花是盆花,替我浇水。
和我下棋,允许我悔棋。
他其实很早就对他的父母说起我
喜欢运动,带我去招待女宾俱乐部。
穿十年前的牛仔裤仍然合身。
吵嘴时我要他还我送给他的维尼熊,他坚决不还。
我不辨方向,他体内有指南针,说——跟牢我
吃我吃剩的东西。
我失眠时他陪我聊天。
用双肘和膝部支撑体重
我洗澡时他拿了本杂志近来坐在马桶上看。
比我高,我取不到的东西让他取。
重大的事情和我商量,比如明年的投资计划、周末野餐带不带烧烤架,晚饭吃大白菜还是小白菜。
站在商店的洗手间外面等我。
我感冒了,他还是会用我的杯子喝水。
打电话嚷:我办公室的热带鱼生小鱼了!
和大人在一起像大人,和孩子在一起像孩子,和狗在一起像狗。
钱不会多到要别的女人替他花。
喜欢我,从未犹豫,从不和别的女人比较。
必须非常合心的东西才会买——买时从不问价格,然后用很久很久。
火车站接我,早到十分钟,带一盒蓝莓酸奶。 。
我买给他的东西都合他心,不转送他人。
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但他自己不知道。
逛街回家,一只眼看电视球赛一只眼看我试新衣。
对女人有风度,也有距离。
真的可以随时找到他。
和他在一起不怕死——也不害怕活下去,活到很老
我想回忆一下在过去的一年里曾经的浪漫,梳理生命中的明亮,为了不忘,为了复制那份似曾相识的动容。也许在外人眼中普通至极,在我眼中是不变的星光。1。高三下了晚自习匆匆的收拾书包跑去赶18:40准时到来的那班车。在冬天和早春那寒气逼人的夜空下,一个女孩子匆匆走过无人黑暗和光怪陆离, 听着凛凛的北风,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享受那一刻的自由,无案牍之劳形,思绪空白,目的单纯,简单、重复,却不乏味。 若是没赶上车,我就在站牌边背单词。车牌后面大大的关于CBD的广告牌亮度堪比护眼灯,外加一本书是我全部的物质要求。车来时,陈佳老师的背诵作业我也完成的差不多了。平时,背英语对我来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在寒冷和车驰的声音中,那是我唯一的坚持与专注,是在路上最吵杂的淡定,最无意而为的小小成就。 下车后,我会一遍遍的听“其实不快乐”或者看着天上的月,一遍遍的唱“天黑黑”。
3。我说,坚持与专注是我很爱的一个态度,更多的时候我是在看别人怀揣着这样的态度。于我,很少吧。写博客算是一个。半夜一点至三点,是写东西最最集中的时段,握着我的小手机(我管它叫小飞),躺在床上打字,不管什么作业什么测验,用一种与双曲线、双水解、双螺旋无关的形式来思考,来表达,来在小我中游弋。 游弋完毕,回归现实。
4。高中三年,常常去离学校不远的澳门路上的奔跑者书屋。很好的书店,四壁洁白的书架,地毯上柔软的小沙发小书桌,还有大型的古董收音机,高二时我在那里买过全套的三毛。店主是一个叫夏天的女孩子,经常穿着松软的毛衣和长及地的布制裙子,每到节日都会在书店里摆好了花。 而我要说的一件浪漫的事是在2009年4月11日,二模考试期间,在那里找到了一本一直寻找的书。
那是我一见钟情,但错过后一直寻找无果的书。谁知巧遇得如此自然,在二模考试中寸时寸金的中午,我在那里享受了三个小时奢侈的时光。很舒服,很幸福。 可惜就在我去了澳门半年后再次前往澳门路看她时,奔跑者却已不知跑到了哪里。5。2009年7月2日,去一个一个地方去看了这辈子也许就见两次面的人。 2009年7月4日,写了篇我写过的中最长且不会看第二遍的文字。 2009年7月5日,决定去澳门,管他内地哪录取。6。2009年8月17~21日,要去澳门了,和亲爱的们最后见面,相同的人,别样的感动。 17日,呓语童谣小组津汇活动~ 然后是20号吧和mummy和蛋从新意街转到天津之眼转到某淘宝街转到外院,胡乱的顺序,心情很淡,可能是我们都凑巧穿了白色衣服的缘故,但也还好。还记得那个与mummy抱抱的街角,还记得那个和蛋一起等车的车站。暑假末尾的夜晚,炎热化为微凉,很舒服。不是不舍,有些眷恋。 然后转天,和泽哥和陆老师去吃什么。。。烤鱼?!是吧?!辣到想流眼泪。谢谢~陆老师那句“走吧!哥们在天津支持你”另我很受用。 就这样,转天的转天,我就去了那个半年前我怎么也想不到会去上学的澳门。7。2009年暑假,我成功的减了十斤,成功的验证了联系某人就会瘦十斤的规律。没有做任何努力,自然而言体重它自己就不见了。可能是真的,每次相遇,我都会竭尽全力直至枯竭,的,克制。理智向身体索取能量来对抗情感的浩劫。两者相抗,终于化作一片乌有。8。2009年来到澳门不到一个月的一天深夜。室友睡了,屋里黑着灯。我躺在上铺的小床上看内地手机中保留的我和BH的聊天记录,看着那些句子,眼泪不住的往下流。那是我来澳门第一次哭。9。2009年秋。记不起某日,一天晚上,第一次用电磁炉炒了第一道菜。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当把西红柿倒入油锅中的瞬间喷出的那一股强烈的油烟味让我近乎落泪。就在那一霎那我明白,这就是家的味道!一股轻轻的油烟味,一种深深的归属感。10。三次回家。 一:2009年12月21号。在下飞机的瞬间,闻到了天津的味道,还有熟稔的干冷。这个豢养了我十九年的城市,这个曾让我拼命逃离的城市,那一刻,我开始彻心的想念她。那是我离开后第一次出子心底的思乡。 二:2009年01月12号。是在11日晚做的决定,买不到机票,12号广州的火车,那是我在过去的十年来第一次再度坐火车。而且,广州火车站是我不忘的情愫。《一个女人的十年》,航班的孩子都会记得吧。我站在当年沈瑶站的地方,深吸一口气,心想故事里那句话真对——”李小均,你混蛋!“这人多得杂得要死,你怎么能让你女朋友来这种地方,一不小心就回走失或者被买到河南的。 其实我还是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目的单纯,过程多变。听着咣当光咣当光的声响,看着窗外景观的变化,感受着气温一点点的降低,我在卧铺厢度过了难忘的26小时。 三:2009年02月10号。这应该从前一天说起。因为,从深夜到黎明,我在以黑为背景的寝室,一个人看了通宵的王家卫(第一次通宵)。《花样年华》《2046》《春光乍泄》《重庆森林》,中间看了一段《蓝莓之夜》觉得不太好就换了一部。我喜欢王家卫的慢镜头,优雅忧郁幽会悠长,如一脉月光流水,流淌到心的深处,不见其幽深。喜欢情节中的连环插叙,花样年华用的高明而生动,到了2046登峰造极。看到2046的后半段,我有些不情愿看到情节与前文勾连,因为情节完整时,也就是**结束时吧。喜欢2046,因为那是对同样喜欢的花样年华最最颠覆性的延续,一种看似离经叛道格调不高确实是对人性人格人类的发展规律的艺术诠释。花样年华和2046,是值得多看几遍的好片子。 就这样,我度过了难忘的一夜。而我要说的浪漫才刚刚开始。 清晨六点。室友未醒。我洗漱毕悄悄换了衣服,黑色毛衣、牛仔裤、黑靴子,加一件黑风衣。一个人坐车到黑沙,看海上日出。 我欠这次黑沙行已经一个学期了,在走之前,我不想再次错过。 那天坐在沙滩上,看日出,看海,说了些话。感谢黑沙,感谢黑沙的太阳、云层、岛群、海鸟、群山、浪花、沙滩。你们给我的,我会永远记在心里。 太阳升起,回家过年。
这就是上一年对于我来说最最浪漫10件的事。我心底最强大最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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