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古典音乐和浪漫主义音乐的创作风格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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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173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又称维也纳古典乐派。此乐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

古典主义音乐承继著巴洛克音乐的发展,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出现了多乐章的交响曲、独奏协奏曲、弦乐四重奏、多乐章奏鸣曲等等体裁。而奏鸣曲式和轮旋曲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最常见的曲式,影响之深远直至二十世纪。乐团编制比巴洛克时期增大,乐团由指挥带领逐渐变成一种常规。现代钢琴在古典时期出现,逐渐取代了大键琴的地位。

随着法国大革命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作曲家的生计也受到影响,由最初依赖宫廷、教会供养转变为独立的经营者。

浪漫主义音乐是古典主义音乐(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延续和发展,是西方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

浪漫主义音乐比起之前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现,相对来说看轻形式和结构方面的考虑。浪漫主义音乐往往富于想象力,相当多的浪漫主义音乐受到非现实的文学作品的影响,而有着相当大的标题音乐成分。浪漫主义的因素,则包含在从古至今的音乐创作当中,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时代,因为音乐创作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一种表现,而浪漫主义恰恰是想象力的最佳体现。

贝多芬是古典主义音乐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也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先行人,浪漫主义音乐抛弃了古典音乐的以旋律为主的统一性,强调多样性,发展和声的作用,对人物性格的特殊品质进行刻画,更多地运用转调手法和半音。浪漫主义歌剧的代表是韦伯,音乐的代表是舒伯特。

浪漫主义音乐体现了影响广泛和民族分化的倾向,在法国出现了柏辽兹,意大利的罗西尼,匈牙利的李斯特,波兰的肖邦和俄罗斯的柴科夫斯基。浪漫主义音乐在瓦格纳和布拉姆斯时代逐渐走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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