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需要结婚证吗

生育登记需要结婚证吗,第1张

生育证办理要结婚证的,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申领准生证。要先领了结婚证再领准生证。怀孕满3个月后需及时办理准生证,以免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准生证延期,对小孩上户口不利。如果双方是未婚先孕,没有结婚证的要缴纳一笔罚款才能拿到准生证。

一、生育证办理要结婚证吗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3、双方户口本

      4、结婚证上面的照片一张

      5、到男方办理需到女方家开具证明,到女方家办理需到男方开具证明。

      要资料准备齐全了(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婚前证明到村、社区、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婚前检查、男女双方的户口薄),男女双方的照片,这样父母或其他人可以带办。

二、办理准生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三、办理准生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1、要先领了结婚证再领准生证。怀孕满3个月后需及时办理准生证,以免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准生证延期,对宝宝上户口不利。

      2、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宝宝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宝宝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3、如果夫妻二人是初婚,但是结婚证是在宝宝出生之后才拿,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

      4、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罚款会比第二情况高一些。

      综上所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还是比较严格的,夫妻生育子女,应该先到计生部门办理一张生育证,这样在生下孩子之后可以正常上户口。办生育证要用到双方的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失,应该尽快补办或者补办结婚登记。

准生证需要结婚证。具体如下:

1、没有结婚证不可以领取准生证。婚证是办理准生证必要证件,不然把孩子生下来了也报不上户口,所以建议先去把结婚证办了,再进行准生证的办理;

2、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为了不让孩子出生后没有户口,也为了减少父母的麻烦,最好是办理结婚证之后再进行办理准生证,不过如果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适婚年龄的父母生育孩子的话,就需要具体咨询当地计生办了。

准生证办理要求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又称计划生育服务证。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办理的是二胎准生证如计生管理未变化,到一孩发证计生部门申请。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关于准生证的办理时间,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建议在怀孕3个月左右去办理准生证,这是因为孕早期的流产率较高,过早办理准生证反而不利于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法律主观:

1、准生证,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各地有所差异。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 办理准生证 之后才可以生育。 2、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 到户口所在地 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3、小提醒: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 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 户口所在地 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需要。办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一、结婚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1、结婚证不能在异地办理,只能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照片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即可取得结婚证。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是什么呢:

1、非婚生子随母落户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不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且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的婚育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给孩子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看是否符合结婚年龄,是否是本地人等。

2、双方户口本: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本,是否真实有户口,是否符合结婚年龄,是否是本地的派出所户口,是归本计生单位管理等证明。

3、结婚证:提供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是私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法办理孩子的准生证的。

4、街道村的证明信:需要提供本村的证明信,证明是归本计生单位管理范围,情况属实,是父母关系等。

5、单位证明信:如果父母一方有是单位国家人员,需要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证明是非农业户口,另一方是农业的,可以到乡镇计生部门办理的。

6、县办理:如何双方都是国家人员,乡级单位是不予办理的,需要到县计生局办理准生证,一胎准生证提供上述资料即可,二胎的需要提供允许生二胎的证明信等。

7、父母合影的照片:照片最好和结婚证的照片一致,要求免冠三张,彩照。 出生证有什么作用呢? 出生证明的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九条 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以及与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结婚的我国公民要求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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