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钟跃民生于五十年代(到现在也是60多的老人家了)。
《血色浪漫》讲述的是他15、6岁到45、6岁的精彩人生,而这30年间又是中国巨大变化的30年,钟跃民的人生固然精彩,也是因为那个时代也很精彩。
在小说中,钟跃民的精彩人生在于其轨迹的变化。他当过流氓、上山下乡、当兵、复员后干个体户,又到大公司当经理,被人坑害后锒铛入狱,出狱之后开出租车、开饭馆,小说的结尾是钟跃民正在可可西里加入了反偷猎队伍,做一名环保卫士呢。当然,不能免“俗”,钟跃民也与周晓白、秦岭、何眉、高玥等众多女性发生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情仇。
小说极力刻画了钟跃民在每一段人生经历中全情投入,那种“活在当下”,那种“在路上”的过程是作者想表达的,而这也构成了钟跃民的精彩人生。
钟跃民的父亲被隔离后,钟跃民认认真真地当起了流氓,打架斗殴、拍婆子;上山下乡到陕北,穷乡僻壤,可他依然能够和小伙伴们谈笑风生,青黄不接之时需要外出行乞,高高兴兴地自封为丐帮帮主,甚至和郑桐认真地拍戏卖艺讨生活;当兵了,就从士兵干起做到侦查大队的大队长,期间也干了不少轰动一时的“大事”;当兵当烦了就复员转业,和高玥一起热热闹闹地卖煎饼,要知道80年代初,干个体户可是让人看不起啊;至于到正荣公司当经理,出狱之后开出租、当饭馆老板,自己倒觉得不那么精彩,但期间他受人坑害入狱(也不算入狱,只是被收押)一段,时间不长但却很精彩。入狱之初,凭着他一身的散打格斗功夫,根本就不必受狱头迟宝强的欺负,可他却接受了一顿黑拳,还自嘲为“杀威棒”,然后才发威制服迟宝强,作者写这一段恰恰反映了他活在当下,体验人生的那种潇洒。
因为他需要随时体验人生,所以害怕受到束缚,他拒绝周晓白的爱情,认为那是束缚;他不肯在部队继续发展,认为那是束缚;复员后他不愿去坐机关、当警察,依然认为那是束缚;他不愿守着饭馆,认为那是束缚,他在可可西里反偷猎,因为那很刺激。
让人不胜感慨的是小说结尾处,李奎勇在得知自己是肺癌晚期后请钟跃民来家里长谈。李奎勇说了很多,往好了说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生活。可另一方面,李奎勇的生活却是如此的艰难,一大家子人穷得如此痛苦,又怎么可能和钟跃民那般潇洒人间呢?
小说中那些干部家庭出身的人最后个个都有“出息”:钟跃民、张海洋、袁军、郑桐、周晓白、罗芸、蒋碧云、李援朝……,可大杂院的孩子们呢?小混蛋、李奎勇、宁伟、钱广志……,作者似乎在暗示着一个新阶层的出现,二十年后来看,果真如此,都梁并没有刻意多写什么,可自己却似乎读到了很多。
小说中的一句话,或许就是书名的来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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