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读作xiè hòu
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邂逅”来源于此诗
“邂逅”这个词主要是指偶然的、不期而遇的
就是不期而遇的意思。。比如你在大街上突然碰到以前的男(女)朋友,那就叫邂逅呗。再或者你突然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某个地方碰到某个陌生人,结果后来结识了,回想那个第一次碰到的时间和地点就是你们邂逅的时间和地点
二者都是“不期而遇”、“不期而會”的意思,硬分出其不同的意思来没有必要。 一定要说有何不同,应该着眼于文白的区别、使用环境上的差异。“偶遇”出现得比较晚,是“偶然相遇”之意,就是说,“相遇”这件事在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但是发生了,让人始料不及;“邂逅”是个有出处的古汉语遗留词汇,古色古香,多用来表示男女一见衷情,如《诗·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毛传:“邂逅,不期而會。” 还可以用来表示“欢悦貌”:《诗·唐风·绸缪》:“今夕何夕,見此邂逅。” “偶遇”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件。可以说上班路上偶遇车祸;但“邂逅”的宾语就应该是人了,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但不能说“邂逅车祸”、“邂逅火灾”。 细分析起来,“偶遇”不是一个现成的词,是“偶”和“遇”俩字拼合而成的;而“邂逅”正经是个用了许多年的很固定词儿,不可随便拆拼的。
偶遇是指不经意的相遇,未经安排的相遇。徐志摩《偶然》和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中均有记载。主要指偶然的、不期而遇的,与遇见不同,遇见能是认识的,也能是不认识的。
偶遇与邂逅意思相近,但含义不同。邂逅是指两个人(互相认识的或久别的亲友)偶然遇到;而偶遇可以是旧友的相逢,也可以是两个陌生人的见面。
现代社会中对“偶遇”的运用有时也用于两个陌生人的邂逅,在影视、广告中尤其常见,但此种用法和传统释义的“邂逅”其实是有较大偏差的。
扩展资料:
偶然的运用
1、偶然的运用
作者: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2、青玉案·元夕
作者:辛弃疾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译文:像东风吹散千树繁花一样,又吹得烟火纷纷,乱落如雨。豪华的马车满路芳香。悠扬的凤箫声四处回荡,玉壶般的明月渐渐西斜,一夜鱼龙灯飞舞笑语喧哗。美人头上都戴着亮丽的饰物,笑语盈盈地随人群走过,身上香气飘洒。
我在人群中寻找她千百回,猛然一回头,不经意间却在灯火零落之处发现了她。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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