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是哪三次救赎

肖申克的救赎是哪三次救赎,第1张

三次“救赎”如下:

第一次是他帮助狱警HADLEY逃税,为狱友赢得每人3瓶啤酒的奖励。 “We sat and drank with the sun on our shoulders, and felt like free men We could'a been tarring the roof of one of our own houses We were the Lords of all Creation” “You could argue he'd done it to curry favor with the guards Or maybe make a few friends among us cons Me, I think he did it just to feel normal againif only for a short while” 这时,你看到了TRobbins第一次露出笑容。毕竟,自由总是最快乐的,同时也代表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每个人都有这种需要,使自己有重要感。

第二次则是本片中最为精彩的一part,他在狱警办公室放“费加罗的婚礼”(Le Nozze de Figaro)。这个片段看似平静如水,但 实则激情四射,杀伤力极强,最能使你两眼发热。 “I have no idea to this day what them two Italian ladies were singin' about Truth is, I don't want to know Some things are best left unsaid I like to think they were singin' about something so beautiful it can't be expressed in words, and makes your heart ache because of it”“I tell you, those voices soared Higher and farther than anybody in a gray place dares to dream It was like some beautiful bird flapped into our drab little cage and made these walls dissolve away and for the briefest of moments -- every last man at Shawshank felt free” 这次,andy的微笑是一种带有胜利感的微笑。他利用自己在狱警中的价值以及依此得到的信任,再次给他的朋友,带来自由的感觉--哪怕是一刹那。 “There are things in this world not carved out of gray stone That there's a small place inside of us they can never lock away, and that place is called hope”

第三次,他为监狱建立了一个图书馆。为了得到第一批书,他每周一封信,连续写了六年。然后他增加到每周两封,在andy入狱的第二个十年间,图书馆落成。这也是一个划时代的胜利,这个胜利的影响是深远的。大概也是在这个时候,Tommy出现了,剧情也随之发生了转折。

Tommy被杀后,andy从hole中出来,临脱狱的一天,和red的对白非常耐人寻味。在逃离此处之前,andy反思了自己的错误,妻子的死 他要负一定责任。

“I killed her, Red” “I didn't pull the trigger But I drove her away That's why she died Because of me, the way I am”当谈及以后的打算时,经过近40年的煎熬,red显得很沮丧(并且如果你比较20年、30年、40年这三次听证,你会发现 MFreeman表演的细腻之处)。 “I couldn't hack it on the outside Been in here too long I'm an institutional man now Like old Brooks Hatlen was” “In here I'm the guy who can get it for you Out there, all you need are Yellow Pages I wouldn't know where to begin” 他对希望怀有恐惧--因为他也曾拥有希望。但他明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很多时候,这也是使我们裹足不前和抱有消极思想的原因。然后andy用一个精辟 有力的句子,结束了两人的谈话:“Get busy living--or get busy dying”这句话甚至可以视为全剧的中心思想。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的是,逃狱前后的片段处理得很好。red总是担心andy会自杀。面对绝望,有人选择死,因为这意味着一种解脱--导演在这里也 有引导观众往“死”那个方向想的倾向,似乎是想和观众开个玩笑--但对于那些真正想获得自由的人来说,会选择另外一条路,一条真正通往自由的路。

星痕是男主角的宠物,雌雄同体,没有老婆。

星痕白凤与烈龙之女,雌雄同体,与天痕有心之契约。在进化究级体时选择人体化,以蓝蓝等女的外表化身一美女。

《空速星痕》的主角叫天痕,有6个老婆,分别是:蓝蓝、百合、梅丽丝、罗迦、紫幻、雪梅。

1、蓝蓝

全名蓝蓝·菲尔,最早登场的女主,在男主的初恋失败时与其在梦幻城相遇,欺骗男主,假装男主以为和她发生了关系,并开启了男主通往异能者的大门。

起初,讨厌天痕。但是,在比武招亲大会上,对男主假扮的绿叶心生好感。在魔幻星上,和天痕成为朋友,逐渐加深友谊。在火云星击杀地火蜥蜴王时,识破天痕就是绿叶,终于认清最爱的人是天痕。最后,与男主角隐居在黑暗三星。

2、百合

男主一直念念不忘的人,两人两情相悦。但是,有自己坚定的理想,与男主一次次产生隔阂。最后,明白自己的心意,与男主角隐居。

3、梅丽丝

因契约与男主有了交集,逐渐爱上了男主角,学会洁身自好。但是,因自己不堪回事的过往,总存在一种自卑的心理,称男主为主人。

4、罗迦

全名罗迦·若西,起初,男主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待。但是,在灵魂塔顶,罗迦真正意义上把男主办了,然后两人的感情产生了质变。罗迦为了男主奉献了生命,灵魂寄居在他的身体里,无时无刻保护着他,后被男主角72级时冒险复活。

5、紫幻

起初因为冰毒而使自身性格冰冷,后来因为意外,与男主结合,消除了冰毒。后逐渐对男主产生好感。最终,与男主角隐居在黑暗三星。

6、雪梅

在毕业典礼时被天痕擦撞而不能毕业,而后找人教训天痕反而使其觉醒火系异能,而后在相处中爱上天痕。与达蒙、雪恩及莲娜被冥教掳走,并遭下毒,死前被罗迦灵魂救下了其灵魂,而后被天痕复活。

 一种相遇,暖到心间。下面是我精心为您整理的关于邂逅的散文,希望您喜欢!

 关于邂逅的散文一:邂逅自己

 这两年,上班的那条路,我从春暖花开走到落叶纷纷。在悠悠漫过的时光里听完了两百多首歌,每天,在浅语低吟的情歌环绕声中,回忆着,憧憬着,沉默着。

 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节奏,路两旁的梧桐树,一颗一颗是什么形状,在什么地方,在我心里,和它们扎根的那块土地一样熟悉。又似乎自己只是初来乍到,身边来来走走的同事,有好多,已经记不起初见的模样。树,始终站在它的位置,而人,永远都在停停走走。

 或许,模糊的是心。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一张麻木不仁的脸。已经跳脱出灵魂,在高处,俯视着自己的人生,欢笑和泪水,如同看客一般,偶尔感动,偶尔疲累。始终不曾入心。

 一直都致力于剖析自己,分解自己的灵魂,想要从中找出点什么,翻来覆去,这些年,除了忧伤还是忧伤。很多时候也问自己,我这么胖,是不是因为忧伤充斥了我每一个细胞。一路上,都不忘自黑。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却始终也没有弄明白。情绪不需太多的铺垫,闪过的片段,让我只能守住自己的心。唯心不动,方能安全。很长一段时间,不与任何人联系,用冷漠塑造了一个壳,我就待在这壳里,漠然的看着一切。我病了,却失去了救赎的能力。年岁渐长,心里的勇气和胆量也越发的脆弱了,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似乎那风中飘摇的落叶,一阵风吹过,都能改变我的一切。

 是本身能力不够,认识不足吧。所以,才脆弱至斯。

 生活中的自己,越发的喜欢沉默了。更多的时间,花在享受沉默中。享受沉默环境中的自我放空,因为工作,网络上用的最多的就是。偶尔,也在个签上更新自己的心境。朋友问,为啥总是这般萧条。怀着一种歉意的心情去翻看了之前的记录,是呀,为何总是这般萧条。自己也给不出答案,以忧伤为基调,折腾了这些年。没能开出一朵花,也没被风刮倒,这算不算成就

 时光偷走了我的勇气和无惧。还给我的是无奈,是接受,是懦弱。回想起的曾经,那个穿梭在记忆中的女孩仿若不是我,衔接的这几年,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最大的忧愁就是自己画的饼。现在的忧愁,是吞不下当初画得饼。闺蜜们总是计划着去哪里旅游,有人说期待鼓浪屿的浪漫,有人说喜欢乌镇的宁静祥和,也有人说国内早已玩腻,想去看看大洋彼岸的金发碧眼,唯有我,每每说的地方不是寺庙就是大山。总是能引来一片鄙夷,想要去旅游,不是为了欣赏风景,只是想要逃避。现在待得城市也有香火旺盛的寺庙,去过几次,沐浴在佛教音乐中,总能得到最透彻的洗涤。缺乏耐心的我,却能在寺庙里独坐一下午。而爬到山顶的时候,就能得到短暂的轻松,似乎那些跟着我的全部被我一步一步的甩在了身后。眺望远方的我,又能找到新的力量。不喜欢城市,为了生活不得不在城市里朝九晚五。沉醉于平静的山村,袅袅而上的烟火。又为了生活不得不远离她。

 生活到底是什么呢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束缚了渴望的,去追逐厌弃的。我们把最美好的年华,拿来陪伴在陌生人的身边,用最充足的精力,去面对这个世界的浮华。然后,在年华逝去,容颜老去的时候,面对着丝毫没有改变的世界发出一声叹息,这就是生存的意义吗用青春的繁华告诉自己,验证自己,我曾经一腔孤勇的在这个世界拼尽全力过,迟暮而归的时候跟自己说只愿平安喜乐。或许,人生就是为了探索什么是生活。

 身边的朋友说我说的话就是过来人的口吻,我从来不觉得我的那些想法有多么的成熟,抛开一切来说,我目前只有22个年头的生活经验,太稚嫩。因为某些别样的因素,看的比别人多一点,感受的比别人深一点。哪怕我从不觉得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东西。就像拔苗助长一般,没有营养的成长,只能说是沧桑。这些如同故事一般的情节,就是我的生活。最开始我是感受者,后来变成旁观者。是哪一年开始旁观的呢是13岁的张煌神情间,还是16岁彻夜难干的泪水里,亦或是18岁离家的长途汽车上

 记不得了,记不得了。忘了吧忘了吧。

 至今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只不过不是一日一记,有时候时隔几天。有时候几个月甚至更久。为什么喜欢文字其实我喜欢的是排列它们的感觉,文字就像战场上的士兵,分散的时候,毫不起眼,但是如若运用得当,千军万马汇聚在一起又该是何等豪迈我的心里有一座城池,文字是我的士兵,费尽心思排兵布阵,只是为了守住心,守住初衷。我不相信记忆,但是我相信文字。我从不曾回忆过去,却需要文字帮我记住过去。一个没有回忆的人不可怜,但是一个忘记过去的人和行尸走肉有何区别心浮气躁的生活,我用文字安慰,用文字疗伤,在文字中成长。

 内心一直都在滋长名为“害怕”的情绪。这种害怕困扰着我,让我踟蹰不前,举步维艰。这情绪控制着我的心绪,随意的撩拨。常常觉得若再近一分就会崩溃,所以游走于边缘地带。自我放逐自我救赎。可是现在,力不从心的疲惫时常伴着我,无可预知的未来让我越发的想要停止。停止时间,停止荒谬。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如此清晰的念头,告诉我,我不能。

 内心深处,谁也不知道我有多感谢陪伴在侧的朋友。能接受我,能掏心掏肺对我。能免我流离,许我平和。一边嫌弃一边珍惜。我不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我傲娇霸道,甚至有一丝丝的莫名孤傲,不愿意委屈自己迎合别人,爱说实话的性子经常莫名其妙的得罪人而不自知,但是身边的她们,总是让我有一种骄傲,骄傲于就算我得罪了全世界我也不会孤单,我的珍惜,从来不是嘴上说说,我的珍惜被我刻入了骨子里。她们于我而言,早已是亲人。几年前,偶遇神灯,然后生命的征途中从此多了一盏灯,潇洒时,让我不要得意忘形,悲伤时,给我勇气。神灯对我说:花开一季,人活一世,不图也无风雨也无晴,只有求在眼光洒满大地时享受温暖,在滂沱大雨时洗涤灵魂,在山风呼啸而过时晾干疲惫,不管是风是雨还是晴,都是不同的人生。神灯总能给我最大的包容和最恰到好处的安慰。满怀感激的同时亦是小心维护,我只想珍惜仅有的,仅有的温暖。

 独自行走的路上,我不再张扬,不再骄傲,不再目中无人。我开始依赖朋友,依赖音乐。淡出水的日子里,我也不如少时,对未知抱着期待。不管未来是什么样子,我就是这个样子,我已经学会,接纳生活的所有。上下班的路上,我害怕寂静,所以各种声音始终待在我心脏最近的位置,或许是民谣,或许是文艺的广播电台,也或许只是某个倒背如流的相声小品。我不敢寂寞的面对我的生活,不敢让耳朵停歇,不在乎内容是什么,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没有关系,只要有人在我耳边说话。

 而,我的嘴,始终抿着。我的心,始终沉着。

 就如董**中的: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

 关于邂逅的散文二:邂逅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

 与你邂逅,虽然,不是在最美的年华。然而,这不经意间的相遇,却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

 你的陪伴,我的温暖。

 张爱玲曾经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这一声问候,包含着几多情愫,几多牵挂。

 多少人擦肩而过留下遗憾,多少人对面相逢却难以相识。

 的确,人生路上,会有许多不经意的遇见。可是,那份恰到好处的相逢,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管最终留下的是温暖,还是忧伤。

 茫茫人海,你我之间的那份遇见,虽不是在我最美的年华里,但也不乏温馨,不乏浪漫。邂逅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是我今生永恒的温暖。

 遇见,似一场花开,在风月的流年里,刹那间化作永恒的温暖。这温暖,是一路相伴的暖,是相识相知的暖,是懂得理解的暖。或许,绽开的不只是一朵花。或许,温暖的不只是一颗心。

 相遇的缘,相知的分,让你我竟然有着意外的巧合。不知还是否记得吗一天半夜醒来,于是,就随手拿起手机,看起了微信上的美文,觉得不错就分享了,然后又迷迷糊糊地睡去。等到第二天醒来发现,我们竟然在同一时间,分享了同一文章。

 这,仅仅是巧合吗

 也许,你在天之涯,我在海之角,我们远在地球的两端;也许,你我可能同在一个城市,但却素未谋面;也许,你我早就相识于青涩的年华,只不过相知太晚

 其实,早已记不清我们何时相遇,又是何时相知。只知道,前世,你我,竟是泪湿了千百年的眷恋。与你,在那个秋菊争妍的季节,邂逅了一曲高山流水的琴音;与你,在墨染文字的清香里,邂逅了心有灵犀的相知。所以,今生,我们才会在这风雨兼程的流年里,邂逅红尘中的另一场际遇。

 邂逅你,岁月静好,时光安然。

 遇见你,生活中的每段时光唯美浪漫,生命中的每个季节色彩斑斓。忙碌,在工作中体验生存的快乐,闲暇,在文字中寻找墨香的温暖。

 春天,不再因心爱的花儿迟开而伤感,不再为季节中的一抹苍凉而落寞。以一颗平常的心,在春寒料峭时,静待春暖花开,与万紫千红中不悲不喜。夏季,不会因天气燥热而烦闷,因为心中有一袭安暖的静美之处,心美一切皆美,心静自然清凉。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秋天,能悠闲恬淡地静观天高云淡,能坦然面对花谢叶黄。冬天,于天寒地冻之时,静赏雪的洁白、素雅、纯净、静谧。

 邂逅你,文字温馨,键盘柔情。

 你我,相遇在喜欢的文章里,邂逅在温馨的文字中。这美丽而富有魔力的方块字,成了我们相识相知的纽带。

 曾经的我,虽然也算是一个文字爱好者。闲暇时,偶尔还会涂鸦几句,在键盘上抒写自己或喜或悲的心情;或者,谈谈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一些粗浅感悟。但,那仅仅只是偶尔而已。

 很庆幸,在这红尘之中,与你相遇,让我恋上了文字,恋上了你。与你邂逅,激起了我对文字浓浓的兴趣。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品尝到了文字隽永的美丽,感悟到了人生幽远的意境。闲暇时光,不再无聊难度,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键盘上柔情一篇,幻化成诗意的文字。虽然,还够不上优美,但,却一天比一天趋于成熟。

 邂逅你,你的陪伴,我的温暖。

 与君初相识,恰似遇故人。相遇于网络,相知于文字。我们,没有陌生感,就像一对相识多年的好友,不管是相遇还是相知。

 一路走来,有你关注,岁月生香。你的陪伴,我的温暖。你的鼓励,我的动力。曾经,在文字的海洋里,你一唱我一和,在指尖的敲击下,键盘演绎着童话般的精彩。让我在风雨的流年里,有勇气做好最真实的自己,写出最真诚的文字。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当我们看遍了世间万千烟火,才会感叹:最美不过有你有我,最美不过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若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定用最虔诚的韵律, 将你我的遇见写成刻骨;若人生最美是初见,我定用深情的笔调, 将初见的惊艳定格,我用温馨的词章,记下岁月的痕迹,对每一个生命片段,淡淡微笑,于红尘中默念,浅喜,深爱。

 闲看白云苍狗,细数指尖流年。把曾经点滴的美好,化作玫瑰的花香,珍藏于记忆的心房,把曾经美好的过往,编织成彩虹的霓裳,洒在每一个梦想升起的地方。

 关于邂逅的散文三:邂逅你,邂逅温暖!

 风逐落花香,婉转了一季清新。此刻,我坐在遥远的千里之外,于平平仄仄的墨香里,用朵朵清幽的文字绾成手心的香,不问曲终人聚散,只把万笺心事凝于墨端,为你遥寄一曲锦笺!

 迁佰红尘,茫茫人海,因文字的遇见,笔尖相牵;彼此的牵念,遥遥千里,一句念安,暖了心,应了缘。因为邂逅,那些点点滴滴的时光,那些丝丝楼楼的情缘,串成许多个甜蜜,落在心间,温暖着我。素年里,静好的时光,有你,友谊地久天长!

 冬天已到,秋天悄悄走远。虽说冬天有些薄凉,有些伤感,但太阳不拘季节的变换,无私地把炙热辐射人间 。蔚蓝的天空,金灿灿的光线,透过窗轩,泼洒在倚立窗前的发间。在这烟云散尽苍凉而忧伤的季节,我却喜欢上了这段静好的时光。我感慨着,如果我们没有遇见,我们就不会走进宁静的港湾,享受音乐,畅谈世态变换,偶尔抒发感想。为彼此的心事倾诉心肠。可我是幸运的,在这段素年里,因喜爱墨迹,在文字里认识了你,我们成了彼此的朋友,我们成为彼此的温暖。彼此鼓励、相互学习。

 记得刚刚认识你,因自己的笔浅,偶尔发些篇章,你都认真的读,认真的评语,用心地提醒和修改。每次有解读不了的问题,你都不厌其烦的回答。你在百忙之中总是抽出时间修改我的文稿,引导我怎样利用博大深厚的文字。你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的精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工作那么忙,每晚你都伏案疾书至深夜。你心地善良,从不为名利而计较。你的散文在散文网里阅读量遥遥领先,但你从不张扬。你的文字深入浅出,多少网友拜服在你的笔墨之下。不是吗你的说说里有这样的评价:梦情缘:人在旅途注定了身不由己,总会被潮流拥着走,一颗心变得贪婪,康俗。有时候真的感到很累,活得太虚伪,但却找不到逃脱的机会,灵与肉的挣扎,身与心的疲惫,华丽的掩饰,又有几人窥透真伪踏入红尘,谁的心里不沾尘,谁的灵魂不染灰走一路风尘,看一路风景,洒一路心情,终究逃不出心的锁拌,期待拾起一片名山秀水,涤去心灵的污垢,还灵魂一份纯洁(年里梦醒:逐句地看完你的这个说说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说说!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说说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段说说,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说说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康俗不堪的回复会沾污了这空间少有的说说。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说说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说说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是多么骄傲的一件是啊!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说说的精彩的程度都是不够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说说太好了!我愿一直看下去!这段说说构思新颖,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应当学习之典范。)

 你是我的知己,每当我心情不愉,你都能从我的字里行间里读懂我,深悟我的感情世界。你苦口婆心的开导,不厌其烦的劝解,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感激不尽。浅浅的认识,只因相同的爱好,这点点滴滴,一切的一切让我感谢生命里能有这样一场遇见,足以!让我铭记在心!

 看不见的容颜,却深深在脑海里;触不到的爱意,却浓浓在心里。因为彼此懂得,所以心怀感激;因为彼此在意,所以格外珍惜。知己是相伴在彼此心里。是生命的一种交集,是灵魂的一种相依。无需掩饰,也不不用解释,自有一份默契,一份灵犀;无需刻意,也不用预习,自有一份惊喜,一份诗意。知己解读的是心事,给予的是不离;付出的情谊,收藏的是珍惜。知己的心是透明的心,没有秘密,没有距离;知己的情是永恒的情,不是爱情,胜似爱情。

 其实,友谊也是很让人温暖的。遇见了你,便是黑夜遇见了一道阳光的幸福。我开始相信纯真的友谊,开始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我相信友谊也能地久天长。风依旧清,水静静柔。有了阳光雨露,不会让我这支飘零的花朵枯萎和凋零。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走我们的年华。相信你,相信未来,一同谱写浪漫快乐的人生之歌。

 一种相遇,暖到心间;一种灵犀,美到眉间。因为在乎,所以疼惜;因为懂得,所以牵念。一笺深情,念在心上。邂逅你,邂逅温暖。那么,就允许我们以文字相约,静守一处花开的时光,一夕沁香暗浮涟漪,开出一朵幸福的花,幽雅一生的春秋,温存于笔墨里。

红袖添香小说网的言情小说倒是有一堆,希望会喜欢哦。《25岁清醒的沉沦》 文 / 一盈

性格散漫不羁的都市女孩乔乔为了寻找暂时的解脱,于大婚前从北京独自跑到泸沽湖旅游,开始一场斑斓多姿的人生之旅。

同行者有刑警冬冬和他的母亲。在神秘美丽的泸沽湖,他们结识摩梭女子阿秀和乡村医生阿君。阿君有高超的医术和医德,于危急中拯救了突发心脏病的冬冬母亲,因此与冬冬结下深厚恩情。

但阿君却是个神秘人物,来去无踪,冷淡异常。因此勾起乔乔无尽的好奇与追逐,并逐渐产生爱情。旅行结束,乔乔回归城市,但阿君却神秘失踪。乔乔发现怀孕后,果断走出那场奢华乏味的婚姻,宁愿带着孩子独自等待阿君的回归。

刑警冬冬于无意中发觉阿君竟然是隐蔽多年的通缉犯。在道义与恩情方面,冬冬难以取舍……《我的美女老板》文 / 提刀狼顾

相貌、出身、财富毫无出色之处的小程序员王宇偶遇开“悍马”的漂亮女孩何雅。长相文静,性格却颇野气的何雅,因为一点误会就给了王宇一拳。以后的几次邂逅,何雅似乎样样出色,总是令王宇大败而回,但也就此结成了“欢喜冤家”。

王宇找到新工作,吃惊地发现老板竟是何雅的双胞胎姐姐,名叫何艺。憨憨的王宇为此向何雅求证,并对这一说法深信不疑。王宇与何雅的交往仍在欢欢闹闹中继续。傻小子不敢祈求对何雅有什么非分之想。直至一次偶然的慈善晚会上的荒唐相聚,闯了祸的王宇却因祸得福得到了何雅的垂青……《七年之痒》文 / 曼陀罗天使

七年之痒,你的七年痒不痒?

你和你的他是否正罹患以下症状?你在他眼前晃荡,他视而不见;他在你眼前晃荡,你心里骂他犯贱;脾气点火就着,恨不能一拍两散;到后来干脆省点儿力气,懒得生气;夜里失眠多梦,白天恍如做梦;他背着你睡,你看着天花板睡;你抱他他抱你,就像左手抱右手;有一天,你惊觉你和他有半个月或一个月没了,而此时,你的梦里、你的心里出现了另一张异性面孔……

婚姻这片海,你和他能否同舟共渡?其实,你就是陈晓荷,他就是魏海东。当你偶遇苏逸轩,而他认识了林菲,海平面倾斜了。

华灯初上,每一盏或寂寞或温暖的灯光下都有一个或寂寞或温暖的陈晓荷,同一盏灯或另一盏灯的下面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魏海东。你和他,注定排斥又缠绕。

七年,你痒了吗?《深圳日暖玉生烟》作者:尚峰

一起离奇的校园投毒案,让两个家族的恩怨情仇浮出水面。中毒者的身世也变得扑朔迷离。私生女的命运让她沦为病床孤女。归国青年医学专家与中毒孤女的爱情故事催人泪下。爱恨与情仇,生离与死别,阴谋与爱情,演绎一曲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莉叶》。《梦断紫禁》作者:冰雨绿茶

本文为修改之后。 现代白领丁雨柔,酒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时空来到道光二十六年。对这段历史的了解甚少的她 原想与他相濡以沫,然,浮生若梦。 本文以言情为主,女主不强。本人第一次写文,小白文一篇,希望大家多多指正

神明与救赎的句子(二)

有些人,本身就是救赎。

只要在安安静静站在那里,

就仿若神明。

我知道我很普通,也不漂亮。

我只有比别人都努力,

才配得上在你身边。

你只有比他优秀 他才会看到你。

我知道他不是我的花,

但能途径他的盛放,我不胜荣幸。

巅峰产生虚伪的拥护,

黄昏见证真正的信徒。

神说要有光,

少年的心动要有根据。

于是作为神明产物,

你从星辰来,成为我额外的眷顾。

世间万物皆是苦,

你明目张胆的偏爱就是救赎。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像光驱散过黑暗,神灵降临人间,

你出现在我的世界,

成为我永恒救赎的存在。

你是人间天使,是梦里南轲,

是神明所说最值得。

总有神明会带着星光成为你的救赎。

遇见你的时候,

神明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在劫难逃。

你是神明带来的光,

最后填满我整个阴暗的地方。

或许神明不佑,星辰晦暗。

少年在,光和救赎就在。

换句话说,只要你在,

我就爱这人间。

你是拥有山川河海的神明,

而我是因与神明交错而发光的少女

愿我的神明常驻此地,眼里有我。

女孩子是神明的宝贝,

而不是用来联姻的傀儡。

我这一生遇到过很多人,

他们如同指间的烟火,

忽明忽暗,最后只沦为一抹灰烬。

而你不同,你如北斗,

闪耀在我的整个人。

常有人告诉你:你想要的那个人,

在世界上是不存在的。但我相信,

终有一天上帝会让你知道,

你的想象力还不够丰富。

因为那个人,一定超出你的想象。

造物主自玫瑰诞生以来,

就缔造了这场名为救赎的邂逅。

今夜,失航的船误打误撞拥抱海港,

荆棘满途的人抬首遇见星光。

主演:基弗·萨瑟兰 切莉·琼斯 鲍勃·冈顿 科鲁姆·费奥瑞 鲍沃斯·布斯 罗伯特·卡莱尔 强·沃特 彼特·麦尼科 吉尔·贝罗斯 哈基姆·凯-卡西姆

别名:

导演:强·卡萨

编剧:霍华德·戈登 乔尔·苏诺 Robert Cochran 埃文·卡茨

年份:2008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片长:102分钟

上映日期:2008-11-23

类型:剧情 动作 惊悚 战争

剧情介绍

这部电视**是《24小时》第七季的先行版。经历了多次的恐怖袭击,虽然杰克(基弗·萨瑟兰KieferSutherland饰)尽心尽力想尽办法的去化解这些恐怖袭击,可是却因为处置所采用的非常手段而被美国的某些政客不容。因此杰克只得离开美国,躲到非洲去避开对自己的指控。可是怎么躲避最终都无法摆脱自己的命运。这一次,由于非洲某国政变,国内叛乱派到处制造恐怖屠杀。这一次威胁到了杰克所在的一所教会学校。面对种族屠杀,杰克挺身而出只身面对全副武装的敌人奋力反抗。为了能给营救的这群孩子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最终杰克不得不带着他们前往美国军队设立的避难所,而自己也因此最终被引渡回国

一位埃及犹太人、伪先知刚刚领着一群暴徒登上橄榄山,效仿耶稣,宣布他将推倒城墙,占领耶路撒冷。伪先知试图袭击这座城市,但耶路撒冷人联合罗马人,赶走了伪先知及其追随者。接着,腓力斯的军团歼灭了其中的大部分人。

保罗到达这座城市时,耶路撒冷正在追捕“巫师”(sorcerer)、那些伪先知。

保罗的父亲是为成功的法利赛人,他赚的钱,使他成为罗马公民。他把儿子保罗——几乎和耶稣同时出生的(出生地是奇里乞亚,位于今土耳其),送进耶路撒冷的圣殿学习。

当耶稣受难时,扫罗(保罗当时的名字)支持“恐吓和屠杀”,“并赞成处死他”。

这个制作帐篷、说希腊语的罗马法利赛人,充当大祭司的代理人,直到公元37年前后,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经历了“神启”。复活的基督,委任他为第十三名使徒,将福音传播给非犹太人。

在耶路撒冷的雅各和基督徒,纷纷对这个新皈依者表示怀疑。但保罗感觉不得不用自己所有的力量传播他的信息。最后,耶稣的弟弟雅各接受了这个新伙伴。

在接下来的十五年里,这个朝气蓬勃的煽动者跑到东方,固执己见地传播“坚决抵制犹太排外性的个人版的耶稣福音”。

保罗将重点放在复活上,在他看来,复活是人与神之间的桥梁。保罗的“耶路撒冷”是天国,而不是现实中的圣殿;他的“以色列”是耶稣的任何一个信徒,而不是犹太民族。

他在某些方面出奇地新潮,与古代世界的残酷特质不同,他信奉爱、平等和包容:希腊人和犹太人,女人和男人,所有人都是一体的,所有人都能够通过信仰基督获得救赎。保罗的书信在《新约》中占据着首要位置,几乎占了整个篇幅的四分之一。保罗的愿景是无限的,因为他想让所有人都皈依基督教。

耶稣生前已经赢得了一些非犹太信徒,但保罗在非犹太人和所谓的敬畏上帝者,就是那些接受犹太教的各个方面但没有行割礼的非犹太人中间,尤为成功。保罗在安条克的叙利亚皈依者,是首批称作“基督徒”的人。

公元50年前后,保罗返回耶路撒冷,劝说雅各和彼得允许非犹太人加入这个教派。雅各同意让步,但在几年后得知保罗正引导犹太人不再遵守摩西律法。

作为一个未婚、清教徒式的独行僧,保罗在旅行期间历经海难、抢劫、殴打和石砸,但是没有任何困难使他忘记自己的使命——将土气的加利利犹太人改造成耶稣基督。

保罗本人是个犹太人,他回耶路撒冷的次数可能达五次之多,但他有时视犹太教为新的敌人。在最早的基督教文本中,保罗在给帕萨罗尼迦人(已皈依基督教的希腊非犹太人)的第一封信中对犹太人大放厥词,说他们杀了耶稣和他们自己的先知。保罗认为犹太人同上帝立约的标志(割礼)是犹太人应尽的义务,而与非犹太人无关。

至此雅各和耶路撒冷的长老们,并不赞同保罗的做法,指责保罗违背了犹太教。

但即便是保罗,也不能忽视雅阁——耶稣的亲弟弟。公元58年,他前来与雅各和耶路撒冷的长老们,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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