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找到一个外国男友?

怎么找到一个外国男友?,第1张

这个其实还得看自身有木有实力,起码得懂外语吧,或者他会说中文,如果只是抱着玩的心态那种还挺好找,奔着结婚心态找外国男友自身实力得有才行。

第一次遇到Jean-baptiste是在钢琴店,当时我妹心血来潮想学琴,我妈让我找一台运回国。他家传五代做钢琴,特专业地解答了我的智障问题。当时我对他没什么特别印象,只觉得英文不错。

半个月后钢琴店搬迁,我收到了(我猜是系统发送)邮件邀请我去开业派对,冲着酒去了,这是第二次见面。派对上微醺,多喝几杯之后开了话匣。从钢琴到有机种植和世界末日,走前互留了电话。

直到一次邀我去音乐节,双方开始有些感觉,聊到感情。他22,之前没有同性经验,身边也没有亚裔朋友,三个女友,坚信爱情只靠感觉无关性别,也不把自己定义为某性恋。其实我俩真不是同一个世界。

我物质虚荣,五谷不分,离不开城市生活和社交媒体,高中毕业后没目标,无心读书,厮混在巴黎;他三岁搬到普罗旺斯,山里葡萄田里滚着长大,成熟有理想,爱运动重精神交流,硕士毕业在即。可不知道为啥就看对眼了。

可能是异性格相吸吧,音乐节上的湿吻我趁势把他带上了我的床,开启了他的新世界。之后挺常出来喝酒聊天,这样一个多月。我知道他喜欢我,个人性格较爽快不喜纠缠,有了把握我便表示如果不进一步。

就不要浪费彼此时间。我心里吃准了他,于是他正式和我确定了关系。在这之后就是周末有空就到各地旅游顺便拜访家人朋友,跟着他开始变得十分热爱大自然,爬山涉水摘葡萄,也戒了过度投入社交媒体的恶习。

我个人经验觉得软件上并不是完全找不到真爱,可几率真的小;夜店里一晚上亲过几个男人自己第二天都不记得,稳定关系又从何谈起呢。我16岁开始在西好莱坞男人堆里成长性意识,软件夜店酒吧没落下。

20岁时遇到他实感幸运,没一丝同志圈的风气,对待感情认真,也特把结婚当作目的的恋爱着。德国或者北美,其实在哪找对象都一样,最重要是要放开,要有自信做自己,并且对自己的状态感觉舒服。对方能欣赏你。

跟文化上的审美或者种族没有太大关系。如果出国想交男友,不要提前把自己放进亚洲男生典型的盒子里,不要提前误以为自己处于种族劣势,你是一个独特饱满的个体,而不是”又一个只吃洋餐的亚洲男孩”。

准备好尝试,并且试图接受不同文化下产生的不同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同时输出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理解对方也让对方理解自己。如果遇到占便宜的渣男可立断勿念,亦可比谁更渣;遇到好男孩就上。现在我俩正开车在南欧乱逛。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一般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内地居民

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六)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婚登记具体程序

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结婚登记”的规定,具体程序是:

第二十一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

第二十三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第二十四条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五条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六条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七条 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略)

第三十四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

娱乐圈是一个瞬息万变的地方,但是有一些明星她们总是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不管过去多少年,联想到这一些人我们依旧是满满的回忆,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一位是优秀的歌唱家,现如今已经离开了娱乐圈,不过她的处境不是很好,就是因为感情的事情,让她的一生留下了遗憾。

很多人疑惑不解,因为收获感情的时候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她为什么会因为感情而留下了伤害,其实这个人就是杭天琪,她被感情欺骗,让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好在现如今,她又能够重新获得幸福。

作品很经典

《黄土高坡》《我热恋的故乡》两首歌是很受欢迎的,尤其是第一首,现如今依旧被人们传唱着,这两首歌是杭天琪唱的,这也是她的成名作品,在当时她的知名度是很大的,而且她上过央视春晚的舞台。

她的事业是属于那种蒸蒸日上,不过在28岁的时候她就选择了结婚。这一段婚姻毁掉了她,她以为自己的婚姻很幸福,但是结婚之后,两个人之间的代沟是越来越大,课本了婚姻只用了四年的时间就破裂了。

结婚的时候,她还生了一个女儿,即便这样子也没有留住自己的婚姻,虽然会因失败,但是杭天琪并没有影响到什么,她对婚姻依旧充满了希望,她觉得自己依旧能够获得真爱。

婚姻经历

在之后的杭天琪,她遇到了一个外国男朋友,对方对她是很好的,两个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还没有结婚了,她的钱就没了,原来对方是一个骗子,对方骗走了她的30,000,000。

对方并不是真正的爱她,而是爱她的钱,这对她的打击是很大的,她不仅感情没有了,而且自己所有的钱都没有了,她以为能够获得幸福,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场阴谋,这一段感情让她一蹶不振。

不过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朋友劝过她说,对方并不是真正的爱她,让她谨慎处理,但是杭天琪却不以为然,她觉得对方是真的爱自己,不顾家人跟朋友的反对,坚持选择跟对方在一起。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是真的骗自己的感情骗自己的钱,如果杭天琪她没有钱的话,对方也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但是没有办法已经被对方给骗了,所以这段感情对杭天琪的打击是很大的。

恋爱脑

很多人觉得杭天琪经过两段感情的失败,那么她就会对感情失去希望,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她又遇到了一个比自己小10几岁的男人,那个时候杭天琪并没有觉得对方不爱自己,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亲戚朋友也劝了她,说她不要再步之前的后路了。

但是杭天琪不在乎,她有着一个恋爱脑,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可以看到杭天琪的选择是正确的,丈夫对她很宠爱,而且两个人结婚到现在在一起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了,她们的婚姻很幸福。

虽然她的这一段婚姻不被大家看好,但是她还是收获了真正的幸福,结婚之后的杭天琪她就把重心放在了家庭里面,她也很珍惜自己的这一段婚姻,所以现如今我们很少看到杭天琪了,而且她的丈夫对她的宠爱,让她已经不想在娱乐圈中继续打拼了。

如果杭天琪对感情失去信心,那么它的这一段婚姻也不会幸福,所以对于杭天琪,很多人觉得她就是一个勇敢的女人,一般人不会做到这个样子,但是杭天琪做到了,所以希望她的婚姻能够永远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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