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很多人很多事像云烟一样飘散,但在我心中一直缭绕不去的,是那一场雨中的美丽邂逅。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邂逅 作文 6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1
邂逅,在不经意的转角间相遇。
——题记
瑞拉,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因一次平凡的相遇而不平凡。一次生活的拐弯抹角,又让她想起与老友的相遇……
十年前……
夜,在不经意间来临。瑞拉独自走在回家的小巷里,落叶也时不时地落下,似在诉说自己的眼泪,却最后只能落得个叶落身散的下场;又似在翩翩起舞,演绎自己一生的终结。灯光将瑞拉娇小的身影拉长拉大,使这小小的人儿,有着丝丝的安全感。
这是瑞拉两周回一次家的日子,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巷子里人很少,最多只有几辆车在偌大的道路上穿梭着。
这时,突然出现一个男子与瑞拉一起走。瑞拉抬头,只见他一袭黑衣口带口罩,但一双明亮的眸子却让人过目不忘。瑞拉起始有些防备,但男子只是纯粹与她一道走,并无其他意思,瑞拉这才放下心来。或许是缘分吧,男子一直陪瑞拉回到家才离去。
校园……
"咦,怎么是你”瑞拉出声。原来,是那日与瑞拉结伴而走的男子。“恩。”男子说:”我们还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瑞拉爽快地说:“好。”男子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瑞拉”瑞拉回答。“我叫冰澈”冰澈道。
自此日后,冰澈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
一次,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瑞拉心情也大好,外出踏春去了。路途中正无聊,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瑞拉!”来人正是冰澈。冰澈上身白色衬衫,下身是墨蓝色的牛仔裤。一身衣服,简约到让人屛住呼吸,这极其简单的衣服却被他穿出阳光帅气。“冰澈!我可是好久不见你了,你小子,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瑞拉调侃道。“哪有,不过是这几日事物比较繁多而已。”冰澈解释道,“相遇是一支春天的歌,相遇是一座相遇的桥,遇见你,是我最幸福的事。”
瑞拉想,相遇即缘,缘亦即相遇。她和冰澈,便是这世间最美妙,最奇妙的缘了吧!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2
踏上那条蜿蜒前伸的羊肠小道,身旁的野花盛开,鲜艳非常。驻足凝视它粉嫩的花瓣,只觉清香扑鼻。微风轻拂,露珠闪耀,晨光熹微,鸟儿歌唱。那天,我邂逅了心仪已久的画面。
清晨,我走在上学路上。凉爽的风轻轻吹过,小草继续了一夜的温度,一个这儿青涩的晨光,散发着淡淡的香,浓密的树叶间传出鸟儿婉转动听的歌声。于是,阳光终于醒来,绽开灿烂的笑脸,我如坠入画中。
中午,同学们吃过饭后,都走在校园里的路上。瞧,他正迈着轻松的“猫步”尾随到一个同学的身后,脸上浮现调皮的笑容,然后一使劲拍那人的肩膀。“啊”“哈哈哈哈哈哈——”。这时,太阳静静地挂在天上,观众一般观赏着校园各个角落里热闹非凡的景象。操场上,看那一个个 篮球 健儿生龙活虎,听那一声声激情澎湃的加油助威声。一道优美的狐仙如流星划过天际,不偏不倚投进了篮筐里,顿时全场轰动起来,有的兴奋得跳起来,有的拥抱在一起,有的挥洒着喜悦的汗水……
傍晚,放学了,回家的路上人来人往。两位熟识的老人在路上相遇,都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在一起,亲切地交谈。在夕阳下,老人布满皱纹的脸庞就像一朵风干的花儿,风、草、书都觉得他们分外动人。
心动心动!清晨的野花野草不是河畔的金柳,却比金柳更温柔;中午嬉戏的同学不是波光里的艳影,却比艳影更美丽;傍晚熟识的老人不是四月里一熟树的花开,却比繁华更有活力。
有时候,只想着远方,却忘了身边时时刻刻能够邂逅的风景。忘了抬头看看屋顶的天空,忘了嗅一嗅小草的清香,忘了捧一杯泥土来细细观赏。
那邂逅是最美的意外,蓦然一想,不对,我们自己就是这温馨画面中的风景。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3
记忆像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的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桌上是我和敏的合影,它就摆在我桌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那小小的合影上。照片上的敏秀发上系着白色蝴蝶结,身着白色衣裤,脚踏白鞋,好似一个白衣天使下凡。她笑容的酒调是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我的心窝里。我多么想再见她一面!
那天,蓝天打了蜡,秋日里特有的清爽,使世界忽然显得晴朗了。我走过我和敏常去的街口,那儿依旧繁闹,我却没有当时的心境了。我望了望旁边,现在的她,是否跟我一样,在嘈杂的都市中寻找一方净土。她,在干嘛呢阳光轻轻地泻洒在街道上,没有人回答。
刚寻个地方坐下,一股强烈的香水味冲进了我的鼻腔,我恍惚地抬头,看到了她。刹那间,我的目光凝住了。可是,这还是我记忆中的她吗她那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不羁的短发,先前那双干净的眸子里多了一分老练与成熟,身上的黑皮裙,耳垂上玲珑的耳坠……这时的她站在我面前,两手插在腰间,张着双脚,止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她看见了我,眸子里闪过我从未见过的繁杂神色,时间在静静流淌。面对两年不见的小学同学兼好久,我们彼此无语。忽然,她极快弟转身,逃也似的走开。我站在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她用背影告诉我:不必追。香水味淡了,散了。为何要有这样的邂逅,它留给我的是这样的痛楚。
秋阳,仍是这般艳丽,而这九月的秋风已有了些许凉意。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4
一次不期而遇,一段美丽邂逅,一种机缘巧合,一番心灵徜徉。——题记
你,原本是一丛蔓藤爬篱笆的小花,在北风的强势呼啸之下,默默地隐身于墙角根下,经历了几场 大雪 的洗礼,你的步履更加的沉重,面容更加的憔悴,仿佛一位饱经沧桑的耄耋老者,在皑皑白雪中走向生命的尽头。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那个早晨,我照例漫步小区花园,忽然被一抹新绿吸引住了目光,定睛一瞧,那一根根的藤蔓上竟抽出了嫩绿的新叶,似翡翠,饱满而圆润。藤蔓又恢复到原先的模样,色泽匀称,质地光滑,富有韧劲和弹性。那些白色的、粉色的小花深情地绽放着,在绿叶的掩映下,犹如一个个小精灵似的,正朝着我浅浅的微笑,似惊鸿一瞥。春风拂面,小花们灵动着浅吟低唱,犹如孩童们轻语呢喃,我竟不自觉的心生一种怜爱之情。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蔓藤向上伸展着,比人高的花枝如涓涓细流般倾泻而下,一簇一簇依偎在一起,从花园这头一直延伸到另一头。阳光洒下,静静的蔷薇便有了朝气,嗅着郁郁清香,任时光流转,任花香弥漫,享受这淡淡的恬静和优雅。
可爱者甚蕃,为何偏爱蔷薇也许是因为它那随性的烂漫,也许是因为它用钢筋铁骨般的意志战胜了隆冬严寒,再次绽放的盎然生机诠释了涅槃重生的怒放。
风起时,花瓣雨在身旁飘落,时而落入我的眉眼发间,时而乖乖躺在我的脚边。遇见你,我的世界春暖花开;邂逅你,一笔淡墨浓万千。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5
难忘的溆浦游,带来的是人文与自然的美丽邂逅。不禁让人期待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无语
我们一行来到了“飞水洞”。同学们带着激动的心情,爬越了看似陡峭的石梯。“飞水洞”三个字印入眼帘,深深刻在我心中。兴奋地心情化作无语的快步。顺着导游的手指,我们看到了钟乳石的美丽,奇特的形状更让我们惊讶。一会是迎宾的神鹰,一会是幽深的皇宫,高大的禹王神像。自然的神奇 魔术 让我无语。前进的道路被无尽的感叹所包围,然而望一眼身后却是无言的痛楚。人类忘记了自然的无私奉献了吗不顾钟乳石痛苦的呼唤了吗竟会残忍着将它锯成了两段,留下的是一排整齐的齿印。面对着眼前,我无语了。
人与自然的邂逅是另一种无言的美,或许这种美中拥有瑕疵,但仍掩盖不了耀眼的光芒。
追寻
众所周知,溆浦是革命烈士向警予的老家,古代伟大诗人屈原,也曾行吟至此。怀着敬仰之心,踏进向警予前辈的故居。看着玻璃框内她瘦弱的面孔,听着讲解员诉说她英勇的 事迹 ,同学们连声称赞,掌声不断。屈原,还在此留下“伏清白以死直矣”的千古名句。到底是怎样的自然美景造就伟人我们不由地乘坐小船,沿着河水去寻找隐藏的答案。两岸丹霞地貌,简直是自然的绝句。岸边平躺的“母亲”,安详的睡着,似乎享受着人们对她的称赞,对她培育优秀儿女的称赞。还有那直挺的佛,守护着溆浦儿女不朽的英魂。
人与自然的邂逅是另一种不言之美。平静河面挡不住泛起的浪花,小小的河岸装不下内心的称赞。
人与自然邂逅,我与美丽邂逅。
人与自然是应该和谐相处的。然而,现实并非如此,与美丽邂逅的我,衷心期待,人与自然能拥有无数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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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情书》里,汤唯邂逅的诗人说:你不觉得这种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等待很美好吗?
汤唯说:你,会不会一直写信给什么人?
诗人说:年轻的时候会,现在不了。
汤唯说:好。
01
如果说在如今这个音书没落,美好的等待不复存在的年代,写信是仅存于人们记忆中值得缅怀的一件事,毕竟它曾经寄托过许多人不可言说的深情。那么,小时候的我对于写信这件事可谓是唯恐避之而不及,咱们能动手,就别BB,能BB,千万别写信!
我这么说,恐怕要引起误会,说的好像全班女生都以给我写信这种方式来练习写作水平一样,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魅力啊?
咳咳,答案是肯定的,我这个人呢,觉得魅力是只有一点点,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那我们就从魅力说起,我小时候觉得最能诠释魅力这个词的人是小丁哥哥,在其他小朋友,包括我课余时间都在关心校门口的店里新进了什么零食,俄罗斯方块如何打出最高分,今晚《水月洞天》第几集童式一族会和尹仲决一死战的时候,小丁哥哥已经把目光放在了香烟,女孩和写给女孩的信上了。
女孩叫依婉,是他的女朋友,已经升入初一,小丁哥哥是因为留级才和我们一起读的五年级,刚开学的那几天,他忧心忡忡,我常常能看到他坐在麦田旁的秸秆堆上,点上一根烟,充当着麦田里的守望者,负责守望初中校区里那个心爱的女孩,其实只隔了两亩地的距离,这也足以让五年级的他体会到了望眼欲穿的滋味。
我问小丁哥哥是不是因为成绩太差,所以被留级了。
小丁哥哥说,你懂个P,我是一个终将要做大事的人,得有自己的势力,有势力的人说话才算数,而有势力的前提得有兄弟,**《古惑仔》看过没?就像陈浩南身边有山鸡一样,在原来的班上,头儿太多了,我说话算不得数,所以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我自愿留级的。
我小时候有一股呆呆的劲头,主要集中体现在别人说的任何话我都深以为然地点个赞,小丁哥哥年长我两岁,身宽体胖的,孔武有力,又有想法,曾经一定获得过很多的赞,真是个有魅力的人啊,令人折服。何况我第一次被人称呼为兄弟,兴奋地手足无措,接下来好多天,我看谁都热血贲张的,恨不得上去捶他几拳,然后抱拳道,兄弟,咱们江湖再见。
他就这样笼络了我的心,觉得认识他这么一个人,我一定也会跟着一起发光发亮的。
可后来,问题在于小丁哥哥对依婉思念成狂。
一个再刚毅的男子,内心要有所牵挂,总是会变得优柔寡断患得患失起来,所以他的光亮如一颗小星星一闪即灭,灭了再闪,弱地我想哭。
他的儿女情长让我对势力的扩充看不到一点希望。
02
入秋的时候,小丁哥哥望着学校里落下的梧桐叶,若有所思,这些落叶有如落在牛顿头上的苹果之功效,让他醍醐灌顶,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于是他不再做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开始给依婉写信。
准确地说,大部分情况下,他仅仅是用目光扫一下信而已,他说我的文学造诣很高,所以真正负责给依婉写信的人是我。
妈蛋的,五年级,我勉强认得五百个生字,你从哪方面看出我的文学造诣的?
即便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作为兄弟,我还是硬着头皮写了。
当时我手上仅有的素材只有语文课本和一本唐诗三百首。
写信的第一阶段,我开始改编古诗词,那时候,我们都比较穷,每个星期的零花钱得计划着用,于是我想到了第一封信的中心思想。
我先写一首纳兰性德的《长相思》,山一程,水一程,心向吾婉不放行,夜深更思卿。风一更,雪一更,烟尽心散抽不成,不买烟,省钱!
再写一首白居易的《草》,依依爱洗澡,一洗一个钟,柴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去澡堂,省钱!
最后写李白的《独坐敬亭山》,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唯有丁丁婉。丁丁和婉婉,不去敬亭山,不去旅游,省钱!
小丁哥哥送去这封信后没几天就收到了依婉回信和夹在信中的十块钱,依婉简直欢乐得不行,直夸小丁哥哥饱读诗书,才华横溢。还说,我读初中了,生活费比你多,这十块钱,接济你,给你买信纸,记得每周给我写一封信哦。
小丁哥哥得到依婉的首肯,得意地脚下生风,跑来转达了依婉的嘱咐。
一方面通过这几封信,我觉得我的文学造诣有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另一方面,一想到每周要写一封信,我就万念俱灰。
在我穷尽毕生之所学改完大部分的诗词之后,开始写第二阶段的创作。
我写了一首散文诗叫《神奇的你》,大意是:
没有一滴浓郁的墨汁,能像你的眼眸的颜色,带我们去凌晨两点的夜晚。
没有一匹飒沓的骏马,能像你的卓越的风姿,带我们去浩瀚无垠的天地。
即便你自此碌碌一生,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我去往你的生命中的步伐。
多么神奇的你。
在我心里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像一首诗。
带我去领略人世间平凡的真谛。
平凡是我,真谛是你。
当我完成第二阶段的创作时,我觉得我的文学造诣已经从春笋状态开始拔节成竹子了,自信心无比膨胀,足已撑破课桌间的一席之地,撑破这局促的教室,甚至可以去填雅鲁藏布大峡谷了,就是四年级语文课本里——世界上那条最长最深的大峡谷。
03
那时候,我们寄居在学校旁边的叔叔家里,两层的楼房,隔了七八间房间,每个房间住十个小朋友,还有一个大院子,某种意义上算是住校生。
小丁哥哥是个爱搞事的boy,时常等叔叔查完房,就带着我从后院的围墙翻到学校里。
我们只是从一个小的牢笼翻到一个大一点的牢笼而已,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在闲逛,从一个教室翻进另外一个教室,偷偷地翻女孩子的课桌,运气好的时候能翻到女孩子写的日记,看到女孩子与众不同的小心思,我们时而惊呼,时而笑地满地打滚。
经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比怀念那段时光,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夏雨配各种钥匙去开每一个陌生的房门。我们会重新收纳好翻乱的课桌,并不干什么顶天的坏事,我相信这是注定的一种相逢和见证,女孩子的心事,总是让人充满期待的。
我们累了就躺在乒乓球桌上看漫天的星星。
有一晚,小丁哥哥在教室泡了两桶泡面,递给我一桶说:我马子看了你的信,十分满意,这是请你吃的。
我的文学造诣给我带了直观的报酬,我很开心,迫不及待地去享受大餐,小丁哥哥又递过来一支烟说:面还没泡好,先抽一根烟吧。
我接过烟,学着小丁哥哥的姿势躺在乒乓球桌上吧啦抽起来,学艺不精,妈蛋的,烟灰全掉老子眼里了,疼死了。
小丁哥哥一边帮我吹眼睛,一边说:傻,你得不时的弹烟灰,我马子都比你聪明。
我问小丁哥哥:你为什么管依婉姐叫马子啊?
问完这一句我在心里模仿着小丁哥哥口气,抢先回答自己,你懂个P。
果不其然,小丁哥哥说:你懂个P,**《古惑仔》看过没?
我说:你上次跟我说了一次,我就看了,好好看,看得人热血沸腾的,如果不是我妈妈喊我回家做作业,我肯定在家里拿两把菜刀就跟你上街砍人去了。
小丁哥哥说:砍什么砍,无知。我说的是爱情,爱情你懂吗?**里小结巴被骗去拍脱衣服的戏时,陈浩南淡淡地说了一句,她是我马子,谁敢动她!我靠,你知道吗,那气度,他就是我的偶像,你们只看到他的打打杀杀,我却看到了他的爱。
我问:什么是爱情?
小丁哥哥说:算了,就知道你不懂。
那晚的夜空中的明月格外好看,光洁明亮,但是和十三岁的小丁哥哥说到爱情两个字时的眼神相比,还是逊色了一些。
而澄澈无知的我,不能体会到其中一二,只好埋头猛吃面,心里想着,我什么时候抽烟的姿势有小丁哥哥一半的帅,还能天天吃着这么好吃的泡面,也跟别人谈一谈什么是爱情就好了。
没想到,十几年后,抽烟我没学会,泡面倒是天天吃,而且明白了,吃着泡面的人是没有女朋友的。
04
很快,我和小丁哥哥升上了初一。
开学的那天上午,我挤在人群中交报名费,我比同级的小朋友小两岁,个子不高,力气又小,硬是挤不进去,索性放弃了,还是找小丁哥哥打台球去吧,中午我再来。我低估了其他人的智商,因为大家都是这么想的,等我回来时,在办公室杵着的小朋友更多了,上午那个拿着一块大冰坨似的橙子冰水的小朋友,这会儿已经都快焐化完了。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学着小丁哥哥,偶然想想新的思路,我假装迷路,跑到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喊:有人吗,交报名费!
主任接待了我,让写好报名资料,最后他用一口流利的乡村普通话和睦地问我:带钱了吗,小朋友。
那会儿,我鬼使神差地听成了,带烟了吗?小朋友。
我想起上午,小丁哥哥塞给我一包烟,让我替他保管,于是欣然掏出:有有有!
天地良心啊,我那时候认为初中生抽烟是很普遍的一件事,就好比高中时代的我们单纯的认为,大学的草地上遍地生长着女朋友,出宿舍门就能邂逅一段爱情一样。
那一瞬间空气都凝固了,尴尬至极,见主任迟迟不接并且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我还追问一句:那个,老师,您不抽吗?
说这么一件事,其实和写信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为我初二的转学埋下了伏笔。
初一的时候,我继续替小丁哥哥给依婉写信,属于我第三阶段的创作了,这一阶段我已经对写信深恶痛绝,毫无才华可言,一方面这会儿小丁哥哥和依婉天天见面,我写信的内容比较贴合实际生活,少了一些风月心情,另外一方面,我也江郎才尽,仅有的素材被我写完了。
好在,半年后,小丁哥哥让我替他写最后一封分手信,我如释负重的同时也疑惑不解,好端端的怎么就要分手呢,那天在桌球室,我问及缘由。
小丁哥哥点了一根烟,把烟放在球台上,一边挥动台球杆一边说:我曾经想过,依婉会遭遇什么重大的生死挫折,就像小结巴,被人绑架之类的事,而我就有机会拯救她于水火之间,大吼一声,我是她马子,不,她马子是我,不对总之,就是陈浩南那种感觉,我愿意为她牺牲掉我,你要明白,这种爱情的感觉对我是多么的重要。
我迎合着说:看来,你真的好爱依婉姐啊。
小丁哥哥不屑地说:那个成语怎么说来着,波折横生,对,我要说的就是波折横生,这样的一生才精彩,而她太
我知道小丁哥哥这时候需要一种贬义词与波折横山做对应,我想了半年也只想到一个中性词,我说:你想说是安分对吧。
小丁哥哥思索了一下说:差不多是这样。去年,我去她家里,她爸妈不在家,我把她推倒在床上,亲她,又摸她,但是她推开了我,竟要起身去帮她妈妈择菜,说是她妈妈出门前吩咐的。择菜,我靠!!!我的马子怎么可以做这么安分的事情,在那一刻,我对她就兴趣索然了。
我当时无法理解小丁哥哥超前的爱情念,我把兴趣放在了他推倒依婉姐之后的事上,我问:摸女孩子是什么感觉呀?
小丁哥哥夹着烟在我眼前比划道:
男孩的身体呢,就是卷烟草的这一部分,粗糙的很,而女孩的身体就是烟蒂,柔润光滑,可以吻在嘴里的,明白了吧。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这个比喻是我今后十多年来,听到的,针对女孩子身体最浪漫的比喻。
我接着问:你们还干什么了?
小丁哥哥说:摸她胸。
我惊讶道:是不是很特别?
小丁哥哥扔过来一个台球,白色的那一只说,自己摸摸看。
我:
分手信我写得直截了当,毫无挽回的余地。
曾经在一起说的话越深情,分手后说的话就越绝情,怎么可以这样呢,而偏偏都是出于我的笔端。
我突然觉得,写信这种事情,非常没有意思,以后再也不写了。
06
初一下半年,我遇到了丹晓,我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和她通信长达半年。
其实,初中的时候,我喜欢过很多的人,这世界上许多女孩这辈子估计都不会知道,我曾经喜欢过她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我说的这种喜欢要区分开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欲,不属于情爱的范畴,因为高中毕业之前我连女孩的小手都没拉过,更遑论初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段时间,我和小丁哥哥痴迷于打牌,夜深人静后,悄悄爬起来一边打牌一边聊心事,男人之间聊的,无外乎就是游戏和女孩。
小丁哥哥问我:楚辽,你觉得我们年级哪个女孩漂亮?
我扳着手指数到:这个很难说的,比如周丹,汪红霞,倪倩都很漂亮啊。
那天,我列举了十几个人的名字,其中有丹晓。
第二天,传到班级里成了——我默默暗恋着年级里十几个姑娘。
我哭笑不得,真被他们的理解能力给惊艳到了。
不久后的一个夜晚,我无所事事,闲逛在操场,隔壁班的一个姑娘送来一封信并且向我投来意涵难测的笑容。
信是折成爱心状的,我拆了好几分钟没拆开,最后撕了,然后再拼凑起来,信上说,听说你喜欢我,如果是的,请给我回信。丹晓。
我的第一反应是,妈蛋的,是哪个小八婆以讹传讹,到处造谣的。
从那天以后,我取了一个笔名叫新一(因为十分喜欢《名侦探柯南》)和她通信,她是第一个给我写信的女孩子,所以我很珍惜这些信件,要说珍惜程度,和童话大王郑渊洁有得一拼吧。
新闻上说,童话大王郑渊洁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口气在北京买了10套房子,只是为了给小读者们装信,现在这些房子都变成学区房,翻了几十倍。
我身上可没那么多钱,只够买一个新箱子,我把厚厚一打信压在箱子底部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弹幕:谁说以后再也不写信了?)
我:好吧,那纠正一下,我再也不替别人写了。
运动会的时候,丹晓写信给我,画了几幅简笔画鼓励我,内容是一个帅气逼人的小娃(说我呢)展开双臂一路冲刺到终点。
我当时挺生气的,我觉得她把我画在终点,无形地给了我压力,甚至觉得这是一种讽刺而导致我想放弃参加比赛了。
我报复性地回了她一封信,信里的内容,全是用拼音写的,你丫的,慢慢翻译去吧,哈哈哈。
之后,她的回信也都变成了拼音,这让我们的通信周期从一周三封信变成一周一封,因为读懂一封信实在是太难了。
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一般,终归是太年轻了。我全然不知一个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不过,也正是丹晓和我通信的那段日子让我消释了替小丁哥哥写信留下的阴影,让我有了一丝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美好。
07
初二的时候,由于打牌被抓到的次数多了,被学校通报批评了好多次,我觉得这和我开学时的递烟事件有不可磨灭的关系。被抓的时候,大家都迅速地倒下装睡着,凭什么每次就逮我,就逮我,不知道雨露均沾吗?
我很绝望,更绝望的是,爸爸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当全校师生面前把我揍了一顿。
丹晓写信安慰我,我严厉地问她,这是不是又在讽刺我?这里的严厉主要体现在我写字时用的力度,用力过猛,力透纸背。
哎,我当时那颗敏感的心啊,我都不好意思继续写下去了。
你别想太多,只是关心而已。丹晓很委屈地回我。
我说:要你管,下半年我就转校去市区了,也许不会再见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我和丹晓是真的十多年未再见面。
也许不会再见了,风轻云淡的一句话,年少的我们不懂告别,而轻易地说出这个概念,却浑然不知,告别一定要用力一点,多说一句,说不定就成了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
我也能够理解年少的我们,那时候,我们觉得,离别是为了遇上新的人,遇上那些注定要相遇的人,所以这份欣喜足以抵消离开旧人的悲伤。
可是,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为什么依旧痛心,这是多么不能用言语所表达。
08
让我没想到的是,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考了年纪第三名,为了中考升学率,教导主任不肯放我走,和我爸爸商量的过程中提议道:要不给您家孩子取消掉处分,怎么样?
爸爸拒绝了,坚持给我转校,转校前,还给学校捐了两千块钱作为运动会的资金。
转眼间,一位用遵章守纪,德行操守来要求学生的师长形象在我年幼的心里轰然倒塌了。
大人们,你们活得真复杂且糟糕。
09
我升上高中后,丹晓给我写过一封信,我收到了,但是,再没了提笔写信的勇气,所以一直没有回复。
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想起小丁哥哥和丹晓,就像是在读一本支离破碎的小说,故事都散落在每一封已经泛黄的书信里,你拼命的找寻,也找不回曾经写下的一字一句。
因为,信件已经全部遗失。
那天,我妈妈收拾我房间的时候发现了丹晓写给我的信,我羞愧难当地到处找角落藏,藏来藏去,最后,自己也找不到了,就像那段岁月,我几乎快要想不起来了,所以对于丹晓的故事,我写的篇幅远远少于小丁哥哥。
10
最后,十多年后的今天,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想把它告诉曾经的小丁哥哥。
起初,我和你一样。
觉得当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会希望她今后有波折横生的一生,你才有机会做她的英雄,成为小哑巴的陈浩南,成为紫霞仙子的孙悟空,博得为她牺牲掉的情分,救她于水火。
最后,我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我觉得当你很爱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是不愿意成为替小哑巴挨砍刀的陈浩南,也不愿意成为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紫霞的孙悟空,因为你真心希望她远离世间所有的嘈杂与暗算,一世静好。
如果有幸,我只愿做她身边的平凡人,一起养一只狗,如若不幸,那就做一只狗,成全她找到那个平凡人。
2017年4月19日
诸瑛说起话来语速很快,这有点像她在球场上执法的风格。诸瑛告诉记者,裁判讲究的是公平公正,但因为同时需要和球员互动,动作也必须干净利落,而且斯诺克裁判在场上的走动非常讲究走位,而不是想象中的随便绕场走一圈,“要让观众和球员忽视你的存在。”
同为涉足男子运动领域的女裁判,诸瑛常常会被人拿来与塔布相比较,“我的经验肯定没有她丰富。”诸瑛说。除此之外,两人的着装也有很大不同。“塔布经常穿着衬衫和西装外套出席裁判会议,但是到了场上裁球时,衬衫就变成了低胸的内衣。可能是中西方的观念不一样,我绝对不会像她那样穿。”诸瑛的装扮是黑色西装、黑色西裤,而且还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我认为应该让球迷关注球赛而不是裁判,黑色不仅是公正和权威象征,同时容易让观众忽略自己,而不是穿得花里花哨在场上晃。”
黑色也让她潜意识觉得自己能压得住场。毕竟在以男性为主的斯诺克圈里,女性裁判并不意味着会受到照顾,相反,她们的权威会经常受到挑战。“我有一次裁亨德利的比赛,到休息间提醒球员上场,当时亨德利正在吃香蕉,我说,‘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可以出去了’,结果亨德利很严肃地说;不。我被吓到了。”诸瑛回忆说,“过了几秒,亨德利看到我无措的表情自己笑了起来,他安慰我说是跟我开玩笑的。尽管是一个玩笑,但我还是觉得,想要做一名女裁判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世界斯诺克协会的规定,2010年上海大师赛从半决赛开始均由英国裁判执法,诸瑛的裁判之旅也画上了句号。但在2010年底举行的广州亚运会中,诸瑛很可能再次出现在球迷的视线中。“现在外界对女裁判关注越来越多,让我们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诸瑛在展望未来时说。
近日,在广州亚运的台球项目赛场上,9球美女们群芳斗艳吸引眼球,而在她们之外,一位冷艳的气质美女裁判亦成为赛场上的一道靓丽风景她是来自上海的80后姑娘诸瑛,中国唯一拥有象征台球裁判最高荣誉的“国际金章”的女裁判。
尽管在赛场上,诸瑛总是一副冷酷的模样,但在赛场外的她却是一名非常活泼的女孩子。双子座的诸瑛性格多面,或静若处子,或动如脱兔,热爱生活,敢于挑战,愿意尝试不同的人生。诸瑛说,之所以能走到裁判的最高境界,这源于她对台球的热爱,但裁判只是她的生活中的一部分,事实上,在台球之外,她在一家护肤品代理公司当白领。她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多面生活?面对记者的专访,诸瑛将自己与台球之间的渊源娓娓道来。幻想
童年时恋上台球 希金斯是最美的回忆
从热爱台球到当上台球裁判,诸瑛说,自己从小便在健康的台球氛围中成长,因此很自然地走到了裁判的位置。“很小的时候,最初是自己的两个表弟一起去台球房玩,那时只是看他们玩,觉得台球桌很漂亮,桌上的球五颜六色很绚丽,那时就觉得台球很好玩。”诸瑛说,当时很多人会认为台球只是街边小混混玩耍的游戏,但“我觉得我所处在的台球环境都是很健康的,没有不良的因素。”在表弟们的影响下,诸瑛也慢慢开始打台球,这项绅士运动一度成为她读书时减压的方式,“高三时,每天读书压力很大,学校旁边有个小球馆,中午会去打半小时放松一下心情。”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认可她的想法,“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好朋友,她虽然知道我喜欢打台球,但她对这项运动有偏见,高中时我让她和我一起打,她答应高考后陪我打,但直到现在,她都没兑现承诺,所以我能理解有些人的偏见。”诸瑛笑言,尽管至今未与这位好友打过球,“庆幸的是,现在只要有我执法的比赛,她都会收看,默默支持我”。
在诸瑛的台球生活历程中,对台球有段不可磨灭的美好记忆,犹如邻家妹妹时对青年偶像的朦胧幻想,那是她第一次与台坛巨星希金斯的“邂逅”,“那次在电视上看到他只是机缘巧合,我第一次安静坐在电视前面,绿色的球台很平整,灯光打在上面如此绚丽,那次比赛中他拿到冠军,举手投足都很可爱,那是一个美妙的画面,而希金斯是当中的一部分,那是很好的回忆,就像初中的校园那么阳光……”
时过多年,尽管如今诸瑛不会再像年少时那么迷恋,但至今希金斯仍是她十分欣赏的一名球手。
理性
六年体验三份工作 追逐裁判最高荣誉
与诸瑛交谈,不难发现,她的思维非常活跃而具逻辑性。这位2004年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六年间从事了三份工作,同时凭着对台球不离不弃,亦收获了裁判界象征最高荣誉的“国际金章”。
拥有1米76的魔鬼身材,加上颇具气质的芳容,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样的条件最适合当模特不过了,然而这却是诸瑛从未想过的,“小时候我很男孩子性格,对女性美的内容根本没概念,不喜欢穿高跟鞋”,被问到小时候的理想时,她笑言,“小时候老师问过,我当时回答说想尝试不同的工作,因为我觉得我对那些职业都不理解,我怎么可以随便说想做什么呢?”诸瑛的性格自小显现。但她后来补充说,自己想过开幼儿园、开养老院、做劳模,“我还是蛮想做一个有身份的职业,比如律师医生,现在想想,裁判也是一个有身份的职业吧。”
毕业后,诸瑛的第一份工作是做展览行业,“最初是受媒体影响,当时媒体都在宣传,2010年上海办世博会需要多少展览人材,当时我觉得这个行业也可以接触到更大的社会面,挺好的”。但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展览行业并不如她所想,她认为如今网络发达,产品的交易在互联网上便可以完成,“就像现在的世博会的性质也改变了,以前世博主要内容是把最新的科技进行展示,现在更多的是国家的城市展示。”
不久后,诸瑛便离开了展览公司,进入了现在的护肤品代理公司。虽然工作变了,但诸瑛一直未放弃台球,从2004年刚考到上海市台球协会的资质证明后,她便开始了执法生涯,随着执法经历的不断提升,她于2008年拿到了国际金章。
火辣
曾大骂违纪观众 如今已变得更稳重
作为国际上最年轻的金章级裁判,诸瑛在讲述两年前那次奥地利的执法考核时,依然显得心有余悸。“那次是奥地利世界业余斯诺克锦标赛,前三天都会有考官到场给我打分,此后的几天里,考官就会暗访式考核,你不会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出现,在那一个多星期中,我在赛场上的每一天都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每天都很紧崩。”诸瑛说,在那样的情况下,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会犯错,例如裁判是否检查架杆,握手的时候有没有把手套摘掉,如今想起那个过程,诸瑛说,那是煎熬,也是人生的一次宝贵锻炼机会。
担任裁判的工作并非易事,尤其对于诸瑛这种原本就是急性子的女孩,“刚开始的时候,我丝毫不能忍受观众对比赛的影响。曾经有人问我,闪光灯对比赛真的有那么大影响吗,其实不但对选手,对裁判都会有影响,就像当你很专注地做一件事情的时候,突然有点声音,你会不会有受惊的感觉?从中医角度来讲,在那种情况下,人受到的损伤是很严重的。”因此,最初开始执法的时候,诸瑛没少对观众大发脾气,据说,有次在宜兴的一次职业斯诺克比赛中,有观众在比赛中离席,椅子发出巨响,诸瑛立即对看台大喊:“你给我原地坐下,如果你要看比赛就好好地看,不要影响别人和选手,如果不要看你给我出去再也不要进来。”这一幕甚至使当时的参赛选手都看傻眼。然而,在执法了多年后,诸瑛也渐渐变得更成熟,“现在我会注意自己处事方式,这几年,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稳重了些。”
拿到国际金章后,诸瑛已经执法了许多巨星的比赛,但她至今未曾执法过儿时偶像希金斯的比赛,“他马上回来了,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机会裁他的比赛”。届时会否过于激动?“在当裁判之后,没少跟他见面,其实现在已经很平静了,我相信自己的职业操守,我一定会公平对待任何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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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瑛眼中的广州:喜欢珠江榕树最馋名店夜宵
本次由于执法亚运会台球比赛,诸瑛来到了广州,参加了亚运会开幕式,也游览了珠江,还尝遍了广州美食,“我很多年前来广州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珠江边的大榕树,我觉得那很有气势,很威武,珠江也很美,跟黄浦江很像,我总觉得有水的地方都有灵气,我觉得广州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
而谈到美食,诸瑛立即变成了“馋猫”,“亚运城很远,这几天偶尔和朋友出去吃夜宵,广州的美食好吃极了,我真不能理解的是,一般有名的饭馆会有一两道特别好吃的菜,但我觉得我去的名饭馆,每一道菜都特别好吃,简直太棒了!”
以下正好十个,既有古代又有现代的。供参考。
1 汉血马
汉血马以前脖子流出的汉有红色物质,像流血一般,故称之。中国古代称为
「大宛马」、「两极天马」,现称为「阿哈马」。
二千年前,世界马种处于原始土种状态,中亚土库曼斯坦干旱少雨的沙漠绿
洲中,已曾有十分优秀的快马——汉血马。张骞出塞发现了汉血马。当张骞向汉
武帝汇报大宛马后,武帝便命张骞带百余人的使团去了大宛国(今土库曼斯坦)
求马,带一尊黄金马的模型,希望以此重新换回大宛马。结果大宛国不允,归途
中汉使被杀,金马遇劫,大宛国是一封闭小国,并不知中国的强大,此种行为使
汉武帝大怒,逐作出武力取马的决定,从此爆发了两次大宛马战争。李广利将军
率兵数万人首次惩罚失利,第二次大获全胜,大宛国献出三千匹马给汉朝,二次
战争始得大宛马,可见汉朝重视马匹到何种程度。
当今纯血种中含有百分之二十多的汉血马血统,而今汉血马是最长寿马,可
活到二十三岁。
2 塞翁失马
战国时期,靠近北部边城,住着一个老人,名叫塞翁。塞翁养了许多马,一天,他的马群中忽然有一匹走失了。邻居们听说这件事,跑来安慰,劝他不必太着急,年龄大了,多注意身体。塞翁见有人劝慰,笑了笑说:“丢了一匹马损失不大,没准会带来什么福气呢。”
邻居听了塞翁的话,心里觉得很好笑。马丢了,明明是件坏事,他却认为也许是好事,显然是自我安慰而已。过了几天,丢失的马不仅自动返回家,还带回一匹匈奴的骏马。
邻居听说了,对塞翁的预见非常佩服,向塞翁道贺说:“还是您有远见,马不仅没有丢,还带回一匹好马,真是福气呀。” 塞翁听了邻人的祝贺,反而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忧虑地说:“白白得了一匹好马,不一定是什么福气,也许惹出什么麻烦来。”
邻居们以为他故作姿态纯属老年人的狡猾。心里明明高兴,有意不说出来。
塞翁有个独生子,非常喜欢骑马。他发现带回来的那匹马顾盼生姿,身长蹄大,嘶鸣嘹亮,膘悍神骏,一看就知道是匹好马。他每天都骑马出游,心中洋洋得意。
一天,他高兴得有些过火,打马飞奔,一个趔趄,从马背上跌下来,摔断了腿。邻居听说,纷纷来慰问。
塞翁说:“没什么,腿摔断了却保住性命,或许是福气呢。”邻居们觉得他又在胡言乱语。他们想不出,摔断腿会带来什么福气。 不久,匈奴兵大举入侵,青年人被应征入伍,塞翁的儿子因为摔断了腿,不能去当兵。入伍的青年都战死了,唯有塞翁的儿子保全了性命。
3 伯乐相马
相传伯乐是春秋时代人,姓孙名阳据说,有一匹千里马拉着沉重的盐车翻越太行山在羊肠小道上,马蹄用力挣扎,膝盖跪屈;尾巴下垂着,皮肤也受了伤;浑身冒汗,汗水淋漓,在山坡上艰难吃力地爬行还是拉不上去,伯乐遇见了,就下了自己的车,挽住千里马而对它淌眼泪,并脱下自己的麻布衣服覆盖在千里马身上千里马于是低下头吐气,抬起头来长鸣,嘶叫声直达云霄这是它感激伯乐了解并且体贴它啊
4 马的故事
有个人想得到一匹好马、快马,却得到了一匹劣马、慢马。
这匹马离他理想的马差距太大了,他叹息着,把马放走。他要去找自己中意的马,他一定要找到自己中意的好马、快马。他不能随意降低标准,随意要一匹马。
可是,世界太大,他的脚步太慢,终没能找到他的理想之马。他也就成了没有马的人。
有人牵走他放掉的劣马。那人骑着劣马,找到了一匹好马,一匹日行千里的快马。
5 项羽驯服野马
楚霸王项羽驯野马“乌骓”的故事广为流传。据说“乌骓”当初被捉到时,野性难驯,许多人都休想骑它,就是骑得上的也顿时被它摔下来。壮强好胜的项羽听说便想一试。他驯马有术,一骑上“乌骓”,就扬鞭奔跑,一林穿一林,一山过一山。这马非但没把他摔下,反倒汗流如注,身疲力竭了。霸王不慌不忙骑在马上,忽然用手紧抱住一树干,满想一下把马压制得动弹不得,谁知“乌骓”也不甘示弱,拼死挣扎,结果那树连根都离开了山土,“乌骓”总算被霸王的“拔山”之力折服了,心甘情愿地供霸王驱使了一生。
6 唐玄宗偏爱马舞
唐代,马戏达到顶盛时期。据说唐玄宗与杨贵妃尤其偏爱女子马舞。唐宫设有男女马伎队,饲养大量舞马。每年8月5日前后,便是马舞高潮,勤政楼前舞马场上马舞通宵达旦。经长期训练的马便可闻乐起舞。马能衔杯向皇帝献酒,达到了令人惊叹不止程度。后来,从唐朝章怀太子墓中发掘出的“马球图”得到进一步证明。该图中绘有20多匹马,骑者均穿各色窄袖袍,着黑靴、戴袱头,相互策马抢球。
7 赵奢改姓为马
赵奢是战国时期赵国人,初任田部吏,主收田赋,不畏权势。战国四公子之一的赵国贵族平原君赵胜家不肯出租税,赵奢依法治罪,先后杀了赵胜家9个管事人员。后来赵奢升任将军,用兵如神。公元前270年,秦军大举进攻赵国重镇阏与牗今山西和顺牍,他奉命救援,打败秦军,因功被封为马服君。赵奢的子孙因以为氏,即马服氏,后又省“服”为马氏。
8 徐悲鸿一生画马
徐悲鸿一生画的马论百盈千,但可分为三大类:1�天马行空的天马;2�立马斜阳的立马;3�小步奔走的马,所绘的马都是瘦马。悲鸿的马始终寄托着画家爱国主义的情怀。早期的马“踯躅四顾,萧然寡俦”,“为觅生刍尽日驰”;“九·一八”后,变为“哀鸣思战斗,迥立向苍苍”,“秋风万里频回首,认识当年旧战场”的马。画家有时以马抒写苦闷心情,如“此去天涯将马托”,有时以马表达希望和理想,“相期效死得长征”。解放后,他的马变为“山河百战归民主,铲尽崎岖大道平”的奔马。
9 于洋爱马如命
**演员于洋的写字台上、书柜里都是千姿百态的马,大小24匹。这是他的心爱之物。一次家里人打扫房间,碰掉了一只马的耳朵,于洋发现了,大为恼火。他对马有着很深的感情。在牡丹江一带搞土改,他喂过马;在部队中当炮兵,他离不开马。有趣的是,于洋和他的女儿都属马。他最喜欢骑马,尤其是烈性马。他说:“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制服烈马。”于洋一直想拍一部关于马的**,后来终于拍成了《骑士的荣誉》,了却了这桩心愿。
10 田忌赛马
齐国的大将田忌,很喜欢赛马,有一回,他和齐威王约定,要进行一场比赛。 他们商量好,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比赛的时候,要上马对上马,中马对中马,下马对下马。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强得多,所以比赛了几次,田忌都 失败了。 田忌觉得很扫兴,比赛还没有结束,就垂头丧气地离开赛马场,这时,田忌抬头一看, 人群中有个人,原来是自己的好朋友孙膑。孙膑招呼田忌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 “我刚才看了赛马,威王的马比你的马快不了多少呀。” 孙膑还没有说完,田忌瞪了他一眼: “想不到你也来挖苦我!” 孙膑说:“我不是挖苦你,我是说你再同他赛一次,我有办法准能让你赢了他。” 田忌疑惑地看着孙膑: “你是说另换一匹马来?” 孙膑摇摇头说: “连一匹马也不需要更换。” 田忌毫无信心地说: “那还不是照样得输!”孙膑胸有成竹地说: “你就按照我的安排办事吧。” 齐威王屡战屡胜,正在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马匹的时候,看见田忌陪着孙膑迎面走来, 便站起来讥讽地说: “怎么,莫非你还不服气?” 田忌说:“当然不服气,咱们再赛一次!”说着,“哗啦”一声,把一大堆银钱倒在桌 子上,作为他下的赌钱。 齐威王一看,心里暗暗好笑,于是吩咐手下,把前几次赢得的银钱全部抬来,另外又加 了一千两黄金,也放在桌子上。齐威王轻蔑地说: “那就开始吧!” 一声锣响,比赛开始了。 孙膑先以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第一局输了。齐威王站起来说: “想不到赫赫有名的孙膑先生,竟然想出这样拙劣的对策。” 孙膑不去理他。接着进行第二场比赛。孙膑拿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获胜了一局。 齐威王有点心慌意乱了。 第三局比赛,孙膑拿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又战胜了一局。这下,齐威王目瞪口呆 了。 比赛的结果是三局两胜,当然是田忌赢了齐威王。 还是同样的马匹,由于调换一下比赛的出场顺序,就得到转败为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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