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他把爱人比作玫瑰,也许他真的曾经爱过,也许他真的从未爱过,也许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有自己,书上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其实无所谓白玫瑰的与红玫瑰,只是得到或是得不到。得到,拥有了久而久之,变成了习以为常,眼中便再也看不到曾经的色彩,只剩日渐枯萎的花瓣;得不到,思而难求,它在心中便愈发绚丽夺目,光彩耀人。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 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 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 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 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 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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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出身寒微、通过自身努力留学英国的工学学士,他是靠着真才实学打拼,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级职员,他就是佟振保。
“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他那么热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他照顾寡母、帮助兄弟、对待朋友尽心尽力、热情诚恳。
他是向上的,进取的,有着人生理想与个人信念:
“有了地位之后要做一点有益社会的事,比如说,办一个贫寒子弟的工科专门学校,或是在故乡的江湾弄个模范布厂。”
可以说,他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是一个社会上普遍认可的大“好人”。
在作风问题上,他也是当之无愧的“柳下惠”。
英国留学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叫“玫瑰”的英籍华人,面对玫瑰的主动投怀送抱,他内心早已方寸大乱,但却能在关键时刻叫停,管得住自己。
他“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品质,在他的朋友中是出了名的,而他也对他自己那晚上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是他心里却是懊悔的。
虽然表面上,振保呈现给人的是这样正直、诚恳的形象,实际上,在他真正内心中,他骨子里却是虚伪伪善、恣情纵欲的不断越轨者。
留学期间途经巴黎,不想错过机会,想要去看看巴黎人有“多坏”,于是找到小旅馆去嫖妓,喜欢“红色的内衣”。
第一次在朋友王士洪家见到他的老婆王娇蕊,王娇蕊手上的肥皂沫子溅了一点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舍得擦掉,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他似的。”
看到王娇蕊穿着宽大的浴衣,他能够约略猜出她身体的轮廓,感觉“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甚至在浴室里偷偷捡起王娇蕊的头发塞进自己裤兜里,浑身热燥得厉害。
佟振保在一副“君子”的面孔下,实际上有一颗蠢蠢欲动、放纵欲望的内心,他喜欢“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初见娇蕊的俏皮可爱、万般娇媚、不拘礼节,他心旌神荡、不能自已。
两人还没有怎么着,他便提前将和他一起租住在娇蕊家的弟弟笃保打发去外面住,以便创造出一个更方便的空间。
他一面在理智上暗示自己要克制自律,一面挖空心思想出各种应该和娇蕊睡觉的理由,为自己的放纵寻找借口。
及至与性感热情的娇蕊调情挑逗几个回合后,他挣扎的情欲就彻底沦陷了。
这其实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振保与娇蕊突破底限同居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爱”过娇蕊、尊重过娇蕊。
“为什么不呢?她有许多情夫,多一个少一个,她也不在乎。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无论振保多么迷恋娇蕊的性感放浪,千娇百媚,享受情欲满足自己的快乐,
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早已经将她贴上了“*荡”的标签,她是“娶不得的女人”,是肮脏的荡妇。
因此,当娇蕊“生平第一次”爱上了振保,勇敢而果断地写信给她的丈夫,要求丈夫给她自由要求离婚时,振保懵了,继而因恐惧而大病一场。
他恐惧的是自己一手营造的“好人”形象即将崩塌,恐惧自己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光明前途功亏一篑,恐惧自己遭受“背信弃义”“朋友妻、不可欺”的道德谴责。
他只想在黑暗中享受“无耻的快乐”,却不能负起享受这一切所需承担的责任,他像天秤一样权衡利弊、在内心中暗自衡量前途与情欲的重量。
可以说,他既玩弄了娇蕊的肉体,又欺骗了她真挚的感情。
佟振保虽然接爱了西方教育,但是他思想上仍然受着儒家文化、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的影响。
在他的脑子里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贞女”、一种是“荡妇”。“贞女”是娶回家的太太,“用于生殖”,“荡妇”是情欲的释放者,用于“享乐”。
所以说,佟振保并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其本质与提上裤子却不认账的“渣男并无二致。
王士洪立在门首叉腰看着,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她双手托住了头发,向士洪说道:“趁挑夫在这里,叫他们把东西一样样布置好了罢。要我们大司务帮忙,可是千难万难,全得趁他的高兴。”王士洪道:“我替你们介绍,这是振保,这是笃保,这是我的太太。还没见过面罢。”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巾上揩了揩。溅了点沫子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这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第一次见到王娇蕊的描写,而她,可以说是佟振保生命中真正拥有过的第一个女人。小说中对王娇蕊形象塑造的笔墨不少,特殊之处也在于张爱玲用多处的外在着装描写去打造她的形象,但这些形象刻画的关键点在于张爱玲给予她是一个华侨的身份。新加坡的华侨女性,理所当然不和中国传统女性那样保守知性,因此她的出场才会让人如此惊讶却又符合常情甚至让人印象深刻。
在丈夫的朋友初到家中拜访之际,王娇蕊作为妻子却可以如此自然地“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出来相见,外人看来难免有失身份和礼节,但王士洪似乎却不认为其不得体,反倒非常热情地相互介绍,从中也可以看出王士洪对王娇蕊的包容。这种特殊出场方式不仅表现出王娇蕊开放任性和不拘不束的性格,同时也博取了佟振保的关注。
振保兄弟和她是初次见面,她作为女主人的却并不曾换件衣服上桌子吃饭,依然穿着方才那件浴衣,头上头发没有干透,胡乱缠了一条白毛巾,毛巾底下间或滴下水来,亮晶晶缀在眉心。她这不拘束的程度,非但一向在乡间的笃保深以为异。便是振保也觉稀罕。
当晚饭桌上她的着装打扮也着实令人讶异,完全不论场合来定自己的形象,恐怕也只有王娇蕊能做到了。不过或许正是她的这些无拘无束的行为使得王振保觉得她与一般女人都不一样,至少与他接触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就这一点,已经引起了振保对她的格外关注。
振保谢了她,看了她一眼。她穿着的一件曳地长袍,是最鲜辣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了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份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这是在振保第一次与娇蕊细谈独处之前时振保眼中所见的娇蕊。绿色——如此抢眼又难以驾驭的颜色,但是王娇蕊用自己的审美欣赏着它。这种颜色搭配其实也很似她的性格,不同于她人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因此她是如此地耀眼以至于很多人都想靠近她一看究竟,振保就是其中一个。但是就像张爱玲所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其实一旦男人走进来看到了这个女人如此之性后,他们的欲望满足过后便会产生疲劳,于是又开始寻找另一个耀眼之星,即另一朵玫瑰。不过这时的振保对娇蕊虽是只能远观,欲望却已经被挑起。
娇蕊和振保因为接电话缘故碰巧相见,只见这时的娇蕊“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沙笼布制的袄裤,那沙笼布上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对于穿着睡衣的女人,相信大多数男人在一见到时都是会想入非非的,很显然,振保也是如此。他看呆了,内心的欲望再次被点燃。并且他认为这个时候的娇蕊是个“可亲的女人”了,说明他已经渐渐认为他们的关系很可以进一步发展。
尽管后来他们俩多了一段长时间的独处,但开始的振保还是极力用曾经面对玫瑰时坐怀不乱的定力来压抑自己的欲望和情感的。只是到了后来,当他看到娇蕊在家里拿他的大衣钩在画框下,她自己坐在图画下点着他吸剩的香烟时,他一下子完全被有“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最具诱惑性的联合”的娇蕊征服了。因此振保此时已经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欲了,他对饭局间朋友的交流显得不耐烦,他仿佛等不及了。终于回到公寓中,他听着娇蕊的琴声也终于真正走近了她。他终于“得到”了她,而她也终于“得到”了他。
当娇蕊和振保在一起之后,娇蕊才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他了。“现在这样的爱,在娇蕊还是生平第一次。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单单爱上了振保。”真正有了爱情滋润的女人是会发生变化的,张爱玲自己在爱情漩涡是“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王娇蕊在拥抱爱情时会渐渐收起自己往常的任性和无拘无束,尽管也并不是很明显。王娇蕊面对她与振保的爱情时的不同之处最能体现的应该是在他们俩遇见艾许太太和她女儿的时候。“因为是振保的朋友,她特意要给她们一个好的印象,同时,她在妇女面前不知怎么总觉得自己是‘从了良’的,现在是太太身份,应当显得端凝富态。”尽管她这里是作为振保的朋友,但是她却尽量使自己展现出和往常不一样的端凝富态模样来,其实正是显示了当时的她已经愿意为振保着想和考虑,也是说明她真的爱振保。再看当时振保眼里的她:
振保从来不大看见她这样的矜持地微笑着,如同有一种**明星,一动也不动像一颗蓝宝石,只让梦幻的灯光在宝石深处引起波动的光与影。她穿着暗紫蓝乔其纱旗袍,隐隐露出胸口挂的一颗冷艳的金鸡心——仿佛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心。振保看着她,一方面得意非凡,一方面又有点怀疑,只要有个男人在这里,她一定就会两样些。振保看见她不同往常的矜持的微笑着,这令他觉得洋洋得意,内心好似有战胜和压服了娇蕊的愉悦。但是振保看着她还是存在怀疑,因为他对她有多少颗心不知道。
但是事情发展并非是像娇蕊所想的那样,她在告诉振保她已经写信告诉士洪一切事情并提出离婚后,振保“逃走”了。
“振保在喉咙里‘恶’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跑到街上,回头看那崔巍的公寓,灰赭色流线型的大屋,像大得不可想象的火车,正冲着他轰隆轰隆开过来,遮的日月无光。事情已经发展到不可救的阶段。”
振保知道王娇蕊是一个任性的女人,但他却从不知她竟然可以这样做,而当娇蕊这样做时,他其实是拒绝的,因为他怕“如果社会不答应,毁得是他的前程”。很明显,在这场爱情中,王娇蕊是主动的角色,她热烈,她追求。但是振保却不是,他想得都是关乎自己的事情,开始的诱惑,再到欲望的满足,到最后他拒绝娇蕊的爱以求社会的原谅,其实都是在为自己着想。他仿佛没有损失过任何东西。
就这样在振保亲手推走红玫瑰以后,他便迎来了白玫瑰。但是过了许久许久,他曾经的红玫瑰也早已变了模样。
“振保这才认得是娇蕊,比前胖了,但也没有如当初担忧的,胖到痴肥的程度;很憔悴,还打扮着,涂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的缅甸佛顶珠环,因为是中年的女人,那艳丽便显得是俗艳。”
时光流逝,斯人不再年轻,身材发了胖,虽是极力装扮但还是掩盖不住岁月的痕迹,曾经的红玫瑰娇蕊此时也应该是成为了别人的白玫瑰,不再热烈,却流露出稳熟的悲凉。
你生命中拥有过的第一个人,还在你身边吗?
共12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想了解张爱玲的文字,可以从这篇开始哦。
你可能没读过张爱玲的书,但你一定读到过这段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出自《红玫瑰与白玫瑰》
初读时,并不能理解其意,因此费了老大劲儿去区分,张爱玲这段话,到底是说红玫瑰好,还是白玫瑰好?
再读时,是两三年后,莫名就明白了它的意思。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一样的,作者指代的是两类人,一类是得到了的,一类是没得到的。
我脑袋里的张爱玲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很少,几乎没有完整读过一本,除了《色戒》,但读完也是似懂非懂,**倒是看了很多遍,但很多遍之后再去看文字作品,依旧晕晕乎乎。
零零散散还看了一点《倾城之恋》,同样不是我的菜,因此也不大能欣赏。
最喜欢的是《半生缘》,但也只是喜欢电视剧而已,图书仍旧是读几页就读不下去的。
因此,在我的心里,张爱玲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文学大才女,我无法触及。我不喜欢张爱玲。
有一回,偶然看到这么一句: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我不知道其他读者读到这句话时,是怎样的心境,我读到时,感觉自己的心窝子突然被戳中,眼泪瞬间哗啦哗啦止不住地流,感情不到那样的程度,是无法写出这样的话来的。
于是开始郑重了。第二次去找她的《小团圆》来看,无奈,开头又被各样的人名搞晕,读到一半,仍不知说了些什么,又读不下去了。我还是不喜欢张爱玲。
前两个月,看到这么一本书《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作者是他人,写的是张爱玲。全书遣词造句十分优美,为阅读增添许多赏玩乐趣,两个下午就翻完了。
当时的心情,用一个词来形容,心疼。
我太误解张爱玲了,我全然不知道她的一生是如何度过。童年时期,青年时期,中年时期,老年时期,我无法想象,我脑袋里的那个大才女,那个意气风发,能说出“出名要趁早”这样话的大才女。
我以为她的一生必然是十分灿烂耀眼,十分幸福美满,十分温暖且富有光芒的,可是,可是她的一生竟然是那样度过的。
我觉得好难过。
老天待她似乎太寡情了。
自此以后,读张爱玲的书,不敢再怠慢。
我记忆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我曾粗略看过一些,其中的人物角色,尤其是男主角佟振保,我经常与《围城》里的方鸿渐,以及《倾城之恋》中的范柳元混淆。
三本书混作一团,哪一本也没读明白。
脑袋里却莫名其妙有这么一个概念:这些都是渣男。
这是第二次看,这回看得仔细些,其中的字句,有多处都做了斟酌,慢慢也看出了点意思。
全书的内容,大概如上面写的那段名句一样。意思就是: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这本书大概分为4篇来讲述,今天粗略讲过一点引子,后面再仔细来说。
我是阿澄
如果你也喜欢张爱玲
不妨和我一起来读
《红玫瑰与白玫瑰》
封面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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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了解张爱玲的文字,不妨从这一篇开始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篇幅并不长,人物角色也不能算多,可以认为有三位主角。
一位男主,名字唤作振保。
两位女主,也就是书名里说到的两朵玫瑰,红玫瑰名字为娇娇,白玫瑰名字为鹂鹂。
娇娇,红玫瑰,人如其名,十分娇俏艳丽,在本书中,指代的是婚姻之外热烈的情人。
鹂鹂,白玫瑰,自然就是婚姻里的明媒正娶的妻子。
两者孰好孰坏,无法比较,也不能去做比较,因为只是两种“人的状态”,这两种状态,是可以转化的,甚至是可以并存的。某人的娇娇可能是另外一人的鹂鹂,某人的鹂鹂也可能是其他人的娇娇。
这本书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这世界上既然存在这样的两种女人,那么男人在面对这两种女人时,会怎么表现。
而通过男人的表现,折射出的现实意义是,无论现实中你是红玫瑰娇娇,还是白玫瑰鹂鹂,你可以学到些什么。毕竟,人的智识,不一定要亲身去经历才能有所长进。
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做了什么样的选择,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也可以让我们,懂得更多真实的人性,少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增长自身见识,在人生抉择中更清醒、更理智。(这也是为什么要养成阅读习惯的一个意义:从别人的经验中学习)
言归正传。
我们来看看,书中的男主振保,在面对红玫瑰娇娇,和白玫瑰鹂鹂时,是怎么表现的。
振保初遇红玫瑰
男主振保是穷小子出身,按道理长大以后,大概会做个店里的小伙计这样的营生,但是振保不想走这条看起来没出息的路,他想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想要自由,于是拼命做争取。
后来有机会出国上学,幸而成绩优异。因此毕业以后,得以在上海一家不错的染织厂工作。
由于单位离家太远,他只好暂住在朋友家里。期间他的弟弟嘟嘟来上海,要备考新学校,振保不好意思兄弟俩一起住朋友家,于是想另外租个房子。
这个时候,振保遇到了他的红玫瑰。
都说赶早不如赶巧,振保的一个老同学,一个叫作王士洪的,家里正好有一间空房子,家具一应俱全,十分方便,于是振保便租下来,住在王士洪的家里。
振保和弟弟收拾好行李,搬去了王家,老同学士洪向振保介绍自己的老婆——娇娇,也就是我们第一个女主,红玫瑰。
娇娇,是老同学王士洪的老婆。同时,也是振保未来的红玫瑰。
振保搬进去的当天,娇娇正在家里洗头,互相介绍握手后,“不小心”溅了点泡沫在振保的手上,振保当时反应相当闷骚,他没有擦拭掉手上的泡沫,而是任由它自然风干,并且在心里,隐隐觉得泡沫处有张嘴在轻轻地吸。(讲真,我读到这里有点想吐)
为了让振保和红玫瑰的接触不突兀,这里作者还设置了一处铺垫——孙先生。
行李收拾完毕后,弟弟嘟嘟有些不安,因为屋子里到处都是香烟烫出来的洞,地摊上,椅套上,到时候不会说是我俩干的吧。
振保笑着回答:当然不会,他们自己心里有数,而且我们是多年的同学。
嘟嘟仍然不安,突然问起这屋子的上一任租客,因为适才管家阿妈到他们屋挂窗帘时,叽叽咕咕说了点不明所以的话。
像是这样的:不知道这个待得长待不长,从前那个,一定要撵他走,本来王先生早该出门去做生意,为了这事,不放心,非得等他走了才走。
振保只知道,这上一任租客,是一个留洋回来的教书先生,姓孙。
那么,这个孙先生到底是个什么球?为什么主人王士洪要撵他走?且要撵他走了之后才肯放心出门(或许你们已经猜到)?管家阿妈为什么要说这个待得长待不长这样的话?
振保是如何与红玫瑰搞到一起去的?后来又是怎么遇上了白玫瑰?
我们下一篇再说。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1)
封面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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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00字,阅读约需3分钟。
了解张爱玲的文字,不妨从这篇开始
上一篇我们说到,男主角振保住进了老同学王士洪的家里,初次见到了士洪老婆娇娇(红玫瑰),并且和弟弟嘟嘟聊到了房子的上一任租客“孙先生”。
我们来看看,作者是如何通过“孙先生”这一笔墨,引出振保和红玫瑰的关系的。
红玫瑰勾诱佟振保
成年人之间,对于情爱和性,是有一套自己的理解体系的,如果一方给出了一点暗示,另一方不觉得不舒服,没有明确的拒绝,那么可以认为,对方是喜欢的,至少是不排斥的。
振保住进士洪家以后,士洪也没做多停留,第二天就出差了。
这日,振保下班回来,正巧碰见娇娇给孙先生打电话,听到“孙先生”三个字,振保多留了一个心,听到娇娇约了孙先生来家里喝茶。
这倒没什么,但是娇娇打完电话,转头突然邀振保来喝茶,桌上早就备好了茶点。按理说这茶点是为孙先生准备的,稍识点礼数都不该去动用,但振保只做了一会儿踌躇,就坐下了。
因为,娇娇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咱们不等他了,先吃起来。
这是何意,振保疑惑,她说这话,好似这茶点是为他振保备的,那孙先生来与不来,她好似并不在意。
娇娇:要牛奶么
振保:我都随便
娇娇:对了,你喜欢喝清茶,国外没得吃,昨儿个你说的
振保笑道:你的记性真好
娇娇: 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
料是榆木疙瘩,听到这话都该明白过来了。
既然收到了对面的信号,这面也不含糊,马上回出了自己的信号。
两人喝着茶说着话,已经从茶桌上到了阳台上,娇娇坐在阳台栏杆旁的藤椅上。
振保靠着栏杆, 先把一只脚去踢那栏杆 ,渐渐 有意无意地 去踢娇娇的藤椅,椅子一震动, 她手上的肉就微微颤动 。
(这段绝了,一个动作就完全把一个想要拥有一段性关系的男人,在“试探”期间,那种又大胆又小心还假正经的特点刻画出来了。)
振保笑道:你喜欢忙人?
娇娇:其实无所谓,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
振保: 那,可有空房间招租?我住不惯公寓房子,想住单幢的。
娇娇:看你有没有本事拆了再重新盖。 振保重重踢了一下她的藤椅。
振保: 瞧我的!
娇娇:你倒也会说两句俏皮话。
振保笑: 看见了你,不俏皮也俏皮了。
各位,感觉出来了么,这就是“聊骚”。
对于成年人来说,一般来说,一旦聊骚已经产生,互相都有意,只要中间不产生特别大的决定性的变故,那么走到最后一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瞧瞧,刚搬进老同学王士洪家里的第二天,就和房主太太勾搭上了,这振保是个什么东西。
对于振保的“不拒绝”,除了他的渣渣属性,此处还需要插说一点背景,这振保先前在国外上学时,有过一个女友,名唤玫瑰,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也是取自于此。
振保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而王士洪的老婆娇娇,特别像自己的前女友玫瑰。以前同玫瑰在一起时,玫瑰曾主动许身,但是振保愣是做了柳下惠。因此,在面对这个“玫瑰”时,他或许不想再做柳下惠了也未可知。
孙先生么,很显然,被拒之门外了。
佟振保细揣暧昧,左右权衡
茶局结束后,振保当然知道娇娇对自己有意,心里暗暗思索。
他想要那个动人的身体(书中有大段描写振保对娇娇外形的评价),然而这是自找麻烦,为什么呢,因为这娇娇虽然已经为人妻子,但是从言谈举止来看,似乎精神上发育并未完全。
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叫精神发育完全,其实就是分得清楚,知道肉体是肉体,精神是精神,不要混淆,他振保只想要肉体,并不想牵涉精神,而娇娇,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
既然她不懂,自然不去招惹为好。
但肉体的吸引力无穷,振保又说服自己:她有这么多的情人,多一个少一个,她不会在乎,王士洪虽说会在乎,但也没有受到更大委屈。(反正都戴绿帽了,多他佟振保一顶也没啥。吐了。)
振保总是振保,他又摇摆了,他觉得十分羞愧,曾经做过柳下惠的他,现在怎么就这样了。于是,他做了个正常理智男人该做的决定:重新找房子,有了合适的住处,立刻搬家。
只是,关系发展很快,理智么也只是一时的。
掉入温柔乡
正因为振保有摇摆,对娇娇若即若离,使得娇娇对振保更有兴趣,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而振保对娇娇也是越来越难以抵抗。因为这女人,也是欲拒还迎式的,她让振保以为是掌控在手心的,结果又不是那么听话。
一次又一次的聊骚后,终于发生了“实质”。(聊骚内容,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去看原书)
王士洪这个愣登登,他万万没想到,让振保住进来,原是打算替自己“监视”老婆防止她与孙先生藕断丝连的,却没想到刚赶出去一只孙狼,引来一只更可怕的振狼。
为什么更可怕,因为啊,哎,娇娇这一次,不是在玩儿啊,振保的担心不无道理,她精神上真的没发育完全,她爱上了振保了。这朵红玫瑰,那么多的情人,独独爱上这个渣渣振了。
爱到什么程度,她要为了振保,与王士洪离婚。
那王士洪岂不是肺都要气炸?
我们知道后面还有个白玫瑰没出场,振保是娶了白玫瑰的,那么自然,红玫瑰没有嫁给振保。
那么,红玫瑰最终结局如何?王士洪对此事究竟如何反应?白玫瑰鹂鹂又是何许人也?如果你是男人,你会选择书中的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明天,我们一起说完。
封面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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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00字,阅读约需5分钟
读张爱玲,不妨从这篇开始
篇幅原因,今天的内容做了精简,力求尽量把重要的点择出来,使书的全貌得以展现。
前面红玫瑰的特点已经说了不少,其实白玫瑰也是一样的,这点在第一篇就说了。
其实我最愿意且擅长的是细致分析一个场景,一段对话。
因为会编故事的人很多,但是能把故事写得真,写得好看的很少。
而一个故事好不好看,从场景描写和人物对话,很可以看出来。
言归正传。
1
红玫瑰为爱离婚,佟振保却做了负心汉
上一篇说到,红玫瑰娇娇已经和振保搞在了一起。并且娇娇还十分不合适的,爱上了振保。
女人爱上了男人,就会“精神发育不全”地想要一个归宿。
娇娇想把他们的事情告诉王士洪,与王士洪和平离婚。在她的认知里,从来只有她挑情人的份儿, 她现在愿意为了振保离婚,振保是绝对欢喜的。
但其实不是。
振保没想过要和娇娇结婚,而且,他也不愿意。为什么?因为娇娇这样的女人,不是宜室宜家型的,她先前在国外上学时,就已经是交际花型的人物, 他佟振保应当娶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做老婆。
因此后来,红玫瑰的炽热又猛烈的爱,于振保而言,已经变成了一种煎熬。
当得知娇娇已经将一切告知王士洪后,振保更是脑袋轰的一声,飞也似的跑出了家。
东窗事发,且是主动事发,他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他一直认为自己有分寸得很,事情不会到这一步。
男人的侥幸,既想得到,又想体面,全身而退,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振保此刻的心理,完全就是渣男本男做了错事却不想负责的心态。
他是怎么想的呢?
与娇娇在一起时,他觉得他俩相亲相爱,认为会一直爱下去。可是当娇娇不在身边时,他的脑袋里又是另外一番思考,他认为自己被利用了。娇娇爱的是孙先生,却要他来背这个锅。
描写太形象了,张爱玲文学天才就是文学天才,面对情人和没面对情人时,所思所想是这样两个极端,这才是真实的人性。
振保找到娇娇,对她讲。
你要是爱我,就得替我想,我和你在一起,社会绝不会原谅,我的母亲她只能依靠我,我不能让她伤心。
我们的爱,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你不告诉我一声就写信告诉了士洪,这是你的错。
你看这样好不好,等士洪回来了,你说你是开玩笑闹着玩的,目的是为了哄他早点回来,我想士洪“愿意”相信你的。
这是人说的话?渣男语录,把我下午吃的土豆饼都吐出来了。
许是太伤心了吧,振保是这样的态度。红玫瑰最后走了,离开了振保。
此后,振保大约听说,娇娇与士洪仍是离了婚。他不敢信,她的爱竟然到了这样的程度。
哎……
2
振保娶白玫瑰
红玫瑰的事情告一段落,振保听母亲的话,娶了个身家清白的女子,白玫瑰鹂鹂。
白玫瑰除了在声名上胜过了红玫瑰,其他方面,在振保看来,似乎并不满意,尤其是她的身体, 起初是让人觉得可爱的,可是习惯以后,也不再可爱了 。
白玫瑰爱振保,单纯地爱他,因为这是她认定的男人。但在振保眼里,时间一久,白玫瑰失去她仅有的那点少女美后, 变成一个乏味的妇人 。
振保开始嫖。
他念着红玫瑰,却不愿意娶她,他娶了白玫瑰,却并不好好爱她。
他开始嫖。
但是嫖也嫖得不快乐,他总觉得自己亵渎了自己的感情。 振保就是这个样,他想尽办法保全自己的体面,却总在做失体面的事情。
后来,振保和白玫瑰有了女儿,日子虽然过得不舒服,但好在还可以忍受。
正是在这样的日子中,白玫瑰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3
振保再遇红玫瑰
好久没有说到弟弟嘟嘟了,嘟嘟毕业后,也在振保的厂里做事。
这天兄弟两个上街去置办东西,搭公共汽车。落座时,振保没注意,嘟嘟却注意到了。
坐在振保身边的,是一个妇人,这个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娇娇, 她带着个孩子,现在是“朱”太太了。
往日情人相见,心底都有无限感慨。
嘟嘟识趣,打过招呼,闲意拉扯了几句,早一些下车。
振保兀自对着空气:怎么样,你好么?
我踏马藕。不用看我几乎都能知道下一句问啥。大概例如:你爱他吗,或者他爱你吗?或者,他对你好吗?之类的话。
往下一读,真是如此。
振保问娇娇:你爱他么?
呸,不爱会嫁给他吗,你个小畜生犊子,不爱他难道爱你吗,何必再来问这些不相干的。
娇娇淡淡地点点头,千言万语,此刻还能说什么呢。她顿道: 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咦,振保不敢相信,怎么没按他心里想的剧本来,他哭了。
娇娇没哭,振保哭了。
这小犊子哭了,为啥,因为当初是他不要她,如今再见,按照振保的设想,应当是她伏在他怀里哭的,怎么现在,她好像还活得挺好挺快乐,反观振保自己,这些年,过得个什么球样。
他心里不舒服,妒忌心上来了,哭了。
然而一切都无可挽回,呸,他其实也并不想去挽回。
4
振保撞见白玫瑰出轨
振保回到家中,女儿还没放学,对家里的这位,只是嫌恶。这些年,过得真不快乐。
偶然有一天,雨下得很大,振保出门忘了雨具,又返回家去拿,突然就撞见那样的事。
白玫瑰出轨了。和一个裁缝。
这样一个娴静温柔的老婆,也是会出轨的,且对象是这么一个不堪的人,那裁缝虽年轻,但佝偻着,脸色仓皇,还有癞痢疤,真是下贱,她自己下贱,所以要找个更下贱的来安慰自己。振保这样想,心中更添郁闷。
此后,振保常常喝酒,在外公开玩女人,以前有很多顾忌,现在一点没有了。那裁缝忽而又不来了,这么容易就断,大概一点感情都没有,真是龌龊,他这样想。
不仅如此,振保也不再拿钱回来养家。他想毁了这个家,可是又没有勇气。
常常回了家,就急躁躁摔东西,甚至往鹂鹂身上摔东西。看到鹂鹂慌忙躲逃,他笑,笑得和哭一样。
故事到这里,已近尾声。
最后一句: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全文结束。
5
读后感
有些小伙伴在等一个结局,但这样的书是没有明确结局的,因为生活还在继续,不到最后一刻,都不算是结局。
硬要说结局,那便是,红玫瑰嫁了人,也算是幸福地生活着。振保和白玫瑰,各怀心事,貌合神离,维持着一个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和家庭,不快乐又怎地,还不是得那样活着。
小声哔哔最后一句:狗改不了吃振保会变好人才怪。
特意去网上查了一下,这本小说,描述的是男权社会形态下,女性在面对感情时的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
作者通过描述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两类女人的状态,来凸显在男权社会中,女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
其实在我看来,好像和男权不男权关系也不大,至少我没感觉出来,没读出来。
我所看到的,就是一个胆小自私的男人,看到隔壁邻居果园的果子红艳艳的好吃,就想去偷。
偷到了手,还想做正人君子,装作没偷过没吃过。
自己后来种了一片果园,偏偏还嫌弃果子不好吃不可口,想毁了果园又不敢。惦记人家的果子,又不肯好好经营自己的果园。
这样的人,无论男女,痛苦真是自找的。
我认为,作者写这样的一个故事,并不是要指出男权社会下,女性的感情状态、生存状态。
而是以此来探寻,男性和女性,在面对情感时,人性是怎么体现的,性别不同,角色不同,各自会有的考虑,各自内心的小心思,都有哪些不同。
我欣赏红玫瑰的“敢爱”,也欣赏她的果敢。她爱过,只是爱得不对,爱的是个胆小自私的男人。
我欣赏白玫瑰的纯真。她也爱过,但也爱得不对,她爱了个心思不在她身上的男人。
所以最后,在这个人身上,两个女人都没有收获好的结果。
同时,我厌恶振保的朝秦暮楚、三心二意,这样的男人,怎配有两个好女人去爱他。
值得一提的是,写《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一年,张爱玲遇上了胡兰成,当然在情感上,这也是个狗男人。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句话,简言之,就是一个人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珍惜眼前已有的生活。
因为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娶到了家里,时间长了,生活都是平淡甚至乏味的。
而没娶回家的那一个,因为得不到,就是会像床前明月光和朱砂痣一样珍贵的,人性就是这样的。
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得为选择负责,好好经营这个选择。并且,不要再去拈惹其他的选择。
这样,或许幸福才可能光顾,不然,人生就只有无尽的痛苦了。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1)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2)
拆拆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3)
封面源自网络,侵删。
主演:
集数:30集
导演:
状态:
编剧:
年份:
地区:中国大陆
首播时间:
首播平台:
类型:都市
剧情介绍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上海,出身寒门的佟振保在英国艰辛苦读,终于荣耀归国,立志于兴办贫寒子弟的工科专门学校,建立模范布厂。在实现人生目标的路上,重重阻碍与考验渐次上演。作为长子,振保肩负着孝敬寡母、提拔家人的责任。努力适应残酷的职场生存法则与虚情寡义的人情社会。为了光明的前途毅然割舍爱情。最后,振保踏入了一段充满混战的婚姻。振保这一生,尽管遭遇了坎坷波折,枯荣有时,但他始终是这个城市里心存希望的人,怀揣着不灭的理想,在万家灯火中度过了又一个圆满的新年。
这首歌是台湾填词人李焯雄根据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所填。讲的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两个女人,一个纯情,一个风骚,而红玫瑰象征风骚。“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出自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红玫瑰》的粤语版歌曲是《白玫瑰》。张爱玲的小说是从女性的角度解释着这种奇怪的事实,而李焯雄和陈奕迅在某种程度上从男性的角度作出了辩白。红玫瑰表达的就是:怀中拥着一个女人,心中期待另一个。对怀中女人有所愧疚,对另个女人无限想念。尝试用替代的方式转移感情,不料却是徒劳。原来得不到的才是心中最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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