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怎么才算涉及侵权

店名怎么才算涉及侵权,第1张

法律分析:如果你依法经营,到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只要工商局同意你注册店名一般都不会算作侵权。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的时候是需要审核的,不会将容易与其他店名相近或类似的店名让你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不构成,只是店名使用,不在与 注册商标 同种类商品上使用,并且字体、设计外形不相近似,不易造成混淆的,不构成侵权,构成注册 商标侵权 ,一般属于以下情形: (1)未经 商标注册 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自标相同的 商标 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zhidao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店名被_人用了算侵权吗

不算,注册了商标店名被其他人用了才有机会算侵权,但具体要看是什么样的注册商标了,一般的商标被人用作店名,是不算侵权的,但是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算,商标与商号是两回事。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店名被_人用了并不算侵权,因为当事人并没有对这个店名进行注册版权等等,所以同名是可以允许的,要求对方不用该名字也不可以。

店名相同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因情况而定。店名可以是商标的一种,经注册后同样受法律的保护。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店铺的名称是已经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发现店铺名称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但该店名中含有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质、特点或相似店名在该店名注册前已被使用则不构成侵权。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又称“一般侵权责任”。民事主体因其过错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时,依照民法一般规则其本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法律,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具备民法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司法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该责任一般须由不法行为人本人承担,适用自己责任原则。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从事了侵害他人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一般侵权责任依其侵权行为内容可分为侵害财产的民事责任,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和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依行为人过错可分为单独过错责任、共同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一般1000元到5000元不等。

店名侵权会罚款,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起请求处理,一般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进行罚款。

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而对侵权人的处理一般会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没收或者销毁侵权的商品,并且可以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同时也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1、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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