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文案 关于旗袍的最美文案美文

旗袍文案 关于旗袍的最美文案美文,第1张

1、一袭青衣,染就一树芳华,两袖月光,诉说绝世风雅。关于旗袍,最深的记忆是民国那些摇曳多姿的女子,旧上海不曾迷失的风情。

2、旗袍的花色面料各式各样、水墨、花间、落樱、若兰、妖娆等等,静谧的长款,温婉的连袖,还有那古典精致的手工扣。

3、旗袍是一种风景,自有一种清绝与傲然、温婉、内敛、在花月沉香的日子里,总幻想回归古代,在杨柳依依的河畔踏青,在雕花的窗棂背后叹息。

4、而旗袍也在无意间暗合了这古典的心境,也常庸人自扰,在浩渺的天地间,落得一怀的孤寂,旗袍淡雅的色调让我安宁,淡定,在平淡的光阴里明净流动。

5、一抹浅淡的笑在刹那间成为永恒,婉约的旗袍身影,如江南的情结,在时光中柔软着,穿越悠长的时空,寻寻觅觅,你的笑容绽放如花,回眸,那一刻的温柔,倾倒了前世的杯樽,迷失了孤单的行程,优雅了千年的美丽。

6、旗袍留给人的是无言的背景,似乎谁都知道穿旗袍需要修长柔美的身段,没有流动的线条,就不会有优美的韵致。总是觉得东方的女子,都该着一身旗袍,却又觉得不妥,因为不是所以的人都能穿出旗袍的风情。

7、一袭旗袍,邂逅的是一份平静,带给我的是优雅的闲情,是如同秋荷的心事,任月光洒落在小屋,流泻在每个黑暗的角落,在这无声无息的月色中清静,就连思绪与意念都显得多余。

8、旗袍是真正的艺术品。或者我赋予它太严肃、太拘谨、太优雅、太珍贵的元素,只觉得它适合于照片里画里戏里穿着,适合舞台表演 。

9、如今,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发觉身着一袭旗袍会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旗袍如今注定是一种孤独的风景,这风景有些遥远,有些古旧,像极了将要落寞的黄昏,带着最后一抹绚丽。

10、一直认为,和旗袍相伴的应是高山流水的古筝,轻盈低转的粉色团扇,丰腴佼娇的女子,以及溢出墨香的古线装书,红木桌椅和窗外潺潺流过的竹间小溪。

11、我本平庸,没有一颗晶莹的心来酝酿江南独有的秀与婉约,没有轻盈的身段来穿出那份清新。我的心境亦不合旗袍,我放不下红尘,放不下在重楼深闺处叹怨的心事,不能挑尽灯花不成眠。

12、越过盛唐的风骚,沿仄仄平平的路径,帘卷西风,谁在风中吟一阙醉花阴!暗香盈袖,你用恬静填词,醉了江南风光,喜欢江南,却未必有江南委婉动人的才情。

13、还有那绝俗的古典韵致,只是喜欢在湖畔的杨柳依依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岁月里,旗袍伴着江南的杏花烟雨,浪漫了无数的风花雪月。

邂逅一首喜欢的音乐,就如同,在忘却喜欢的年龄里,却忽然遇见一个喜欢的人,那种久违的怦然心动的感觉,宛若一串浅浅吟唱的风铃,在心头间低徊、荡漾,叫人不禁要欣喜的落下泪来。

这首《水墨兰亭》,是在一家布置雅致的餐厅里偶然听到的,当时在举办一场活动,一群身穿**绣花旗袍、身段高挑匀称、举止婉约优雅的女士正在走秀。当《水墨兰亭》婉转优美的曲调悠悠响起时,只见佳人们一个个手持团扇,莲步轻摇,从帘幕后面缓缓而出,浅笑安然,美目流转,婀娜多姿,仪态万千,仿佛是从清婉的诗词和江南的画卷里款款走来。

此曲是新世纪音乐人李志辉创作的一首经典音乐。李志辉擅长情境音乐演奏,他的音乐中升腾着一丝缥缈的仙气,飘逸脱俗,清新淡雅,总能轻易的打动人心,让人寻找到内心想要的东西。此曲包含了古筝、钢琴、竹笛、小提琴等诸多乐器,融入了民族丝竹的东方气质与西方柔和温暖的电子元素,浑然天成,丝丝入扣,完美体现了中国古典音乐的风骨和现代音乐的动感。

聆听《水墨兰亭》,犹如徐徐展开一幅唯美的水墨画,浓淡相宜,而意境深远,整个人仿佛一下置身于云雾缭绕的青山绿水间,陶醉其中,流连忘返。此曲曲风,柔美中有力度,壮阔里见风情,让人一听之下便被深深吸引、打动,难以忘怀;且此曲将含蓄、婉约的中国风与清新、动感的西洋乐结合,韵律舒缓有致,婉转动人,恰如蕴藉在江南烟雨中的水墨画卷般抒情写意,沁人心脾。

听!当动感的爵士鼓声和清亮的钢琴声轻轻响起,点破黎明前的宁静与安详,仿佛徐徐掀开一层古老神秘的美丽面纱。继而,古筝应声而起,一曲当先,含蓄不失柔美,端庄不失风雅,恰如一朵莲花的盛开,翻越千山万水,呈现给人最初的美好。古筝奏罢,温暖柔和的钢琴声随之而来,似是对古筝的一种回应,娓娓诉说着多年来远隔万水千山的思念。古筝伴奏,与钢琴互诉衷情,缱绻悱恻,情意绵绵。

然而,就在思绪仍沉浸在古筝与钢琴的感动中时,一阵清脆、悠扬的竹笛声忽然破空而出,如云雀划过天际,唤醒一场沉睡千年的梦境。思绪随之也明快起来。竹笛声罢,余音未尽。这时,哀婉忧伤的小提琴声又幽幽响起,如墨入清水,缓缓弥漫开来,那令人无力抗拒的曲调,瞬间叫人一颗心子也要融化了;恍惚中又如一位女子,心中纵有万千悲苦,口中却是哽咽难言。最后,在古筝和钢琴的点缀下,竹笛声又起,与小提琴一应一答,喃喃细语,像是不离不弃的陪伴,更像是一种深藏多年的告白。

同样的旋律,不同乐器却能演绎出不同的风韵,心绪也随着曲调的变化而跌宕起伏,令人久久不能平息。那些灵动优美的音符,仿佛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又仿佛是来自心灵的深处,穿过耳膜,直抵内心,重新回到它们最初的所在。闭上眼睛,静心沉浸在《水墨兰亭》的音乐世界中,随着旋律,放下一切愁绪,任由音符涤荡人心,净化灵魂。在人生的画卷上,亦如宁静淡泊的音乐一般,用最简单的线条,最素雅的色彩,勾勒出最真实的自己,沉静似水,静逸如诗。

《水墨兰亭》

我有个习惯,看完一部**,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盯着手指或者窗外或者天花板,把整个故事在脑子里再讲一遍,去思考能想起来的所有有意义的细节。

有些**刚刚坐下就可以马上站起来,可以马上回到自己的生活。而看完<One Day>,我独自沉默地在黑暗中坐了一整晚,直到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以时间为线,讲述了艾玛与德克斯特二十年间的故事。

艾玛美丽聪明,言辞犀利又不失幽默,是那种稀罕的女孩。然而她同时也是含蓄矜持,自我克制,甚至可以说是刻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即使她早已对德克斯特心存爱慕,却没能在毕业的那晚把自己托付给他。

而那时的德克斯特英俊多金,谙于情调,却又不免年少轻狂。最开始的时候,他拥抱艾玛,或许只是出于毕业的狂欢带来的狂热和她的与众不同。

在这之后,他们约定只是做朋友,各自努力去过没有对方的生活,努力去爱不是对方的别人。艾玛坚持理想,却迫于生活,挣扎在底层,爱情事业都不得意。德克斯特则游戏人间,在低俗节目与虚幻爱欲中虚度时光。

只是艾玛没有发现,她无法再全心投入任何一段感情,而德克斯特也没有发现,他所谓的爱情只剩下爱欲。

艾玛在与德克斯特通话时说:

'I miss  you, Dexter'

回想起来,她思念的也许不仅仅是远方的那个人,还有曾经的德克斯特的意气风发,还有曾经的她自己的远大理想。

其实,他一直是她心中的影子,是她对理想生活的定义。而她不仅是特别的,更是唯一,是唯一能给他真正的爱,能让他回归人生正轨的人。

他们在每年的7月15日都会见面,但只是聊聊彼此的生活,而他们都是要强的人,在这种时刻都在尽力隐瞒自己的不如意。

终于,德克斯特不再年轻,又遭遇一系列人生变故,心灰意冷的他拖着满身疲惫找到艾玛。

此时的艾玛出版了自己的作品,在异国他乡结交了新的男友。生活似乎变好了许多。

我喜欢这个时候的艾玛,剪了清爽的短发,穿着优雅的小裙子,面带自信的微笑,自有一段高贵气质。我觉得这样的艾玛举手投足间竟有种赫本的韵味。

但就像所有的过去一样,她的心中一直给德克斯特留着位置。终于她无法再维持微笑,追上德克斯特,在分别之后第一次明确地向德克斯特表达了自己的心意,终于留住了他。

他们相爱、同居,隔了二十年漫长的岁月,他们终于拥抱彼此,确认彼此。

他们曾一起参加过同学的婚礼。

那时德克斯特即将迎娶那个金发女孩,她和以前那些放荡的电视小妞不一样,但也和艾玛不一样。她不懂幽默,但确实很美,更重要的是,她家境殷实,这对于当时事业受挫的德克斯特已经足够了。

艾玛穿了一袭旗袍,在别人的婚礼上不住落泪。

当德克斯特告诉她他就要结婚了,她自然衷心祝福他,尽管她表情落寞。

跨越苦难与时间,他们终于也要结婚了。只是在庞大悲怆的命运面前,幸福过于短暂。

突如其来的灾难夺走了艾玛,他永远失去了她。

每当我回想起艾玛的结局,就会同时想起她参加同学婚礼时的场景,于是更加感觉悲伤的深重。

但我是这样的观众,我一边悲伤,一边暗自欣赏甚至庆幸着这样的结局。

在艾玛生命中最后一个早晨,她莫名失控,与德克斯特大吵一架。如果她没有死去,如果他们结婚,会不会终有一天失去感觉,会不会终将因为各种平淡的琐屑而厌倦彼此?

'I love you, Dexter So much I just don't  like you anymore'

艾玛曾经这样对德克斯特说。

有人在知乎上提问过,如何理解艾玛的这句话,我记得有个回答是这样的:

就像你喜欢吃辣,你的胃却不好。

我一直觉得,爱和喜欢是不同的,喜欢是时间问题,而爱是要赌上整个生命的。

我想起《东京喰种》里呗先生脖子上刺着这样的拉丁文:

“ 我爱你,我们不能生活在一起。 ”

或许艾玛的这句话,恰恰暗示着她会用一生去爱他,也早早地预示了他们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也许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样一个人,渴望着却又不敢付出努力去争取,得到了却又害怕失去。

她永远离开了他,但她教会他珍惜身边的美好,教会他温和地好好生活。

我想或许我更喜欢这样的收梢。

**结束,我坐在黑暗中,一个又一个艾玛从我眼前闪过。我忽然想到另一个人——

简·奥斯汀。

我喜欢看**,但从不喜欢看影评,因为那或多或少会干扰我对**的回味。

不知道有没有人有过和我一样的联想。我是容易胡思乱想的人,但这样的联想或许也不是毫无根据。

饰演艾玛的安妮·海瑟薇正是另一部**《成为简奥斯汀》的主演,而简也写过一部叫做《艾玛》的小说。更重要的是,她们是同样美丽聪慧、善于言辞的,同样怀揣着作家梦,甚至同样专情。

在简的少女时代,在风景如画的英国乡村,她邂逅了爱尔兰男孩汤姆·勒弗罗伊(以下简称罗伊)。罗伊同样是聪明狡黠、伶牙俐齿,在棋逢对手的喜悦中,他们爱上了彼此,在树林之中私定终身。

然而简的牧师家庭希望她嫁给更加富贵的家族,罗伊的父母希望他能与有权势的大**联姻,以获得做法官的资格。

最终罗伊屈服于命运,他离开了简,回到爱尔兰迎娶了富家**。

那之后,简遇到不少条件优越的追求者,甚至差点就成为一座大庄园的女主人。

但即使是在那样一个“ 婚姻为女性第二次生命” 的时代,她选择终身未嫁。

**的最后,时间回到现在,德克斯特带着他的女儿走上一片山坡,他和艾玛曾经来过那里。

他的女儿金发碧眼,外表更像前妻。但她十分聪明,言语犀利又不失幽默,深爱着他却在面对他的时候不坦诚得可爱,这些都像极了艾玛。

罗伊回到爱尔兰后,政治生涯一帆风顺,并最终当上了大法官。

他会为大女儿温柔地系上发带,他的大女儿,也叫简。

**的最后,闪回第一个七月十五日,他们一起走过山坡,在街角分手,画面永远定格在艾玛离去的背影,就如同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对幸福的期待中。

尽管物是人非,生活还是要继续。德克斯特没有让艾玛失望,他会带着可爱的女儿和对她的回忆,好好地生活下去。这样,他们便真正地留住了彼此。

第一次写影评,纯粹个人见解,只要大家觉得我的理解有那么一点点的道理就好。谢谢。

结局是be了。

结局最后墨尔德斯满含深情说了我爱你,便被处决了。而沈云疆则在最后一刻也回应了这份感情。结局是be,但番外还是甜丝丝的,我的墨尔德斯跨越世纪,找到了沈云疆。

《旗袍与军装》虽然很压抑,但这样的爱情却让人动容,故事讲的是二战时期万恶的纳粹做这让世界辱骂的事情。而女主因为巧合穿越到此,因为要完成系统交给她的任务和男主发生了很多交集。即使墨尔德斯将他满腹温柔赠予沈云疆,但二人的世界观完全不同,男主满手杀戮他们注定无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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