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第1张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3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学是清华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去清华北大呢?是因为有良好的教学环境,还是因为想毕业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从一本书讲起……

 《撒野》是我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书,说好看又激励。买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错,主人公是两位男孩蒋丞和顾飞,其中蒋丞就是我的动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跃成为全区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惊,老师都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优越的成绩上了人大法学系。在这优秀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好的背景:亲爸的自杀,哥哥的追问要钱……在此情况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很好的印证了蒋丞的经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一次的失败而垂头丧气,第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后来,我们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顾飞是蒋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赎,在整个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顾飞。顾飞并没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他并不厉害,因为要照顾不太会说话的妹妹顾淼,没有父亲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顾飞与蒋丞的相遇,一个救了人生,一个成为了救赎。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学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有些人,

 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记忆里,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4

 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5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6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园》、《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让我爱恋的,还是我们的《新语文读本》。

 它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还回味无穷:《给老师的礼物》、《难忘的体罚》等等,记忆深刻的最属《难忘的体罚》。全文描述了弗罗斯特女士与“我“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这两小节——这次作弊的代价,首先是一个漫长难熬的周末。晚上, 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才迷糊过去,又被噩梦惊醒,连卧室墙上的歌星们的画像似乎也变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让我心惊肉跳!早就听人说过,教室里的一只蚂蚁的爬动也逃不过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这么说,她现在只是故意装聋作哑罢了。思前想后,我打定主意和伊丽莎白一起去自首。这便是我们收到的”体罚“,并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几十年中,这样的体罚究竟发生了多少回,我无从得知。因为有幸过这种板子的学生大约多半会像我们一样:在成为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时,独享着一份秘密。

 在当我阅读的同时,我仿佛看见了那漫长难熬周末 ”我“ 的不知所措与无奈。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弗洛斯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她不仅严厉,还非常讲究教育方式。

 怎么样,这本我推荐的书,好看吗?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8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9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1

 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2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3

 我爱读书,所以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外国名人快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选取了外国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绍了他们对国家、科学、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代表性成果的内容和意义等。其中他们成长的故事对我激励很大。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多人还经历了无法承受的磨难,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轮椅上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讲述了罗斯福在三十九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了。可是他没有气馁,在医生的指导下刻苦锻炼,终于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铁架站了起来。轮椅从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双脚,他的轮椅几乎走遍美国。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使自己赢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国总统,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坚强,发奋学习,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还有奇迹的化身——海伦。凯勒。海伦在她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生命历程中以其勇敢自强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将慈善的双手伸向了全世界。当我了解了海伦的成长经历后,同样被她勇敢自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要向海伦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人类造福。

 这本书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机会你也读读吧,它会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爱这本书了,所以百看不厌。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5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8篇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怎么写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一

《我和孙悟空过一天》

清晨,我漫步在竹林里,突然,一个毛脸兄弟挡住了我的去路:“小朋友,我乃齐天大圣也,奉师父之命,特来寻找有缘人,请跟我走吧。”没等我反应过来,大圣就驾起祥云,带我来到了车轮国。

车轮国因有好多车轮而得名。最大的做成了摩天轮,小点儿的做成了水车,最小的是哪吒的风火轮,小朋友在摩天轮下开心地玩耍。可是后来,妖怪在车轮国建了一个工厂,天空就变成灰蒙蒙的一片,蓝天白云没有了,青山绿水不见了,车轮国国王愁眉不展。我和大圣来到了妖怪的工厂前,大门紧闭,悟空化作一股白烟,从门缝中钻了进去,打开了大门,只见一个身长九尺、浑身长着黑毛,有尖利爪子的怪物大骂道:“你这泼猴,还敢来我这里撒野。”说完抄黑缨枪便向悟空刺来。悟空从耳中掏出金箍棒与妖怪战成一团,噼里啪啦,直打得地动山摇。三百回合过去了,悟空也没占上风。我认真观察这个妖怪后对悟空说:“大圣,你把妖怪引过来。”悟空听后,口中说道:“妖怪太厉害,我要走了。”说完便往我的方向跑来,妖怪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从百宝囊中拿出激光炮,对准妖怪的膝盖快速发射了一枚激光弹,一道白光闪过,妖怪一下子失去了重心,悟空迅速上前手起棒落,妖怪被打得脑袋开花,现出了原形,原来是一只丑陋的黑熊。黑熊怪一死,小妖们也四处逃窜。

悟空说:“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我微微一笑说:“妖怪个子高,那么下肢就是阿喀琉斯之踵。”悟空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车轮国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二

《我和白雪公主过一天》

如果我能和白雪公主过一天,那该多好啊!

我想帮助白雪公主,不让她受到恶毒的皇后的伤害,这样,白雪公主就可以幸福的和王子生活。

我正想得入迷,忽然一个仙子出现在我面前,仙子挥舞着她的魔法棒,将我带到了七个小矮人的木屋前。我看到一个老婆婆拿着一个红彤彤的苹果递给白雪公主,只见白雪公主就要将苹果放入嘴中,我赶紧跑过去,对白雪公主说:“公主,你不能吃下这个苹果!”“为什么”白雪公主一脸疑惑的看着我,“你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我不能吃下这个苹果”“我是小矮人派来保护你的,公主,这个苹果有毒!”这时,皇后变成的老婆婆生气的说:“你别胡说八道,这个苹果没有毒,善良的小姑娘,你快把这个苹果吃了吧。”也许是白雪公主太善良了,她拿起苹果,正要咬下去,七个小矮人从工地回来了。老婆婆看见了七个小矮人,恶狠狠地对我说:“都怪你,我的计划都被你破坏了。”说完,她变成了一股白雾,被风吹走了。白雪公主手里的苹果也变成白雾,消失了。

七个小矮人看到了这一幕,连忙问白雪公主发生了什么,白雪公主将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小矮人听完,便转过身,对我说:“谢谢你,小姑娘,今天幸好有你帮忙,不然白雪公主就被邪恶的皇后毒死了。”我笑了笑,说没什么。

突然,天地一片黑暗,吓得我奋力挣扎,大声喊叫……

“宝贝,快醒醒,吃早餐了——”怎么有妈妈的声音呢

我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桌上的《白雪公主》被我压得变形。我四处张望,想寻找白雪公主的身影,可什么都没有,“原来只是个梦啊!”

我心想,如果真能和白雪公主过一天,那就好了,这样我的美梦就成真了。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三

《我和光头强过一天》

星期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我吃完早饭就去找光头强了。

因为光头强的家在茂密的森林之中,所以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轻轻地推开门,就看到光头强在垂头丧气地自言自语:“这李老板到了星期天也不让我好好休息,还要让我去砍树。”我看他心情这么低落,就跟他说陪着他一起去砍树,光头强非常高兴。

于是,我坐着光头强开的车,跟他一起去砍树。车子开了一会儿,突然不动了,原来是车子坏了。光头强跳下车,生气地拿起工具叮叮当当地修了起来。一眨眼的工夫就把车修好了。我对光头强竖起了大拇指。

光头强开着车行驶在坑吭洼洼的路上,很快我们就找到了很多又高又大的树,浓密的枝叶挡住了火辣辣的阳光,只是从枝叶间漏出几缕光线,就像是利剑一样投向大地。鸟儿们在树丛间无聊地飞来飞去。

光头强跳下车哈哈大笑:“这么多的树,这下肯定能完成老板的任务了,也可以得到很多的零花钱了。”我对光头强说,这么美丽的森林的风景,如果被你砍的话,树都成了光秃秃的了,这里的大片的绿色也将不复存在,鸟儿们也没有了栖息之所,可爱的小动物们也将无家可归。光头强挠挠头,非常无奈地说:“对不起,如果我不砍树的话,那么李老板就不会给我零花钱了,那我该怎么生活呢。”

我想了想说:“光头强,这样吧,你每次砍到一棵树,就重新种上一棵小树苗,这样,很多年以后,这里还是一片绿色的大森林。”

那天,森林里一片笑声,或许这也是一个好办法吧。希望我们都能好好地保护森林资源,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四

《我和海神波塞冬过一天》

有一天,我在海边游玩。突然,海面出现了一个大洞,随着水流声慢慢地继续扩大,将我卷了进去。

我面前出现了一个面容祥和的老人,他手持一把金光闪闪的三叉戟。他缓缓开口说:“你们人一直在陆地上苦苦研究,现在让你们看看这大洋中的海神神域——”

随着他的声音渐渐结束,我们来到了一片蔚蓝色的海域。中间矗立着一块巨大的珊瑚石碑。一种无尽幽蓝般的色泽浮在它的周围十米内。石碑中间刻着三个字:海神塔。每个字仿佛都显尽海洋的豪迈。海神用三叉戟在石碑上轻轻一触。顿时,四面八方都传来隆隆的巨响,好像闷雷滚动。紧接着,强劲的水流如同洪堤决口般向我们涌来,我看到了那向我们“飞”来的东西,立刻被吓得不轻。“那……那不是鲨鱼吗”“哈哈,它们是来朝神的。”“朝神”我不解地问道。可眼前的景象向我解释了一切。所有动物都围成了环形方阵。最外层是一些小虾、海龟。再内层,则有沙丁鱼、飞鱼、三文鱼等。最内层可都是庞然大物了。抹香鲸、长须鲸、蓝鲸、虎鲸。可这些都吸引不了我,因为最内层还有一种恐怖的巨兽,不,是神兽。它们身长超过千米,嘴巴和一栋高楼那么大。目测一下,这次朝神有不下百亿个海底动物参加了。“朝神礼,正式开始。”海神高呼道。所有的鱼类都听从了他的话,发出了一道滔天的巨响。

接着我们又去了神风海峡体会了那边悬空的撞岩,乘坐了南极冰流快速游览了奇妙的南极,还走进了一座死火山,观看了岩浆形成的溶洞……最后,海神送给了我一把鲜红如血的珊瑚宝笛,说:“当你无聊时吹响它,我就会再带你来海底游玩。”

最后,我又被送到了海边,结束了这场海洋之旅。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五

《我和冷锋过一天》

大家看过《战狼》这部**吗里面的主角冷锋是一名解放军。他为人正直,枪法很好。

我很幸运认识了他,并且和他做了朋友。

“叮铃铃”门铃响了,我一开门,看见了一位衣冠整齐的军人,他就是冷锋。他说:“今天我没有事情,在放假,咱们去游乐场吧。”说着,我们坐车去了游乐场。他一来到游乐场,就把目光锁定在真人枪战的游戏项目上,我们便去了那里。

枪战开始了,我们拿上颜料枪便开始了游戏。他打的很准,几乎弹无虚发。我们队很快就抢占了优势。但是过了一会,随着“哒哒哒”几声枪响后,我们队除了我和冷锋外,其余队员全部“壮烈牺牲”了。气氛开始变得紧张起来,我的枪也忽然不听我的使唤了,连续几枪都没有命中目标。“打不准我用手雷总行了吧!”于是我拉开手雷拉环,把手雷甩了出去,只听“轰”的一声响,裁判随后大声宣布:“橙队全员出局。”“炸得好!”冷锋对我说道,“下面我负责开枪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就负责扔手雷将他们淘汰。”说着,冷锋开枪引敌,我负责火力输出,成功的消灭了黄队。但是好景不长,冷锋被偷袭也出局了,只剩下我和手中的一颗手雷。“成败在此一举了!”我瞄准红方队伍,准确地扔出手雷。“游戏结束!蓝队获得胜利!”裁判宣布了最后结果。“哇,我们胜利啦!”我们的队员欢顿时呼雀跃。“小子,干得不错嘛,一颗手雷淘汰了一个队。”冷锋笑着说。

最后,他把我送回了家,和我告别了,他走之前对我说“在家多练练枪法呀。”我对他行了一个军礼道:“是。”

我真希望再见到他。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六

《我和冰墩墩过一天》

我看到电视里发布了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吉祥物,名字叫冰墩墩。它是一只熊猫,看上去非常友好可爱,胖墩墩的,憨态可掬。它拥有无敌超能量,可以穿越到无限可能的未来。

下午我出去玩时,发现冰墩墩正坐在楼下小区的亭子里。还没等我开口说话,冰墩墩就说:“你好,我很孤单,你可以陪我一起玩吗”我爽快答应了。能和吉祥物冰墩墩一起玩,是多么不寻常的事啊!冰墩墩说:“我们去参加奥运会的高山滑雪项目吧”我说:“我不会啊。”冰墩墩说:“我可以帮助你。”于是冰墩墩拉着我的手,“嗖”得一下来到了2022年奥运会滑雪现场。我在观众席上看到运动员们风驰电掣般从高山上滑下来,速度非常快,一会儿儿腾空而起,一会儿来个超级急转弯,真是惊心动魄,大家都看得兴奋不已,个个都为自己国家运动员呐喊助威。

这时我发现冰墩墩能量环转了起来,越转越快,只见冰墩墩脚上瞬间出现了滑雪板,手里握着雪仗。他也给我变出来了一套滑雪装备。我们摇摇摆摆地走向赛场,准备比赛。正当裁判要发号施令时,冰墩墩打了一个响亮的响指,我感觉我的脚像长翅膀一样嗖嗖地往前蹿,不知不觉我完成了很多高难度动作,越过了重重困难,最后来了一个漂亮的刹车。我体验到了高山滑雪的刺激。我和冰墩墩竟然在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滑雪项目中分别拿了银奖和金奖。

我和冰墩墩从获奖的喜悦中缓过来后,冰墩墩拉着我的手,回到了亭子里。我和冰墩墩告别后,我跑回家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妈妈。他们都不相信我。第二天我把这奇遇告诉了朋友们,他们都十分羡慕我。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七

《我和卷毛老师过一天》

今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辆校车上,我好奇地看向前方,这不是《神奇校车》里的卷毛老师吗我马上兴奋起来,心想:这一天一定很有意思。

果然一眨眼,我们来到了外太空,卷毛老师说:“地球上资源越来越少,我们要去火星寻找能源水晶。帮助人们解决能源问题。”听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太空服,冲出了舱门,飘到了火星,寻找水晶。我左找右找,怎么也找不到。卷毛老师赶来后看我猴急的样子,笑着拿出来一个像盘子一样的东西,原来那是水晶盘。只要把水晶盘子往空中一扔,它就会落到有水晶的地方,并且把水晶吸出来,交到主人的手里。不久,我们就收集到了上百颗水晶。接着卷毛老师发动校车,我们离开了外太空。

接下来,神奇校车缩小了,带着我们进入了一位叔叔的身体里,探索人类身体的秘密,卷毛老师说:“我们已经进入他的大脑里了。”听到这里,我忍不住跳出了车门。忽然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面前出现了一些像爆米花一样肉肉的东西。我很好奇,卷毛老师解释说:“这是大脑里的神经体,主要包括听神经、视神经、三叉神经等,它们组成了脑部神经系统。”听了这些,我感觉人的大脑真的好复杂。我趁卷毛老师不注意,一下子跳进了血管里,顺着血液滑到了他的鼻腔里。忽然感觉背后一股凉风袭来,接下来只听“阿嚏”一声,我被冲了出来,掉到了洗手池里。我抬头一看,哈哈,那个人不是我的爸爸嘛!

今天真是有意义的一天,感谢卷毛老师,希望还能和卷毛老师一起去更多有趣的地方探险。

《我和__过一天》四年级上册作文600字篇八

《我和美羊羊过一天》

我在家里看动画片《羊村历险记》的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美羊羊最爱美,最会挑衣服。我最喜欢她。

突然,一个柔柔的声音传来了,“走吧,我带你去挑选衣服。”

我说:“要把我打扮漂亮一点哦。”“那当然了。”说着,她展开她的两只粉红色的翅膀,带我飞了出去。我紧紧地闭上眼睛,因为我有点恐高了。渐渐地,我胆大了一点。哇!行人小得像蚂蚁一样,车子像火柴盒一样。我感觉天空和白云已经离我不远了。飞了一会儿,她停在一家服装店,并说:“到了。”我迫不及待地进了那家服装店,在那里,有许多漂亮的衣服。我恨不得有几百只眼睛,好让我一次看个够。美羊羊给我挑了一件漂亮的裙子。突然,一个问题闪过我的脑海里,我急忙说:“我们没钱啊!”“没事,这事交给我。”说着,她从粉红色的小包里取出一张会员卡,交给店主,让我换上了新衣服。随后,她又给我换了一个新发型。“美羊羊,你真好!”“不客气,我觉得还少一样东西。”美羊羊说。她从包里取出一个王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给我戴上了。“等一下,我觉得还是差点什么。”“我知道了。”说着,她又带我飞了起来。我心想:飞的感觉真好。微风吹在我的身上,真凉爽啊!美羊羊停在一家卖鞋的店,她让我挑了一双鞋,把会员卡交给了店主,让我把鞋穿上了。然后,她又给我买了一串项链,帮我戴上了。“现在,我是最美的人了。”我开心地说道。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我突然醒了,原来是个梦啊!我真想和她在一起,哪怕一天也行。

思路:从自己接触到朋友的前后转变,对比出有这个朋友真好。描写自己以前bai的不足,以及朋友给予的帮助,一起成长,有了朋友真好,最后感谢朋友。

正文:

是你,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是你,让我爱上了学习;是你,让我明白了快乐;是你你是我的好伙伴,又是我的“敌人”,但我觉得有你,真好!

你是一个阳光男孩,五官英俊:中等身高,宽阔的额头,细长的眉毛,一双又大又亮的黑眼睛,小巧玲珑的嘴巴健谈,身材瘦削,开始路摇摇,所以我总是叫你“瘦”。

《瘦人》,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喜欢一个非常害羞的“女孩”孩子,不想和老师交流,不想和同学交流,只知道看书。是你,“瘦人”,发现了这个问题,你高兴地来到我身边说:“走吧,带你出去玩吧”!我抬头只是看着你,然后很快低下了头。

我突然觉得我的脸好像在发烧,我的声音似乎在颤抖。“我不去看你们比赛,我也不去。这只会使你的情况更糟!”可是你并没有开始走开,而是顺势拉住我的手:“来吧,就我们两个,我可以带你去,教包,免学费!”就这样,你把我拖到操场上,和我一起踢毽子。起初,毽子似乎处处对我不利。

你显然踢给我一个好毽子,但我要么抓不到它,要么就消失了。它让你跑来跑去,满头大汗。但你还是笑着半开玩笑地说:“真是个大师!”。我很尴尬,但我很快就掌握了窍门。渐渐地,我们在一起工作的默契越来越多。后来,我还学会了扔沙袋,跳绳。后来,我和你成了好朋友!

当然,你们不仅带我去玩,还经常鼓励我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每次我看到我站起来回答问题,你们总是向我点头,好像在告诉我:“相信自己,你可以的!”这样,我从以前的沉默变成了课堂上最活跃的演讲者。是你,“瘦人”,让我变得开朗,有你的鼓励和陪伴,真好!

“瘦男人”,只有你的存在,我的世界才不会单调;只有你的竞争,我的学习才不会下降;只有你的陪伴,我的成长才不会无聊;你让我感受到了成长的喜悦和收获的喜悦,有你,真好!

还是以往的读书习惯,一遍略读,二遍精读,三遍回味。

有人说《遇蛇》是言情的极致,《撒野》是细腻到极致,刚结束《遇蛇》的三刷,就开始了《撒野》的略读。

开篇的低沉闷气随着蒋丞与顾飞的初次交锋烟消云散,略读的结果就是让我对小说情节只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略读完整个人还是低沉闷气,整一个灰蒙蒙的感觉,并没有为他们最后的相守而高兴,也没有为他们的坚持而感动,唯一的感觉如果给我一个这样的环境,我肯定会窒息,不可能跟他们一样勇敢。

带着这样的感觉开始了二遍精读,三遍回味。

顾飞是从小在黑暗长大的人,身陷沼泽,内心渴望阳光,却又拒绝阳光。

也许他认为没有见到过阳光,就不会感受黑暗,没有过期待,就不会失望甚至绝望。

有些坚持,经不起一点点希望,哪怕是一点光亮,也会让人陷入痛苦。

钢厂小霸王的顾飞,小兔子乖乖的顾飞,才华横溢坚强隐忍的顾飞,默默付出高情商的顾飞,外表放荡不羁内心温柔细腻的顾飞,这样的一个顾飞,在送蒋丞去上大学时,看着蒋丞即将入学的校园:年代久远而庄严的建筑楼,骨子里透着自信的学长学姐……心底那份隐隐的惊慌便越发真切,他知道,这是蒋丞梦想的起点,是他星辰大海的未来。

顾淼与顾飞失眠的那晚,顾飞自顾自的说给顾淼的话。

“哥哥一直觉得,分开也没什么,也想过,真的分开时间长了,我跟丞哥慢慢可能就淡了,毕竟他会认识很多人,都是很好的人,他会学很多东西,见到很多东西,都是哥哥不知道的,以前哥哥觉得,哪天跟他没什么话可说了,也就差不多了……但是现在……哥哥很害怕,很着急,丞哥不可能一直等着,他会往前的,二淼,你懂吗?他一直走,我追不上,你知道怎么办吗?”

顾飞时常会想着他与丞哥之间的差距,那种距离感,着急感,无力感。但还是想着挣扎,想着追上,想着不顾一切。

但这样的顾飞还是放弃了。因为心疼丞哥,不想丞哥在繁重学业的压力下还要承担他与顾淼的重担,他放弃了自己,放弃了挣扎。

他只想要给丞哥一切的美好,丞哥所有的付出与情绪变化,他都会心疼。

无论是丞哥刚开始到钢厂,还没有熟络的时候;

无论在春季蓝球比赛时,只要你去我就去的时候;

无论是为丞哥档猴子还是江滨挑战跨栏的时候;

无论是丞哥不管李保国还是李辉烦躁麻烦的时候;

无论是丞哥想要谈恋爱,还是谈个恋爱的时候;

无论是高考时期默默付出累到发烧的时候;

无论是丞哥说他没有家,脚底下是空着的时候;

顾飞都只是想要跟他说:别怕。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

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

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

能站多久就站多久。

我就在这里,在你后头,我哪儿都不去

在做晴天娃娃的那晚,我想顾飞一晚没睡,应该是想了以后。要不然也不会有句,我会一直喜欢到你不再需要我喜欢你为止。这句情话,包含了顾飞对这段感情清晰的认知。知道丞哥不属于这个地方,知道自己离不开这个地方,知道他们未来必会天各一方,但他还是愿意放任自己去开始这段感情,愿意去喜欢,去付出,去抓住这点美好,也许他还想过可能这点美好会伴随他度过没有丞哥的往后余生。不管是谈个恋爱,还是谈恋爱,只要是他,都可以。不管多么短暂,但只有一点点的美好,他都不想要放弃。

从开篇丞哥的迷茫无助,满身刺暴脾气,但丞哥一直理性的对待任何事情。

也许这就是学霸,无论是感情,还是学业,都是理性坚持。

丞哥说他平时不喜多管闲事,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但他还是在他心情最低谷的时候救了顾淼,也许这就是对他善良最大的回报,所以在他发烧昏迷,在他敲碎玻璃受伤,在他被猴子围堵,在他被李保国与李辉弄得满心疲惫的时候,才会有顾飞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按照狗血剧情的逻辑,情节发展到高考结束,丞哥踏入高等学府,就会有两个结尾,要么是丞哥在满是学霸的人群中,发现更是闪光点点的优秀朋友,忘却了与顾飞的情谊,再要么是两人距离与学识之间的差距影响了两人之间的感情,从最初的深情不负到后来的形成陌路。但丞哥却坚持了第三条路,在顾飞说算了吧,他累了的时候,仍是坚持不放弃,等着顾飞一步一步的走向自己。

其实丞哥与顾飞之间的差距,不是学识,不是距离,他们都是骨子里不甘平庸走到哪里都是注定发光的人,他们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有人说他们是各取所需,顾飞需要的是光,是生生不灭的希望,是日出时普照大地的明亮;蒋丞需要的是家,是毫无顾忌的后背,是可以让自己偶尔任性撒野的依靠。

丞哥说:跟着光,拿你的礼物,何止是礼物,是跟着光,跟着丞哥,走向希望。

我想 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 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 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 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 一个眼神,就到老。

最后我想说,谢谢丞哥没有放弃顾飞,也谢谢顾飞没有放弃自己。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1,如果害怕就闭上眼走吧,

      再睁开眼也许就是光呢。

                                        ——巫哲《撒野》

    (推荐主题:希望)

2,时间是个让人讨厌的东西,

      活泼而冷酷。

                                              ——巫哲《撒野》

    (推荐主题:时间)

3,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巫哲《撒野》

    (推荐主题:勇敢)

4,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

      但无论什么时候,

      都要看着前方,

      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巫哲《撒野》

    (推荐主题:前方、希望)

5,人活一辈子总会有很多经历,

      各种各样的经历是你活过的证明。

                                              ——巫哲《撒野》

    (推荐主题: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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