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一女子被一男子跟踪,她走进电梯发现男子也跟了进来。她让男子先按,男子按了2楼,于是她按了3楼

题目:一女子被一男子跟踪,她走进电梯发现男子也跟了进来。她让男子先按,男子按了2楼,于是她按了3楼,第1张

其实那女子根本就不是在三楼死的,而是在出去后死的,那男子在三楼是不会动手的,因为有摄像头,他要动手的话,在一楼动手和三楼动手是一样的,都是从外往内动手,都会被摄像机拍到。而那男子走出去对她笑笑之后拿刀走向3楼是给那女人看的,在从2楼转3楼这几秒钟里,正常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马上按1楼,然后到了三楼就马上按关门(别说什么按警报铃和爬天窗,谁都不是超人,何况那女子,你按了警报铃是不会停的,只会接通电梯管理员的办公室)。其实男子他根本就不用走到三楼,只用走到2楼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就行了,那女子到了三楼发现电梯开了男子还没赶到,就会马上按关闭往1楼去,之后男子会马上跑下楼去截杀因受到惊吓而从1楼电梯疯狂跑出去的女子,这才是她死亡的原因(人下楼的速度是电梯的15倍,原因我后面会告诉你为什么)。

  那么这个女人该怎么办呢?她只有一个选择,就是马上按到电梯的顶楼,到了3楼之后,站在电梯的角楼等电梯自然关闭,这时候男子是不会冲进来动手的,因为在这动手就和在一楼动手效果一样了,没有意义。之后电梯门关上往顶楼走,男子发现情况不对会马上往顶楼追去,这时候电梯是比人上楼的速度快的,从3楼道顶楼至少有10楼的距离(13楼以上的建筑必须设有电梯,学建筑的人就懂),大概10-13秒时间,只有在这段期间女子才有机会按警报铃和用警报电话电梯管理员求救,到了顶楼时候,女子必须马上把自己的包丢出去,之后分别按下10楼,7楼,5楼,3楼,1楼,每到一层停顿,就必须丢出一样自己的随身物品,分别是包,外套,左边鞋子,右边鞋子,手机。(原因:男子发现情况不对之后再马上按电梯开门也无济于事,因为电梯会到了顶层之后才会往下降,他只剩2个选择,一是放弃马上从一楼跑出去逃窜,二是继续追上顶楼,如果追上顶楼,发现女子丢出来的包,就会出现2个疑虑,一是女子往天台跑了,二是女子故意丢出来的,如果选择他选择往天台追,那么危机化解,如果继续跟着电梯往下,那么每3层就会看到女子丢出来的一样东西,就会面临同样的抉择,因为他确实不知道女子是冲出电梯往下跑还是仍然在电梯里往下降,那么他杀害女子的概率只有1/2 1/2 1/2 1/2 1/2 1/2 = 1/64 。这概率是杀不死人的,如果这都能让你死,你下次投胎的时候可以去买乐透了)

  PS1:普通男子下楼的速度在5-8楼的时候是可以和电梯齐平的,8楼的相隔距离没办法追上,而上楼的速度在1-3楼之内可以和电梯齐平,4楼以上没办法追上,不信你们可以去试试。

  PS2:13楼以上必须设电梯,所以顶楼最低也是13楼。

  XBOX360:电梯管理员的办公室在1楼。

  PS:为什么我那么清楚呢?因为我家住在3楼,每次回家我都要考虑是坐电梯快还是走路快,因为3楼是个很尴尬的楼层,步行不花多少力气,电梯又很方便,每次出门或者回家都要纠结一番,玩了几年的电梯,电梯的速度与人体机能的比率我心中都有数,没玩过电梯的人就不要说什么按警报铃啦,电梯的艺术。

  几个错误:

  1按警报铃

  答:题目里说过了,没用的同学,帮你接通管理员电话而已

  2在角落

  答:有点用处,但是后续没有

  3到了三楼马上跑出去

  答:他一定能追杀你杀掉,你不信可以让一个人坐电梯,另外一个人跑上从2楼跑到3楼去截杀他,你会发现楼梯要比电梯快很多,我到了你还门都还没打开。

  4到了三楼按关闭

  :这个其实也有几率,如果那男子不是在2楼办而正好是在3楼,你按电梯的时候他就能一手把你拉出来了。而且你按了关闭,电梯会默认回到一楼

  5出去肉搏

  :简直开玩笑

  6跪地求饶

  :你说这的时候都不觉得心虚吗?看港片都懂啊,一个要弄死你的男人会接受你跪地求饶吗?

  7在电梯里留下凶手是那个男子的证据

  :无论你是留纸条还是发短信,你都死了啊,仍然没达到你保命的目标

  几点答疑:

  1为什么男子发现情况不对按电梯不会开?

  答:因为你按下,他也要等到电梯下来了才会开。如果按上,就算你真的健步如飞,让你赶上了,能让电梯门打开了,那又如何?要杀人还不是从外往内处在摄像头监控之下?和一楼情况又什么不同?

  2为什么到了楼顶往下降的时候,要每3层停一次,每2层或者每1层停一次往外丢东西岂不是杀你的几率更小吗?

  答:每三层的距离大概是5-7米,这个距离无论是跑出去还是停在电梯里都有可能,而每2层或者每1层开门的话,男子都有可能会看到或者听到是否有人跑出去,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不能冒险,还是每3层停一次保险,如果不放心,每4层或者每5层停一次都可以。

  3你不是说普通人下楼的时候5-8楼的步行速度和电梯齐平吗?为什么每3楼停一次就不会被发现?

  答:如果我让你毫不休息的跑上13楼再往下跑,你还能和电梯齐平吗?

  4有可能男子刚跑网上跑到7-8楼就不跑了,就按电梯往下等你下来,这时候你下来的时候开门岂不是和他正好遇见?

  答:其实就是个概率问题,因为他也不懂你会不会直接跑去天台啊?他还要博你不会跑天台的几率。如果真的让他博对了,发现你没跑天台,正好遇上了,那你也仍然是在电梯里面啊,他仍然不会动手,你刚才不是电梯上升的时候打电话了吗?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到了1楼电梯管理员大哥会拿着扳手帮你收拾那猥琐男。

只能说明一种情况就是,你比他爱的多,他不够爱你而已,你想完完全全拥有他,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有感情。这种情况一般是你过多的在为对方付出,而对方却没有当回事。对对方有利的时候对方会非常高兴的接受。一旦你的做法让他不高兴他就会对你很冷。对这种人好,他一般是把你的好当做理所当然。有感情。这种情况一般是你过多的在为对方付出,而对方却没有当回事。对对方有利的时候对方会非常高兴的接受。一旦你的做法让他不高兴他就会对你很冷。对这种人好,他一般是把你的好当做理所当然。

对于还没有结婚的年轻人来讲,经常会被父母安排去相亲,如果两个人觉得情投意合,那么就会挑一个好日子结婚,在相亲的过程中,我们也要保持一定的礼貌和距离,千万不要做出一些龌龊的事情,不然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有一名男子和女子相亲成功,结果在自驾游的期间与女子发生关系,可是女子认为男方是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之下发生的关系,于是直接选择了报警,而这位男子也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在广东深圳务工的男子刘某通过亲戚的介绍与一名女子张某相识,两个人也相亲成功,于是就准备举办婚礼,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男子刘某连张某的手都没有碰到过,于是便邀请女生一起自驾游,这样就可以培养双方的感情,可没有想到感情没有加深男子,刘某反而吃上了官司。

在双方自驾游的期间女子张某明确表示在结婚前不能有太亲密的关系,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两个人还没有结婚还不算真正的夫妻,男子当场也同意下来,可是在双方吃饭的过程中,该男子以各种名义让女子喝酒,结果张某也很快醉倒,于是男子就把女生带回家中,强行发生了关系,等女子酒醒之后才得知自己被强奸,于是立即选择报警。

经过当地法院判决,该男子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我觉得男子的行为非常的卑劣,明明女生提出来不能发生任何关系,可是该男生仍然做出这样禽兽的行为。觉得男子也是操之过急,既然双方约法三章,那么就一定要遵守,而且两个人也很快结婚到时候再发生关系也不迟,很明显男子的行为违背了女生的意愿,最后的结果也是咎由自取。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人与网友见面成为可能。一个女生就与网友奔现了,在宾馆里,她和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对于此事,女子不能接受,她报警了,警方很快抓住这两个人,他们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

一、与两个男子发生关系,两个男子拍戏视频,这不是女子所愿

女子在网络上与一个男子聊天,两个人聊得很嗨,相约见面。见面以后,女子发现男子带着一个朋友来的。但女子还是与网友及朋友一起吃饭,吃完后到了宾馆。

女子和两个人轮流发生了关系,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两个男子拍摄了视频,这让女子很不情愿。因为女子担心两个人会有要挟的举动,所以,在发生关系以后,女子找借口离开了。

离开了以后,女子打电话报警了。警方行动很迅速,将两个男子抓获归案,因为女子报警的时候,声称被强奸。警方将两个人带到警局询问,他们觉得很冤枉,因为这个事情是女子同意的。

他们认为,只要是女子同意发生关系,那么,他们就不属于违法。要说拍摄视频,他们觉得好玩而已,并没有主观上要敲诈女子的意思,他们也没有实施敲诈行为,他们没有征得女子同意,这是他们的错。

但是,这个只是一个错误,并不是违法行为。两个人,觉得挺冤枉的。果真如此的话,他们将面临严重的法律惩罚,这是他们不愿意的。对于女子而言,这个事情,不能这样轻易放过他们。

二、两个人男子面临着法律的制裁

他们的行为,违背人家的意志,与之发生关系。女子与他们发生关系,并没有索取财物,所以,这不构成卖*嫖娼。因为这个罪的前提条件是获取财物,更何况,女子不是这个方面的工作人员。

女子和两个男子发生关系,要不是女子所愿,那么,这两个人将面临强奸罪的处罚。因为强奸罪是以强制或者胁迫的方式进行的,女子的心理会不会接受与两个男子发生关系,需要两个男子来证明。

要是不能证明,那么,两个男子将面临强奸罪的处罚,这个处罚的起刑点是3年以上,对于两个人男子而言,可能是不愿意接受的。更让他们不愿意接受的,虽然没有轮奸罪,但需要加重处罚,一般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两个人而言,他们感觉,女子是同意的。所以才一起到宾馆,没有想到的是,女子不讲武德,告他们。他们对此,并不能认同。他们觉得,唯一没有征得女子同意的,就是拍摄视频。

他们愿意道歉赔偿,但是,他们并不是恶意伤害女子。要是女子同意的话,他们可能不会面临强奸的处罚,但是,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女子的个人隐私,这个罪的名字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罪是要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知道这两个人知道以后,会不会觉得很冤,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人的行为是违法了。很多人觉得,几个人一起找女生,会有不一样的感觉。等到人家报警之后就会知道,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

严重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这些人知道,不要以为占了便宜,说不定是吃大亏的事。通过这个案件,也是为了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别想做坏事,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三、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有些人觉得,只要约会到一些女生,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到酒店发生关系,好像是一个流程的一部分。觉得自己占人家的便宜了,就很开心。但是,这个事情也要想到,人家万一报警,说被强奸了,那该怎么办?

在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要是担心,就要将几个人在一起的照片或者视频拍摄下来,让警方看到,女孩子并不是被强迫的,这样也算是对自己的保护。但是,这两个人男人却没有这样做,入坑了吧?

要是没有这个,谁能知道女孩子是不是被强奸了?要是不能,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两个男子而言,只能吃哑巴亏了。做事情之前,一定要考虑好后果,要是担心的话,那就不要去做。

违背社会公德良俗的事情,就不要做了。因为万一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自己的工作丢失。当下找工作,不是很容易,再加上疫情的原因,还是好好工作,保证自己吃饱穿暖,比什么都重要。别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更何况,两个男子做的这种事情,让人家知道了,他们也会觉得丢人。有些人可能是觉得,这个事情是一件好玩的事,但是,这个事情出现了,也是因为两个人思想上的轻浮导致的。对于这两个人的行为,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评论一下吧!

女子第一次相亲就和男子发生了关系,在几天后男子崩溃报警原因是因为女子和第一次见面的男子发生关系之后,在几天后却遭到了男子与自己的分手,为此女子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所以进行报了警。

女子本以为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

女子一直忙于工作,再加上身边人没有异性,朋友为此自己的终身大事就一直被耽搁着,当父母看到女子这样之后就给女子继续安排相亲,女子通过照片中发现男子非常合自己的胃口,两个人约见面后男子就对女子进行动手动脚,慢慢的女子同意了男子的默许,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

但是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本以为情投意合这是双方的事情,却在几天后,男子竟然直接和媒婆说两个人性格不合,要与自己进行分手,女子是非常的崩溃。

女子认为男子欺骗了自己就进行报警

女子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的愤怒声称男子欺骗了自己,明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还是你情我浓,却在几天后要与自己选择分手,这样的行为女子非常接受不了,就对女子进行报警,可是两方当时在完成这件事的时候是属于双方自愿,而且男子也并没有对女子进行强迫行为,只是双方都愿意,为此她就算报了警也不会成立。

总结

这件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被面相冲昏了头脑,这位女子就是没有深入了解就以为男子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发生关系都是顺其自然,却没有想到几天后遭分手,而男子就是图女子的身体,导致女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进行报警,但是由于两个人发生关系并没有出现强迫行为而是你情我愿,所以对于这样的事情就算报了警也不会成立,为此在外面女子一定要多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有的人真的是见钱眼开,一个女子在买衣服的时候,很喜欢一件衣服,她觉得太贵了,店主觉得要是真看好了,也可以打折。但有个条件,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一会,女子竟然同意了。没有想到,男子在事后给的折扣不高,女子就报警了。

一、因为折扣,两个人发生关系;也是因为折扣,两个人吵翻了

女子到店里买衣服,看上了一件价值8000元的衣服,但是,觉得太贵了。店主看出她想买了,就表示,可以有折扣。但是,需要女子同意一件事情。女子也就心领神会了,两个人就在试衣间中发生了关系。

整理好衣服以后,女子和男子重新进行价格协商,女子认为,这个大的折扣,应该是4折,而男子认为,七折已经是成本价了,要是再打折,就亏本了,两个人因为这个价格问题,争论不已。

女子一气之下,就打电话报警了,说自己在一家店里被强奸。警方到达现场以后,对店主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带走。女子觉得这个事情要是闹大了,自己也很难堪,就打算原谅男子,不再追究他的责任了。但是,事情到了这一步,不是女子能够掌控的了。面对女子的要求,警方给予的态度是需要女子过来协商。因为两个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要是没有相应的证据,就要对女子采取强制措施。女子应该没有想到,因为折扣的事,让自己陷入到麻烦中。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还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女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女子和男子因为折扣的不同理解,产生了分歧。但男子并没有采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式,与女子发生关系,对此,女子也是认可的。那么,男子就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中,必须有强制的字眼。

既然不是强奸,那么,两个人的关系属于卖*嫖娼。因为根据公复字[2003]5号之规定,是对不特定对象,因为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卖*嫖娼行为。

女子与男子发生关系,因为男子许诺她给予大折扣,虽然女子不要具体的钱财,但这个折扣相当于财物,而这个行为本身,是违背法律的。女子应该是没想到,她的这个行为,是违法的。要是想到了,也不会那么贸然报警了。

但是,警察叔叔已经出警了,就要有相应的处理。按照治安处罚的相关规定,对男子和女子进行相关的处罚,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女子没有想到,自己报个警,还将自己送进去了。她更没有想到,诬陷别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女子报警称被男子强奸,而事实没有,这属于诬陷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估计女子听到以后,就会“哭晕在厕所”。自己只是想要一个比较大的折扣,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仅身陷囹圄,还会在里面待那么长时间。这个事情以后,她做事之前,应该会动动脑子了。

三、男子的行为,也是应该谴责的

男子看到女子要买那件衣服,也知道女子想要一定的折扣,就用语言暗示,可以给予大的折扣。两个人欢愉之后,他觉得给予成本价了,就是最大的折扣了,没有想到,女子认为的折扣,应该是四折。

两个人对折扣的认知不同,才导致纠纷产生。对于男子而言,就是既想又想了。跟人欢愉的时候,一切都好,等到事情结束了,就按照成本价给,言外之意,多余的钱,不会花。

这样的男子,应该是格局很小的。因为做生意,不是这样做的。正所谓笑脸迎八方客,低头送四海宾。这位男子,将精明写在脸上,将细作写在行动里。结果呢?不仅获得了“拘留”大奖,还赔上了5000元钱。

不仅如此,男子也是有妻子的。要是妻子知道了此事,不知道会怎么想。等到男子从拘留所出来,妻子会不会离婚?就算是不会的话,两个人的关系,应该也不如从前了。

面对事情的时候,男子应该想清楚,艳遇,从来不是那么好遇到的。遇到的时候,可能是盐浴,喝进去,就骺死;洗澡,会难受。这样的艳遇,不要也好。这一次遇到了,他也知道教训了。

做人,应该踏踏实实的。做生意嘛,就要和气生财。既然女子喜欢,就给她一些折扣,说不定还会拉来一些客源呢。要是拉不来,做成这一单,也是好的。男子的做法,就是将自己的生意门路,堵死了。老话常说,做人要厚道,就是这个道理。大家觉得呢?

主演:梁朝伟 谭咏麟 钟丽缇 朱洁仪 吴镇宇 玛利亚 林国斌 陈豪 周比利 雷宇扬 黄子华 关宝慧 邹兆龙 钱小豪 钱嘉乐

别名:

导演:钱嘉乐

编剧:黄百鸣

年份:1997

地区:香港

语言:粤语

片长:92分钟

上映日期:1997-06-21

类型:喜剧 动作

剧情介绍

性感妖娆的妙龄女子万玲(钟丽缇饰)是个纵横江湖绝少失手的红颜神骗。某社团老大被万玲骗尽钱财,一气之下心脏病突发身亡。临终前,该老大将社团托付给在美国打拼的独子浩式(谭咏麟饰),并命令他亲手杀死万玲为自己报仇。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迫于老妈(Maria饰)和社团同袍的压力,浩式最终接手社团,并在神枪手醉枪(梁朝伟饰)督促下修炼枪法。两人尾随万玲,伺机行动,而浩式却在这一过程中渐渐迷上这个女子,因此他迟迟无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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