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关于康桥的文章

徐志摩关于康桥的文章,第1张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赏析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斐冷翠的夜》(斐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例如《砌造一座桥》。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一回家两人吵架。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这是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为什么?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三级 3-26 18:13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风风雨雨,朝朝暮暮;花开花谢,潮起潮落。在不经意间,我走过了小学六年生涯。六年间,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如今我们即将告别母校,一股眷恋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生。毕业了,像出港的小船,开始新的旅程,扬起新的风帆。母校多么轻切地称谓,想起你,我的心就会被感激充满。六年的学习生活多像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啊!是谁给了我们这么多美好的回忆呢?

哦!是母校。难忘您——母校,是您授予我智慧,哺育我善良,鼓励我勇敢,支持我飞翔。如果没有您这位辛勤的园丁,我这棵弱不禁风的小树不可能长成大树。难忘您——哺育传授知识无私奉献的老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使干。老师,您是春蚕,您是蜡烛,您教育我做人的道理,您燃烧了自己,照亮了我人生的道路。在我功课下降的时候,您给我安慰,用自己休息的时间帮我补课;在我生病时,您对我关怀备至,比自己生病还担心;在我和同学之间闹矛盾时,是您帮我调解,让我们团结起来,好好地学习,愉快地生活。为了我们,您额头上多了一条条皱纹;为了我们,您黑发上多了一根根白发;为了我们,粉笔伤害了您的身体,作业熬红了您的双眼。老师,再给我们上最后一课吧!当您用颤颤的声音说:“上课”时,我们都看见了,看见双颊分明有串晶莹的泪珠无声息地落下来,缓缓地。我们不约而同“刷”地站起,用一句最简单的话道出我们最真挚的心声:“老师,您辛苦了!”

母校有太多让我难以割舍的。迟迟地提起笔,脑中像这页无字的纸那么空白,望着同学恳切的面容,却不知写些什么代表此时复杂的心情。朝夕相处六载,曾面红耳赤辩论过,曾拉着手儿顶着夕阳同走在回家的路上。而如今,我只能噙着泪水与她们默默相视,拿起笔写上一曲心语:“曾共同微笑过,曾经尝过友谊的甘果。那么,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会遥远地牵挂着您。其实,分别也是一种美丽。明天,仍是艳阳天!”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情不自禁地唱着:“长亭外,古道旁,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擦干泪水,相视一笑,让这笑容化作叮咛与祝福,伴随我们走过漫漫人生路。

母校,使我拥有了人生的第一笔财富,一笔由知识、品格和信念构成的精神财富。我从心底衷心地对它说:“谢谢您!”小学的生活锻炼了我,我明白,回报母校的最好礼物就是学好知识,将来做祖国的栋梁。上课、读书,这一切是多么的平凡,而当离开母校,离开老师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这里的一切,甚至连老师生气时的斥责都变得如此可贵,深可留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毕业了,真不敢相信毕业就意味着告别印满我们足迹的操场;告别飘扬着我们歌声的小道;告别充满我们欢笑的教室。别了,亲爱的母校,这张课桌,这面黑板,让我再抚摸吧——告别了;绿色的窗台,明净的玻璃窗,让我们再擦拭擦拭——告别了;那熟悉的旋律,那动听的歌声,让我们再尽情地歌唱吧——告别了。全班同学的合影,我一一端详,每一张脸庞,都贮进记忆。多姿多彩的小学生活将画上圆满的句号。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望着培育了我六年的母校,我心中无比激动,千言万语说不尽,我此时彼刻的心情,只能轻轻的道一句:“再见了,亲爱的母校!”

您辛勤的汗水不会白流,您殷勤的期待不会落空。当我再回来看您的时候,我会告诉您,您的学生没有辜负您的期望。别了,亲爱的母校!

顺祝你2015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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