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致命邂逅》中,林纾爱上瑾燃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刺激与冒险:林纾在遇到瑾燃之前,她的生活一成不变,甚至被称为“老姑婆”。然而,瑾燃的出现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刺激和冒险。他们的相遇是那么的戏剧化,充满了紧张和冲突,这些都让林纾感到了生活的活力。
2 瑾燃的特质:瑾燃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性,他的出现让林纾重新认识了自我,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他的坚定、勇敢以及无畏的个性,吸引了林纾的目光,使她无法抗拒他的魅力。
3 情感的共鸣:瑾燃和林纾在情感上有一种共鸣,他们都曾在爱情的痛苦中挣扎。这种共同的情感经历让他们更加接近,也让林纾更容易对他产生感情。
4 自我价值的实现:在瑾燃的陪伴下,林纾能够实现自我价值,感受到被需要和被尊重。瑾燃给予她的理解和接纳,使她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被爱的感觉,这让她对瑾燃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总的来说,林纾爱上瑾燃是因为他的出现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刺激和冒险,她被他的特质所吸引,他们情感上的共鸣以及他对她的理解和接纳,使她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被爱的感觉。
“Sherlock Holmes”是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
令人奇怪的是,“Holmes”从读音上听怎么都是“霍姆斯”,为什么翻译成“福尔摩斯”呢?即使是觉得“摩斯”两个字比较配他帅酷的性格,也应该翻译成“霍尔摩斯”嘛。
不过,当了解了当初的翻译者,大家可能立刻就懂了——清朝末年著名的翻译家林纾,字琴南。他是“胡建”人。
林琴南是个很特别的翻译家——他竟然不懂外语,他是听当年的“海归”们口译外国著作,然后进行书面转述。在福建话里,是没有唇齿音f,转为舌根音h,所以林老先生在1908年翻译的《夏洛克奇案开场》(即推理小说《福尔摩斯》中的《血字的研究》)中创造了“福尔摩斯”。
顺带一提,“华生”(John H Watson)也是当时林琴南翻译的名字。“Watson”音译应该是“沃森”,“森”变成了“生”,也是由于福建话中将舌尖前音s发成舌尖后音sh。同样问题还出现在他翻译美国哈里特·伊丽莎白·比彻·斯托(Harriet Elizabeth Beecher Stowe)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把作者“Stowe”译成“史拖活”。
因为“林译小说”十分具有影响力,“福尔摩斯”这四个字看起来也挺顺眼的,而且延续多年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所以至今人们仍然沿用他当年翻译的名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