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如痴如醉作文:
生命在于运动,让运动与你我同行——题记
伴随着全运会轻轻的脚步,全民全运精神深入人心。我也受到他的影响,逐渐接触体育运动,意外的发现了它那隐藏在深处的无限魅力,这种力量使它渐渐占据了我的心,使我不禁为它疯狂。
我痴迷篮球,它的魅力使我兴奋,使我为它疯狂。每有空闲,我会飞奔到篮球场上,开使我的痴迷运动。在球场上,篮球便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它始终听同我的命令,与我配合无比默契。运球……过人……起跳……漂移……投篮……球进了!那篮筐震动的声音始终是那么动听。狂风为我号叫,乾坤为我喝彩。加油!加油!加油!在我那痴迷的运动中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酷爱越野跑。在那笔直的大路上踩出自己的节奏,踏出自己的力量,那健美的肌肉为我收缩舒张,展现出最美的一面。向前!向前!向前!发展有氧代谢,呼出二氧化碳,吸入新鲜氧气。让那雄鹰为无鸣喝,让那长江为我翻腾。
我钟情于乒乓球。那乒乓跳动的音符在我心中跃动。那小小的球拍便是我的双臂,在那两平方米的天地上爆发出自己内心的小宇宙,发挥出无限的力量,面对对手,不畏惧不退缩,同我的双臂抽到他,抽到他!用我那精湛的旋球使对手头晕目眩,闪电为我鸣锣开道,怒雷为我隆隆作响。努力!努力!努力!让一切困难离我远去,在这里,我才是霸主。
运动是一种享受。享受它的力量,享受它的美丽,享受它的炫彩。
篮球!幼时的梦想;篮球!我少时的梦幻;篮球!我发泄情绪的方式;篮球!我书写艺术的篇章。
我的生活中因为篮球,才奏成了一曲多姿多彩的乐意。乐意中有理想,因为希望在里面;乐意中有欢笑,因为乐趣在里面;乐意中荣誉,因为胜利在里面;乐意中也有无奈,因为失败在其中;只因为了它,生活依然精彩,只因有了它,世界依然有神话。篮球之所以是我们的梦想,那是因为飞翔是我们的梦想。生活中总有人放弃了篮球,但篮球却从来未放弃任何人。篮球以它独特的魅力,超强的魔力征服了它想征服以及它没想征服的人。篮球本身固然有着无限的魅力,但绝缺少不了的是有着同样魅力的驰骋赛场的球员们,虽然他们只是篮球的一个小的部分,但正是这一个小的部分,才使篮球无比的精彩。他们或以完美的人格品质让人崇拜,或以神奇的球技令人赞叹或以桀骜不训的性情使人折服。他们象一座、历史丰碑,耸立在篮球的舞台上。老牌球星因其有出神入化的表演,如不落的日月星辰留在球迷的心中,但同样具有吸引力的是那些活跃在令日赛场上英雄好汉。我喜欢NBA中的球星,我更崇拜象姚明一样的中国篮坛英雄。篮球把力与美结合到了完美绝伦的境地。当精湛的技艺神奇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当风暴与阳光频繁交替在赛场,当辉煌与失败同时降临到人间——人们感到了篮球无与伦比的魅力。弘扬体育精神,壮我中华傲气当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说出:CITY IN BEIJING的时候,全国人民欢呼雀跃,举国同庆,因为这不但说明了中国国力的增强,也说明了中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当许海峰得到中国奥运历史一第一枚金牌的时候,当王军霞披着鲜艳的国旗在跑道一奔跑的时候,当孔令辉获胜后亲吻着国旗的时候,当杜丽为中国夺得雅典奥运会射击金牌的时候,这些都说明中国体育事业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速发展。当体育健儿这国家争夺荣誉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虽然我们不能在奥运会上为祖国摘金夺银,但我们可以在学校的赛场上拼搏竞争,用体育所带给我们的旺盛的生命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为祖国的未来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运动是没有负作用的良药,它百利无一害的。我们班有许多男生喜欢篮球,我们的队长张启增也因球玩的好而全校闻名。通过玩球我们班级同学的体质都特别好,每年的学校运动会、越野赛我们班都是学年第一。我们班的同学特别团结,这一点也跟我们玩球有关,因为球类是集体项目,一个人玩的再好,没有其他同伴的配合也是不行的。玩球还让我们的头脑更加敏捷,学习的效率得到了提高,虽然我们有时也会因贪玩而影响学习,但谁又能抹杀玩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乐趣呢?人生所追求的不就是生活的乐趣吗?北京奥运会还有四年的时间,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利用学习之余好好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就是我们对北京奥运作出的贡献。现在的中国再也不是过去的东亚病夫,而是一位永远伫立在东亚的巨人。让我们弘扬体育精神,来壮大我们中华的傲气。
我和篮球。
写作思路及要点:以我和篮球为题,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详细描写,接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观点。
正文:
从小,我便迷恋篮球,相信多数孩子也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二十块钱的“斯伯丁”球,在手中、脚下,抛过来,踢过去,满地乱滚,不亦乐乎。那一刻一定是童年时候一段最快乐的时光,而它一度也是我的最爱。
慢慢的,从前一起打球的小伙伴们一个个从球场消失了。后来,我才得知,他们都打起了“网游”……我没有抵挡住诱惑,也曾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直到有一天,我在车库里寻找打气筒,却在角落里发现了落满灰尘的篮球,昔日亲密的它已经瘪得不成样子。我轻轻地捧起它,吹一吹上面的灰尘,就像郎平捧起排球一般。我要重拾篮球!
我戒掉了“网游”,重新踏足篮球场。
本来技术就不太好的我,又长时间不碰球,技术十分生疏。可拥有“肌肉记忆”的我,正在一步步苏醒,手中的“斯伯丁”也在苏醒,一次次地与我完美地配合。那一天下午,是我篮球之旅的开始。
它一直陪着我,陪我看NBA十佳球,看每个赛季的总决赛,按照《巨星必杀技》练习技巧……它陪着我,一次又一次纠正我的错误,规范我的动作,调整我的步伐。甚至,我们可以为了练好一个动作,整个下午都保持亲密接触。
我在一点点地找回自信,而它却在一点一点苍老憔悴。我不忍心看它离我远去,便赶忙买了一颗新的“韦德之魄”。可是,不论这颗球的手感多好,摩擦多大,终究是新的。总无法满足出手时,指尖的享受,与“刷”的那一声快感。
但我只能“喜旧而不厌新”,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指尖的鼓舞与陪伴。我经常让它俩待在一起,就像是长辈与晚辈并排席坐、促膝长谈。任由它俩保持一份默契的欣慰,抑或哪怕是一致的嗔怪。
指尖陪伴的感觉越来越舒服,我对它的爱,也越来越深厚。终于在那么一个下午,它们见证了我的一次成功——中距离十投九中!这是我们在改进了投篮姿势后的一次重大突破!我在地上欢跃,它在我指尖上欢跃。我无法忘却,那天下午,指尖上经久不息的兴奋与自信。
回到家中,“斯伯丁”们,重又安静地望着我,它们以它们的陪伴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们亲切地对视,就像回到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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