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告诉我们,有梦想,有对象!!!追随自己的梦想,积极的面对人生!《心花路放》是2014年度最受人追捧的**之一。影片讲述了郝义为帮耿浩走出离婚的阴霾,两人开始了一段搞笑疯狂的猎艳之旅的故事,导演宁浩将小人物的生存状态与情感选择活灵活现的放进观众视野,用荒诞的喜剧效果、多线索叙事及巧妙的蒙太奇剪辑展示出在这个高度消费的世界里,人们对于爱情、婚姻、理想等丑陋并有趣的另一面。
物欲时代的情感隐匿。**一开始便是升格镜头,展现耿浩在切割两人财产时的煎熬与不舍,四溅的火花激荡着观众的心,割掉的不仅是两人的情感纽带,更是爱情的不复存在,其中对于陶瓷娃娃的特写镜头,直击观众心灵,隐喻了两人关系的决裂,暗示了耿浩对爱情的留恋,和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纠结与痛苦。
《心花路放》以独特的叙事视角向观众揭示了当代的中国现实和处在底层小人物所固有的生活状态,采用多线索并行的非线式叙事方法,巧妙地运用了穿插蒙太奇,营造了生动的喜剧效果。其内容贴近现实生活,关注底层小人物的生活,使影片具有一种人文关怀,让人们开始反思生活与情感的联系与差距,甚是曾经与现在的经历与选择,回收曾经,我们一笑而过!
这部**以爱情为表象,却着实将现代中国最普通青年(也就是所谓屌丝)最平凡的生活和情感状态表现了出来。他们像耿浩和郝义一样,平凡,虚荣,却又充满情感与对爱的憧憬。随意我很喜欢这部**!
于震寰 这个名字取得十分霸气,“震寰”的意思是“震撼寰宇、震撼全球”,而他确实担得起这样的名字,因为 他是世界上毛发最多的人,被载入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于震寰身上的毛发是独属于他的“异宝”, 让他声名大噪,让他低落抑郁,也让他引以为豪 。
孙悟空转世?
1977年, 辽宁岫岩县的一个小山村里出生了一个男婴,他就是后来的于震寰,被乡亲们称之为“孙悟空”转世。
因为这个男孩一出生就浑身是毛,毛手毛脚毛脸,就像是从猴子堆里抱来的一样。
村里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是妖怪,有的说是猴王转世,一个个对小男婴避而远之,甚至还有人劝他的父母扔掉他。
但是他的父母并没有嫌弃他,反而一直悉心地照顾着他。
在父母眼里,无论孩子是美是丑,都是他们的心头宝、心肝肉。
小毛孩那时还小,并不懂得他这样的外貌,会在将来给他带来什么,因此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一个美满的童年。
随着于震寰一天天成长,他浑如毛猴的外貌被当做奇闻轶事越传越远,在海内外都极富盛名。
那个年代,已经不流行“精怪论”了,凡是都要讲科学。
中国科学院派出一个专家小组,对于震寰进行基因检测。
结果表明,于震寰的一身毛并不是“妖化”,而是一种罕见的返祖现象。
除了外貌有异,于震寰的智力水平、正常发育都和普通孩子没什么区别。
小毛孩于震寰因此成为了那个年代的“科学符号”。
科普纪录片用他震撼世人的外貌吸引群众,再用严谨的科学解开谜团,让那个科学之光慢慢照进人心。
当时的国家***李先念还特别关照他们一家, 不但给小毛孩的父亲解决了工作问题,每个月还会给他们家发放30元的补助金。
小毛孩的童年生活也因此有了保障。
于震寰七岁那年,参演了人生中的第一部**。
那部**叫做《小毛孩夺宝奇遇记》,是香港的一家**公司为于震寰量身定做的。
那时,与于震寰合作的演员是当时红透半边天的香港巨星薛淑杰。
但 小毛孩初生牛犊不怕虎,从小就在给中镜头下出没的他在**中毫不怯场,表演时自然灵动。
**一经上映,便广受好评,于震寰更是成为了享誉东南亚的小神童、小童星。
被压“五指山”
在拍摄《小毛孩夺宝奇遇记》时,有位老人家的一番话一直印在小毛孩的脑海里。
那位老人说: “你这身毛是你的宝,你一定要好好珍惜。”
那时的于震寰还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并只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这一身毛对他而言,不是宝贝,而是深重的负担。
他渐渐察觉到周围人对他的排斥、鄙夷和厌恶,甚至还会被同龄的孩子欺侮。
他的眼中渐渐失去了童年时的自信与神采,开始变得敏感而自卑。
他不敢在人前暴露自己“浑身是毛”这样的短处。
即使是大夏天,他依旧穿着长袖长裤,努力想把自己的异常之处遮掩起来。
别的小孩子脱光了衣服去河里玩水,他只能远远看着,显得不合群,显得越发异常。
那时的他,多想变成一个正常人啊。
他开始厌恶自己,想不开的时候,他还会自残一般地撕扯身上的毛。
他变得越来越自闭,整个人就像是被“舆论”这座五指山压倒的孙悟空,独自一人发出绝望的嘶喊。
屋漏偏逢连夜雨。
于震寰八岁的时候,国家已经停发经济补助,一家人的生活又陷入了困顿。
后来,11岁的于震寰不得不走出自己安全隐蔽的小世界,跟着地方表演团抛头露面、四处走穴挣演出费。
但是他的表演之路并不顺利。
于震寰登台表演的时候,他浑身是毛的奇异外表,不知道吓到了多少人。
首次登台时,观众席中就爆发出了恐惧的尖叫声,场面一度混乱。
好在有颇具经验的报幕员走上前来,诚恳地为观众介绍曾经的小童星,介绍他一身毛的来历,观众这才得到安抚,慢慢安静下来观赏于震寰的表演。
于震寰在舞台中央唱完了一整首歌,看着满座的观众,他内心久久压抑的情绪就这样流露了出来。
他说:“ 我和大家一样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丰富 情感 的人。只不过我的身体比你们多了一层厚厚的毛。但是,我爱艺术,爱歌唱,我愿用我的歌声与大家交融。 ”
这些话深深打动了观众,场中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先天的样貌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有人这么坚强勇敢,为梦想拼搏,谁不佩服呢?
可是人群中还是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
“这不可能!毛孩是猴子变的!”
“它根本不会说话,又怎么会唱歌?”
“我不信,除非脱了衣服让我们看看!”
这些稀稀疏疏的质疑声,像疾风骤雨一样淹没了于震寰。
才升起的一些自信瞬间坍塌下去,于震寰再度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厌恶与迷茫之中。
“我真的这么丑、这么可怕吗?”
“我以后的生存,难道就是要用一身的毛哗众取宠吗?”
于震寰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和自己和解,他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他要用自己的歌喉和舞技征服观众,而不是以一身的毛为卖点去做一个丑角。
他定下来目标,就很快付诸行动,他成为了一个北漂青年,开工作室,发单曲,办演唱会,一步一步,用自己开放乐观的心态打动了观众,用精湛的唱功和活力的舞姿征服了观众。
他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毛,不再成为他的精神负担,反而让他的乐观向上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如果观众有缘在各个采访中见到于震寰,会发现那是一个声音浑厚、自信满满的青年。
他的脸颊上覆盖了又长又黑的毛发, 但是他面对镜头时却落落大方、毫无怯色,与人交流时更是侃侃而谈、不失幽默。
他的内心已经足够强大,这样的人才能活得自在。
于震寰常常出席各种舞台演出,这里是他展示自我、创造人生价值的地方。
有一次,于震寰唱完歌时,听到一位女观众伤心至极的哭声。
那位女观众哽咽着说:“如果我的朋友早点见到你,她就不会想不开了。”
原来,那位观众的朋友本来生得很美,却因故毁容。
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这样的打击犹如将她从天堂打入地狱一样。
她觉得人生无望,最终选择离开了人世。
于震寰听完之后,内心震颤不已。
他也曾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中,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也曾数次徘徊在死亡的边缘。
但幸运的是,他挺过来了。
他还发布过人生中的第一首单曲《还是爱你》。
这份爱,不仅仅是献给恋人的,想必也是献给这个世界的。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想开了,想明白了,这个世界也就没有那么可怕了。
于震寰突然明白了自己从低谷走出来的意义——不仅仅是挣钱养活自己、报答父母,更重要的是,让有着和他相似遭遇的人们,重新捡起生活的希望,勇敢地活下去。
从1995年开始, 他每年都会接受不少采访 。
他用自信与真诚,诉说自己坎坷却逐渐明晰的人生,向无数观众传递着他经历中的坚强乐观、笑对生活、努力奋发。
他成立金刚明星励志演讲团 ,为全国高校提供免费的明星公益讲座,志在帮助高校学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他多方打听与他有着同样返祖现象的孩童 ,想尽办法把他们从自卑、自弃的精神状态中拉出来。
他只怕自己来得不够及时、怕自己做得不够全面,他希望每一个人都能重拾对生活的勇气,大胆地走下去。
**《金刚》中的巨型金刚拥有自己的命定女主角,那么现实中的“金刚”于震寰,能否找到属于他的女主角呢?
于震寰身上的毛发覆盖率高达96%,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列为“世界上毛发最多的人”,他因此也自称为“金刚”。
他的爱情之路不够平坦,也是因为这一身毛。
20多岁的时候, 他迎来了偶像剧一般的爱情 。
那时他正在去往歌舞厅表演的路上,一辆奥迪车停在他的身旁。
随后,一张明艳的笑脸从车窗里探出来,对他说:“敢不敢上我的车?”
于震寰二话不说,应了女孩的“挑衅”,这之后二人陷入热恋。
但是女孩的父母并不看好这位外表酷似“金刚”的女婿。
于震寰身上的毛再度让他陷入痛苦。
女孩的父母对他百般刁难,甚至用钱来羞辱他。
“拿着钱离开我的女儿!”
“你配不上她。”
爱情的浪漫并没有战胜世俗的眼光。
于震寰遗憾地放下了这段感情,选择南下专注于演艺事业。
1999年仲夏,在南国特有的雨林之中,他邂逅了人生中的又一道光。
那是一位从象牙塔中走出来的白领丽人,她初见于震寰时,就被他的奇异外貌夺走了目光。
女孩对于震寰的心态十分好奇,两人开始了频繁的交流。
于震寰将自己坎坷奋斗的经历娓娓道来。
女孩听得很入神,逐渐被于震寰的坚毅、乐观的心性所感动,看向于震寰的眼神由“好奇”转向“震惊”,再到“钦佩”与“心疼”,忍不住依偎在他的肩上。
二人心意相通,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恋人。
可女孩的母亲并不接受女儿嫁给一位外表如此惊人的丈夫。
如果于震寰一定要娶这位女孩,就必须把一身的毛给剃掉。
于震寰如果想要摆脱众人异样的目光,他早就剃光了多余的毛发,活得像个正常人一样了。
但是那样,他就不是于震寰了。
剃掉一身毛,就相当于否定了自己,以后还怎么以身作则、激励那些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呢? 为着这样一个结婚的条件,于震寰愁得直接病倒了。
在病房中,他不断地在难得的爱情与人生的意义之间抉择,最终大彻大悟,想清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和意义。
然后给他的女孩写下了一封诚挚的书信:“ 毛发是上苍和父母赐给我的,它给了我痛苦,也给了我机遇和坚强。 ”
于震寰的爱情再次夭折。
婚姻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它牵扯到两个家族。不被家里人认可的婚姻,终究会留下缺憾和隐患。
此后,于震寰也重新与人坠入爱河,为女孩立下过誓言:“我会像金刚一样守护你。”
他也曾和许多人相过亲。
但是最终都没有达成圆满。
就在大家以为于震寰要孤独终老的时候,人们得到了他结婚的消息。
2019年, 于震寰在微博公开了自己的结婚证,他终于和自己的女主角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据说,他的新娘比他小十几岁,70后和90后的缘分奇妙地撞进了人们的视野中。
而如今两人已经育有一子,儿子身体 健康 ,像其他同龄人一样,皮肤细腻。
人们在感慨之余,更多的则是深深的祝福。
于震寰的人生经历几经波折,有年幼成名的明星光环,也有少年时敏感自卑的压抑时期,更有成年后实现梦想的喜悦与风雨过后豁达坚强的沉淀 。
幼年时的际遇无法预测,但是他成年后的成就与他清晰的自我认知、坚定的人生理想有着紧密的联系。
样貌是父母给的,他已经学会接纳。
这是他的追求与成就。
与君共勉。
1、中国知网;“毛孩”于震寰的歌手生涯;李振村;晚报文萃;2004年09期;
2、中国知网;毛孩于震寰主演《毛孩历险记》;韩飞;瞭望周刊;1985年06期;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我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作文 篇1冬天吸入的每一口空气都是刺骨的,寒气洇成了一道道光圈,让你恍若置身于冰窖,血液由沸腾最终变为一潭死水。脑海中白茫茫的雪与无可挑剔的凛冽寒风一拍即合,而我只能暗自叫苦,我耗尽此生温存的能量跌跌撞撞的跑进被窝。
冷!大概是在冬天中挣扎累了,我蜷缩着,双手紧紧抱着膝盖,不让被窝外虎视眈眈的寒风有任何可趁之机。终是汲取到了那一点点“可人的温度”,终是乏了,我以蜷缩的姿态不自觉进入了梦中。放眼望去,梦中已然是阳春三月,春光明媚,春暖花开,此景,一个“妙”字便落于素笺,鸟儿任羽木蹁跹,而我放纵思绪纷飞于草长莺飞,姹紫嫣红的季节,脉搏中周天运行的着充满生机,深沉而又睿智的血液,仅是庄公梦蝶的一瞬,我卸下所有行囊,换下笨拙的冬装,自由的漫步穿梭于三月的暖风细雨。梦外是冬天,梦中转眼却是我寄寓希望的春天。我邂逅过突兀的长篱,看尽了摇摇欲坠的孤星,砂上足音,辽远的响起,我庆幸此刻的我沉醉在梦里。
又是一盏茶的时间,舒眉,颦眉,山河远黛,小桥流水,尽在梦中轮回。不知从何时起,那些脉脉不得语的曼妙寥落成内心的那段简约却又纯净的独白,此生只愿效仿那些心如明镜仿佛与世俗变化毫无瓜葛的女子,在梦中三月围一道篱落疏疏,修一角茅屋寂寂,养一畦露水,种一抹心念。
人们都说梦中的景,是心中的情。我还蛰伏在冬天,心却留恋于那个满载蓬勃朝气的季节。是弹指间,甜梦初醒时的那份眷恋,轻轻唤醒梦中的春天。是辗转反侧间,对暖阳与春风的渴求,默默排斥着这寒冷的冬天。慢慢睁开双眼,严寒依旧,风呼啸声依旧,窗前稀疏的树枝上依旧缀着几片不肯就去的叶子,因心如春光明媚,纵然再冷,也只是满足地会心一笑。
其实我明白,再寒冷的日子都会过去。既然如此,我又何妨扬眉淡笑,心境从容的去向冬天告个别,满怀憧憬的去迎接我梦里的春天呢?
高一作文 篇2在这个看脸的社会,很多人都首先关注颜值,若是偶遇的人颜值低,那么两人的缘分也许只能换来萍水相逢的结局。殊不知,“始于颜值”的下半句是“陷于才华,忠于人品”,而才华和人品往往是书籍带给他们的一种修养。
读书,在这个节奏加快的社会似乎是一种奢侈,所以快捷便利的数字阅读出现了,在人们闲暇的时刻,便可以从阅读中寻找一丝愉悦和放松。他们在地铁上,在公交车上,在吃午饭时,尽可能利用多的空余时间去读书,去学习,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增长学识。不管是出于多学一门技艺,秉承“技多不压身”的信念,还是有着热爱阅读的情趣,多读书对于提高一个人的素质的正面效应是不容置疑的。一个人谈吐不凡,言行间流露出一股清新,不是庸俗的语言,也不是扭捏作态,令人感觉到他(她)全身上下都透露出“有才华”的气息,而这种气息多半是源于阅读的,这便是阅读所带来的财富之一。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读书是他们人生中的财富。有那么一些人有“读书是无用的”、“我不读书依然可以去哪里哪里工作”等想法。我不否认他们所说的是事实,但是世界那么大,还是会有比你富裕的可还在努力学习、喜欢读书的人。所以,你的“读书无用论”没什么好傲娇的,如果你和一个爱阅读的人一样富裕、长得一样帅时依然觉得你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的话,那我只能说你的眼光只停留在表面,并没有看到内在的美。换言之,就是当你看到夕阳余晖和大雁归巢的时候,你可能会想到的是“哇,夕阳好像咸鸭蛋,好多鸟,好好看”;而他却会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可见,读书不但可以提高人的审美,还可以显现出人的思想文化修养。多读书会让你不至于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却冷眼旁观;会让你不至于在驾驶时却无视交通规则;会让你不至于遇上不顺心的事时只会一味地骂脏话。所以说,读书可以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除掉身上的戾气,灌入一股正能量,塑造一个拥有美好人格的自己。这就是读书带给我们的财富之二。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万卷书可以领略古今人的风采,可以从中悟出真谛,带来愉悦,收获知识。这万卷书丰富了人的精神层面,从而打开心窗,让心房注入一股新的力量。这样,才华和人品就可以从书中潜移默化到你身上了。读书要读好书,要读出自己的思想。读书也要读出自谦的道理,这是读书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人心颜常驻;书不是锣鼓,却会使人铿锵有力;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人千变万化。书是个好东西,无论是在“人丑就要多读书”的警惕下,还是在“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等的激励下,都应该多读书。
我希望读书所带给你的是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是一股淡淡的书香之气。
高一作文 篇3我们在深不可测的地下挖着一个又一个壳,只因为金矿石藏在尘埃里。在永无止境的夜晚,我们钻过天空层层的云,只是因为永恒的答案飘在风中。
题词
他再次拿起崭新的望远镜筒,把它牢牢地固定在基座上。他在佛罗伦萨,他是皇室赞助的学者,他用美第奇家族的巨额财富,梦想着一个又一个的'星空。正值壮年的伽利略伽利雷会从书房拿出一本积满灰尘的《天体运行论》,虔诚地向它祈祷,就像一个简单的清教徒一样。然后,他会沉入茫茫星海。
那是木星,所以它们围绕木星旋转?难以置信!伽利略冲出观察室,把结果告诉了美第奇先生,仿佛他在欣赏一场震耳欲聋的哑剧。如果这个结果公布了,我们的理论就站得住脚了!他滔滔不绝地对美第奇先生说。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突然跑回观察室,拿起了旧的《天体运行论》。他记得自己出生前三年,弥留之际的哥白尼颤抖着在新出版的书上签了名。当时的哥白尼也是意气风发,沉在自己粗糙却汗津津的数据里,最终摸索出了一条与主流的宗教地心说完全相反的崎岖之路。伽利略从不后悔把科学作为自己的信仰,尽管他知道在黎明之前,要破除陈腐的宗教观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理的答案会在探索的旅途中飘忽不定。
于是他千里迢迢来到罗马,那里当时聚集了很多英国人。他把自己的理论公之于众,用详实的数据和出色的口才批驳旧观念,成为当时有识之士眼中的先锋。然而,当他收到异教徒法庭的传票时,所有的荣耀都不复存在了。教廷要求他停止传播日心说,取缔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伽利略的眼睛,又变成一片黑暗。
52岁的伽利略痛苦地走在回比萨的路上。他看到了前方一望无际的道路,看到了秋风中包裹着的脆弱的黄叶,看到了他曾经的求职对手布鲁诺在罗马的花广场被烧死。而他只能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而沉默,他不能再发任何关于的科学作文了他只能写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来缓解自己的忧郁。
有一天,他的家人送了他一沓厚厚的长卷。他停下笔,粗略地看了一眼。这是鲁道夫的目录,其精度和广度足以在当时名列世界前列。他想起了仍然穷困潦倒的开普勒,想起了他曾许下的制作目录的诺言。此时此刻,这位朋友一生的事业正在他眼前展开。他看到星空纸上展开的久违的宇宙几乎吞没了他。一圈圈的轨迹和一团团的星星涌入他的脑海,一次又一次的旋转和轮回。他有多小,宇宙有多深;然而,正是这个无尽而深邃的宇宙,一直吸引着他穿过几千年的黑洞,一步一步向前航行。那是永恒的答案,漂浮在岁月的尘埃里几亿年。旧势力的烟雾掩盖不了这颗星的光辉。面对无止境的探索,被冠以异端可以阻止我。
1632年,68岁的伽利略伽利雷出版了《对话》。他决定公开他在日心说上的所有立场。他像一个烧桥的勇士,毫不犹豫地做出了这个决定:让科学和真理沐浴人类,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期待着英勇的死亡,也期待着让人类真正了解宇宙的奥秘。
可惜伽利略没有看到这一天。他没有看到表观遗传学的牛顿接过他的大旗,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也没有看到日益成熟的太空望远镜。三个半世纪后,教廷为他平反昭雪,让这个伟大的灵魂真正安息。尼古拉斯哥白尼、乔尔丹诺布鲁诺、约翰尼斯开普勒、伽利略伽利雷。一个接一个,人们口中的名字早已成为一条鲜活的脉络,将科学精神传承至今。他们期待的答案还在历史潮流的风中飘荡,人类永远无法探索宇宙的奥秘;但他们架起了追求真理的梯子,让我们离广阔的天空和真理的答案越来越近。
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道路是人类永远走不完的漫长道路。但是,越是高不可攀,越是要往远处看;越是无休无止,越是野蛮。然后几代人抬头,苦苦哀求,穷追不舍,真相的答案还在风中飘荡。
高一作文 篇4冷汗。发抖。手脚冰凉。心脏猛烈撞击着胸膛。
此时此刻,起跑线上的我,正面对着800米测验的艰难征程。小学时赛跑的倒数第一和同学们的嘲笑,多年来使我对跑步彻底失去信心。
起跑了。我机械地拉动了双腿,很呆滞、很茫然地挪着,看着同学们一个一个从我身边跑过,心里全是担心与绝望。会不会有人边看边说“那个人跑的真笨拙”呢?当我跑倒数时会不会有人暗暗嘲笑 “她就是个书呆子”呢?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唉,看来我注定只能望着别人的背影。不过,我还没有感到累,这多少又给我一点希望。
好景不长,一圈过后,疲惫鬼魅一般附了上来,我的背上似乎背着一个无比沉重的包袱。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像一条被扔到岸上的鱼一般慌乱无助。多么熟悉的感觉——多年前的我,就是在这样的状态勇夺“倒冠”。同学们的嘲笑在耳边响起……我跑不动了,我没力气了!我又要跑倒数第一了!我又要丢人现眼了!绝望和恐惧紧紧攫住了我。心,沉甸甸的,在不停地下沉,下沉……
真的不行吗?突然,一个倔强的声音反问。我凭什么就这么轻易地否定自己呢?身处樊笼,我渴望挣脱,可我只告诉自己“不可能”。多年来,本应是留给自信的位置,我却任凭自卑与退缩占据。冲出囚系我的牢笼,自信就是最锐利的法宝!
我挣扎,我呐喊,我拼尽全力唤醒沉睡已久的信心。我在心里一遍遍高呼“我能行”,调整呼吸,调整步伐,重振精神。自信是一缕阳光,使我内心浓黑的阴影渐变成一片闪亮的金色。自信是一股新鲜的血液,热烈地在我的血管里翻涌起浪潮,激活每个死气沉沉的细胞。跑,快跑!快些,再快些!渐渐地,我好像找到了跑步的感觉。尤其当我越跑越快,一个一个地超越别人时,我体会到了一种从未感受过的快乐……
当我第三个冲过终点时,我知道,我赢了。这个对我来说历史性的胜利,是自信带给我的。
无论何时,都要记得在心里给自信留个位置。只要有了自信,就可以斩断前进路上的一切阻挡;只要有了自信,就没有什么能够束缚住你的翅膀,你就可以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展开所有可能的与不可能的飞翔。
高一作文 篇5首先,我要感谢为这篇文章的题目而光荣牺牲,不计其数的脑细胞同胞。你们前仆后继的精神值得广大的细胞朋友们学习,你们的精神永垂不朽!(说这些话时最好把自己当成高官)
农历1987年12月28日是很冷的一天,有多冷我就不晓得了,我只知道那天冷得人们连屁都放不出来。今天也是美丽的一天,因为今天我诞生了。原谅我,其实我根本配不上这个词,而我又想不到用另一个词代替。(这时方恨自己读书少,唉……)
人天生下来就像是一张白得无法再白的白纸,所以在我上学之前,我仍然是一张不被污染的白纸,没思想,没知识,被人"玩弄"于手掌中而完全不觉晓,与此同时我没有钱。不只是我没有,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那年代,吃得饱,饿不死都算不错的了。即使再稳定的物质,放在这个不稳定的空间和空气中被氧化只是迟早的事。
4岁以前的事情,我没有印象。不知道哪位仁兄帮过我,哪个浑蛋欺负过我,记忆没有告诉我,我还真怀疑自己被洗了,但是想到那年头一天都只能吃两餐饭,洗这个词不知道"发明"了没有,但是失忆的人不少,所有我便觉得自己是失忆了,也不知道其它人是不是和我一样有这种情况。
5岁和6岁这两年的我,早睡早起,标准的好孩子,完全没有通宵达旦的恶习。记忆中,我那时已经能算到2+2=4了,白天就在邻居朋友家里乱窜,偶尔打破东西,偶尔被人打破屁股,偶尔放声高哭,偶尔走路时摔倒,偶尔……
7岁那年9月1号是快乐的日子,我去了一间叫做学校的地方,学校就是教我们怎样去笑,许多人在学校,去接受所谓的义务教育。当初是谁教我我已忘却,但是他我不得不提。他就是我的同桌小J,小J是个男生,胖胖的,看上去很强壮,我和他同桌足见我的倒霉指数有多高!学前班只学汉语拼音和1+1。小J常常欺负我,可恨的是他比我好打多了,十招过来,恐怕我就要扑在地上或是昏迷一天,别的不多说,就看他的那些"三层肉"我都吃不消了。于是,只有望天叹息:命已如此,不可抗拒!
后来,不知为什么,他慢慢变得和我差不多,或许是小J营养不良,或许是我营养过盛,直到二年级,小J和我还是同学,接近朋友的那种同学,也许不打不相识是真的,如果他是女生的话,我会认为那是一种缘分,可惜他不是,我也不希望他是。小J最经常做的事是请我吃糖果,你不要笑,需知那已经是最高层次的待遇了。虽然二年级时我比他强,但由于继承了优良的民族传统,我没有以大欺小,我根本不会这样做,因为我是优等中国公民。
二年级"时代"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小T勇闯女厕。记得当时小T是坐落在我座位旁边的旁边的前一位的右边的同桌,我和他一年只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很经典,我不可以不提:你是小T吗他答道:"是"。小T的成绩比我略低半畴。只可惜我每次只能考个60分,所以他也只能考59分,由于我不会进步,他也没指望自己会进步。记得小T勇闯女厕是受利益所致,我和几位仁兄商量好,只要小T没意见,我们就把自己家中仅有的几个乒乓球,玻璃珠无条件奉上。好处就好处,小T必竟是小学生,他又怎么会知道有严重的后果呢小T是个英雄,他微闭眼,微握拳,抬起头,深呼吸。然后,就一口气冲了进去,有点五壮士的精神,再然后就是一大帮女生飞了出来,高矮肥瘦,长发短发,应有尽有,无所不有。最后小T去了校长室上了一天的课,小T最终还是不明白做错了什么,只是大人总喜欢把问题严重的复杂化。这是我第一次参与"非法活动",自此以后,我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精彩的生活和不断的学习渐渐地把这空间慢慢填满,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少,社会和时间总叫人在不知不觉中成长却不留下任何痕迹。
当我会背乘法口诀时,我已经上三年级了。三年级认识了一位新同学,他名叫小Y。开学没多长时间,他总是惹我,也因为自己一时冲动,我们小打了一次,十几招来回,我就躲在一个角落小哭一场,后来,有同学说小T在洗手间大哭一场,我肯定当时我没有尽力,否则不可能在洗手间哭。第二天早上,我们又一起去上学,我想一个人不想长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小人"可以毫不在意发生过的事,而大人却很难做到。那年暑假,我到惠阳,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间第四小学,第四小学的面积大约只是侨中的2倍。下午学校内有许多人进校活动,只可惜他们大都是"非法入境"。学校里有一位保安叔叔,晚上他就开个人演唱会,歌喉叫狼叫一样没有区别,不,有区别,比狼叫好一点。如果把他的歌声在太空上放的话,太阳系会一片混乱,纵使真空不能传音,可以他的影响力有多大。听大人说,惠阳的治安不好,打劫是平常的事,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样了……
初来凤岗,人生地不熟,平平安安度过四,五,六年级,然后又匆匆忙忙飘过初一,初二,初三,再然后经历无数次的考试后很幸运地考上高一,考试这种东西专门考验我们会不会发疯,流逝的时间总让人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全宇宙。
写到这里才突然记起好像在写小说,然而我不会动笔重写,人生就是一本短篇小说,总有他的起因,经过,结果,小说可以是精彩的,也可以是枯燥的。
如果我的心可以跳动85年的话(应该不止),再过3个月就刚好是经过了人生的1/5,在过去,我得到了许多,同时失去了不少,总希望明天是晴天,总希望可以快乐点,总希望高中生活可以轻松点。
如果到高三时我还没有发疯,我们可以为属于自己的人生举杯畅饮……
高一作文 篇6我们经常会面临原谅与不原谅的问题,这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问题,我们常常会被他人或不经意或故意地侵犯或是骚扰,而面对对方知错后的道歉,我们应该怎么办呐?
一般人都会视情况而看吧,如果对方真的真心实意道歉,并且也不是多么过分的事情,一般人都会同意吧,这时候是应该同意的,因为对方可能因为过失或是无意引起你的气愤,而他也真心地认错了,所以这时候原谅他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不仅宽容了他,更能培养自己宽心的品格。
其实原谅他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他们知错后不会再对你做出那种行为,并且心有愧疚,所以原谅他会缓解他的愧疚,也帮助了他。但是总有人会想自己已经被他得罪了,怎么可以轻易原谅那,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方并没有恶意的情况下,自己的过度纠缠就是加害于人了。但是如果太过分,也要向他讲述清楚,告诉他以后不可以这样, 否则会被那些虚心假意道歉的人再一次利用加害。
所以说不仅要养成善于宽恕别人的习惯,还要分场合地宽恕,不能不假思索地直接宽恕,那样有时候反而是害人害己,而是应该权衡再三之后再度考虑。如果对方过分,有必要追究责任或索取赔偿,但是如果并不过分则最好在对方真心诚意道歉后宽恕原谅他的过错。
我们在原谅上面要综合考虑,既不能过分刻薄,也不可当“老好人”,所以适当学习原谅方面的技巧是对保护自己和对方都有好处的。
高一作文 篇7一个人坐在窗台边的书桌前,耳旁是窗外呼啸的寒风,偶尔能听到一些小孩打闹的尖叫声。
尽管窗户关着,还是能感觉到从缝隙里挤进来的凉意。
透过窗外能看到盏明亮的白炽灯,灯下是几个集装箱式的帐篷,不远处是有一个小工地,那是工人们晚上暂时住的地方。再远一些的一个小公园,之前有着灯火辉煌的灯光秀,现在已经撤下来了。我也去逛过,那一片片灯海,炫目又刺眼。时间一久,有些小灯泡就不亮了,不过放任它们渐渐地完成使用寿命,也好比撤走吧,因为如果留在那,还能当一处风景,撤走了,也许它们就会变当成了垃圾了。
天空是暗沉的,月亮在这个角度没有露脸,也许也被这寒风吓着了,躲进了云层里吧。
小工地旁之前来了一只小狗,可能是第一次离家,第一次离开妈妈,所以那几晚,一直在叫唤个不够,像极了一个无助的小孩,后来可能工人也听得有点不耐了,把它领进屋里,它才消停。
即使是夜晚,还是有不少工地车在忙碌着,打破了夜的宁静,与寒风争啸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夜色越来越浓,像极了化不开的墨。
高一作文 篇8在《红楼梦》中,作者为大家塑造了一个成功的反面形象,那就是凤姐。在她的身上,集中地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贪婪、凶婪、凶残、狠毒、阴险狡诈的阶级本质。可以说通过作者成功的描写,使读者在看到王熙凤的同时也就看到了统治阶级本身。
王熙凤是一个描写的非常生动的人物,她出现在哪儿,哪儿至少就会有热闹。年仅二十岁的她就主持荣国府的家政。在卷首,我们通过冷子兴之口对她的介绍:“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细,竟是个男人不及万一的”“年纪虽小,行事却比世人都大。如今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子也说她不过。”这样对她已有了一点印象,但这些印象毕竟比较淡漠。但她第一次出了场,马上就被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教人再也不会忘却。那是黛玉初次与她的外祖母相见,老祖宗把她的外孙女心肝肉儿地搂着哭叫的时候,就连王夫人、李纨和众**都“个个皆敛声屏气,严肃恭整”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从后院笑声说:“我来迟些,不曾迎接远客。”仅仅一句话却给人特别鲜明的印象,这句话只是“这一个”凤姐才说的出的。可能贾府众人的感觉都已迟钝了,可我们却和黛玉一样,感觉格外鲜明:“来者是谁?这样放诞无礼?”原来这就是贾母宠爱的凤姐。接着短短的一段描写,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忙人,大红人。因为忙,她迟到了。在短短的聚会中还同王夫人谈了另外两件事。同黛玉讲话也显得很忙:笑着讲两句,马上拿手帕拭泪,又忙转悲为喜,赶忙询问有关情况和布置待客之道。因为红所以才敢这亲放诞无礼,贾母才特别给她加上“泼辣货”这一似贬实褒的称号。这同凤姐喜欢表现自己,事事争风头的性格特点盯适应,作者的浓笔艳抹,把凤姐的露面写得极其鲜明。在接下来,曹雪芹继续在各场合描写凤姐,并一步步地揭示出其性格的其它侧面,如才能、*威、贪婪、伪善等,通过这样的描写,写出了一个完整活生的凤姐。
作者不仅从正面描写了凤姐,而且最常用的还是通过别人的观察和描述来表现观凤姐的形象。贾府的穷亲戚刘姥姥初见凤姐时的描写,就很好地表现出她的“威”。刘姥姥好不容易才进了荣国府,经过了一番周折后才等到“凤姐”“下来”时,却只听人声未见人影,又经过摆饮,“半日鸦雀不闻”,最后才得到接见。而见到的凤姐却是“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着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平儿站在炕沿边,捧着小小的一个填漆茶盘,盘内一个小盖钟。凤姐也不接茶,也不抬头,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着:‘怎么还不请进来?’待抬头看见刘姥姥已在地下站着,”这才忙欲起身,但“犹未起身时,满面春风地问好。”这一段描写的特别精彩,寥寥几笔,足以传神。尤其是她“拨手炉里的灰”的细节写来“追魂摄魄。”这种细节描写虽简洁,但已写足了一个贵族大家庭的管事奶奶对一个穷亲戚的威风。另外,其仆人兴儿对其评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也极其准确地反应了凤姐的性格特征。
总之,这一形象具有丰富的艺术魅力又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