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言情小说

民国时期的言情小说,第1张

都是一些我看过的

1、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宝

2、云胡不喜 作者:尼卡(婚后文,情节曲折,伏笔众多,剧情有点慢热,但是一定要看下去,越看越上头)

3、金山蝴蝶(这本题材很特殊,是讲旧金山唐人街的,但是时间发生在民国,而且真的很好看)

4、亦筝笙(什么都好,就是结局是be,可以只看前面的)

5、长夜如星 作者:无处可逃(老作者了,文笔不担心,剧情甜中带虐,虽然情节不算新颖,但是胜在文笔流畅,男女主角都很有责任感)

6、海上华庭 作者:蓬莱客(男主的转变很让人感动的,作者文笔好)

7、夜旅人 作者:赵熙之(文比较冷但是真的好看,算穿越文吧,但是穿的是男主,民国名律师VS现代女法医的组合,让人耳目一新,作者文笔有保障)

8、旧梦1913 作者:沈鱼藻(喜欢看虐文的可以点这个,写的超好,就是看的时候费纸巾,也可以去看她的 旧梦1937 ,也不错,是He)

  首推《来不及说我爱你》

  《来不及说我爱你》原名《碧甃沉》,是当代才女匪我思存所著的一本热门小说,讲述了民国时期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内容简介: 昔日列车上,为躲避一场严密的搜查,尹静琬鬼迷心窍地舍命相助慕容沣。原本两条平行线就这样交织在一起。 以为无缘再见的两人,却阴差阳错地重逢。此时的慕容沣是裂土封疆的军阀,静琬只是救夫心切的痴情女子。她动情却又不能,因为已是待嫁女子。 而爱情不分先后,就在静琬新婚前夕,慕容沣宁愿抛下半壁江山带她离去,不畏世俗人言。静琬逃婚弃家,也只因爱他。烽火乱世,枭雄佳人,她随他转战杀场,无惧生死。 是乱世缔结了姻缘,也是乱世成就了毁灭。他可为她弃江山不顾,亦可为江山逼她流落他乡。一纸未婚声明,从此斩断情丝。 多年后再遇,慕容沣已为人夫,静琬已为人妇。旧日情缘难了,以为能再续前缘,怎奈命运的捉弄,最终他永久地痛失挚爱……

  第二:《醉红尘》

  由天润传媒重磅打造推出,讲述了抗战期间一对青年男女跌宕起伏、凄美婉转的爱情故事,被誉为中国版“乱世佳人”。

  故事梗概:

  三十年代,上海。国军军官彭皓天与日军作战,身负重伤,邂逅护士雷锦仪。论及婚嫁,却遭彭家反对。彭迫于严令再上战场,彭家被日寇夷为平地,二人都认为对方已不幸罹难。 彭怀国仇家恨,专事暗杀日寇汉奸。 雷怀彭子,无奈化名沈晗冰沦为舞女。 再相逢时,彭已违心迎娶了军政要员之女。雷则之于感恩答应了富商的求婚。 为国、为家、为情、为义,主人公何去何从?杀敌、复仇、缠绵、诡奇,演绎成天哭地泣的《醉红尘》!

  三:《兰花香》

  剧情介绍:

  汤君兰独生女。因缺乏生母教养,又在父亲的纵容溺爱下,骄纵任性、孤僻倨傲。

  尽管才七岁,却已气跑了无数老师。直到丁香的出现!面对这位最难缠的家庭教师,跋扈任性的她,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只为了将丁香逐出汤家!这个孤独寂寞的小可怜,浑然不知她最思念的亲身母亲,就在眼前。 民国初期,丁香告别大学生涯,替父亲撑起破碎的家。她与“汤聚祥” 布庄老板汤尔文的长子君兰偶遇并相爱,却不得不分手,君兰与方晴结婚。后方晴因车祸成了植物人,丁香进入汤家当家庭教师,她和君兰两人走过风雨,又一步步重拾难得的爱情。丁香的出现,打乱了汤家与“秦顺益”商行秦家的联姻,君兰的同父异母弟弟君竹被丁香所吸引,把未婚妻秦姗姗对他的爱抛在一边。丁香卷进了汤、秦两大商行的战争之中,亲情与爱情支撑着她迎接所要面对的一切,君竹单一的爱却让自己失去了理性,甚至与兄长反目成仇。方晴的妹妹方仪对姐夫君兰由爱生恨,一手制造了姐姐的车祸、汤老爷的莫明之死、丁香的中毒身亡;君竹为救丁香挡住射向君兰的子弹,倒在哥哥的怀中,上演了一幕幕悲剧。

  ……

  先看着吧,这几部都还不错……

流转·走过的都叫江湖

有时想,世间一切都是有印痕的。风虽无声,走过树梢时树动影乱,吹落依稀尘霜。雪落的声音那样轻柔,化开更是静默,却留下了空气里的凉意,静静地渗入深处;烛火跳动的光芒那样微弱,也曾照亮过一室静谧。人走过的地方,脚步再轻微,身影再渺茫,总会有人记得,人不记得,草木、花鸟、山石、碧川也会记得。

杨过在风陵渡赠郭襄三根金针,其实他们不过萍水相逢,初见时,她满心期待这位神雕大侠,他当她年幼天真,却性格相投。至此金针送承诺,为她摘下面具,送她盛大的生辰贺礼,也赠了她一世空欢喜。三根金针落在少女清纯灵动的心间,从此划出缱绻印痕。多年后,她抱着年少时的美梦,坠入空门,到底成了江湖里又一场叫人唏嘘的传奇。

他年,你匆匆而过,惊动了霞空的飞鸟,惊散了摇摇欲坠的落花,白马飒飒,秋风依依,可你并不知道,楼台上素手推窗的姑娘,深深凝望着你最后飘然的离去。这一眼,便不晓得谁误了谁。很久很久以后,你并不记得她,而她变了模样,老了容颜,说起年少爱恋,已淡然得如同在说别人的故事。

孟小冬和梅兰芳是彼此倾慕的缘。她眼中有他,他心里看得见她。然而,孟小冬和杜月笙又是另一个并不一样的故事了。她是不记得他的,这种不记得,并非不识,而是未曾将他放在心上,看入眼里,只将他当作遥不可及的上司,绮念不,就是超出客气疏离半分的笑意,也吝于给予。

爱或不爱,在很早之前,就已注定。

1925年深秋,北平的空气逐渐爽朗而干涩,太阳依旧高照,不过此时已如同暮年老人,色厉内荏,并没什么威力。孟小冬有午休的习惯,这天,正打算窝在炕上闭目养一会儿神,家仆海公段忽然进来,送上一张名帖。自从她唱红了北平后,经常有人前来拜访。

她接过名片一瞧,却不由愣了一会儿。名帖上的字她是认得的,然而名字的主人,她却并未见过。但在共舞台唱了一年,承蒙黄金荣的抬爱赏识,他的高足杜月笙,却是大上海近些年最炙手可热之人。都说黄金荣门下弟子三千,杜月笙从三千门人中脱颖而出,近年来俨然已有和黄金荣平起平坐的意味。孟小冬当然不能怠慢,连忙叫人请他进来。

杜月笙此次前来,还是为了风月旧事。当年黄金荣和露兰春和平离婚后,露兰春净身出户,甚至不能再以演戏为生。此后,露兰春就离开上海,杳无踪迹,有人说她去了天津,也有人说在北平曾看到过她。实际上,黄金荣当年如此干脆地答应离婚,是因为他瞧上了露兰春的徒弟小兰春,所以倒也舍得了。只是日子久了,再年轻娇艳的姑娘,也找不回当初心动的理由。他渐渐怀念起从前露兰春的妩媚艳丽,举手投足都是女人风情,哪里是寻常姑娘比得上的

黄金荣这么一想,顿时也顾不上莺莺燕燕的,只叠声打发人把杜月笙找来,吩咐他去把露兰春给找回来。这个命令,杜月笙一听,顿时哭笑不得。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他们离婚,原本闹得不可开交,露兰春手里有黄金荣见不得人的证据,黄金荣一横起来那不是说着玩的,两人拼着鱼死网破的心,非要在对方身上咬下块肉来。还是杜月笙看不下去,当了和事佬,说服了露兰春,又宽慰黄金荣,这才以和平离婚的结局收场。

在这时候,露兰春在上海是待不下去了,杜月笙便给了她一笔钱,并把她送出上海。这会儿让他把人找回来,这不是为难他么。哪有自己把人送走,又把人带回来的道理。何况,此时的杜月笙已经不是当初对黄金荣唯命是从的小喽啰了,手下的事业日益火红,说不上日理万机,却也非常忙碌。现下黄金荣让他去找人,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有些无可奈何。

但是,转念一想,黄金荣并不知道是自己把露兰春送走,要是被别人先找到了露兰春,那么这事儿也就穿帮了,还是自己亲自去找比较妥当。于是,杜月笙带着两个手下,先来到了北平。因为他听说,露兰春很可能是投奔孟小冬来了,据说,在共舞台时,两人是很要好的。

这便是有些以讹传讹了。虽然孟小冬非常敬重露兰春,然而毕竟两人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虽有神交,却并无深交。露兰春怎么会千里迢迢北上来投奔孟小冬呢杜月笙到了北平之后,手上没有孟小冬的地址,只能沿路打听,但是偌大的北平,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他们在北平逗留了好几天,都没能打听出孟小冬家的住址。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一日,杜月笙路过开明戏院时,正巧看到了戏院打出的广告:本院特聘——18岁名震中国的超等坤伶谭派须生孟小冬。杜月笙大喜过望,连忙叫人去买票。手下人一问,回来垂头丧气地告诉杜月笙,戏院已经停演了好几天了,因为不久前孟小冬散场回家时被人抢劫,受了点伤,加上被惊吓,已有好几日未来,就连票也不卖了。

想他杜月笙,在上海也算是有头有脸要风得风的人物,到了北平,居然找个人都这么大费周章。一时之间,杜月笙也无计可施,只好暂且回旅馆休息。回去的路上,路过鱼市口华园,那里正上演着一出热热闹闹的《狸猫换太子》,是姚家母女三人同台合演的戏码。杜月笙本人也是个戏迷,这几天为了找孟小冬,顾不上听戏,这会儿看到心里一动,就买了票,进去看戏。

有时候,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念之间,一线之外,就天差地别。杜月笙一踏入华园,就看见姚玉兰在台上,灯光洒落,人声鼎沸,夹杂着幽幽的丝竹声,她眉眼盈盈,仿佛盛着熠熠星光,如兰似雾般,恍若从九天上缓然落下的仙子。自古英雄爱美人,杜月笙自此记住了姚玉兰这个名字,此后,扯出一段爱恨,追根求源,却是从露兰春身上开始。

一丝线,滚出千般愁肠;一段情,绕出几许绮念。若非是念着还要找孟小冬,加上在北平人生地不熟,或许杜月笙当晚就要去结识一下姚玉兰。只是眼下,还是办事要紧。但一切都已经显山露水,露出粼粼端倪,如同开章,提笔落定,早已注定了结局。

孟小冬和梅兰芳

杜月笙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从开明戏院着手。既然孟小冬在这里唱戏,等她病好了,当然还会回这里来登台。于是,他每天都到开明戏院,等着消息。终于有一日,戏院打出孟小冬的回执公告:

鄙等不幸于阳历本月十七号夜同遭抢劫,杀人越货撞极凄惨,不由令人痛苦,当时蒙我都父老,投函通电,纷纷问问,相聆之下,竭胜感激,兹借今夕开演夜戏之便,特托开明代刊数行,略表谢忱,恕不一一重谢。十月三十号。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孟小冬病愈归来。杜月笙松了口气,他心里知道,露兰春在北平的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但是这些天耽搁下来,如果连孟小冬的演出一场都没有看,那此行岂不是当真一无所获。想到这里,他慢慢安定下来,决定看完孟小冬的演出,再作打算。

那晚,孟小冬的演出一如既往的精彩。或许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意味,这么多天没有听到孟小冬唱的戏,观众格外捧场,连掌声都比平时热烈。包厢里的杜月笙闭目细听,心想:这孟小冬唱得果然不错,不愧是从上海红到了北京的角儿。他又想起了前些天听的姚玉兰,暗自觉得,春兰秋菊,各擅其长,都是字字珠玑,不论是谁,都是极好的。

这天演出结束后,杜月笙叫手下偷偷尾随孟小冬,直到看到孟小冬进了东四牌楼三条26号,这才得知孟小冬就住在这里。知道了地址,事情也就好办了。他并没有着急去找孟小冬打听露兰春,而是让人在孟小冬的宅子边上等了三天,没有发现露兰春的踪迹,这才施施然整理衣冠,打算派头十足地来拜访孟小冬。

他是黑帮出身,自然知道即使露兰春真的投奔了孟小冬,孟小冬也必然不会说实话,便留了个心眼,确定孟小冬和露兰春并无瓜葛后,才光明正大地上门去。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或许这就是杜月笙的生存之道。他的世界和孟小冬的世界,仿佛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世界。

然而,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凑巧。惊心动魄的故事,不一定发生在两个门当户对的人之间,他们或许天差地别,他们或许彼此厌憎,他们也或许从不曾靠近。但命运使然,缘分深浅,徒然叫人无法奢求。

登门拜访的杜月笙,精心准备而来。为了这趟登门,他特意去王府井大街理了发,买了一身新衣。现下,站在孟小冬门前的,是一位梳着整齐小分头,穿着摩登西装,蹬着一双白色尖头皮鞋的潇洒男子。时年,杜月笙正值壮年,平日里其貌不扬,拾掇起来却也有几分清秀斯文。乍然相见,还以为是谁家留洋归来的公子。

听闻孟小冬说杜月笙前来,孟五爷和仇月祥亲自出门迎接。虽然不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但杜月笙在上海可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孟五爷亲自为杜月笙倒茶,仇月祥则拿出家里最好的烟亲自为杜月笙点上。孟小冬立在西厢台阶上,温柔浅笑,只请杜月笙进家中小坐。

之前,杜月笙并没见过孟小冬。纵使见过,那也是舞台上喧嚣灯火里扮演着老生的女子,时常戴峨冠,佩胡髯,再漂亮的女子,这样一副行头出来,也看不真切。如今见她褪去繁华,只着素衫,戴着一只碧绿玉镯,青丝梳成长长辫子,垂在脑后,向他清浅微笑。并不是梨花盛开的季节,他却仿佛觉得,空气里渐渐荡开梨花的甜香,舒心得令人魂魄轻浮。

他很久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女子了,山清水秀,明净得宛如四月里的阳光。忽然间,他心里只浮动着一个念头:他想跟她说说话,哪怕只得一句。于是,他含笑对孟小冬说:“孟**一日千里,现在功夫真是不得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想提起露兰春的事情,仿佛那样说起,他们之间的相见,就失去了时下的单纯静好。

面对杜月笙的夸奖,孟小冬只是含笑聆听,举止做派娴静温柔得很,垂眉浅笑里,似乎是深闺里的大家闺秀。寒暄客气的话,自然有父亲和师傅去说,那并不是她应酬的范围。杜月笙说了会儿黄金荣,又客套了片刻,请孟小冬以后一定要回上海来演出。他始终未提此行的目的,倒是弄得孟家一头雾水,直到他走后,孟五爷和仇月祥嘀咕了半天,还是想不通这杜月笙怎么会来。

有人说,相见即是缘。匆匆一瞥,零落心间,留下一道深深的印痕。这次相见,只在孟小冬心里留下浅浅一笔,随着风沙弥漫,秋草结霜,她很快将他遗忘。或许是杜月笙来迟了,或许是真正属于他们的缘分还没有到来,她并未在意,甚至并不好奇,他的探访,是否当真为了同他们寒暄一场。

然而,她不知,他的心间,却因此次相见,为她留出一个独属位置。风雨不侵,其间没有岁月枯荣,不见春花落,秋月淡,而他,愿意做无声的青石、沥雪的青松,永远守候那一脉清甜的梨香。

流芳·白驹过隙的芬芳

究竟,人的一生中,要经历多少惊涛骇浪,跋涉多少连夜山雪,才能将一身清愁化作指尖温柔,许一段虔诚真情,拥抱一颗缱绻真心。想必情之一字,是瑶台上历经千辛万苦偷出六世轮回反复历练这样艰难,得之亦是如斯艰难。然而,同人不同命,偏有人幸运如斯,轻而易举得遇良人,就此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有人说,孟小冬这一生甚是坎坷。坎坷么年少成名,名利双收,人人都恨不得捧作掌上明珠,甚至烽火求一笑。可那些,却不曾抵达她的心,只在唇畔打了个转儿,烟消云散。她的坎坷,或许,便困在情上。

“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落灯花棋未收,叹新丰孤馆人留。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徐再思的愁写得好,点滴寂寞,丝缕寥落,如隔夜冷茶,依稀是熟稔残香,落入愁肠里,全然已不是当初的味道。被情困住,锁在万丈深楼,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亦是说不出的愁苦酸楚。

孟小冬也曾为情所困,夜不能寐,无端纠结,翻来覆去地想,却也求不出一个答案。那个酝酿着梅兰冷香的名字在心里兜兜转转,绕到唇边,又怯生生地落回去,就像那段无法言说的情意,只能深深地埋藏。她虽然是梨园名伶,却也是自幼受礼仪教化, 裸地表白情意,大胆地说出“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样的字句,她说不出口。深深地凝望一眼,将无限心思隐藏在眼波,已是她极限的爱。

如果就这样永远地沉默以对,孟小冬和梅兰芳,或许也就错过了,蹉跎了这一生,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曾经爱过他,用尽力气,满腹相思。她或许也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爱,曾有回音,泛起过最美妙的声音。爱有时就是这样,你不说,我不语,就这样擦身而过,凝固成一段无缘的邂逅,白发苍苍里来回忆,忽然觉得荒草丛生。

打破僵局的是旁人,梅党的元老级人物齐如山,对冯家银行的冯耿光说:“六爷倒不如做点好事,就把他们凑成一段美满姻缘,也是人间佳话。”彼时,他们在戏台上演着帝王的风流故事,一对佳偶,天造地设。听到齐如山此言一出,梅党众人纷纷响应。当时,冯耿光不过一笑了事,当作听了个笑话,回头想了想,却觉得齐如山的主意,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这就要说起梅党的作用了。那实际上是相当于经纪人作用的一个团体,负责梅兰芳的演艺事宜,打理其经济收入,有时,也难免涉及梅兰芳的家事。在这种环境下,梅兰芳所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团体。他因这个团体而无后顾之忧,也受这些人的牵制和影响。而这些,当时的孟小冬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候很想知道,如果那时孟小冬知道梅兰芳身后的这些力量,她是否依旧义无反顾,愿意嫁给这个比自己大了十余岁的男子。

或许会吧。情到深处无怨尤。爱情之火一旦燃烧,就会以燎原之势燃尽一切。世俗的考量,现实的阻碍,又怎能抵挡住霎那烟火,瞬间芳华。更何况是18岁的少女,一颗柔弱得如幽兰的心,遇上爱,就成了最刚烈的钻石,无坚不摧,无法阻挡。

梅党撮合两人,希望缔结梅孟之好,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试想,风华绝代的旦角和英姿飒爽的老生,台上唱着你侬我侬的戏,台下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不仅是梨园界的传奇佳话,就冲着这名头,多少人愿意千里而来,只为目睹他们一场《游龙戏凤》。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结合,换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冯耿光回头仔细思量之后,当真决定从中撮合。不成便罢,若是成了,那可敢情好,他们就等着坐收天上掉钱雨,地上生金珠了。他不是不知道齐如山这只老狐狸心里在想什么,什么撮合梅孟,成就佳话,那些都不作数。实际上,齐如山不过是不喜欢梅兰芳的平妻福芝芳,觉得福芝芳是致使梅兰芳的嫡妻王明华远走天津的主要原因,因此千方百计,要将福芝芳拉下马来,纵使不能,令她难过一下也是好的。

世事就是如此周折,哪里得一个“周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时光的脚步总是快了那么一步,而相逢时的光景,已并非心中渴盼的独一无二。那时的婚姻,开始得很早,青春少艾,或许膝下就已有稚嫩孩童,牙牙学语。梅兰芳迎娶王明华时,不过16岁。梅家虽然是梨园世家,但到了梅兰芳这一代,人丁已经很是凋零。他自幼被过继到伯父家,同时又是亲生父母的孩子,承当着双方家庭的责任——首要的任务,就是传承香火。

王明华比梅兰芳大两岁,成为一个妻子时,也不过18岁。但她知书达理,温柔可亲。婚后,她亲自打理梅兰芳的生活起居,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对梅兰芳来说,她是妻子,也是姐姐,更是亲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几乎相依为命,如彼此的唯一,相互守候,相互扶持。可那就是爱么或许这更应该叫作责任。

三媒六聘,八抬花轿,锣鼓喧天里她进了门。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娶了一个怎样的女子。性情是骄纵还是温婉容貌如何可否进退有度这些,一切的一切,他通通不晓得,只能像所有盲婚哑嫁的少年一样,身穿红袍,默然等候着花烛深夜,掀开新娘大红的盖头,在天长地久里慢慢寻觅摸索。幸好,王明华是温柔大方的旧式女子,值得梅兰芳的敬重爱戴。她有一双巧手,每天梅兰芳上台要用的假发,都是由她梳得油光水滑的,才让他带去登台。而上台前的妆面,也时常由王明华打理,在她的手里,舞台上的梅兰芳越发光彩照人。

同时,她还赢得了梅党众人的爱重。多年来,她的坚忍耐心,让梅党觉得唯有她,才是当得起梅家主母的大家风范。她曾为梅兰芳生下一子一女,长子取名大永,女儿小名唤作五十。儿女双全,世间最极致的幸福,也不过如此吧。之后,为了更好地照顾丈夫,照顾家庭,王明华毅然做了节育手术,相夫教子,将梅家后院打理得井井有条。

如果不曾有那些意外发生,或许这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小家就将这样安然无忧地生活下去。多年后儿女长成,他们都成了老掉牙的老太太、老头子,搀扶着走在北平深秋的夕阳里,一生圆满。怪只怪,命运弄人。节育手术后没几年,两个孩子相继夭折,王明华失声痛哭,作为母亲,那是痛彻心扉的残酷,作为妻子,她对梅兰芳充满了愧疚——她已经不能再为他承继香火。她失去了孩子,而她也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丈夫。

梅兰芳无可奈何。失去一双可爱的儿女,他怎能不伤不痛怎能不追悔莫及然而,他是一家之主,他是梅家唯一的男丁,肩上背负的责任,重大到没有丝毫推卸的余地。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逐渐消瘦,重病缠身。请来的都是京中最好的大夫,用的是最好的药,但他知道,这是无力的心病,谁都解不开。日子生生过成了死结,谁都痛苦不堪,直至清瘦憔悴的王明华亲自让他再娶一个妻子,到底还是家族传承更重要,让梅氏一族就此断绝,这个罪名太大,她背负不了。面对这样的话,梅兰芳竟然说不出一句话,他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只能沉默。

他愿意拖延,家里的长辈却不能无作为。1920年,梅家为梅兰芳求取了他早年恩师吴菱仙的弟子福芝芳。梅兰芳对这姑娘也有印象,是个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女子,性格里很有几分倔强认真,是他所欣赏的。于是,那年,他迎娶了十五岁的福芝芳做平妻。实际上,梅家一开始是打算让福芝芳做妾,但是福芝芳的母亲不同意,在媒人的周旋下,说梅家大少奶奶无法生育,不管福芝芳进门后是什么身份,没人敢小瞧了她。最后众人决定,以平妻之礼迎娶福芝芳,婚后和王明华平起平坐,共同料理家事。

旧时的婚姻,已不是如今我们所能想象的模样。那时,爱情的分量很轻很轻,在婚姻里如一粒沙,一滴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缔结两姓之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传承香火,人心虽然是肉长的,但却抵不过家族的期盼。因此,不论梅兰芳心里有多少无奈,多少心疼,都不能对家族的使命说一个“不”字。事到如今,他只希望两个女子能够和睦相处,彼此谅解。

事实上,福芝芳过门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和王明华相处得确实不错。王明华为人豁达大方,从知道梅兰芳和福芝芳的婚事之后,就无一句怨言。福芝芳进门后,她将她视为妹妹,并在不久后就逐渐隐退,将家事交给福芝芳管理。而福芝芳也很尊重王明华,在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甚至将孩子抱给王明华抚养,打算让这个孩子作为王明华的孩子长大。王明华在孩子满月之后,将孩子还给福芝芳,并亲手给这个孩子缝制了一顶小帽子。可以说,她们之间的相处,正如梅兰芳所希望的那样,和谐平等,互相爱重,并没有任何不妥。

可这却不是梅党众人所希望的。福芝芳越是在梅家生活得一帆风顺,越是得到梅兰芳的宠爱呵护,她在梅家的地位就越高,手中的权力也就越大。但是福芝芳并不是一味温婉忍让的女子,和王明华不一样的是,她性情刚烈,处事果决,行事利落干脆,很多时候都和梅党意见相左。这就造成了她和梅党之间的矛盾,梅党众人很多都不喜欢福芝芳,包括元老级的齐如山和打理梅兰芳财务的冯耿光。

一场各怀心思的撮合暗潮汹涌。齐如山和冯耿光不仅希望梅孟婚姻能够带来巨大收益,也希望孟小冬能够分走梅兰芳的注意力和宠爱,用来牵制和控制福芝芳。他们相信,这一定会成功。因为孟小冬眼中对梅兰芳的爱慕和渴望骗不了人,而梅兰芳对孟小冬的欣赏和喜爱同样流于言表。郎情妾意,如此一来,正落入下怀。

谁都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唯独忘却了在这场博弈里无辜的孟小冬,她是一败涂地的输家。她只是如天底下所有豆蔻华年的少女一样,遇到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陷入一段情。那样单纯清澈,不隐瞒眼中满满情意,不想伤害谁、误了谁,她甚至愿意这份小小心思隐没无声,黑夜里偷偷品味温习就好。不曾想,一出《游龙戏凤》,牵扯出一道冰冷铁索,禁锢了最初甜蜜惶惑的爱恋,也斩断了一生的相思。她只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棋子,在众人眼中,别有他用,他们似乎都已忘却,自己没有资格决定他人的人生,更没资格遗忘那个纯澈的少女也是有心的人,她也会痛,会受伤,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难过到埋首痛哭。

她只想轻轻地守护一份爱,却不曾想,她的爱,被这样成全。

仔细阅读了张清平的《林徽因传》之后,我不禁感叹林徽因可以足够幸运地拥有看似平凡却又充满诗意的生活,同时也更羡慕她既有柔情似水的爱情,也有巾帼不让须眉的事业。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林徽因的诗意是伴随着她的出生而来的,寄托在她的名字中跟了她一生。出生名门世家的林徽因,自幼对诗意有不同常人的理解和体会,同时又能珍惜学习的机会,这为她之后在爱情和事业上的倍受“宠爱”奠定了基础。

爱情里的春雨秋实

最美的雨季里,异国的土地上,林徽因邂逅了浪漫又率真的才子徐志摩,两人从文学谈到了历史,从艺术谈到了生活。徐志摩的用他广博的见识,独立的见解为林徽因打开了心灵和生活的空间,他奔放的性情和坦荡率真的为人,也使得他们惺惺相惜,互相欣赏倾慕。然而,当徐志摩向林徽因倾吐自己的心声,对她展开热烈追求,甚至不顾一切地与张幼仪公示离婚之后,林徽因却拒绝破坏他的家庭。情窦初开的林徽因一开始分不清自己对他是友情还是异性的眷恋,但在最初的慌乱过后,林徽因冷静下来了。尽管读了很多西方文学作品,林徽因高傲的性情和理性却不容许自己去做与传统家庭名望相悖的事。但其实最重要的是,林徽因清楚地意识到,“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当时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正是这样的理性,让林徽因不被一时的感性情绪所困,而是做出了她经过很多年仍不后悔的选择。当爱情像炙热的太阳温暖全身时,林徽因并没有沉醉于其中不能自拔,而是在感性中坚守理性,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是让我佩服和尊敬的一点。该放手就放手,才不会害人害己。自古以来,爱情总是一件使人变得盲目的事,她让很多人迷失了自我,最终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别人。现在打开手机电脑,也常常会看情侣被所谓的爱冲昏了头脑,做出了殉情或是杀人之类的蠢事,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在爱情中坚守一定程度上的理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却又是一件必要的事。倘若林徽因在一开始选择了徐志摩,她会和徐志摩一起幸福生活吗?我想很难,林徽因生性带着诗意,但她的诗意却不是仅限于艺术方面,她拥有的更多的是生活的诗意,我想太过浪漫率真的徐志摩并不会是她最好的伴侣。

春天的细雨是温柔美妙的,对于一个单纯的少女来说是难以忘怀的,但是秋天的果实同样会让人欣喜。梁思成的出现,在我看来是林徽因一生最大的幸运了。文质彬彬,待人谦和有礼的梁思成,在与林徽因的朝夕相处之间,慢慢捕获了她的芳心,同时他自己也深深爱上了林徽因。林徽因的气质,学识,对诗歌艺术的独特见解都深深吸引着梁思成。在家里人撮合下,梁林二人共赴美国留学。梁思成因为林徽因选择了建筑学,因此发现了自己热爱的事业,林徽因同样在梁思成的陪伴下,苦心学习,学有所成。看着他们在国外一同求学的经历,我想这是最美好的恋爱吧,与心爱的人相伴,一起学习。生活中有很多女人,当她们处于豆蔻年华时,有很多人爱她们的容颜,可等她们青春不再时,当初追求她们的人早已不知踪影。然而林徽因却是幸运的,梁思成自从与林徽因相恋,便一直守护在她身边,未曾离弃。直到林徽因生命的尾声,梁思成仍然无微不至关怀照顾她,未曾远离。或许不像徐志摩那样会直抒胸臆表达感情的梁思成未曾对林徽因说过肉麻的情话,但陪伴已经是最长情的告白了。但林徽因的这种幸运却是必然的,一个气质高贵,学识丰富,既懂艺术会写诗,又和梁思成同样热爱着建筑学的美丽女子,当然值得梁思成一生守护爱护。现代社会快餐式的生活盛行,甚至有些人把爱情都当成了是快餐,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在梁林身上看到的爱情,是如水般细长温柔的。

给予林徽因最长情的告白的,还有金岳霖。金岳霖终身未娶,一直陪在林徽因身边。旁人或许只是觉得林徽因是太幸运了,有那么才子为她倾心。但这些爱情,既是偶然,更是必然。因为林徽因的的确确是个才情兼备的女子,诗意满身,又对自己的事业充满热爱,这样的女子得到青睐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事业的坚持与收获

被称为民国第一才女的林徽因,绝不仅是只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一介女子。她对建筑学的热爱和在建筑领域的成就,同样值得人称赞。在赴美留学期间,林徽因认真学习美术和建筑知识,这让她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与梁思成结婚后,蜜月旅行两人就在各地考察建筑了。林徽因爱梁思成,她也爱建筑学。蜜月的建筑学考察之旅,不仅仅是为事业的付出,同时也是爱情的表现。想象着两人一边旅行一边考察建筑,累了会对方捏捏肩,这大概是爱情与理想事业的最好的表现吧。

除了蜜月期间,林徽因婚后也花了很多时间考察建筑。在1930年到1945年的15年间,梁林二人走遍中国15个省,考察了2000多处建筑遗址。这种对事业的热爱和付出,在芸芸众生中又有几个愿意去坚持呢?林徽因做到了,她不顾风吹热晒,积极从事古建筑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即使在抗日逃亡期间也未间断。她甚至在经济拮据之时,花很多钱买了一把皮尺做测绘工作用,心里想的是思成也会很高兴的。这种对事业的坚守,促使林徽因在建筑艺术上有很大成就。国徽、八宝山革命公墓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就是由她主持或参与设计完成的。

林徽因即使在病重时,也不辞辛劳地为工作鞠躬尽瘁,努力设计出好的作品。只是可惜这样的才女,却最终因病重早早离去了。

现在的社会环境比起林徽因的年代,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条件,可又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因为对自己事业的热爱,而不懈努力付出呢?林徽因本可以写写小诗,过惬意悠闲的生活,但她不仅没有辜负了自己的诗意,更把这些融进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里,让自己事业蓬勃发展,让生活即使在苦难中也可以苦中作乐。

多少人曾不止一遍地羡慕林徽因民国第一才女的光环,羡慕她有众多的追求者,有守护自己的丈夫和很好的事业,可欣赏了她的一生,会发现这些都是她应得的。她的诗意才情,高雅的气质,她对事业的热爱都使得她值得被爱,值得收获事业的成就。或许我们没法完全像林徽因一样万众瞩目,受万千宠爱或拥有很大的成就,但我们还是可以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诗意一些的,我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热爱的事业去追求,去奋斗,去收获事业带给自己的快乐。

金川是电视剧《超时空罗曼史》里的人物。

金川,民国爱情剧《超时空罗曼史》中的角色,由演员黑泽饰演。《超时空罗曼史》剧中的金川是金阿银的弟弟。金川是在第11集中出场的,他出场的方式很拉风,骑着机车很酷帅。金川实际上是金阿银的弟弟,因为看到金川抱着金阿银,还让向秦羽误会他是登徒浪子。

金川作为剧中的男三号,他的感情线也比较丰富,剧中有喜欢他的人,也有他喜欢的人。金川和陈沐沐在一起了,他们的姐弟恋最终是经受住了考验。陈沐沐和金川在一起有压力,不过,只要是真爱,什么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

《超时空罗曼史》

《超时空罗曼史》是由爱奇艺、中文奇迹出品,王枫执导,胡一天、陈钰琪领衔主演的电视剧,于2022年9月5日在爱奇艺播出。该剧主要讲述了民国影星向秦羽(胡一天饰),意外邂逅二十一世纪菜鸟编剧金阿银(陈钰琪饰),性格迥异的两人开启跨时空同居的浪漫逗趣故事。

轻松叙事别样打开心动篇章,悬疑为引欢乐书写妙趣爱恋。金阿银,二十一世纪菜鸟编剧。古灵精怪鬼马少女,意外与自己的上世纪偶像向秦羽相遇后,展开了一段奇妙同居生活并且联手于迷雾中寻找真相。她抠门困窘却如生命力顽强的春草。

她无需深入红尘,这个时代的一切自会来与她交涉。

                            题记

民国,距离我们不远不近,隔着一道风烟,写着一卷缠绵。枕着一怀回忆,肥了春花,瘦了秋月的慨叹,把酒问盏,几多唏嘘,执笔慵懒。铺展一缕眷念,描摹逝去的云天,看闲云潭影,临水照花,映出民国独有的绰约。旗袍款款,人间四月天,风情依然,那冷凉如花的美人,那惊艳上海滩的倾城之恋已随着浩瀚的尘烟被涤荡在发黄的书卷,扉页之上,有着她近一个世纪的低徊人生还有华丽的婉转,更多的是一份凄婉,才女的世界,红颜的清唱,谱写了她华美而耀眼的一生。

词,不押韵,韵,没有平仄,但是逼仄的命运让这个传奇女子飘零海外,孤独终了,寂然的荒芜了上海滩乃至整个文苑的翠色,让文字一如一袭华美的旗袍,落满了虱子,嗜咬着一卷卷滔滔的清欢。

看了不少才情女子的人生传奇,为她们的倾世才华而喟叹,为她们的国色天香而艳羡,更多的是为她们别样的人生片段而留恋潸然。自古红颜多薄命,自古祸水多红颜。这些无端的诋毁让才女们背负了沉重的一片天,儒家之道,道家之约束,让数不尽的闺阁春怨之词溢满书卷,让多少爱恨情愁与红尘隔断,那些个道貌岸然的理学家们用看不见的污秽写脏了文苑的一片天,一切美好的萌芽被无端淹没。

毕竟青山隐隐水迢迢,着污泥而自妖娆,青莲,自顾自的在风飘雨摇的秋末,优雅招摇。我一直确信,文字是不老的传说,真情是永久的歌谣,而传奇,就是寒冬腊月里那一枝清绝的寒梅,疏影横斜,独自暗香。

张瑛,一个不起眼的称呼,在十岁那年被母亲不经意的改写成了张爱玲。这一改,改写了一生的命运,改写了她一个世纪的传奇。高贵的出身,没有母爱的童年,在父亲烟雾缭绕的袅袅里顽强的跨国她的每一天。没有温度的家庭,没有留恋的童年,唯有姑姑给予的温暖才是她幼小世界里最靓丽的一抹云天。

经年后值得回味的,也就是老时光里这些连接不起来的片片断断,点滴的碎碎念念,缠绕在身的贵族气质也随着白云苍狗成了一道缝补不起的沧桑。谁的怆然,谁的悲欢,谁的心酸,回答不了的答案,交给花开的灿烂,交给月圆的瞬间,待得花落满径,落红一片,岁月已越过了万水千山。儿时景,不忍忆,却时时跃然眼前,让你使劲的咀嚼那道苦涩的回忆。

12岁发表短篇小说,不合年龄段的心境,让文字在笔端曼妙开花,显山露水的张扬着玲珑的不羁年少,张狂里携裹着不为人知的霸气与冷艳,才情,初见端倪。她的言语,有人爱听,却很少有人懂得。她的沉默,有人懂得,却很少有人明白沉默的里里外外。她没有刻意的去寻找文字以外的寂寥,而寂寥却时时侵袭她年幼的执着。

环境改变人,风烟会逆转,不协调的家庭,没有明艳色彩的搭配,让她的文字涂抹着一层厚厚的老绿,读的是文字,品的是苍凉,感知的是一抹淡淡的忧伤,意会的是红尘里的一份沧桑。走着走着,长大了,跑着跑着世故了,睡着睡着梦醒了,写着写着,城府深了,清纯不见了。看着看着,三千青丝染白了,听着听着,一个个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23岁,如花的年华,滴翠的岁月,是一个女人一生当中最具魅力最展妖娆妩媚的好时光。这一年,她写了小说沉香屑,在开篇里写道:‘请您寻出传家的霉绿 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您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别出心裁的开篇,娓娓道来的家常絮叨,让读者在朦胧的意境里,在袅袅的烟雾中,感受魂牵梦萦的香港故事。因为真实,所以感动,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她的文字触动了那个时代的灵魂,超度了许多寂寞人的心扉,用文字救赎饥渴的精神,用意志疗伤物质所带来的匮乏,无疑,她成了上海滩真正的风华绝代,成了寥廓银河里璀璨的星星,骄傲的孤独的闪耀在文坛的巅峰,让人有了遥不可及的模糊感。和苏青,潘柳黛,关露,称为文坛四大才女,风靡上海滩,雀跃文华苑。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安逸的话语里融入的是一份看透看破;调侃的诙谐里浸透的是一份大智慧大包容。看破红尘,却没有缝补遗漏之意,淡定从容,禅意诠释。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原也不过是词人笔下一份美好的期许,真正做到如初见的惊艳恐是尘世不多见。

毕竟,喜新厌旧比起喜旧厌新总是要多出多个百分点吧,如若能做到喜新不厌旧也算的是有良知之人了。写尽了别人的风华雪月,一如飘萍的她在虚掩的那扇门窗里该如何邂逅自己的爱情她有过刻意的铺垫或者拜香祈愿呢?

知音,就是那个能让你惊鸿一瞥而过目不忘的那个人;知己,就是内心略微的情愫能被他一眼看穿的那个人,于是,最美的相遇,出现在胡兰成下乡消遣的那一个静好时光里,这一遇,真的让她低到了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了卑微的花骨朵,只是有多少人为她叫喊不值,这一遇,改写了她的一生,这一卷情史,真的是好沉重,好惆怅。

夏秋交汇,她做了人世间最美的新娘。没有仪式,只有一纸婚书: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绝代佳人配风流倜傥。虽说他狎妓深啸,但入了才女子的慧眼,一段不合时宜的尘缘就这样画上了一个大圆圈。好希望她花好月圆,好期盼她花开圆满,怎奈碰到的人却不是陪她看细水长流携她手走过人生的万水千山的那个人,如果知道了结局的凋残,还如当初错过擦肩,也了却了 她漫长岁月里独守的一份凄然。

他的红颜,他的露水夫妻多到了走马观花的天涯,终是不能忍的爱情亵渎,让她在时间的无涯里孑然转身,留给山河岁月一道苍凉的背影。注定的相逢,意外的结局,浪漫的开篇,残缺的离场。生死契阔,随着云卷,伴着流水,更与何人说?心情,在此刻成了暮然回首的寥落,一段情,就这样萎谢。从此后,你有你的金戈铁马,我有我的静好岁月。天涯路漫漫,立于云端,道一声珍重,说一句再见,就此别过,后会永无期。

缘分总在不经意间翩翩降临,华丽转身后的张爱玲不乏追求者仰慕者,但她的心们已关,不会为了一份寂寞一缕无聊而抱着缘分的佛脚长跪不起。

一个叫桑弧的导演给了她云淡风轻的 关怀,她知道,他不会成为自己的男人,只是文字做月老,小说牵红线,让自己在落落挂怀的黯沉里微微感到一丝友谊的温暖与光亮。轻轻地来,淡淡的走,犹如碧波里的一朵浪花,犹如碧天里的云朵,锦瑟流年,两两相忘于大上海。这段插曲,没有波澜壮阔,没有花前月下,只是在她的世界里轻轻掠过。

她在怅然里,在秋水天长里写下了叫人心疼心碎的绝句:‘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至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倾城之恋,到了此时让人欲辨已无言,随着滔滔江水,曲终人也散,听我言,已听不出所以然。。原来拒绝情缘,是这般绝然。

人生的第三个年轮,36岁的正当年,不知是出于寂寞还是想拥抱温暖,作家赖雅成了她而立之年的风景线,一身素白的他洗白了她色素沉着的心扉,携手漫步走向了婚姻的殿堂。背井离乡,离群索居,让她和异国的花甲作家执手相伴,原不原谅,这一道伤,要用多少个百转千回才会一笔勾销于红尘之上。走过山山水水,写着一朝一夕,总以为幸福会触手可及,生活不是阳春白雪,更不是唐诗宋词,缕缕风霜,打湿了庸常岁月里的一份静好。

是她,用青春唤起他的激情,是她,用孤独的文字支撑着日渐消瘦的病体。烟火岁月,经不起细细品味与推敲,回望阑珊,留下的只是生命里不可预知的付出。那些姹紫嫣红的旧事,那些红得发紫的文字,最终也没有值得她等到了迟暮。一次次的搬家,一次次的小心翼翼,总是怕被尘世叨扰,想躲进风箱,怎奈,这个穿旗袍的民国照花人,总是被打扰总是被皮肤病折磨总是被蚊子虱子追逐,现世安稳,在她的世界里好像从来没有过。

57岁那年,也就是1977年,用十年心血撰写而成的红楼梦魇在台北正式出版,十年心血,一朝出尘,摇首往事,心绪婉转。孤灯相伴,亲情不再,友人不在眼前,和尘世的隔断让我们换位思考她的落寞还有孤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呀,照亮了上海滩,不出门户,自会有种种纷然流落于门前。

不必深入社会,与她交涉的各路人马呼啦啦一片。也许源于年轻时的喧嚣,才会向往内心的一份安宁。我们无法走进她的内心世界,从她的文字她的人生长卷不难看出活着对她而言真的是一份难堪。

不管怎样,她用意志用寥落活到了鸡皮鹤发的1995年。75岁,对她而言,真的是历史长河的一个断点。热闹的出场,寂然的离世,孤独的在自己独守的小屋里笔直的挺立在阴阳相隔的地板之上。中秋后几日出生,中秋前几日死去,她和那盏照遍今古一片天的圆月结下了一世的情缘,一剪秋凉意,万般愁思绪。她的灵魂随着滔滔逝水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一次辜负,终生难忘。

停止了思维,终止了惆怅,我掩卷沉思,我泪漫书桌,为了她,为了这个千古难得的才情女子,用一个淡淡的承诺惩罚了自己心动一时所犯下的过错,只是,太过悲怆,太过凄惶,让我的文字随着悲欢起起落落。内心的潮湿,涌动着一份疼爱的情愫,真想替她受过,替她买下岁月里所有的忧伤。

我仿若看到了她着一袭华美的旗袍,穿过民国的烟雨,穿过花稠雨润的江南,穿过旧上海幽深的弄堂,微笑着向我走来,告诉我,此时月色清明,槐花香正浓,过去的终将成为回忆,眼前才是最最心动。我明白了,猎猎风中,男人的江湖是金戈铁马,女人的江湖是柔情似水。英雄古来征战沙场,美人自是慨叹,断肠人,在天涯。

花开到荼蘼,落地已经不远。情到了深处,时时没有怨尤。才女子如是,你我,更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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