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皇冠上的光之山钻石是从印度而来,这颗钻石的原钻石是重达800克拉,最后给磨成玫瑰形状,还有191克拉,到后来又被维多利亚女王给分割开,分别镶钻在皇冠不同的位置上。
光之山钻石产于印度的可拉矿山,原石重大800克拉,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上帝送给忠实信徒的礼物。在开始这块钻石被磨成玫瑰形状,重达191克拉,被苏丹巴卑尔抢走,建立了莫卧儿帝国。
这块钻石成了莫卧儿帝国的国宝。但是经历了很多年,波斯君王进贡莫卧儿,把钻石占位己有,当波斯皇帝第一次见到这块钻石大叫一声光之山,光之山的名字就是这么由来的。
后来波斯的的君主被人暗杀,他手下的一名将军把光之山拿到了喀布尔,献给了阿富汗的君王。后来兜兜转转到了十九世纪,又被锡克王国国王带回印度,但是由于国王死后,锡克王国的宫廷发生政变,他的儿子随着东印度公司跑到英国,将光之山献给了维多利亚女王。
英国女王见到这个钻石后命令工匠将上面的瑕疵去掉,将钻石和切下的碎石一起被镶嵌在女王的王冠上面,这时候的重量又被减轻了,只剩下10893克拉。
后来维多利亚去世后,这可钻石又被镶嵌到其他的王后的王冠上,最后镶嵌到伊丽莎白的王冠上,现在被保存到了应该保存珠宝的伦敦塔里。
印度曾经多次向英国提出应当归还这颗珠宝,但是被英国拒绝了,英国说当年是送给维多利亚的怎么可以随意要回。如果当年不是因为英国,印度应该很难走向现在正规的道路。
巴西海蓝宝石项链,这条海蓝宝石项链是在女王结婚时,从巴西人民那里收到的礼物。据说这条项链在制作的时候花费了一年才找齐宝石,女王非常喜欢,后来又制作了与其相配的头饰。这条海蓝宝项链在女王的项链中也算是一股清流。
伊丽莎白二世在位60多年,她所积累的珠宝可能数也数不清。能作为传世珠宝的,不得不说她所拥有的各式各样的王冠。
·乔治四世王冠 (King George IV State Diadem)
乔治四世王冠是英国国王乔治在1820年的加冕仪式佩戴的,这顶皇冠在后来都是只有女王和王后佩戴,从来没有被王室男性所使用过了。在英国女皇结婚的时候就是佩戴的乔治四世王冠,到现在为止,看她结婚的照片,都会觉得当时的英国女王极其优雅大气。
·帝国皇冠 (Imperial state Crown)
帝国皇冠是用于登基加冕仪式上,咦伊丽莎白二世在加冕时就是戴的这个皇冠。帝国皇冠最开始是乔治六世国王在1937年为了加冕而制造的。上面有镶有两千多颗的钻石,以及蓝宝石绿宝石珍珠若干,极具奢华风。很多的简笔画小皇冠都是按照帝国皇冠来画的,由此可以看出帝国皇冠的独特意义。
·大不列颠钻石王冠 (Girl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Tiara)
这个皇冠是伊丽莎白二世最喜欢的一个王冠。在1870年制作完成的,在1893年玛丽王后结婚时,被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玛丽王后。这个王冠是被很多人所熟悉的,因为每当英国印刷新钱币的时候,伊丽莎白都会带这顶王冠,印刷在钱币上。1947年,伊丽莎白二世结婚这顶王冠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伊丽莎白二世。伊丽莎白二世喜欢把它称为“祖母的王冠”。
当然伊丽莎白二世还拥有许多珍贵的皇冠,项链,胸针等传世珠宝,据不完全统计,女王有超3000件珍贵珠宝,也许以后会有机会看到更多美丽的珠宝。
钻石号称"宝石之王", 它与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和金绿猫眼石同被列为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五大名贵宝石,而其中钻石又居于五大宝石之首,是世界上公认的最珍贵的宝石。
钻石是金刚石的宝石名称,所以又称金刚石、天宝石、夜光石,英文名称为DIAMOND, 语是最硬的意思,希腊文称之为无敌于天下的"阿塔玛石"。
钻石的高折射率和高色散值导致钻石具有一种特殊的"火彩",现代科学精确的计算出钻石的最佳折射角度和切磨方法,因此切工精致的钻石可以幻化出动人心魄的异彩,加上其坚硬永恒的特性,所以成为世人珍爱和追求的目标。
世界上首枚钻石大约是产于3000年前的古印度,是在印度的一条叫克里希纳的河谷内发现的。
直到十八世纪之前,巨富的印度历代君王是世界上唯一的供应者。
从公元前四世纪到公元十八世纪初,印度一共生产了约300万克拉的原钻。
这也是钻石为什么以"克拉"作为计量单位的原因。
古印度生长一种奇特的树, 这种树每颗树籽的重量基本相同,每粒正好是02克。
由于钻石稀世罕见、重量有限,聪明的印度人便用这种树的树籽"克拉"作为钻石的重量单位。
钻石的重量计量单位是克拉(CT),1克拉=02克,1克拉=100分。
在13世纪的欧洲,钻石是皇室贵族的专利品,佩带钻石是皇后、公主们的特权。
法国国王查理十七世的情妇爱丽丝·苏慧是第一位打破这种传统的女子,她从国王那里获赠一颗钻石,并在公共场合佩带,钻石从此进入民间。
15世纪是钻石与爱情结缘的里程碑。
巴根地公爵查尔斯爱钻如命,喜好收集钻石,他女儿玛丽与奥地利大公订婚时获赠一枚钻戒,成为历史上第一枚订婚钻戒。
其后,钻石便成美丽及永恒爱情的象征,也因此而俘获了无数女人的心。
16和17世纪,浪漫的法国人独领钻石新潮流。
法国国王弗兰西斯一世的项链镶有11颗大钻石,他的王后嘉芙莲除喜欢钻石首饰外,还将钻石粉末掺入食物中将政敌毒死。
欧洲历史上相传的"篡位粉"可能指的就是钻石粉末。
钻石粉是否有毒仍未被考证,极有可能是古人故意编造谎言,以防矿工将钻石吞入体内行窃。
路易十四执政期间,钻石在法国的流行达到顶锋。
他的皇宫内摆满珠宝玉石,全身上下钻石闪闪。
据说他以国家名义购买了109颗重达10克拉以上的钻石、273颗重量为4至10克拉的钻石。
最著名的要数从宝石巨商手中购回的44颗大钻石,其中包括一颗112克拉的法国蓝钻。
受法国影响,俄罗斯沙皇将钻石视为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彼得大帝1724年为皇后加冕时, 皇后冠上镶有2500颗钻石。
英国王室与钻石也有一段难解之缘。
享利八世是钻石收藏家,1558年至1603年, 用钻石原石镶成的八角结晶体戒指时髦一时,顿成风尚。
同时又掀起用钻石在玻璃窗上刻情书的热潮,钻戒一度被称为刻字戒指,甚至伊丽莎白一世本人也在一块玻璃上与沃尔特爵士咏诗谈心, 倾诉哀肠。
1838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当时王室拥有2500颗钻石供她使用。
美国人对钻石的兴趣比欧洲人晚多了,直到19世纪末期,美国才时兴钻石首饰, 并将它作为爱的永恒信息。
这一切完全是由钻石大王哈里·弗雷德里克·奥本海默创造的,他是把戴比尔斯公司从19世纪带到20世纪的欧内斯特·奥本海默爵士的儿子。
美国人后来居上,其原因可以追溯到他发起的以"钻石是永恒的"这句广告语闻名于世的促销运动。
据说钻石巨商布雷迪拥有2万颗钻石;出版业巨子普利策在一次法国皇室珠宝拍卖会上买到一条镶有222颗钻石的项链送给他的妻子; 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伊丽莎白·泰勒都与钻石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而美国老百姓对钻石也是感情深厚,当世界名钻在纽约展出时,成千上万的观众在雨中排队,等候参观。
在日本,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佩戴婚戒的人还不到人口的1%,后来,戴比尔斯发起的一场朴实无华然而持之以恒的促销运动,使日本近70%的新娘佩戴了钻戒。
西德人是另一个容易受广告宣传影响的消费群体。
1967年以前,西德的新娘大多喜欢佩戴由两个金环重合而成的婚戒,于是戴比尔斯推出了"三环钻戒"的新概念,即给"双环戒"增添一个镶钻石的第三环。
这一新概念使西德变成世界上第三个最大的钻石消费国。
中国最早关于钻石的记载是西晋时的作品,《列子·汤问》提到辊铬之剑,和汉代「十洲记」提到的切玉刀。
这些刀剑都镶有钻石。
订了婚的女士们将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传统,可追溯到早期的埃及人,他们相信爱情之脉从心脏直接通到左手无名指的指尖。
透过一只简单的单粒钻戒,钻石为世上无数男女传达了心中的情愫,散发出永恒的爱火。
从结婚,到结婚周年纪念日,相爱的男女都用钻石来表达情意,一只镶满钻石的圆形戒指,说的是"我俩的爱情没有尽头",代表永恒之爱(这个源自西方的传统亦为东方人所接纳),时至今日,人们以钻戒作为爱的献礼已蔚然成风。
人们还将结婚60周年或75周年称为钻石婚,也将钻石作为四月的生辰石。
数十亿年前即诞生在地壳深处的钻石,一直是无可比疑、不容超越的代表,并因为它的坚硬和美丽而价值不凡。
钻石是经得起时代变迁的古老宝藏,几世纪以来早已成为永恒之爱的象征。
传说中,邱比特的箭端镶了钻石,所以具有神奇的魔力!正因为它的光芒凌驾超越于任何宝石之上,古希腊人相信钻石是陨落到地球上的星星碎片,甚至有人认为钻石是天神滴落的眼泪;人们也一度认为钻石是由天水或天露而来。
在梵文中钻石一词即为雷电之意,借以表达钻石由闪电而生的信仰。
直至今日现代科学的发展才告知人们钻石并不是由天而降,相反而是破地而出的。
古人还相信钻石会生小钻石,连著名的科学家波义尔(R.Boyle,1627-1691)也相信此种说法。
在17世纪,葡萄牙的探险家认为"钻石在接近地表处生长2-3年可长成",并以矿工为何若干年后再返回老矿区仍可采到钻石为例证实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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