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做亲子鉴定的地方是?

北京做亲子鉴定的地方是?,第1张

可以去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做鉴定。

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成立以来,为北京市公、检、法,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行政机关、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大使馆等社会各界及外省市办理司法鉴定多起。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是北京市司法局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等,亲子鉴定属于法医物证中的一种。

最准确的鉴定方法

DNA亲子鉴定是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如果小孩和测试男子的DNA模式在一个或多个的DNA探针上不吻合,那么被测试男子便被100%排除,即他是0%可能是亲生父亲,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父。

如果是母亲,孩子和被测试父亲的DNA模式完全吻合,那么可以计算出9997%或更大的或然率,这个结果证明他是实则完全证实小孩的亲生父亲。大部分的美国法庭接受90%或然率作为生父证明的证据。

-亲子鉴定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北京哪里有做亲子鉴定的地方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502室

电话:(010)58515888

北京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北蜂窝路中雅大厦

电话:(010)63269990

北京紫图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01号金泰之家通华苑饭店1008室(人民医院西门)

电话:(010)68025567

紫图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2号

电话:(010)68025567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4号钢铁设计总院后配2号楼

电话:010-83587718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东区B座1201室

电话:(010)85868068, (010)85868060

北京京洲科技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市科委院内西楼8层

电话:(010)66175475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19层

电话:(010)88550799

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大医学部有朋馆

电话:010-82335886, 82335996

北京智慧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扩展资料: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北京有十几家伤残鉴定机构,

如下:

北京地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一览表

机构名称: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6099

机构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旁门(法官之家)9层

邮政编码:100062

法定代表人:何颂跃

机构负责人:何颂跃

联系电话:010-67551188-2908 010-65268323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2006

机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华路28号

邮政编码:101300

法定代表人:杨焕明

机构负责人:邓亚军

联系电话:010-8048172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93003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九层

邮政编码:100089

法定代表人:郑九天

机构负责人:杨春松

联系电话:010-68428899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7108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大医学部有朋馆

邮政编码:100083

法定代表人:霍家润

机构负责人:霍家润

联系电话:010-82335886 010-82335996010-82333006(传真)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微量鉴定 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10005091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

邮政编码:100039

法定代表人:张舸

机构负责人:张舸

联系电话:010-68236290 010-68237108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10008120

机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法医街3号

邮政编码:101300

法定代表人:刘月芹

机构负责人:刘月芹

联系电话:010-69422824 010-69424998-8115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7109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清河南镇

邮政编码:100192

法定代表人:李立兵

机构负责人:霍明立

联系电话:010-82891919 010-82891875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8124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一号楼东区B座1201室

邮政编码:100025

法定代表人:金姬善

机构负责人:金姬善

联系电话:010-8586806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10005094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23号写字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192

法定代表人:曹志军

机构负责人:曹志军

联系电话:010-6290701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微量鉴定 痕迹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10007110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6号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杜雁

机构负责人:杜雁

联系电话:010-84981987 010-65536129010-62484019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许可证号:110006098

机构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116号

邮政编码:100040

法定代表人:常林

机构负责人:常林

联系电话:010-68642570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微量鉴定

机构名称: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5092

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5号院11栋楼

邮政编码:100038

法定代表人:翟恒利

机构负责人:翟恒利

联系电话:010-64049330 010-64049301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5093

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苏园写字楼21单元

邮政编码:100873

法定代表人:盛小列

机构负责人:盛小列

联系电话:010-68498343 010-62184929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中天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10001005

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B座1302室

邮政编码:100079

法定代表人:谢和平

机构负责人:谢和平

联系电话:010-6767125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10011133

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2号一瓶写字楼9-D-703

邮政编码:100093

法定代表人:郭岩

机构负责人:郭岩

联系电话:010-62238566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地址在海淀区龙岗路1号,邮编:100083。法医中心负责对刑事、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活体检验、损伤鉴定、伤残评定、亲子鉴定、物证检验、毒物检验鉴定和毒品鉴定等项技术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106624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2
下一篇2023-07-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