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知道的规定,新加坡出境时携带黄金(包括金条)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的。具体来说,个人携带的黄金超过50克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征税放行。另外,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资源性物资,携带黄金出境的规定更为严格。
因此,如果携带金条出境,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征税。具体的数量限制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出行前向当地海关或者航空公司咨询确认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不行。金条属于实体黄金,是限制出境物品,与黄金首饰不同,是不可以无申报出入口。携带金条出境,被查处,可以没收+罚款。入境亦然,各国对金条基础都有出入境限制。其实原则上,黄金首饰,价格超过一定数额(好像是2万块,不太确定),也是需要申报,如果认定只是自用,则不需要征收税款,如果认定超额可作贩卖用途,则可能被征收出入口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第三条 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
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选择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可以从加纳携带黄金回国,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根据中国的规定,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境应向海关申报,并凭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提前向加纳海关部门申请携带证。
2 填写申请表格,并注明携带黄金的重量和价值,以及出境和入境的时间和地点。
3 申请通过后,凭携带证携带黄金回国,并在入境时向海关出示。
需要注意的是,加纳政府对携带黄金的规定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出发前先了解最新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如果携带的黄金数量超过规定的限制,需要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
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
1、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受限制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能提供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许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限额: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放行,超出限额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其中很重要一项便是取消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
按照此前规定,携带50克以上黄金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携带50克以上黄金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
取消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意味着今后个人携带黄金及制品出入境,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再需要央行发放的准许证。由此一来,黄金不再被当做货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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