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冕服,弁服,玄端,深衣,褕翟,禕衣,阙翟,纯衣等。
冕服:礼服中最专贵的一种,冕服均在祭典中穿着,是主要的祭服。其服式主要由冠、衣、裳、蔽膝等要件所组成。冕服的主体是玄衣、衣裳上面绘绣有章纹,而在最隆重的典礼时,穿九章纹冕服。
衣裳之下,衬以白纱中单,即白色的衬衣,古代衬衣通常是白色。下身前有蔽膝,天子的蔽膝为朱色,诸侯为黄朱色。鞋是双底的,以皮革和木做底,鞋底较高,周代天子,在隆重典礼时穿赤色的。
弁服:其隆重性仅次于冕服,衣裳的形式与冕服相似,最大不同是不加章。弁服可分为爵弁,韦弁、冠弁等几种,它们主要的区别在于所戴的冠和衣裳的颜色。
玄端:为天子的常服,诸侯及其臣的朝服。
深衣:古代凡是服礼都是上衣下裳不相连,惟此种衣裳是上下相连,分开裁但是上下缝合,因为「被体深邃」,所以称为「深衣」。
禕衣:为王后从王祭先王的俸祭服。
褕翟:为王后从王祭先公和侯伯夫人助君祭服。是青色衣,画褕翟纹十二章纹,褕翟羽色亦为五采。
阙翟:为王后助天子祭群小神和子男夫人从君祭宗庙祭服。是赤色衣,刻赤色缯的翟纹。
鞠衣:为王后率领命妇祭蚕神告桑的礼服,亦为诸侯之妻从夫助君祭宗庙的祭服。
展衣:又称襢衣为王后礼见王及宴宾客的礼服,亦是卿大夫之妻从夫助君祭宗庙的祭服。
禄衣:为王后燕居时的常服,亦为士之妻从夫助祭的祭服。
纯衣:为贵族之女的嫁衣。
扩展资料:
夏商与西周时的汉服衣着无实物存世,据安阳侯家庄墓及妇好墓所出玉、石人像,可知商代贵族上身穿交领衣,腰束绅带,下身着裳,腹前系市(蔽膝)。
西周时遗留下来的人像材料更少。从洛阳出土的玉人及铜制人形车辖来看,衣、裳、带、市仍是贵族男装的基本组成部分。其衣用正色,裳用间色,并特别重视裳前之市。
商代服饰不论尊卑和男女都是采用上下两段的形制,上着衣,下穿裳,后世称服装为“衣裳”,便是源自于此。其服饰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设计为紧窄的样式,长度齐膝,便于活动。古代华夏族汉服上衣下裳,束发右衽的装束特点,就是在商代形成的。
西周的建立,使社会生产力大大发展和提高了,物质明显丰富起来,社会秩序也走向条理化,并有了规章制度。汉服服饰形制也由于尊卑等级的存在、礼仪的需要而进一步规范化,被纳入"礼治"范围,尊卑贵贱,各有分别。
上衣下裳:那时的常服还是上衣下裳为主流,款式不变。只不过袖日趋发展变大,形成大袖,祛袂款式。衣裳也逐渐变宽。
满族的旗装,外轮廓呈长方形,马鞍形领掩颊护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盘纽为饰,假袖二至三幅,马蹄袖盖手,镶滚工艺装饰,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马褂。
时至今日,它对现代服装也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随时代发展,经过加工曲线突出体态优美的旗袍,挽回了满服缺少美感的一面。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
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族妇女不缠足、不穿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族妇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
—中国服饰
—中国古代服装
清朝官员服饰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式职位官员的官方着装,正式名称为补服。着装分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对官员的办公着装有着明确的限制,不同品级有不同的着装,不能自行更改装束。
帽子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子”或称为“顶戴”、“顶戴花翎”。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凉帽为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湖色或**,上缀红缨顶珠。暖帽为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绒线所制成的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一般官员只可用黄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编辑] 顶戴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一品为红色明玻璃,二品为红色涅玻璃,三品为蓝色明玻璃,四品为蓝色涅玻璃,五品为白色明玻璃,六品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顶戴。
[编辑] 翎羽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
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会典》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
后制定:贝子和固伦额驸(即固伦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即和硕公主的丈夫)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单眼花翎。
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蓝翎一般都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朝服
清代官员的着装[编辑] 皇帝清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种类。皇帝的龙袍以明黄、金黄或杏黄等亮**为主色,上绣九条龙,但以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实际上被绣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这样一来,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龙袍下摆则绣着许多弯曲的线条,名为水脚。水脚之上,还有许多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意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编辑] 亲王清代亲王的朝服一般都是龙袍,而贝勒是蟒袍。关于蟒、龙的区别,历来没有明确的答案。一般根据《野获编》“蟒衣为像龙之服,与至尊(即皇帝)所御(龙)袍相肖,但减一爪”及《大清会典》中“凡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立龙缎,应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结论。亲王的朝服的颜色只能用土黄或者暗黄,不能是明黄,而龙必须是盘龙或者降龙,不能是升龙或者正龙。亲王朝服的下摆也绣有“海水江涯”。
亲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五爪正龙各一团,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郡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贝勒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行蟒各一团
镇国公、辅国公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补服图案:身前身后绣九蟒
[编辑] 官员清代官员朝服上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沿袭明朝制度。补服又分为文、武两种。
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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