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
上海钻石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要素交易市场,建成于2000年10月27日,是中国内地唯一的钻石进出口交易平台。钻交所按照国际钻石交易通行的规则运行,为国内外钻石商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交易环境。钻交所自2000年成立之初,积极借鉴世界其他主要钻石交易所的发展经验,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发展,到目前已初具规模。作为类似于保税区性质的国际性钻石交易平台,钻交所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会员制封闭式管理方式,目前只招收公司会员。截至2012年10月31日,钻交所会员企业已从最初的41家发展到345家,其中包括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会员229家,占钻交所会员总数66%;其中来自香港、印度、以色列和比利时等主要钻石加工和交易中心地区和国家的会员占到了会员总数的一半。2009年10月,钻交所由上海金茂大厦整体迁入新设计建成的“中国钻石交易中心大厦”内,钻交所的硬件设施和各项配套服务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使钻交所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大厦由美国诺汉设计公司设计,共14层,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5万平方米。目前已有超过240家钻交所会员企业在所内设立办公室开展钻石进出口及所内交易。
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按国别地区分布
1钻石税收优惠政策
钻石行业是一个政策引导性的行业,上海钻石钻交所通过与政府部门共同努力,使中国的钻石行业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2000年,中国钻石的进口税收包括:成品钻关税9%,毛钻关税3%,增值税17%,消费税10%。2002年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的钻石免征关税,消费税减为5%并后移至零售环节,全国一般贸易钻石进出口集中在上海钻石交易所。2002年6月新政策执行当月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达500多万元,超过往年海关征收钻石增值税一年的总和。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钻石加工业,规范钻石交易市场,2006年6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及《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的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相继颁布,文件规定:自钻交所销往国内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即征即退。
2配套机构及服务
中国钻石交易大厦,是类似保税区性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安检和保安系统均属专业设计。钻石办、海关、检验检疫局、外管局、工商局、税务局,作为“一站式”业务受理机构,在大厦内行使政府职能;银行、押运、报关、钻石鉴定等机构提供配套服务。
钻石办:全称“上海钻石联合管理办公室”。目前主要功能是审批外资钻石企业的设立和钻交所会员企业的资格备案。
海关:上海海关驻钻石交易所办事处依法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钻石实施监督管理,实行提前报送备案制,为进出口钻石提供通关绿色通道。
金伯利证书:浦东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受理金伯利进程的入驻钻石大厦的单位,承担全国一般贸易和上海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毛坯钻石的受理申报、查验、核销放行。
增值税发票:上海市国税局驻上海钻交所办事处,负责上海钻交所会员企业钻石交易国内环节的增值税发票集中开票业务。
鉴定: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级专业实验室。是中国珠宝首饰行业规模最大的珠宝分级鉴定机构,承担着中国海关驻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出口钻石的检验任务。
物流:国际钻石珠宝运输公司布林克集团和玛卡亚米分别在钻交所设立了代表处,为会员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在钻交所内开设了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在楼内设立了办事处。
3有关中国钻石行业政策
主要涉及中国的钻石税收政策、外资企业的审批政策、外汇管理政策、钻石进出口海关监管政策和金伯利证书管理政策。
31 中国钻石税收政策
上海钻石交易所是全国一般贸易项下的钻石进出口的唯一通道。所有从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口国内的毛坯和成品钻免征关税。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毛钻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进口工业用钻,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内加工的毛坯钻石,通过钻交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钻交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钻交所,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钻交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实行即征即退。钻石在钻交所内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对进口到国内市场的钻石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对未镶嵌的成品钻和钻石饰品按5%税率征收消费税。
32 外资企业审批政策
外商可在钻交所及工商部门指定区域设立合资或独资的钻石外资企业,由钻交所内的钻石联合管理办公室进行集中审批。为配合财税部门出台的钻石企业特殊税收政策,外资钻石企业的经营范围是限定的: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开展钻石进出口的业务(包括转口贸易、加工贸易);在上海钻石交易所内开展钻石(不含金银)的交易(包括转口贸易、加工贸易)。”
33 钻石外汇管理政策
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均可开立钻石交易专用外汇账户。会员之间、会员与境外机构之间、会员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境内所外机构之间的钻石交易,一律以外币计价结算。
34 钻石进出口海关监管政策
全国一般贸易下的钻石进出口集中在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加工贸易项下的钻石,如转为内销须到上海钻石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备案。钻石从境外进入交易所或从交易所到境外,只需向所内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钻石从交易所进入国内其他地区,或人国内其他地区进入交易所,依法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交易所内的钻石、委托设在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加工,由海关保税监管,委托其他地区的企业加工,按现行加工贸易的规定办理。
4钻石交易发展
钻交所自成立以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钻石进出口交易额始终保持每年平稳增长,过去十几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40%左右。2010年,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进出口交易总额首次超过20亿美元,达到2886亿美元,相比2009年增长超过90%。2011年,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进出口交易总额达到4708亿美元,相比2010年增长631%;其中一般贸易项下成品钻石进口超过20亿美元,相比上年增长561%。进入2012年以来,由于欧债危机和欧美经济的持续低迷对国际市场和中国经济的深入影响,国内外钻石市场交易普遍出现大幅度的下滑,包括中国香港、印度、比利时和以色列等各大钻石交易中心的钻石交易在2012前三个季度分别出现10%~30%不等的下降。截至2012年10月31日,钻交所钻石交易金额累计为308亿美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35%。其中一般贸易项下成品钻进口额为1355亿美元。
通过钻交所进入中国市场的进口钻石主要来自中国香港、比利时、印度、以色列,美国等世界主要钻石交易中心地区和国家。其中香港作为东亚最重要的国际钻石交易中心和中转站,汇集了全球各国一些主要的钻石珠宝企业。2011年钻交所一般贸易项下20亿美元的钻石进口额中有将近10亿美元是通过香港进口的。
2011年钻交所进口交易额前十位的会员企业是上海市工艺品珠宝首饰进出口有限公司、凯吉凯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伯利钻石有限公司、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蓝玫瑰(上海)钻石有限公司、周生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多乐美(上海)钻石有限公司、华比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周大生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这其中钻石珠宝批发商和零售商占了绝大多数。
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进出口交易总额增长示意图
5中国钻石市场
根据钻交所成品钻石的进口统计数字,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根据戴比尔斯的调查报告,婚戒消费仍是中国目前乃至未来的钻石消费的主要方式,而逐渐扩大的中产阶级是购买钻石的主要人群。其2009年调查报告显示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一线城市,每10对新婚夫妇中的8对会有意愿购买结婚钻戒。最新的网上调查显示,在上海有超过50%的新婚夫妇会购买价值在人民币15000~20000的结婚钻戒。考虑到中国经济在未来十年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中产阶级队伍的规模仍将不断扩大,钻石消费市场的增长潜力从长期看依然是十分强劲的。
6钻交所与世界主要钻石交易中心的交流合作
钻交所在设立之初,即参照了世界主要钻石交易所或交易中心的成功经验,尤其是安特卫普钻石管理模式来管理运作。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与以色列钻交所、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香港钻石总会等国际主要的钻石交易中心机构相继建立了深入的合作伙伴机制,并通过多次组织国际钻石高峰论坛以及第33届世界钻石大会等重要交流活动来加强与国际钻石业界高层的沟通与合作,学习国外钻石行业优秀的管理经验和理念,逐步提高钻交所交易平台的交易管理和服务功能。2011年12月,为鼓励和促进中国钻石产业的创新设计,钻交所和比利时HRD(比利时钻石高层议会)共同在上海举办了201·1HRD·AWARD世界钻石首饰设计大赛颁奖典礼,中国设计师蒋喆获得大奖。钻交所总裁林强在典礼上被比利时政府授予“LeopoldⅡ国王官员勋章”以表彰其为促进中比钻石交流所作的巨大贡献。
然而,中国的钻石产业和市场毕竟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相比于比利时、以色列和印度等有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钻石产业历史的传统钻石产业发达国家,在钻石产业的发展程度、行业管理、配套服务以及政策法规上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距。具体而言,钻交所的未来发展需要在加强行业监管、引入钻石金融服务、扩大国际宣传、深化产业研究、鼓励和扶持钻石产业的创新升级以及拓展海外钻石资源等方面向世界其他主要钻石交易中心学习,同时在交易平台建设方面需要借鉴国际主要钻石交易中心日益普及的电子化系统管理和网上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争取在提高交易管理效率和扩大交易服务范围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相比于世界其他主要钻石交易中心,钻交所在钻石进出口集中交易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通过钻交所进入国内市场的钻石都有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和钻交所登记联,理论上随着钻交所对钻石交易监管的不断深化,市场上流通的钻石都可以追溯其合法的源头。这对于规范中国钻石市场的发展以及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作为中国唯一的钻石进出口交易平台,上海钻交所伴随中国钻石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而迅速发展。据统计,在过去几年中国市场钻饰消费总额以年均15%~20%的增长率持续增长。2012年前8个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珠宝首饰零售总额超过28亿美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49%。随着中国在全球钻石市场重要性的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国外钻石珠宝企业抢滩中国市场。在过去的三年中,钻交所新增中外会员企业超过100家。在新的发展阶段,上海钻交所将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全面提升上海钻石交易所的综合服务能力。在提高服务水准、完善交易功能及扩大服务范围三大范畴上作出调整,努力使上海钻石交易所真正发展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钻石交易中心之一,为中国钻石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央行上海总部和央行上海分行不是一个单位
一、央行上海总部
央行上海总部是行政管理机构
成立上海总部,主要是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的建设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组织形式顺从客观规律,围绕金融市场的发展开展各项业务,围绕金融中心的建设改进各种功能,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等。
(二)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负责对区域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
(三)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
(四)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事务。
(五)承担上海地区的人民银行有关业务。
(六)根据管理权限,负责上海总部及辖区的人事、党建、内审、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在上海的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机构的协助管理工作。
(八)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海分行
上海分行是业务机构,办理上海市银行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建立后,根据总行“边接管、边建行”的方针,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迅速建立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并在稳定物价、整顿金融秩序,支持工农业生产地恢复和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在沪外商银行特权。上海解放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关于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的规定,按照“依照系统,原封不动,从上到下,整套接收”的接管方针,对四类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进行接管;一是国民政府办的所谓国家银行,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等;二是官僚资本的省市银行,有上海市银行、江苏省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浙江省银行、台湾省银行等;三是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成员办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如广东银行、山西裕华银行、亚东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公司等;四是官商合办的银行,如新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中国国货银行等。除此以外,接管的其他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还有联合征信所、票据交换所和6家钞票印刷工厂、19家保险公司等。上海解放时,共有外资银行15家,其中英国4家(汇丰、麦加利、有利、沙逊);美国5家(花旗、大通、友邦、美国商业、美国运通);法国2家(东方汇理、中法工商);荷兰2家(荷兰、安达);比利时1家(华比);俄国1家(莫斯科国民银行,侨英的原俄国商人开办)。这些银行解放前依持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在中国发行货币、垄断国际汇兑、操纵金银外汇行市,形成业务经营上的垄断地位。解放后,人民政府取消了它们的一切特权,允许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未经核准的业务。由于外资银行的业务活动置于中国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之下,他们过去因特权而产生的巨额利润消失,因而多数外资银行相继申请歇业,到1954年,在上海继续经营的外资银行只剩下汇丰和麦加利2家。
(2)建立各级分支机构,形成上海分行的组织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接管官僚资本银行的同时,迅速建立各级分支机构。建行之初,分行只设业务、公库两个部,秘书、人事、会计3个室,至11月底,又增设合作储蓄部、信托部和公用事业部等3个部。在基层组织体系方面,至1949年底,市区设有22个办事处、127个服务处和44个收款处,办事处最初以数字顺序命名,1951年11月起改为以街道名称命名(全市共有街道办事处36个)。1952年“三反”运动以后,全市办事处由改按当时行政区设置,全市共有20个区办事处,作为分行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内多项银行业务,其下还设有48个分理处。
(3)稳定物价,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海解放时,由于国民党政权时期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及国内外敌人的肆意破坏和捣乱,投机猖獗,金银外币仍然计价流通,市场物价极不稳定。面对这种情况,人民银行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稳定金融物价,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用人民币占领市场,严禁金银外币计价流通,严厉打击金融投机,开办折实储蓄,很快稳定了金融物价。二是贯彻执行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实施现金管理,大力开展储蓄,全面开展国内汇兑,迅速建立金库,很快实现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的中心工作目标。三是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活跃城乡物资交流,1952年上海当地银行放款总额比1949年底增加341倍,其中对公放款占全部放款的7925%,在对公放款中国营贸易放款占6930%,支持了国营商业掌握粮食、纱布等主要物资以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品的供应。
源中行上海部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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