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积分规则
1会员每消费满10元积1分。
2消费积分按照饰品的最终成交金额计算,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予累计积分。
3饰品换款所补差价现金部分,视同当期消费,可正常积分。
4折旧费、提纯费、加工费及其他服务类费用不予积分。
5商场返券、电子券部分不予积分。
6特别规定活动不予积分。
千叶珠宝听过但不是很熟悉,应该是专注钻石贸易这一块的。
千叶珠宝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国家级钻石交易要素市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被授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被世界黄金协会指定为“K-gold北京地区零售商”,北京市著名商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单位、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单位,并在“第六届亚洲品牌盛典”活动中入围“2011亚洲品牌500强排行榜”同时被授予“中国品牌价值冠军”等称号,这些诸多荣誉,无不证明了千叶珠宝的雄厚实力与优良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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