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高仿的东西犯法。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卖高仿的物品属于犯罪。卖高仿的物品首先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如果如果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是会构成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如果买到高仿品。买家可以通过店铺地区找到工商管理部门,并进行电话投诉和说明的,会被工商记录并复核的,可以寻找线下的官方部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犯法。销售假冒商品如果被查到,轻者会遭到治安行政处罚,如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高仿奢侈品属于犯罪。
卖高仿奢侈品首先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如果如果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是会构成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卖高仿奢侈品属于犯罪。
卖高仿奢侈品首先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如果如果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是会构成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高仿货的判刑是,属于销售伪劣商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涉嫌商标侵权 南宁一假冒品牌生粉生产厂家被查获
5月11日上午,位于北际南路一家假冒荷兰“风车”品牌生粉的厂家,被南宁市工商执法人员揪出。在现场,假货外包装版本达三个之多。让执法人员大跌眼镜的还有,普通生粉、一台灌装机再加一台磅秤,就构成了一家“进口企业”。
假冒荷兰风车品牌生粉的厂家面积并不大,货仓加制作间同在一起。现场执法时由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的工作人员辨认假货,配合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调查进行。
经辨认,仓库堆放的货都为假货。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较明显的区别在,2015年8月之后,荷兰风车品牌的生粉都标上了二维码,而这些假货的外包装未有。
另外,包装袋上的商标图案风车设计也不同。正品的风车风叶片为4片,而假货是5片。荷兰风车品牌起源于1867年,假货设计成1987年字样。一些假货为了以假乱真,也把正品的外包装设计直接“克隆”了。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陋嘢货”外包装有三个版本之多。
执法人员发现,在现场还有一台灌装机和一台磅秤,灌装机上有未装完的生粉,磅秤也在通着电。一些来不及装粉的包装袋放在一旁。
机器虽然没有开动,但通过这些物品,执法人员对该厂家大致的“生产”过程也明白了——厂家从市面购买回生粉,然后灌装入袋,过一下秤。如此,一个假冒进口的品牌生粉就“炮制”出来了。既然是假货,不够秤也让人理解了,现场一包标重25公斤的生粉,实际才有20公斤。
据了解,该厂家2015年2月份注册,存在已有两年多时间,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最近才接到一些商家的举报。
厂家负责人提出他也有两个商标所有权,甚至还有一个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风车图形作品登记证书。经执法人员查看,商标注册证却是:桂泰风车和桂泰。
在包装袋上做了手脚,正面部分用自己的商标,背面却称原产地为荷兰,用了他人公司地址,这些都属于假冒产品,同时也涉嫌了侵犯他人商标权。执法人员解释,“通俗点理解就是‘傍名牌’,侵权多为采用高仿,或者是近似商标。”
对于厂家出示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风车”图形作品登记证书,执法人员认为,这只是对一个设计图案的认可,并不代表为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商标权。
当日,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何长喜介绍,经清点,涉嫌侵权的袋装生粉约有290包。根据《商标法》相关条例规定,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网-涉嫌商标侵权 南宁一假冒品牌生粉生产厂家被查获
卖高仿产品算违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高仿的产品是属于典型的销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在网络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相关规定,伪造或冒用公司名称的商品;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误导消费的商品;利用网页发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企业或商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利益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销售高仿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害被假冒产品的商标权,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仿产品肯定违法,在我国都有明确的法律禁止
但是就目前我国国情来说,高仿意味着廉价,所以具有巨大市场,有市场就很难禁止
虽然属于违法,但是月长石还是可以告诉你是社会现实:在国内,做高仿的“进口品牌”是基本没什么问题的在国内,如果仿制国内品牌,很可能被处理,在国内,比如服装,如李宁的仿冒的就很少,而国际品牌阿迪达斯,耐克仿冒的就非常之多,李宁早年也有仿冒品,被查过不少,后来销声匿迹了。品牌比人家差,但是处理仿冒品时候却相反,可见国内对于进口品牌“高仿”的查处并不够,所以做进口品牌至少十年之内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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