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经济特区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述的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是指海南经济特区(以下简称“海南特区”)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邮递物品以及从海南特区运往内地的进口货物和含有进口料、件的制成品。
上述货物、运输工具和行李物品、邮递物品进出海南特区时,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地点通过,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第三条 海关在海南特区对外开放的港口码头、机场、邮局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置海关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海关在海南特区内和周围海域派出巡逻小组和关艇执行巡逻、检查任务。第四条 海南特区内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应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工商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企业应当建立有关进口货物的使用、销售、库存和出口的专门帐册,供海关核查。必要时,海关可对企业派驻关员进行监管和办理海关手续。有关企业应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等方便。第五条 海南特区进口的物资和商品,包括进口料、件生产、组装的制成品,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运往内地其他地区使用和销售。严禁利用国家给予海南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进行走私违法活动。第二章 对海南特区进出境货物的管理第六条 海南特区内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团体等单位进口建设、生产和自用的物资,应凭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或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委托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见附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上述进口货物,其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下列货物予以免税:
(一)海南特区内的企业或机构进口供海南特区建设和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零件、部件、原料、材料(包括建筑材料)、燃料、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物料;
(二)旅游、饮食业营业用的餐料;
(三)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团体等单位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
二、海南特区企业进口供市场销售的货物(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及其零件、部件及各类生产资料),按规定税率减半征税。第八条 海南特区企业出口特区产品,包括用内地其他地区原材料经实质性加工增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产品,海关凭海南省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免征出口关税。
海南特区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自产产品,接受内地委托代理出口以及收购内地产品出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海南特区经由内地口岸进出口的货物,海关按“转关运输货物”进行监管。第十条 海南特区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料、材料、零件、部件(以下简称料、件),海关比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海南特区经批准的企业经营转口贸易货物,应存放于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仓库或场所,进出时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
转口贸易货物在海南特区内存放期限为一年,必要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转口贸易货物需在存放地点改换包装、整理、刷帖标志、商标时,应向海关申报,在海关监管下进行。第三章 对来往海南特区和内地之间货物的管理第十二条 海南特区进口的货物,如需运往内地,应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和国家规定统一经营的进口商品,须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
二、海南特区企业使用进口成套散件,成套组装件或关键件,生产、组装的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在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内销额度内的,又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使用其他进口料、件组装的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海南特区企业使用进口料、件生产、组装的非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可径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 一、二、三项所列货物,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向海关交验有关批准文件,填写《经营特区运往内地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查验,照章补税后放行。第十三条 海南特区企业使用进口料、件或部分进口料、件生产、组装的产品内销时,海关对其产品所使用的进口料、件按照下列原则确订证、减、免税:
一、产品在特区内销售的,按规定免征或补征税款;
二、产品运往内地的,照章补税;
三、需补税征款的制成品,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对其所含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清的,海关按制成品补征税款。
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珠宝首饰进口关税
发布时间:2004-4-27
1.欧盟:从1999年开始,包贵金属的珠宝进口关税为4%。
2.澳大利亚: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采取统一关税税则,对进口税的计征以FOB价为基础,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为0-19%。
3.巴西: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0-107.5%。
4.加拿大: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为从价税率,进口产品海关价值为实际“成交价格”,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3.3%。
5.日本:从1981年1月1日起按成交价格征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4.1%。
6.韩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1%。
7.利比亚:未加工的黄金进口关税为15%。
8.沙特阿拉伯:金、银及白金的进口关税为0。
9.新加坡:新加坡对极少数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5%。
10.斯洛文尼亚:宝石或宝石半成品的进口关税为11.9%。
11.泰国:各种首饰的进口关为60%。
12.美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0%。
13.德国:根据用料的不同征收进口总金额的2.5%到4.5%的关税。
http://wwwdkzbqsnet/addinfo/showaspid=1190
我国的具体情况:
黄金近期可能还会下调:
据了解,我国黄金进口关税已经经历过数次下调,今年1月1日起,我国黄金首饰、镶钻银饰品关税由233%降至20%。但是,在一些大类上仍然存在着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在内的额外费用。
http://wwwgemexpocom/web/articleaspid=2802
钻石:
进口关税免为零,消费税由10%减至零售环节征收,毛坯钻、成品钻在进口环节上的实际税收下降50%至60%。
http://www2889com/Get/d_new/18503466530865htm
截至2019年11月,钻石进出口税是10%。
我国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其中金银首饰(无论是否镶钻)的进口关税税率从20%下降至8%;铂金和其他贵金属珠宝(无论是否镶钻)进口关税税率从35%下降至10%,与贵金属合金和镀金材料商品税率相同。
宝石和半宝石制品的进口关税也下调至10%。未编入册材料制成的人造珠宝进口关税从35%降至18%,而碱金属人造珠宝的进口关税则从17%降至8%。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完税价格、原产地、适用的税率和汇率计征税款。
第十二条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有关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或者暂定税率,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征收报复性关税等适用税率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
第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附件一)
10%。根据查询中国海关总署规定得知,二手珠宝进口税率是10%。对于一些高档珠宝,如钻石、黄金等,其特别关税也非常高。其中,黄金进口关税的税率高达30%,而钻石等宝石的进口关税更是高达25%。
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1、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2、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3、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4、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5、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逐步推进简化税制,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八条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商品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你是不是经常傻傻分不清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不了解海南自贸港有几种免税政策
01 海南的免税政策有哪几种
从利好的对象来分,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海南企业免税政策和个人免税政策。
一、海南企业免税政策
第一,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实施。
今年7月8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7月8日起实施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政策。
《暂行办法》规定,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海关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30%(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四,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五,海南可以零关税买车和游艇。
2020年12月25日,国家财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海南个人免税政策
第一,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予以免征。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第二,跨境电商的商品享有限额内免除关税。
跨境电商的商品享有限额内免除关税的政策,消费者下单后海关会根据消费者订单、支付单、运单,进行“三单对碰”,放行后直接从保税仓发货。
下单时消费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收件地址等。下单后,消费者可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年度个人额度查询”网站查询本人跨境电商消费明细。截至目前个人单笔交易限额是5000元人民币。年度交易限额是26000元人民币。消费者所购商品仅限于个人自用,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第三,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的一项独有的开放政策,实施至今已10余年。随着国家不断给离岛免税政策释放利好,10年来,离岛免税销售额已突破1千亿元,为海南自贸港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免税购物实施的基本条件是离岛购物,凭离岛票证信息可最早提前30天购买,既可以到免税购物实体店,也可以选择在网上商城购买。
2、旅客应年满16周岁,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需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持旅行证件、国外持护照),离开海南且不能离境,包括海南省内居民。
海南离岛免税享有限额及名单内商品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全免的优惠。离岛免税店的开设须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从而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品。
02 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有什么区别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简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即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离岛免税与跨境免税的区别:
第一,经营主体不同,离岛免税是国字头,跨境电商谁都能干。
第二,纳税标准不同,离岛免税,免除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跨境免税,免除关税,但消费税和增值税按照70%来征收。
第三,消费额度不同,离岛免税额度是10万,跨境免税的额度是26万。
第四,经营品类不同,离岛免税的品类45种,跨境免税的品类好几千种。
第五,消费方式不同,离岛免税是要出示离岛的机票和船票,去免税店购买,跨境免税是线上下单,海关保税仓发货。
第六,消费对象不同,离岛免税是来海南旅游的人,跨境免税则是所有的中国公民。
03 海南自贸港释放利好,正是创业投资好时期
1、企业税负轻
第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2、员工实惠多
第一,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第二,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第三,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资金占用少
第一,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二, 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三,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四,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4、给海南带来大量的“落户人口”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等。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5、提供安居保障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海南岛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乘客可以免税购物,执行最近在海口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的政策。中国日报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最近,海南有两家商店根据程序批准的岛屿免税,海口国际自由城万宁王福静国际自由港,海南岛上多家免税商店它将增加到12个。免税商品覆盖达45大类。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市场公司,海口国际自由城将于10月28日开业。海口将继续开展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活动,并计划开放海口市在重发400万元免关税消费券的过程中,主要城市的免税国际,海口国际市对各种优惠活动免征关税由主要机构发起,旨在促进偏远岛屿的免税销售。业内人士表示,为促进消费付出了多种努力,预计自由市场的复苏将促进海南岛的购物。
海口海口位于太阳和月亮拱门广场的免税商店,营业面积为22000平方米,首次开业面积为13000平方米。博沃免税商店位于青海博鳌亚洲论坛位于风景区,面积4200平方米。两家商店经营香水、化妆品、袋子、手表、珠宝、食品等38种免税商品关税已经引入了香奈儿、迪奥、古驰等近200个世界知名品牌。
免税商店经理表示,海南岛两家新的免税商店,改进免税商店的布局,选择免税购物渠道将促进很大程度上是游客的购物体验,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正在建造“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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