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啊,我妈花两千多给我买一条彩金的,也是时来运转属相的,回来后我一眼就看出来被骗了,虽然彩金不假,我也不知道值不值两千块钱,但肯定是被骗的,因为包装袋和首饰盒上的英文根本就不是品牌名称,就是“贵重的珠宝”的意思,我妈说人家说这是意大利品牌,还有证书呢,抬头最大的英文也是贵重的珠宝,这不就是被骗了。
一朋友让她妈帮买倩碧,把logo、英文名、所有标志都写在纸上了,告诉她一定自己找准了地方,倩碧倒是买对了,可她妈自己买了个镯子,也是让我朋友那个汗那。
哎,咱们家长就是上岁数了,不懂这个,更看不懂英文。
我觉得是我妈一份心意,就一直戴着了,但和她一起去的一个老太太家里有人经常去香港,把买的好几万的首饰全给退回去了。除非你妈是在某个品牌专卖店买的,有品牌独特的发票认证,要是导游带着去的地方那就糟了。要是你也能找着朋友帮忙,最好还是退了吧。
刚才去看了下有关你说的那个珠宝店,有人说香港没假货,只是价格和品质问题。也就是说东西可能不假,但品质和价格虚了,那花高价钱买了低品质的东西不还是被骗了啊。我那个要是值一千多的话还不算太亏,你家花了两万,你还真得好好鉴定一下值不值了。
施华洛世奇分为成品零售部(小天鹅门店)和工业半成品部。小天鹅店没有这么便宜的货品。所以这个肯定不是成品零售部的产品。这个是采用了工业半成品部的吊坠制作而成的产品。
施华洛世奇工业半成品的品牌叫"采用施华洛世奇元素",在得到施华洛世奇公司授权后允许合作厂商在自用品牌上在自己的产品上进行成分描述。
发票写的是施华洛世奇吊坠不是合法的。
另外小天鹅门票的所有项链上都会吊有一个小天鹅的金属LOGO。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联络以下机构寻求帮助:
1香港旅游业议会:处理导游带领下前往行程中店铺购物产生的投诉,符合条件即可享有“180天百分百退款保证”;
2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进店购物、跟团购物期限超过180天等情况下的消费纠纷。
港黑导游似强盗,大陆游客勇自卫
“十一”假期,香港黑导游强迫大陆游客每人最低购买9000元人民币的珠宝。大陆游客勇于抗争,捍卫自身正当权益。
2014年10月4日,大陆游客薛先生参加赴港澳三晚四天的旅游团组,在香港九龙湾国际展览中心珠宝店,一自称姓周的男性导游(以下简称周黒导)强迫全团24人,每人必须购买珠宝9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并扬言“如果达不到标准,立刻办理离团手续。”言毕,一天津的游客问,如果购买不了9000元,少一些行不行,周黒导复:“不行”。下车后,周黒导招呼大家进珠宝店,薛先生上前问之:“进去可以,支持你工作,但是不是必须购物。”周黒导答:“每人必须购物,先进去再说。”薛先生质问:“香港是法治社会,你这么做是否合法”周黒导没有正面回答,还是招呼大家进店。此刻,除薛先生及北京的几名游客没有动外,西宁、天津、上海、陕西的游客没有动,福建的9名游客均没有动。周黒导见状,暴跳发疯,向薛先生狂喊:“你是不是觉得你是北京的就特别牛…,我告诉你,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个屁。”薛先生听后不理,拿出手机对其进行拍照,此时,周黒导跳到初先生身边吼道:“你私下拍照,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并大有采用暴力之势。薛先生正言道:“香港是法治社会,我在这里拍照没有侵犯你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你敢打人,我们立刻报警。待会儿我会把你的所作所为投诉到香港旅游发展局。”周黒导听毕即站在一旁,叉着腰,喘着气。双方对峙几分钟后,另外一个姓罗的男性导游(以下简称罗导)朝大家喊着:“请支持一下我们的工作,每个人都进去,我们跟珠宝店有协议,是算人头的。”另外一北京人上前与其交涉:“我们不是不支持你们工作,我们来香港干什么来了,肯定购物,但是你们不能强迫我们,还要求最低标准,这就不对了。”罗导表示同意后又招呼大家进店。最后,福建的9名游客没有动,其他人都进去了。
进店后,上海的2名游客购买了几千元的珠宝,周黒导和罗导还嫌少,又要求她们再买几千元;陕西的3名游客已经购买2000元珠宝,罗导用威胁的口吻冲她们叫道:“你们3人2000元,根本达不到我们的要求,你们必须再买2000元,否则,别想回去” ;厦门2名游客暂时离开厦门9人的聚集点时,周黒导和罗导又跟踪2人,逼迫每人交给他们200元人民币;周黒导见到薛先生谩骂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你很牛…,你妈…,你们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个屁……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和口气,又说:“我们单独找个地方谈谈。”薛先生对其不理不睬,并坚决没有购物。
在进店的3个小时中,周黒导和罗导威胁强迫福建9名游客进店,福建9名游客团结一致,没有听之任之,始终没有进店。
回京后,薛先生投诉到香港旅游发展局,10月13日,该局已经受理此案。
下面对大陆游客赴香港旅游提几点建议:
1、 千万摒弃和剔除“在人家的地盘上,能忍就忍了”这种息事宁人,听之任之,或者“等回家再说”的观念和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香港人本身就看不起大陆人,大陆人到香港后再忍辱负重,压抑憋屈,他就更看不起你。正是部分大陆人的这种念行,更使得个别香港人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等回家再说”回到家你能怎样?顶多在“百度”上发发帖子,向亲朋好友传告一下,这只是心里上安慰一下自己而已,实际上吃亏受辱憋屈的还是你自己。“9000元,你不愿意花或买珠宝,可你忍了受了花了”,这就叫 “意被奸,财被抢”。故,大陆人一定要强立和践行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及尊严的意识及行为,受到胁迫和“强奸”时,要勇于自卫和斗争。
2、 去之前一定把香港的报警电话,旅游发展局电话准确备好。另外,录用和照相设备及电池也备好。如果用手机也可以,但一定将电池和移动电源充足电。
3、 和至少1名的亲属或铁朋友同行,发生情况时1人前面维权,1人后面取证(录音和拍照)。注意:在到达购物地点或导游讲购物的情况时,全部录音下来;
4、 如果发生肢体冲突或暴力事件,1人须第一时间在现场相对隐身处报警。之前一定搞清是何街道号码或何标志性建筑等。
5、 导游说一些威胁性的言辞,如:“打电话到警察局,警察立刻就来把你带走”;因为你的‘闹事’,影响到下面的行程或其他游客”等等,千万不要相信。应对办法—装傻充愣。
6、 赴香港的观光购物团最好不要参加,如果要去香港一定参加观光团。如否,高高兴兴飞去,受辱忍气而回。
以上可以说是积极的防卫措施,下面还有几种消极的防卫方式:
1、 直接跟导游说没有带钱带卡,先向其借点,回家后再还他。一般情况下,导游无奈无语,最多骂你几句,你不要还口听着就行了。这种方式可以叫—忍骂;
2、 下车或走到较滑的路面时假装摔倒,让另外1人搀扶你去医院。导游只得让你去。你们在附近地方转圈,看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到购物点的门口或集合地点。导游问你时,你只说走了一段路,没事了,好了,香港的医疗费那么贵,不用看了。此时,狡猾的导游也许会看出来,没关系,也顶多训你几句。这种方式可以叫—假摔;
3、 突然肚子疼或心脏病复发,假装或真吃药,不能动需要休息,另外1—2人留下来照顾你。导游也没有办法。3个小时过后,说你好多了,可以走了。然后上大巴车走人。这种方式叫做—装病;
4、 临进店时惊叫或大喊,自己的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等贵重物品丢失,需要立刻寻找或报警,并装出很着急的样子,导游也只能先让你去寻找。你言毕转身就走,然后到附件转转,看时间快到了,再回到集合点。只是告诉导游找到了就可以。这种方式叫—故丢。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应的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首先,非常抱歉题问你的遭遇,但请你理解,不管在任何地方,总是会有黑心商人,他们卖东西后一定会想方法不让你退货拿钱,特别是你已经离开香港了
让店铺的地址我没有,但香港正常的发票上都会有店铺地址的,你可以看一下,如果连发票都没有,不能证明你在该店买东西,即使在正规商店都难退款的
叧外,你可以去"香港旅游业议会",查一下"入境旅行团购物退款保障计划",如果让店铺是在这个计划内,那你拿到退款的机会是比较大的。即使让店没有在这个计划内,你也可以打电话向"香港旅游业议会"求助,他们可以给你更多的建议。
为你以后出行给一点点小建议,旅行团也要赚钱的,如果团费太便宜,那人家一定要从其他方面赚钱的。所以跟旅行团出去,一定要找信誉较好的旅行团。叧外,除了团费,也应该尽可能问清楚行程安排。
最后,再次为你的遭遇表示歉意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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