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国庆节不安排轮休,那么要支付三倍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国务院办法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间规定国庆期间放假三天(加上两个星期天为七天长假),您们学校不执行自然是违法了。但是,如果举报也判不了什么罪名,无非是让他们予以纠正就是了。至于您提到的诸如“初一初二上晚自习到7点,星期六上课,初三星期天上午上课”这都是变相给学生增加负担,也应该纠正。搞素质教育不能指望增加学时搞疲劳战术,如果再变相收费就大错特错了。这种情况您们可以向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没必要用打官司的方式。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过年不放假。
万达在全国各个地方的门店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是不休息的,基本都是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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