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宝石研究所,地址:济南市青春路15号;
2、珠宝玉石商店,地址:济南市鼎好大厦B座南区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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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京杭珠宝玉石商店,地址:济南市京杭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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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济南珠宝玉石商店,地址:济南市酒仙桥中路13号。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那时的国民生活水平还相当贫穷,远远没有到达小康水平。而就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却曾经有过一件“拾金不昧”而轰动全国的大事,一位农村姑娘在捡到一颗罕见钻石后上交给了国家,她也因此成为了全国楷模。那么,43年前,农村姑娘捡到价值十亿钻石,上交国家后,她如今生活咋样?
这位农村姑娘叫做魏振芳,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一位普通的农民。在1977年冬天的一个傍晚,魏振芳像往常一样劳作到很晚,当时女子生产队的其他女社员已经全部收工,只有她还剩最后一小块草皮。正当魏振芳打算锄完这块草皮就回家时,她的锄头却被磕了一下,随即土地里有一块鸡蛋黄大小的石头在夕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魏振芳见状很是好奇,她便将这块鸡蛋黄捡了起来,然而让她惊讶的是,这竟然是一颗钻石。
魏振芳所在的临沭县很早就记载盛产钻石,虽然她并没有亲眼见过,但她确信手中的这块鸡蛋黄就是钻石。于是她赶紧抱着这块石头跑回了家中,而她的父亲在看过后手也不停颤抖,毕竟这么大的钻石他也没有见过。而后这个消息很快就不胫而走,魏振芳捡到钻石的消息,很快就满城皆知。
后来经过鉴定,魏振芳所捡的这颗鸡蛋黄的确是一颗天然特大钻石,并且堪称亚洲之最,其价值不可估量。而在经过他人劝说和再三斟酌后,魏振芳最终决定将这颗钻石上交给国家。而为了表扬魏振芳的发现和上交行为,相关部门给予了她3000元的奖励,这在当时也堪称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不过好景不长,魏振芳就患上了疾病,而她的丈夫也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后来不得不接受精神治疗。对于魏振芳一家而言,疾病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但却又无可奈何。不过好在政府得知魏振芳一家的境况后,立即为其调整了工作,而且还给予了他们一家很多补助。如今魏振芳一家的生活也有所好转,而对于她而言,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便是最好的财富。
魏振芳在1978年1月捐献钻石后,国家经过鉴定检测确认为重达158克拉的天然钻石,华国锋主席命名为“常林钻石。
为了表彰魏振芳的爱国精神,在县里给魏振芳开了庆祝大会并鼓励大家向魏振芳学习,奖励3000元现金,并帮其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安排到矿里工作。同时国家奖励给魏振芳的大队一台拖拉机,奖励公社20万元,奖励临沭县100万元。
魏振芳把获得的奖励都交给了父母,还清了家里债务,在父母的坚持下才给自己买了一辆120元的自行车。后在矿里做普通工人,在工作中勤奋积极,后被调入县建委做公会工作做得公会主席。
魏振芳的晚年很不幸,经历了乳腺瘤的折磨,丈夫精神失常的煎熬,好不容易熬过来准备迎接幸福生活享受天伦之乐,不幸患上了无法治愈的类风湿,每天在和病魔抗争,她对这一切看的都很乐观,很淡然。性格中的善良,无私,没想过去靠国家靠政府解决这些问题,而是自己默默的承受着。
有人劝她,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来谋利,她拒绝了,家里让她托人找工作,她拒绝了,有人说当时你不捐钻石现在过的会更好,她笑一笑,表示当年这么做从来没有后悔过。她看淡了这些金钱和荣誉,经营这自己的家庭平安幸福的走下去才是她最想于要的。
据称常林钻石现收藏于中国人民银行
价值10几亿的东西,一千元就打发了,你真是大方,也不怕出门被车撞,
这个问题有不妥的地方,导致了很多人的误会。请您再提问之前一定要准确描述问题。首先,您说的这个钻石是常林钻石,发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发现时间是1977年,主人翁姓名魏振芳,请各位朋友一定了解到,时间是1977年,1978年给予的个人奖励是1000元,还给她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和安排了工作。另外国家也给予临沭县政府百万发展资金等其他奖励,请务必看清是1978年左右的事情!是1978年的千元奖励!!!!另外,提问者所说的价值10亿不知出自哪里的估值,常林钻石属于国宝,收藏于中国人民银行,应该没有相关估值金额,即便有,也是近年来的估值,所以1978年的1000元和近年来的1000元在时间上是具有不同价值的,因此,我认为此问题在时间描述上可能存在不妥之处,所有留言区有很多人误解了。
另,常林钻石是我国发现的第二大钻石,第一大钻石名为金鸡钻石发现于1937年,同样出自山东省临沂市,不过据说这个金鸡钻石被日本人掠夺,至今下落不明?所以,目前常林钻石应该是现有的最大钻石。
个人见解,如有不妥或者不对的数据欢迎指教,谢谢。
这哪里是奖励,俺看这是对人格的污辱。
给不给10%的补偿?不给,当场摔碎了。让专家嗨去吧
我就关心交上去的钻石去哪儿了?没听说国家哪个博物馆有收藏啊?
都不了解一下时代特点和当时物价工资就来喷。。。那个时候一个月工资20-40块左右,买肉买米要票,1000块很多了。另外安排工作和翻新房子,还有荣誉,当时国内没什么人会有那种自己留下来的想法的。都没改革开放,总是拿现在人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几十年前的人和社会当然觉得自己很聪明。
我们县的事,长林钻石。所谓的十亿只是传说,毕竟这种钻石是无价之宝。那时候的社会不像现在,就算留在你手里,你也卖不出去,不能当吃不能当喝,就算你偷渡出去,估计也会死无全尸。说实话,解决户口和安排工作对农民来说就是最大的实惠。我记得在县电视台上看到过魏振芳,当时在百货商场做经理。
谢邀!
法国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在著作《第二性》中写道:“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只要生活在社会当中,身边的一切都会影响她们的成长。如今的整个社会,不论什么人都逐渐变得物质化。但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一个叫做魏振芳的女孩儿,在见到一颗巨大钻石后,居然没有私吞,而是上交了国家。
1977年,年仅21岁的魏振芳在田中劳作时,突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发光,她走过去仔细查看,居然是一颗钻石。在她拿到专业机构鉴定后,这颗钻石也就显得愈发珍贵。
钻石重达158786克拉,长173毫米,是我国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大天然钻石,经过估价,保守价值就有10个亿。此时离确定改革开放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差一年,在万元户都能吹一辈子的年代,这10个亿的价值足以让每一个人失去理智。并且这枚钻石,一不是偷来的,二不是抢来的,魏振芳完全有权利自己保留下来。
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她直接上交给了国家,并且在国家询问有什么需求时,她只是要求给生产队发一辆拖拉机。这令国家都过意不去,在发了拖拉机的同时,还多发了1000元以滋嘉奖。这种拾金不昧,国家利益高于自己个人利益的人,居然存在于新闻联播之外,顿时就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人们都纷纷称赞其为人。
但魏振芳却并不在意,她认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依然兢兢业业的做着农活。她面对记者的疑问时,表示家人平平安安,远胜一切财富。其实当时的年代,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就是留下来估计也会让人不安。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她选择上交国家。
如今的魏振芳过着颐养天年的生活,膝下子孙环绕,仿佛离这个物质世界非常的遥远。
只想知道那钻石现在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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