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进出口税多少

钻石进出口税多少,第1张

截至2019年11月,钻石进出口税是10%。

我国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其中金银首饰(无论是否镶钻)的进口关税税率从20%下降至8%;铂金和其他贵金属珠宝(无论是否镶钻)进口关税税率从35%下降至10%,与贵金属合金和镀金材料商品税率相同。

宝石和半宝石制品的进口关税也下调至10%。未编入册材料制成的人造珠宝进口关税从35%降至18%,而碱金属人造珠宝的进口关税则从17%降至8%。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完税价格、原产地、适用的税率和汇率计征税款。

第十二条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有关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或者暂定税率,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征收报复性关税等适用税率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

第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附件一)

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珠宝首饰进口关税

发布时间:2004-4-27

1.欧盟:从1999年开始,包贵金属的珠宝进口关税为4%。

2.澳大利亚: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采取统一关税税则,对进口税的计征以FOB价为基础,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为0-19%。

3.巴西: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0-107.5%。

4.加拿大: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为从价税率,进口产品海关价值为实际“成交价格”,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3.3%。

5.日本:从1981年1月1日起按成交价格征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4.1%。

6.韩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1%。

7.利比亚:未加工的黄金进口关税为15%。

8.沙特阿拉伯:金、银及白金的进口关税为0。

9.新加坡:新加坡对极少数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5%。

10.斯洛文尼亚:宝石或宝石半成品的进口关税为11.9%。

11.泰国:各种首饰的进口关为60%。

12.美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0%。

13.德国:根据用料的不同征收进口总金额的2.5%到4.5%的关税。

http://wwwdkzbqsnet/addinfo/showaspid=1190

我国的具体情况:

黄金近期可能还会下调:

据了解,我国黄金进口关税已经经历过数次下调,今年1月1日起,我国黄金首饰、镶钻银饰品关税由233%降至20%。但是,在一些大类上仍然存在着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在内的额外费用。

http://wwwgemexpocom/web/articleaspid=2802

钻石:

进口关税免为零,消费税由10%减至零售环节征收,毛坯钻、成品钻在进口环节上的实际税收下降50%至60%。

http://www2889com/Get/d_new/18503466530865ht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故你从境外邮寄购入的钻石需要缴纳四种税:关税、消费税、进口增值税,以及印花税。其中,前三项税种均由海关代收,印花税由纳税人向地税缴纳。

  一、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八条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

  第五十九条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的人应当遵守本章对纳税义务人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八条 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当按人民币计征。

  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套算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适用汇率的日期由海关总署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按货物征税的进境物品,按照本条例第二章至第四章的规定征收关税。

  查阅《海关总署解读0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附件中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钻石”作为进境物品适用的税率是10%,即是需要交纳关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根据《关税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折合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和计征有关税费时,应当采用当月适用的计征汇率计算。每月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综上,若计征汇率假定为75人民币元=1美元,以2500美元(假定你提供的购货单据得到海关的认可,即不需要重新核定你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25007510%=1875人民币元

  二、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如题的钻石按照税目“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计缴消费税,税率10%

  组成计税价格=(250075+1875)/(1-10%)=2291667人民币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29166710%=229167人民币元

  三、进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而个人作为不常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主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计缴进口的增值税,税率为6%

  应纳增值税额=(250075+1875+229167)6%=1375人民币元

  四、印花税

  按照“购销合同”的税目计缴印花税,税率03‰

  应交印花税=25007503‰=5625人民币元

  综上,四项税款一共需要缴纳559792人民币元

需要征税的;最好你让对方写您的个人名义进口,过公司的话非常麻烦; 因为会涉及到牌品的授权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1996年8月10日海关总署令第58号公布 自 1996年8月15日起实施)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客和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国籍非居民旅客。

第三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简称《限量表》,见附件1)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

第四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

第五条 中国籍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进出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三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

1,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含5, 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时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二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再次出境定居的旅客,在外居留不满二年,重新进境定居者,海关对其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均按本规定第三条办理。

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关海关制订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三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为实施本规定所公告的其它补充规定。违者,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6年8月15日起实施。

钻石税收调整之后,进口关税将由原来的3%降低为0,原来在进口环节、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将后移到零售环节征收,税率则由10%下调到5%,原来征收的17%的增值税则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钻石毛坯进口税负由总体的339%下调到17%,未镶嵌成品钻饰品进口税负由417%下调到17%。钻石毛坯和成品钻在进口环节上的实际税负分别下降了50%和60%。

但是,国际钻石推广机构DTC钻石推广中心中国总监吴青指出,这次钻石进口关税调整后,钻石零售价格不仅不会下降,反而会有所上升,预计上升幅度在5%左右。

扩展资料:

美国总统特朗普周四表示,从9月1日起,美国将对价值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10%的关税。这意味着从下个月初开始,从中国进入美国的每一件商品,除免税商品外,都要征收进口税。

这份清单被称为“四级”关税,包括从中国进入美国的毛坯钻石和抛光钻石(无论是否加工),松散的“人造宝石或半人造宝石”(无论是毛坯的还是加工后的),以及“适合用于珠宝制造”的钻石。人们的预期是,对这份商品清单征收关税将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消费品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

新关税显然是零售商关注的问题,但正如钻石行业和零售分析师EdahnGolan在Twitter上评论的那样,“2018年从中国到美国的抛光钻石进口仅为233亿美元。从钻石行业的角度来看,这并不多。美国从前5个来源进口的钻石为224亿美元。仅从印度的进口额就接近90亿美元。“。

然而,他表示松散的钻石并不是真正的问题。相反,珠宝进口要重要得多。Golan写道:“2018年他们总计21亿美元。”“这就是该行业面临的威胁所在。”

他补充说,“与此同时,来自中国的珠宝进口正在萎缩,过去3年下降了174%。下降不是特朗普或政治的问题,而是需求、劳动力成本、质量和设计的变化,这就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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