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都可以申请入党。(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一般采用书面形式。(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两推”的方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举,召开支部会议研究确定。(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层党委要组织集中培训并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作为发展对象。(4)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5)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为5至7天。(6)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农村原则上在本村范围内向全体党员,村民公示。(7)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考察材料,“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基层党委进行预审。(9)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10)支部大会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1)预备党员教育考察。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进行深入教育和考察。(12)预备党员专正。一年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就这几部流程祝你早日成功。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当时,在法国的共产主义小组还没有和国内取得联系,所以没有派代表出席)。推举的代表共12人:湖南小组毛泽东、何叔衡,湖北小组董必武、陈潭秋,上海小组李达、李汉俊,北京小组刘仁静、张国焘,济南小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小组陈公博,日本东京小组周佛海。参加大会的还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出席了会议。会议在召开过程中曾遭到帝国主义密探的干扰,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通过了 《中国***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的第一个决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的成立。
法律分析:党委书记是由基层委员会推举出来的,所以党委书记必须是党员。因为党委是由政治面貌为党员的人组成。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一、建立党支部的原则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这些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党支部的组成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党支部的基本类型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其基本职责如下:
1.企业党支部
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2.农村党支部
农村党支部领导本村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村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农村党支部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3.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是带领党员,团结、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完成机关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4.高校党支部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落脚点。党对高校的领导工作和高校这块社会主义阵地的巩固和加强,最终要通过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
5.科研院所党支部
科研院所中的党支部,是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基础,是做好科研院所所属部门及基层单位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6.街道社区党支部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7.军队党支部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人民解放军基层单位设立的党支部,是党在军队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的纽带和桥梁,是基层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社会组织党支部
目前,各地在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管理体制上,大多采用“属地”、“属业”两种形式。所谓“属地”,就是社会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所在地的区、街道,或挂靠在注册、经营地的有关党组织;所谓“属业”,就是社会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关系归本行业的党组织管理。
10.联合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以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成党支部时,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做好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联合党支部具备一般党支部的职权。
11.临时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大会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设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上述类型的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它的成立和撤销都要经过上一级党组织的批准。在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层单位,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的党支部,均要报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总支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总支委员会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由几个基层单位联合成立的党支部,要报地方或主管单位的党组织批准。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党支部,都要由上级党组织认真研究决定,严格审批手续。
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如下:
1、选举权平等的原则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权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是所有党员或代表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平竞争;二是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3、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纪律的原则
在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凡是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采用威胁、欺骗、拉拢、书写大字报、散发传单以及追查选票、虚报票数、打击报复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宗派势力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表达本人意愿的行为,都是损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一经发现,有关党组织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可以作出选举无效、责令重新进行选举的决定(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并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扩展资料
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进行选举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2、选举程序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5)分发和填写选票。
(6)投票和开票。
(7)计票判断当选人。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人民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一)
人民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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