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时,军衔设7等20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为3等8级:预备役少将;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先说尉官,少尉一条线,线上一颗星。
中尉一条线,线上两颗星。
上尉一条线,线上三颗星。
再说校官,少校两条线,两线之间一颗星。
中校两条线,两线之间两颗星。
上校两条线,两线之间三颗星。
大校两条线,两线之间四颗星。
后说将官,少将一颗金星,加金色松叶。
中将两颗金星,加金色松叶。
上将三颗金星,加金色松叶。
以上所说是解放军现在使用的军衔等级,军官分三等将,校,尉。这是军衔,是国家和军队授予军人的荣誉。不用说你也知道将军最大了吧,然后是校官,最后是尉官。
法律分析:军人的肩章指佩带在制服肩部的衔级识别标志。一般由横杠和星花等组成。反映了军人级别的高低。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第七条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第八条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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