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肩关节习惯性脱臼在部队可以评残吗?脱了三次,没做手术,医生建议休养,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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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左肩关节习惯性脱臼在部队评残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评残标准: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规定,肩关节脱位、脱臼属于评残范围,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 评残程序: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部队系统医院住院、诊疗,并由医院提供出具有关医疗证明材料,再由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根据评残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评定。

3 评残等级: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医生建议休养,可能意味着您的伤势较轻,评残等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如果您左肩关节习惯性脱臼已经达到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了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并经过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审核、评定,就有可能获得评残资格。但具体的评残等级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残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伤肩膀脱臼评定为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大,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一次工伤致左肩锁关节脱位,是符合工伤伤残鉴定入级条件的。

2、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标准规定:十级伤残入级条件: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以评为十级伤残的。

劳动者左肩膀脱臼,梭子骨骨折,没有开刀手术,如果认定为工伤,至于能不能鉴定为伤残等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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