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寄生虫病是影响奶牛健康的重要疾病之一,感染寄生虫可引起奶牛生产性能下降,病情的恶化可造成牛死亡,甚至给整个牛群带来高度接触性传染性疾病,可给奶牛场造成严重损失甚至毁灭性打击,但其症状不明显,造成的危害不易察觉,容易被奶牛养殖人员所忽视,所以奶牛驱虫工作是奶牛保健体系中预防疾病的重要工作之一,奶牛场兽医必须加强奶牛驱虫保健意识,保证奶牛的健康,促进后备奶牛生长发育,预防奶牛疾病的发生从而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奶牛寄生虫疾病的危害
目前对奶牛造成严重危害的寄生虫主要包括蠕虫(线虫、蛔虫、吸虫),节肢动物类体外寄生虫(疥螨、痒螨、蜱、牛皮蝇、虱等),其中胃肠道线虫,疥螨、蜱、虱危害最为严重,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大多数寄生虫感染后能够对机体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吸取营养
许多肠道寄生虫可直接吸取奶牛机体营养,导致贫血,发育受阻,还会分泌消化酶于组织上,使组织变性溶解为寄生虫的营养液,从而间接与机体争营养,降低饲料转化率。
分泌毒素
寄生虫在奶牛体内生长发育过程中,不断排出代谢产物及毒素,对机体可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在组织和血液内的寄生虫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害更为明显。
机械损伤
大量的蛔虫或绦虫寄生,就会引起肠道阻塞,严重的会引起肠破裂。肠内寄生虫用吸盘附着于肠壁可引起黏膜损伤。另外虫体移行也可造成奶牛器官机械损伤,引起器官组织发炎或损坏,干扰生命活动,甚至死亡。
传播疾病
寄生虫可造成奶牛皮肤或黏膜损伤,这为其他病原进入奶牛机体打开门户,可引起并发症,同时,部分寄生虫本身就是某些传染病的传播媒介,可引起奶牛感染传染性疾病,对牛群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另外,人畜共患寄生虫病也直接威胁人类健康,如隐孢子病等。
奶牛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
在我国奶牛场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中,断奶前后的犊牛最易感,寄生虫疾病可引起犊牛营养不良,生长停滞甚至死亡,其临床表现为有神经症状,瘫痪、机体有结节,肩部、肋部、后肢皮下关节处有结节,皮肤表面有疥癣,结痂,皮毛有虱、蚤等。
其次为泌乳期奶牛,可造成产奶量下降,乳脂率低,产奶高峰期短,流产、不孕等。
对于育成奶牛表现为食欲不振,生长缓慢,体重减轻,毛长、毛干,磨蹭,掉毛、消瘦、腹泻、拉血便、黑便、贫血等,严重影响生长发育等。
奶牛驱虫保健程序
每年春秋两季的全群驱虫,对于饲养环境较差的养殖场(户),每年在5月份~6月份增加驱虫一次。各场(户)可根据当地寄生虫感染程度和流行特点来制定最佳驱虫程序,并按程序长期防治;药物推荐使用奶牛专用驱虫药爱普利,皮下注射每50千克体重1毫升。
犊牛在断奶前后必须进行保护性驱虫,防止断奶后产生的营养应激,诱导寄生虫的侵害。
种公牛每年必须保持四次驱虫,以保证优良的健康状况。
母牛要在进入围产前进行驱虫,以保证母牛和犊牛免受寄生虫的侵害。
育成奶牛在配种前应当驱虫,以提高受胎率。
新进奶牛进场后必须驱虫并隔离15天后合群。转场或转舍前必须进行驱虫,减少对新舍(场)的污染。
奶牛寄生虫病防制措施
奶牛寄生虫病的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具体防治措施分为以下几点:
实行科学饲养,加强管理,保持饮水,饲料厩舍及周围环境卫生,控制感染途径。
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驱虫,定时化验,定时检查,逐个治疗。
驱虫药选择上应当以高效、广谱、低毒、绿色、无残留、无副作用,使用方便为原则。
消灭中间宿主和传播媒介,根据当地情况如化学剂、生物剂和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开辟新渠道,施发农药等方法消灭中间宿主。
搞好环境卫生,定期消毒厩舍,粪便、垫料等进行堆积发酵或无害化处理。
提高兽医人员专业素质,加强驱虫保健意识,确保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讨论
制定合理的定期驱虫制度,可有效地防治奶牛感染寄生虫疾病,间接提高饲料转化率,促进后备奶牛生长,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提高奶牛对疫苗的免疫应答水平,同时避免因寄生虫在奶牛体内移行造成的继发感染。
不正确的驱虫程序、药物选择会造成极大地隐性损失。传统的左旋咪唑、丙硫咪唑、阿维菌素等药物因为有耐药性,驱虫谱窄,弃奶期长,毒性大等缺点,已不能满足奶牛场的实际需求,因而可防、可治、广谱、安全、长效、无毒、无残留的驱虫药成为新的研发方向,目前市场上使用最多的是奶牛专用驱虫药爱普利,普遍反映效果较好,它是国家批准的唯一可安全用于奶牛泌乳期的驱虫药,具有安全、无残留、无弃奶期,抗虫谱广,一次使用可同时驱杀体内外寄生虫,一次注射药效持续42天等特点。
国内奶牛业亟待提高驱虫保健意识,加强基础饲养管理水平,加强重视预防用药,改善牛群品质,提高抵抗力,降低奶牛发病率,降低治疗费用,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马》
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第一次骑马
看着那一张张骑马的照片,我的思路不由得回到了1999年的那次暑假``````
1999年的某一天,我得知爷爷要出门办事。而且听说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骑上一回马。我一听到骑马这个词,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便拉着爷爷说我要去,爷爷本来不想让我去的,但是由于受不住我的吵闹,便应了下来。
第二天,我和爷爷一起做上了飞机``````刚下飞机,我便迫不及待的拉着爷爷来到骑马场``````我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骑上了一匹大马,由于我是新手,上马后,身子一翻,坐是坐着了,可是不是坐在马背上,而是坐在了地上。如果不是旁边有很多人,我早就放声大哭了。我吸取上次教训,小心翼翼的骑了上去,这次终于成功了。可是还没坐稳,马突然跑了起来。我对这突发情况感到害怕,我大声叫:“救命”,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我只好抓住套住马的那条绳子,深怕会突然跌落马下。蓝蓝的云,青青的草再加上五颜六色千资百态的花朵,潺潺而过的小溪,这些景象仿佛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景点。就算齐白石在此,也难以画出这形象生动的画卷,就算李白,杜甫的诗也很难描绘出这美好的景象,就算贝多芬也难以奏出这美妙动听的音符。我被这美丽的景象深深吸引了。突然,我双手一松,只觉身子一震,我这才清醒,我赶紧抓住绳子,以免跌落马下。虽然这些景物都没变,但是我的心情却变了。原来紧张害怕的心情变成了满怀喜悦的心情,我骑着马儿朝终点飞奔而去,真正的成了这幅画的景点``````
新马说
征服我是人类最高贵的荣耀。我分享人类争战的辛劳和胜利的喜悦。我像我的主人一样,不惧艰难、知难而上,临危不惧、啸傲沙场。面对枪林弹雨,刀光剑影,永远都是那么意气高昂、永不退缩。这就是我——纵横驰骋的马。
我对主人忠心耿耿,从不会拒绝任何命令。我与主人一起跋山涉水,行走人生。比赛时、狩猎时、争战时……我的忠心就像石头中扎下的万年根,不怕任何危险,甚至不惜在战斗中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记得在我年幼的时候,主人就很关心我,每天都会与我一起练习,他常常会说:“我要把你培养成千里马。”不过,主人不像别的人,不把我们马当动物看待。每当我气喘吁吁,在练习时不慎摔倒,主人就会像爱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慰我,照顾我。
可是爱马到了痴迷地步的主人家里并不富裕,家人又生了病,想来想去,主人只有把家中值钱的物品卖掉。这不,凶残的债主又来催债,主人说了好多好话也无济于事。债主一眼看到了我。他走过来,用财迷迷的眼神盯着我,说:“嗯!这匹马不错,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马,卖给我,债就免了。”尽管主人不情愿把我卖给他,可再看看家徒四壁的贫穷以及家人那孱弱的身体,只好忍痛割爱,含泪卖给了他。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两眼泪汪汪,主人也抚摸着我的头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再买回来——不惜一切!”
到了债主家里,除了每天繁重的徭役,就是让我出去拉车挣钱,我每天累得精疲力竭。吃的还说得过去,可债主又与一个牛仔订了约,说要把我租给他参加赛马比赛,得了资金对半分。精疲力竭的我怎么能跑快,我肚子两侧除了羁绊,就是被马刺刺伤的痕迹。一个月下来,蹄子被马蹄上的钉子穿透,身上的伤痕也数不胜数。
两个月后,一年一度的赛马节到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到起点做准备。我身上挂满了金链条,但并不是装饰我,只是代表我更加不自由。比赛开始后,我奋力向前跑,可力不从心,疲惫迫使我停了下来。这对牛仔可是最大的耻辱。回到债主家里,我得到的是一顿毒打,遍体鳞伤。
在第二年的赛马会上,我同样跑了最后一名,这一次倒是我自己做主故意所为。在牛仔打我的一刹那,我把他掀了出去,硬硬地摔在地上。
不知我又挨了多少打,这时,主人闯进债主家里,用高价把我重新买了回去。主人盯着我遍体鳞伤的身体,眼泪不住地往下流,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我亲爱的马……”
为了让主人把买我所借的钱还清,我决定再次参加赛马节,因为我深信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有信心一马当先,赢得最后的胜利。同时我还要让债主和牛仔们看一看,友情是至高无上的,友情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驱走。
现在,我脱掉了心理上的枷锁,自由快乐地生活,向着美好的前方飞奔……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9463html
周涛散文:巩乃斯的马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象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采;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暗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期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人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的。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选自散文集《稀世之鸟》,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0年出版。
参考资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