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事件中,你是如何看待未成年人与养父在一起4年的时间?

鲍毓明事件中,你是如何看待未成年人与养父在一起4年的时间?,第1张

鲍毓民的事件不用过多的去回顾了,我们现在要深思的是法律该如何制裁鲍毓民和事件过后李星星的心理安抚,毕竟一个14岁的女孩子在遭遇自己被亲妈送给养父过程中发生的种种侵犯,无论是谁都有有很深刻的心理阴影。

其实,我也是一个14岁孩子的母亲,在面对孩子时再想想李星星,真的非常的心疼这个孩子,在14岁的年龄里,不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享受着父母保护下的幸福生活妈,可李星星没有,她正在面对着如禽兽般的养父。但是,孩子遭遇的这些问题,作为母亲却又着无可推卸的责任,不管是任何理由也无法挽回孩子单纯的青春了。

那么,在鲍毓民事件中,你是如何看待未成年人与养父在一起4年的时间?

1无论如何,不管我的家庭有多么的不幸,我是绝对不会把14岁花一样的女儿送到所谓的养父家里,甚至让女儿和养父同住在没有其他人的房子里。

2假如我的女儿跟养父同住一起,那我绝对会告知女儿如何保护自己,不管是养父还是其他人,都要有防范措施,不管遇到任何的事情,都要及时告知妈妈。

3一旦发现女儿在养父家里过的不开心,或者有什么异常的表现,就算女儿不肯说,我也会想办法去了解去追究,不会放过任何让坏人欺负女儿的机会。

所以,从李星星与养父在一起的4年时间里,李星星的妈妈完全没去了解过女儿的生活,更加没有尽到当妈妈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鲍毓民时间,李星星的妈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应该和鲍毓民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李星星妈妈的几个不应该:

1不应该把14岁的女儿送到一个单身男人身边

不管这个男人是什么身份,不管这个男人是星星的什么人,作为母亲都不能如此放心的把女儿交给别人。

2不应该在第一次听女儿说起性侵时,没有采取法律保护

女儿既然跟妈妈提起养父对自己所作的事情,那只能代表事情比想象的更加严重,这时候作为妈妈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和带女儿离开吗?可是李星星妈妈没有,她选择沉默,选择让女儿不说,这是在默认鲍毓民的做法。

3不应该在事件爆出后选择沉默

作为李星星的妈妈,在事件爆发后一句话都不说,应该吗?这时候不是应该站出来为自己孩子讨个说法,让法律严惩鲍毓民吗,李星星妈妈选择不说话,说明了她对事情一开始就默认的。

题外话:

随着事件的调查,现在鲍毓民姐姐跳出来说,他们两个是属于恋人关系。那么,真相如何我们都非常期待,但鲍毓民对14岁孩子犯下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

是的。9月6日,有媒体发文再次透露了鲍毓明与李星星母亲的对话细节,涉及鲍毓明与李星星"养父""养女"关系。关于收养,一个十分符合鲍毓明条件的网友在好几个收养帖子下,表示了愿意收养一名健康宝宝,而李星星母亲刘平安(韩母)说自己是看到收养贴自己找上鲍毓明的,同时,刘平安明知鲍毓明有与李星星结婚的意思,还放任李星星单独和鲍毓明共同生活。

刘平安此前自述:要给孩子找个养父,也是因为迷信,"孩子从小磕磕碰碰的,听人说,要是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然后找到了鲍毓明,可是在自己在未明确收养关系,以及坚持:收养,再结婚。明眼人从这个帖子中可以看出,刘平安是有问题的,类似一种"卖女儿"还要博好名声的心态。

因此,后续鲍毓明自述从来没把李星星当成"养女"的依据应该就在这里。

扩展资料

李星星提供虚假出生证明

本案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未成年幼女被性侵”这个情节。然而,真相令人大跌眼镜。

联合督导组查明,李星星曾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更改了出生日期,将1997年10月出生改为2001年8月出生。也就是说,其在2015年10月首次与鲍毓明见面时,已经年满18周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

而且,联合督导组未发现鲍毓明违背李星星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李星星发生性关系的证据。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李星星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也就是说,“未成年幼女”和“性侵”这两点,其实是不存在的,我们很多人都被“忽悠”了。

“忽悠”的始作俑者当然是李星星及其亲属,其动机大致可以推测:制造爆点、吸引眼球、最大程度地获得舆论同情。这反复印证了一个道理,一面之词不可偏听偏信,面对情节离奇的“热点”,先别预设立场、着急下结论。

北晚新视觉—鲍毓明被驱逐出境,“性侵疑云”案围绕这3个关键词

其实刚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不是不相信这个19岁的女孩,而是这两个人我都不相信,司机说的话我也不相信。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责任,而是因为现在很多人在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在传播一些不实的信息,让大家的信任成本升高了。我们不太会再从别人的片面之词中去下结论去批判一个人了。

这个事情和鲍毓明李星星的事情还挺像的,开始李星星作为一个受害者,博得了大众的同情,结果最后却发现是一个仙人跳。

鲍毓明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说,他不至于像李星星说的那样过分,但是他的做法也是非常令人嗤之以鼻的。

再加上前一段时间的苟晶,在被大家揭穿了谎言之后,还质问大众,说你们究竟是为啥而发生,我没有请你们来,是你们自己要去说的。

这三个人成功的把互联网传播的成本给升高了,大家不会再通过一个热点事件去发表自己的看法了,因为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的,花自己的时间为别人发声。

这样好的一点是让很多的谣言不攻自破,谣言不会在大众中传播得非常迅速,也不会引起一些恐慌。

而这个事情不好的一点是,当真正的受害者出现了,需要大众的发声为他支援,这个时候大家都狼来了,不愿意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了。

因为这个事情现在还没有一个结论,所以说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还是建议大家持一个观望的态度,不要被别人利用了情绪。

所以说这个事情出现之后,我的反应不是为任何人发声,也不是去批判,谁也不是加以判断,而是去反思这个事情,为什么大众现在变得更加的谨慎和麻木了,那应该就是谎言太多了。

轰动全国的鲍毓明案终于尘埃落定,官方调查结果公布,案情跟媒体最初的报道比起来,有三处比较明确的反转,一处涉及到鲍毓明。

首先,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并不存在之前媒体报道的“性(xìng)侵(qīn)”。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虽然韩某某在日常生活中会喊鲍毓明为“爸爸”,但韩某某和鲍毓明的关系并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那种养父和养女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两人其实就是在“耍朋友”,两人就是在进行正常的男女交往,所以两人也会像正常的男女交往一样发生关系,也会闹矛盾,也会卿卿我我。韩某某和鲍毓明之间的每一次发生关系,竟然都是自愿的,或者说,以现在掌握的证据来看,鲍毓明并没有强迫过韩某某,并没有违背过鲍某某意愿。

其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年龄造假。

联合调查组通过多方查证,并动用了骨龄判断的方式,证明了韩某某年龄造假,韩某某实际上是97年生人,在于鲍毓明接触前将出生年份改到了2001年,从而制造了未成年人的假象,实际上,韩某某与鲍毓明见面时,韩某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是个成年人了。

再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在与鲍毓明交往、独自生活在南京期间,仍旧在寻找并与其他男性交往。

鲍毓明和韩某某“耍朋友”的事情乃至韩某某年龄造假的事情,之前都有风声,唯独韩某某同时与多名男性交往的事情,此前一点风声都没有,联合调查组顺便公布了这一结果,简直就是让“围观群众”忍不住“吃瓜”的节奏,原来韩某某不但撒谎、不但年龄造假,还是一个备胎成群的奇女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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