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个大爷买烟的时候怕被发现,直接向老板娘使眼色,老板娘直接理解了这位大爷的意思,毕竟在小卖部当中经常能够遇到这样的顾客,但是还是提醒一句,吸烟有害健康。能够把烟戒掉还是把烟戒掉比较好一些,毕竟在你的身后还有你的家人和孩子。
一、老板娘直接理解了这位大爷的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小编其实不是很喜欢自己的家人,抽烟总感觉那个味道直接太难了,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到身体健康,平时能管的话就会管一些,但是就害怕他们在我们看不见的时候去偷偷的抽烟,在河北廊坊有一位大爷买烟的时候,怕被发现,然后就直接向老板娘使眼色,又是使眼色,又是打手势,再把零钱放在柜台上,老板娘也直接理解了这位大爷的意思,成功完成了这个交易。
二、两个人配合的非常默契,应该不是第1次干这种事儿
老板娘看到之后不动声色的拿了一包烟给大爷,大爷拿到烟之后直接原地蹦达了几下,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开心和喜悦。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如果说家人不想让大爷抽烟的话,应该也是为他的健康考虑的,但也不愿意让大家生气,也不想发生矛盾,所以只能偷偷的干这个事儿,就这个天衣无缝的配合来看,估计也不是第1次了,估计老板娘也看到过很多这样的情节,要不然也不可能配合的如此默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其实也可以学习一下大爷的套路,毕竟这样小的套路就可以让自己开心,也可以让家人开心,不至于增加一些家庭矛盾。不过还是提醒大家吸烟有害健康,尽量少抽或者是不抽,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考虑。真的想要抽烟的话,咱们也可以利用其他的方式戒一下烟,比如说嚼口香糖或者是吃棒棒糖。
判决书,送达一般要送交当事人,但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可采用留置送达。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我认为这名男子就是故意而为之,对于他的这种做法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毕竟他所涉及的金额并不足2000元,不构成犯罪。
随着现代支付方式的改变,大部分人出门根本不会带现金,在付款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选择扫码付款或者是刷脸付款,其实这种方式带给人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生活中经常出现有人更换收款码以及故意出事截图付款码的状况,让许多商家都上当受骗。
男子买1900块钱的烟,却付一毛钱后逃跑。
江苏一位男子在商店购买价值1900块钱的烟,在店铺老伴给予对方烟之后,他扫码支付并且迅速逃跑,此时老伴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的异常,以为只是对方着急离开。当支付提醒显示只收款一毛钱的时候,老板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老板立马跑出去追,但此时男子已经逃跑,于是老板选择报警。
男子故意诈骗。
事情发生之后,很多网友认为该男子可能是输错了或者是忘记支付,但我认为这名男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行为,是他故意想去这样做,1900元与一毛钱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毕竟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在商店里面没有监控,可能这件事情就让该男子占了便宜。
受到治安处罚。
由于在江苏当地,如果所涉及的金额不足2000元,那么就不会构成犯罪行为此时,在此事件中该男子所涉及的烟仅值1900元,因此它不符合犯罪的条件,如果想给这名男子定性的话,只能说是诈骗,有可能会被处以5~10天的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是处以10~15天的拘留以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认为老板娘的做法值得赞扬。众所周知,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未成年人还没有形成比较正确的认知和价值观,父母和老师应该纠正他们吸烟的错误行为,如果成年之后对吸烟上瘾就很难戒掉了。虽然老板娘和男生之间只是陌生人,但是该超市开在学校里面,消费的一般都是学生,老板娘确实有责任规劝对方。不仅是香烟,如果未成年人来超市里面买酒,老板娘也可以拒绝出售。烟草里面含有仅次于尼古丁的成瘾性物质,上瘾之后戒掉会很难。父母应该从孩子小时候开始就教育他们不要吸烟,而学校也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父母和校方都应该帮助孩子纠正坏习惯
好习惯的养成需要日积月累,而坏习惯的改正也需要长时间的坚持,然而它一旦形成就很难改掉。未成年人的内心还不成熟,很多健康知识他们可能也不太熟悉,父母应该起到教育孩子的责任,警示未成年人不要吸烟或者喝酒,更不要养成错误的生活习惯。而作为校方,无论老师还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也有同样的责任。
吸烟对身体的危害到底有多么严重?
我们吃一般的食物可能不会上瘾,而烟草这种东西包含成瘾性物质,燃烧之后还会向空气中释放尼古丁、焦油等有害物质,对肺部等其它器官造成危害。而随着个人吸烟的时间越来越长,病变之后可能会渐渐致癌。总而言之,吸烟这种行为简直就是一种慢性自杀。
吸烟不仅危害个人健康,周围人吸入的二手烟会对身体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不吸烟,也要教育孩子拒绝烟草。这不仅是为了个人健康,更是为了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一,领导的赏识关乎我们事业道路的平坦与否,因小事而自毁前程不是正确做法。
想当初在部队中经常被使唤去做事,那时候是真的觉得都是没有回报的付出,但在回归社会投入职场工作之后,才发觉有领导看重自己,经常让自己做事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现实很骨感,它有着一定的规则与套路,人想要往高处爬,除了自身过硬的本事之外,还需要各种各样的机会,如果你从一开始就已经得到了领导的赏识,那么在起点上就已经是比别人要高处一截,这是优势。
如果因为一些芝麻大小的小事而舍弃了这种优势,就是不懂得利用机会发挥优势的愚蠢行为。反之去珍惜眼下的这种机会,则会得到更多更有益的帮助。十分简单的例子,领导不止是让你买烟吧?有些时候也会把工作上的事情交给你吧?这就是优势,证明你在领导心里有一定位置。
当员工在领导心目中有一定位置之后,是不是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更多的可能性?第二,领导的有意或者无意,足可看出他对你负不负责。在回答最开始的时候秋羡就提到,‘总是’‘有一次’,这是题主自己说的次数,由此能够看出领导并不是刻意的要让你去出这包烟钱。他有可能只是因为忘记了,事后想起来了又觉得拿出来讲有失脸面有失身份,又或者说在他心目中与你之间用不着计较这点小事,那么反过来题主自己计较了,是不是并没有将领导的赏识放在心上,觉得可有可无?
首先我们要知道,那位领导并不是天天都让题主自己掏腰包去给他买烟,所以就不是刻意的压榨员工,而是他想要利用权力的一种体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我们是个员工,为领导跑腿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觉得自己只应该做些和工作有关的事情,那么只能证明涉世未深。工作与生活是相关联的,每天在职场单位中工作,其实就是在生活。明白了这一点,就明白了那包烟,或许并不是那么重要。
然后我们再来谈谈这一包烟的价值,题主觉得将那包烟钱放在自己兜里会不会变的越来越多?还是说把它当做一个投资会取得更大回报?
不拘小节,目光长远,是一名职场工作者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我们可以为了小事而锱铢必较,也可以对小事洒然一笑。事实上只是一包烟而已,并不是什么巨资巨款,有些人指望着给领导送礼都找不到门路,题主反而觉得耿耿于怀,秋羡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都。
回归正题,既然领导将你当做了身边亲近的人,愿意让你帮他在工作中做些私事,那么反过来讲,他已经是将题主当做了自己人,往好的方面想,就会豁然开朗。清楚明白了我们是员工,是后辈,我们需要前辈的扶持与提拔,就不应该对前辈领导的一些小错误耿耿于怀,只要是在接受范围之内的,就坦然接受,这没有什么坏处。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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