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男人要了干吗” 情侣吵架路人挑衅被杀

“这种男人要了干吗” 情侣吵架路人挑衅被杀,第1张

路遇情侣吵架,阿宏酒后竟上前挑衅称“这种男人要了干什么”,还扇了男方一个耳光,结果阿宏遭到对方男子任刚连刺数刀丧命。近日,检方对任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6月28日晚上,任刚和女友途经一座小桥时吵了起来。此时,刚从附近娱乐会所走出来的阿宏和朋友路过此地,酒后的阿宏竟然直接冲到任刚和其女友面前挑衅称:“你们来看,这种男人要了干什么。”阿宏还上前打了任刚一巴掌。

任刚顿时怒火中烧,从附近一家小吃店的灶台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将阿宏按倒在地并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身体,连刺对方胸部及腰部数刀。很快,阿宏便没有了知觉。任刚和女友随后逃往江苏。而阿宏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便没有了呼吸。

6月30日,警方将准备自首的任刚抓捕归案。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任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并于日前移送市检察院二分院。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2010年5月7日晚8点左右,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

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针对这一结果,受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这个审判结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了三年。

“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谭跃认为,杭州中院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所以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他正在向有关律师咨询相关事宜。

谭跃认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胡斌的父母也同样觉得不公平。

胡斌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胡斌的爸爸也告诉记者,他现在心情很不好,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我个人认为这个杭州小伙一点都不冤,因为开车打电话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连罚四次又如何,只能怪他自己不遵守规则。

怎么说呢,为什么你会觉得这个杭州小伙冤?如果因为他开车打电话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呢?你是不是又要为别人感到可怜呢?这个杭州小伙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被扣12分又如何?难道说开车图中不管打多少次电话,只要扣一次3分就行了吗?那到时候谁都在开车的过程中打电话,岂不是交通事故会变得随处可见吗?不要说什么冤枉,规矩就在这里,这些规矩不是白来的,是用鲜血换来的。你自己先违反规定被扣分,居然还感到冤枉了,扣你20分都不会觉得你冤枉,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开车打电话的人,完全不把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回事,你自己不要命也不要牵连到别人。

有一说一,他不冤!他自己开车打电话被扣分,冤枉什么?难道是扣分扣多了吗?不存在的!你打一次电话,我就扣你3分又如何,你违反交通规定在先,你还有理了!如果不对杭州小伙的这个行为严惩,那以后路上到处都是打电话的了,隔三四百米就有一个交通事故现场,人们还用开车吗?你不要去觉得这个杭州小伙可怜,没什么可怜的,都是他自作自受。但凡是一个老司机,都知道开车要戴耳机,因为这样除了可以降噪之外,还可以直接接听电话,不用再伸手拿手机。虽然开车打电话的行为不好,但戴耳机打电话的方式总比直接拿着手机,单手开车打电话的方式好。

总的来说,这个小伙子不冤,因为按照交规来说,拍到你一次打电话的动作,就扣分一次,并不是说拍到一次,后面再拍到就不扣分了,没有这么好的事。

如今的许多孩子,越来越任性,比如有的孩子玩游戏、玩奖品,把父母辛辛苦苦攒来的几年积蓄,用来打发时间不长的时间。而孩子们呢,一点都不称心,一动不动地跳楼或跳江。

也可以说,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家长教育的失败,或者是因为对孩子过于娇惯,一切依附于孩子,稍有不顺就会寻死觅活。也有家长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造成家庭矛盾。

而且就在5月10日,杭州的一个小伙因为不知道原因,跑到九堡桥的栏杆外面,看起来好像想都没想。

看见那人的举动,很快有人报了警。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看到一名成年男子站在九堡大桥南栏杆外侧,双手紧握栏杆。

见那人如此举动,民警便驾驶救生艇靠了过去,并劝导那人,但那人似乎听不进去,不一会儿便从桥上跳下。

并且男子跳楼的瞬间被拍摄下来,下面是警察提供的当时的现场画面:

男人跳进河中后,警察展开紧急救援。那时的水很急,民警果断地从救生艇上跳进河里,把那名男子救了出来。

落水手被拉到救生艇上,民警展开紧急救援,幸好救援及时,发现小伙子没有大碍,随后民警将小伙子带到当地派出所处理。

经查询,原来这位年轻人大约20岁,原籍安徽,不知道因何原因,与父母发生了矛盾,因此吵嘴,后来感到委屈,便想到了跳江。

但是很多网友看到这条新闻,都谴责这小子太任性了!你要知道,父母把你养得这么大是不容易的,有什么好想的呢?真没头脑!

网民朋友们称,这是为警察点赞。跳江小伙与父母争吵是不应该的,更不应该以跳江威胁来伤害父母。她们是你最亲的人,有不同意见可以耐心地沟通,你这样做只会伤害父母自尊。快点醒来,伙计。

网民“手机”则表示,这种孩子太任性了,小时候我们常常被父母骂,长大了也没跳江跳河,现在孩子有什么事吓唬父母,真可恶!

杭州小伙与父母争吵,竟从数十米高的桥上跳入钱塘江。你对此有何看法?

相信同袍在穿着汉服出门时,一定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过路人好奇、疑惑甚至有些鄙夷的目光,在最初汉服普及度低时,可能是因为汉服属于小众文化,人们对于汉服的了解不多,大多仅仅局限于古装剧、戏剧之中,因此难免会对于日常穿着汉服上街的行为感到奇怪。可为什么网络平台已经如此发达,汉服传播日益广泛的现今,不少同袍还是会受到路人好奇乃至于嘲笑的目光呢?原因其实与自身穿搭的廉价感有关。

一、汉服穿搭为什么会显得廉价感呢?首先,汉服的选择上大有讲究,自从汉服日常化后,各类平价的汉服层出不穷,人们在选择汉服时也会常常以低价为优先,而忽略了汉服本身的质感,鱼龙混杂的店铺、粗制滥造的汉服,这也使得汉服穿搭的显得廉价感成为必然。

其次,有不少人对于汉服形制的并不了解,仅是单纯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进行汉服的穿搭,有时甚至连基础的“把汉服穿好、穿对”都无法做到,也难怪会受到路人的嘲笑了。

再次,网络媒体的盛行和汉服小众文化在网络的爆火,非常多的网红和主播纷纷随大流穿汉服拍视频和直播,为了引人注目和获得流量,常常穿着廉价的汉服做一些不雅或者滑稽的举动,使得很多人对汉服产生了误解,误以为这是一种廉价且没品的服装,这也是为什么别人觉得汉服显得廉价感的原因之一。

二、怎么样穿着汉服才能避免廉价感?1、选择有质感的汉服是穿搭基础在选择汉服时,应当以汉服的质感为优先,然后再在个人的消费能力范围之内进行汉服的选择,而非是一味地选择便宜的汉服。现在我们总是能够看到网络售卖平台上有着非常多面料差劲的汉服,各种劣质的“网纱”面料、宛若糖果纸一样的半透明面料充斥在市面上,但有很多萌新不是很懂,觉得好看且便宜就买了,没有想过质感的问题。

这就说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也是罪有应得,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浙江大街嫌犯围观抓捕现场被抓

看热闹不嫌事大,好奇心害死猫,浙江东阳的一名男子就被自己的好奇心给坑了。怎么回事呢,原来,浙江东阳的民警在大街上抓捕窃贼的时候,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突然停下车来围观,和民警来了个四目相对,眼见民警看着自己,该男子立即骑着电车离开。

 然而,民警却觉得这个人的面孔很熟悉,经过核实后发现,该男子为徐某,曾经入室盗窃,民警随后将其拦停并抓捕归案。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于这位徐某来说,落得这样的下场也算是自食恶果了。

这件事《人民日报》也进行了报道评论。都说“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名男子终归没能逃过法网恢恢。

 

二、列举看热闹看到自己头上的事儿

这种吃瓜吃到自己头上的事,其实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下面就列举几个之前的旧闻

1湖北十堰手机店看热闹被抓

2020年6月份,在湖北十堰,民警到一手机店调解纠纷,一男子坐下看热闹。民警离开前,发现该男子有些眼熟,核查发现其正是在逃嫌疑人陆某。陆某在住院期间盗走病房何某的手机支付账号并将余额1610元全部转走。毫无疑问,陆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友纷纷感叹,这警察记性可真好。

2、南安酒驾逃逸后又回来看热闹被抓

2020年7月,南安一名男子醉驾电动车肇事逃逸,事后竟然还返回现场凑热闹,最终,该男子被被警方当场抓获。

2020年7月的一个晚上,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接一名轿车车主报警称,其与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发生剐蹭,电动车车主身上酒气很重,疑似酒后驾驶。民警到场后,电动车车主已经驾车逃离,民警了解情况后,准备离开调取监控。突然察觉围观人群中有名男子神色异样,酒气很重,经过盘查和监控比对,民警确定该男子就是逃逸的电动车车主,其现场吹气酒精含量达到251mg/100ml,系醉酒驾驶。

据了解,该男子叫傅某,57岁,南安美林人,当天晚上8时许,他和朋友喝酒,然后骑电动车回家时与小汽车发生剐蹭,傅某下车便骂骂咧咧,与小车司机发生冲突,后看到对方报警,急忙逃离现场。

醉酒驾车逃逸后竟然还返回现场看热闹,民警也是哭笑不得。当然,等待傅某的就是相关酒驾处罚了。民警提醒:心存侥幸,在法律边缘试探,终将迎来法律的严惩

3、湖北宜昌,网上逃犯竟然看热闹一直跟到派出所

2014年8月,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网上逃犯黄某在街上看热闹,居然一路跟到派出所,结果被民警当场抓个正着。

黄某是宜昌市夷陵区分乡人,当时是30多岁,平时喜欢看热闹,只要哪里人多,他就往哪里钻。2014年8月25上午10时许,集镇上两人因矛盾吵架,近百人围观,里三层外三层,而黄某就在其中。

为避免交通拥堵,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吵架的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黄某感觉意犹未尽,跟着警车一路跑到派出所。就在民警调解的过程中,黄某一直站在派出所院内往里面张望,不时还竖起耳朵听。

就在此时,民警发现了黄某并问其是否有事,黄某支支吾吾地回答后,转身欲走。细心的民警顿时觉得可疑,叫住黄某并要求查看身份信息。黄某顿时慌了神,民警一查乐了,原来黄某是一名外地警方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结果黄某束手就擒。

三、总结:千万别对法律蔑视,别心存侥幸

这些事例,一方面让广大网友赞叹警方的专业能力,对于在逃的罪犯竟然能一眼认出相似的,这个眼力没有一定的能力和认真程度是很难能达到的。

另一方面也让广大网友对于罪犯的落网叫好,也许大部分人这时候反应出来的词都是“罪有应得”,这也是给曾经有犯罪行径的人一个警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警方对于打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都是无人能敌的。

同时,希望这个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不要怀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对那些不法分子也是一个最有力的警示,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踏踏实实做人,踏踏实实生活才是正理。

这位男子会再次被抓,只因为晚上和朋友庆贺“新生”,多喝了几杯。在高兴之余,出现了醉酒驾驶危险行为,被民警酒驾检查查到。让民警惊奇地方在于,男子并没有申领驾照,也从来没有接受过驾驶技能培训。

男子开车途中,遇到了在路上查酒驾的民警。因为自己无证醉驾行为,让自己于当天晚上再次被抓。从上午释放,到晚上再次被抓,男子一共享受了10个小时自由时光。这一幕让网友哭笑不得,就连办案民警,感到诧异。在处理这件事情时候心生感叹,“这大概是这么多年来间隔时间最短的‘二进宫’了吧”。

一、伪造证件,被拘役4个月

事情发生在浙江杭州,一位男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处四个月拘役处罚。

四个月的时间,对于忙碌的人来讲,可能一晃就过去了。对于被拘役的人来讲,却有度日如年的感觉。好不容易等到了拘役期满释放,当天上午在民警办理完手续后,男子便重获自由。

男子拘役期结束后,刚走出看守所,外面便有几位好友等待。从这一点也能够看出,男子的人缘很好,尽管触犯了法律,依然没有被朋友忘记和疏远。好友见面寒暄之后,便一起离开了看守所。

二、上午释放,晚上“回去”

好友时隔四月再次相聚,自然免不了聚会畅饮。当天晚上男子同几位朋友,就在当地一家饭店里吃饭。席间男子喝了三瓶啤酒,外加一瓶五加皮。可能是心情高兴,喝完酒的男子兴致勃勃,从朋友手中拿过车钥匙,说“你们都喝多了,今天我来开”。

就这样男子驾车载着朋友,一路向前行驶。不曾想却在路上,遇到了交警检查酒驾。不知道男子在看到交警时候,心里有没有哆嗦。交警看到车辆靠近,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酒驾检查。

经过民警检测,发现男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交警向其索要驾驶证时候,男子一句话让交警吃惊不已,“我……我没有驾驶证”。原来男子从未申领驾驶证,也没有接受过正规驾驶技能培训。

醉酒驾驶本就情节严重,外加无证情况,会让男子从重处罚。除了拘役之外,还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罚款。这一次不仅男子要遭受处罚,就连车主朋友,也会被一并处罚。

交警将男子移交给看守所民警时候,民警感到非常意外,这不上午刚出去吗?这么快又见面了。看来男子受到的教训,还是不够深刻啊!

事件延伸:法律底线不能闯,好友更需常提醒

这位男子的遭遇,都可以拍成一部教育短片了。上午朋友来接,刚夸完朋友仗义,谁曾想晚上双方,就来了一把“互坑”。朋友明知男子没有驾照,却依然让其驾驶车辆。

在倩倩看来,万幸遇到了查酒驾民警,制止了这种危险行为。如果放任男子驾驶,没有系统学习驾照的人,外加醉酒状态,很容易出现事故。一旦事故发生,车辆受损事小,人员伤亡事大。

男子两次突破法律底线,而且相隔时间,只有10个小时。我想这一次,男子受到的教训,会让他记忆深刻,再次重获自由时候,一定会牢记前车之鉴。这位将车辆借给男子开的朋友,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不知道男子再一次释放时候,几位朋友还会来接人吗?

作为好朋友,不应该只在酒桌上推杯换盏,还应该牢记法律底线;在朋友有逾越红线行为时候,及时有效劝阻,不让朋友堕落深渊,受到法律惩罚。男子和朋友相聚,但凡有一人劝阻,或者叫来代驾,也不至于让男子“再进宫”。

男子的经历,也可以说是十分悲催了。对于这样一件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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