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市面上很多2、3个月就死掉的串串加盟商?

为什么市面上很多2、3个月就死掉的串串加盟商?,第1张

涮串(以下简称“串串”)来自于四川,在火锅的光环下,迅速在一二线城市蹿红。

每到饭点最热闹的不是火锅店,而是串串店。

在很多高校门口,串串店的数量经常是火锅店的两到三倍。以校园为轴心的商业群体特征十分明显:受众年轻、人均消费低、选择多样。而这些特质,刚好与串串的特质相吻合。

热锅串串冬天卖的好,而冷锅串串夏天卖的好,这也使得两种形式受到季节性的限制。串串较火锅来说,无论在人员管理、食品消费、加工等环节,都有更轻便的优势。

近年来,麻辣烫、麻辣香锅、火锅店甚至一些中餐店,无论是单店还是连锁店,部分老板更喜欢将食材处理这一环节交给供应链,或是外包、或是自建、或是合作等,串串这个有根系的品类背后的是否也有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及供应体系?

但业内人士往往对此看法不一。串串究竟适不适合标准化?

同为小吃起家的万利记联合创始人、副总经理王堡民认为:串串属于小吃,其最大的核心在于风味,而风味与标准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立的点。如果做特色,意味着高人工投入,但至少能保证顾客消费体验较好。

“作为餐饮从业者,如果我们把事情变得越来越简单,把该省的事情都省下来,最终顾客的体验就会打折扣。”

“加盟商资质的审核,门店装修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的制定,区域市场的督导制度等等,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很多企业没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准备工作就急着放加盟,结果肯定会一片混乱,最终对品牌造成损伤。”

串串属于小吃品类,其成长需要经历四个阶段:

一、从零起步的江湖初期;

二、建立标准化体系的制度期;

三、强化内部管理的规范期;

四、树立品牌的文化期。

而目前串串尚处于从江湖草莽到标准化体系确立的过渡期。串串本身是门好生意,普适性强、整体持续向上,但行业也将越来越规范化。

注重体系建设的商家或将从竞争中胜出,散乱差者终究逃不掉“被洗牌”的命运。

首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事发现场的服务人员和客户多方面了解吵架原因;

第二,了解具体原因之后,轻轻走到客户面前,对于有明显怒气的一方客户道歉,说明①如果是由于本餐厅菜品、口味或者上餐速度造成的原因,本餐厅表示歉意;②如果是因为上错了菜,导致客户久等而造成的分歧,由餐厅出面解决,重新给客户再尽快上一份;

第三,如果是客户与客户个人之见产生的矛盾,实则与餐厅无关,此时宜以缓和平息双方矛盾为主,可以旁观者身份加以劝解,然后以餐厅名义双方客户各赠送一份甜品或者点心,以调节气氛。

1最初的网红店是靠网红炒起来的。

最初的网红含金量都蛮高的,基本上都是有很多粉丝的人。而这些网红就靠自己的粉丝赚钱。这些网红每天会在社交圈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包括衣服、化妆品、当然还有美食。

因为这种方式很新颖,因为她们生活得很高大上,所以很多人愿意跟她们用同款,年轻人会把去网红去过的地方当成一种时髦。

2民以食为天,每个城市都会有专门的美食达人。

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的小圈子,比如同城群,比如论坛。有一部分吃货,会愿意在这些圈子里分享自己去吃过的地方,给一些忙于工作的人一些安利,便于他们去处理饭局。

后来,这一部分人会接触到一些商家,商家给她们提供优惠,她们帮店里宣传。在互惠互利上为店的宣传做贡献。

3团购软件的评分。

很多商家会推出很多优惠来增加订单数,也会想很多办法让顾客给好评。这种方式很受用,现在的美食店越来越多,让很多人无法做出选择,哪家销售订单最多,哪家好评最多,会愿意排着队去那家吃饭。

4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内容创作者,短视频的到来,人人都可能成为网红。

自媒体风口让很多实体店老板,看到了市场。所以很多人耍了自己的小心机,利用互联网帮自己店做宣传。

找很多人帮忙体验宣传,花很多心思在排队和店内装修上。很快让一些店成了网红店。

但是,这些网红店把大多数时间和金钱都放在了宣传上,往往忽略了店内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往往得不偿失。得民心快,失民心更快。

在外面吃饭时,我们希望吃的东西能够干净卫生,这样至少不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有些商家总是屡教不改,总是喜欢用劣质产品甚至有毒有害的产品来坑害消费者。四川就有一家串串店的店主,通过回收炼制老油来节省成本,给消费者吃有毒有害的油,最终,这位商家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且罚款数十万人民币。

商家炼制老油的行为令人发指

这位串串店的商家,将顾客吃过的食用油再度回收,之后更是通过自己独特研究出来的方法提炼老油,之后,他又将这种炼制出来的食用油利用起来,继续用这种油炸串然后卖给消费者,可以说,消费者吃的是二手油甚至三手油,为了节省成本,这位商家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但是他这样做,破坏的是自己的口碑,破坏的是自己的诚信,并且,他还因为涉嫌违法,被有关部门逮捕。

商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很明显,这位商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如果提供有害有毒的食品,则属于销售有害食品,在法律定义上属于刑事犯罪。显然商家多次提炼的老油无法保证对人体无害,从结果和目的上来说,商家已经给很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惩罚他并不过分。为了省点食用油的钱,搭上了自己五年的青春,还赔了几十万元,这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亏大了。

做生意,特别是做”吃“的生意,就一定要注重食品安全和食品健康,消费者要重视,商家则更要重视,因为商家占据主动,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商家的产品,因此,做一个合格的商家,对社会对消费者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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