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的鉴定可以用来打官司吗?

亲子的鉴定可以用来打官司吗?,第1张

亲子鉴定可以用来打官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亲子鉴定可以作为上诉依据,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司法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法律分析

亲子鉴定又称亲缘鉴定,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进行亲子鉴定的诱因: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的轻视,人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真正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依据,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男方在法庭上提出做亲子鉴定,但是没有证据,这时法院可能会要求男方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如果男方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可能会拒绝男方的此项请求。另外,如果女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相关证据,以及审理过程中的相关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出裁决。综上所述,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证据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考虑后再做出裁决,以确保案件公正和合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我看未必。亲子鉴定难道不是促进感情的吗?

活在猜疑中就是夫妻关系的幸福表现吗?若说亲子鉴定是破坏感情,那很可能是这行为代表着女方受到不信任,从这个角度看,是不利于夫妻感情的。

但是如果孩子就是女方和别人生的呢?你的信任行为不是很滑稽吗?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鉴定行为的确是代表女方受到不信任,但是鉴定之后难道不是促进感情的吗?拒绝鉴定,只能是告诉男方一个信息:有鬼,所以不敢鉴定。断案都需要取证,不能无条件地信任嫌疑人的所述所为,应加以核实判断再与信任。

(我们知道母亲知道孩子是谁的,但是父亲就未必。给孩子冠名随父姓,可以说是对男性的一种安慰补偿。所以那些为孩子争夺跟谁姓的女权主义,我只能表示无语)

也有一种观点:也许孩子不是我的,但我只要我们夫妻感情和睦,即使帮别人养孩子又有什么关系呢?那某种意义上也是我的孩子呀。首先,这种思想是值得赞颂的,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或者说人类,都是自私的。即使对方对你的感情是真的,孩子只是冲动失控时与别人的产物,你仍然唯爱至上去维护关系,那我们干嘛要有婚姻制度呢?如果无条件的信任可以替代制度对男女双方的约束,那么原始混乱的无婚姻进化到如今双方互相一半约束一半成就的婚姻制度岂不是一种后退的?

所以,亲子鉴定,是一个利大于弊的举措,无论是家庭情感、还是刑事案件、或是其他。但是在亲子鉴定前,双方思想要协商一致,至少别觉得是一种对情感的毁灭。世间所有的情感都需要磨练的,磨练通过一次,感情就更进一步、也会更稳。但是有些人会把磨练当作毁灭,的确,因为他们就没想着解决问题,而是束手认命。没有无法战胜的现实,只有不想靠近你的爱人(通俗说:爱得不够深)。

如果男方主张孩子不是他的,要做亲子鉴定,女方又不同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推定孩子不是男方的子女。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1987年6月15日 法(研)复[1987]20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亲子鉴定是鉴定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当夫妻间有需要做亲子鉴定时,可以去找专门的医院进行鉴定。但是有些时候,亲子鉴定并不是在医院里做的,而是在司法中心做的。那么,司法鉴定可做亲子鉴定吗,还有胎儿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司法鉴定可做亲子鉴定吗

 当夫妻间有需要做亲子鉴定要求出现后,一般都会去医院做亲子鉴定。但当在法院有民事纠纷产生,如果夫妻需要做司法鉴定,就会有司法局做。还有人会产生疑惑,司法局能做亲子鉴定吗

 国家司法局发布实施亲子鉴定标准颁发亲子鉴定许可给亲子鉴定中心,亲子鉴定中心负责亲子鉴定技术上的问题以及司法亲子鉴定取证的过程,保证亲子鉴定结果的真实性,以及保证检出的样本DNA信息跟被鉴定人一一对应。

 法院以亲子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检验报告作为法律依据,公正裁判民事案件结果。三者之间各行其责,又相互联系。

 亲子鉴定一般都是民事案件,都是有当事人自己自愿取证与决定,法院以及司法局和鉴定中心是不能强制人做亲子鉴定的。

 司法亲子鉴定的要求:

 1、当事人亲自到现场;

 2、提供当事人的有效证件(无户口的孩子无需提供),比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采样人员亲自采样;并对采样过程进行拍照;

 4、被鉴定人要如实填写委托鉴定书、鉴定协议书、以及检材登记表,并且要亲自签字按指纹。

 司法局可以做亲子鉴定,也是需要有条件的,只有打官司才会做司法鉴定,以保证鉴定的真实准确。同时做司法亲子鉴定还要满足以上4个条件,才能保证做的司法鉴定被对方所认可,了解了这么多,对司法亲子鉴定有了详细的认识。也在亲子鉴定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

胎儿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胎儿,顾名思义,它从一个受精卵发育而来,一点一点生长出身体,四肢慢慢出现,有了手指,还会轻轻地踢母亲的肚子,让外面的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对于要做亲子鉴定的妈妈来说,一个最大的问题在于,胎儿能做亲子鉴定吗一个还没出生的婴儿要被动的接受亲子鉴定会不会对他的成长发育有什么影响呢这种坚定地方式会不会同时让妈妈和孩子都收到伤害许多到医院的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那么,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知大家,胎儿亲子鉴定是一项新兴的科学技术。它存在的第一前提就是不能对孕妇和胎儿有任何损伤。到现在,这项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不管是选择抽取绒毛还是选择羊水样本,都相当于孕妇做产前检查,不会有任何的伤害出现。

 胎儿发育到第十到十二周,他的发育已经到达第一阶段,从妈妈的子宫中着床到发育,他的生命有了第一步。这一时期,就可以做亲子鉴定了。

你既然自己都知道你老婆说的是气话,而你却去要求解释,什么叫解释?解释就代表了事情的必然性,代表了这事是真实的。你老婆会如何做。

再一个,姑且当做气话,就代表你心里的那股子怨气,两个都存在怨气的人,加上你心里棉前面存在的结,不说火上浇油,但也不可能和平相处的,你说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相信一次两次的争吵不至于到你们要离婚的地步,但前面几年的婚姻路程上,是否有值得讨论的地方,或你,或你老婆,这需要双方坐下来,慢慢的沟通,首先需要达成一个目标,那就是共同生活下去,然后再根据这个目标来做出妥协,或你,或你老婆,理解和妥协,是婚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建议:夫妻双方去做正规的婚姻咨询(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心理咨询也好,婚姻咨询也好,并非咨询师给出建议和提议,而是求助者利用自身拥有的优点,资源,在咨询师的协助发掘下解决心理问题。这里也并非一个可以相互了解很透彻的平台,许多事情涉及到你们夫妻隐私,所以,建议做正规婚姻咨询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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