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我觉得这个男子非常的没有责任感,不管夫妻之间产生怎样的矛盾,首先应该考虑到自己另一半的安全,我们都知道高速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如果一不注意很容易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男子也非常的狠心,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另一半再怎么不对,也不应该直接将对方扔在高速公路上。
在深夜有一名女子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走,而且边走边哭,当地的民警也立即询问该女子状况,这才知道女子与其丈夫吵架,女子被丈夫殴打之后,手机还被拿走,随后女子被丈夫丢在高速公路上,女子也感到非常的害怕,由于没有通讯工具,不能及时和自己的亲人联系,而民警把女子带下了高速,并且与好友进行了联系。
看到女子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高速应急道路上,许多的网友感到非常的泪,目认为这个丈夫一点担当都没有,也有不少人劝女子应该立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这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也太狠了,不仅思家家庭暴力,而且还狠心的将妻子赶下车,男子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也侧方面的反映出夫妻间的争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也暴露出男子的忘恩负义,在和女方结婚的时候信誓旦旦,可是当两个人相处久了产生了矛盾,男子便对妻子下狠手,这完全是对婚姻的背叛而与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苦,所以女子也应该正视自己的婚姻,既然两个人没有了感情,那么可以选择即使分手,女子的丈夫不仅没有道德,而且素质较低,所以尽早选择离婚,也是对女子权益自我的一种保护。
每个人都想拥有完美婚姻,两人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但现实往往是支离破碎,一片狼藉,曾经的誓言抛之脑后,婚前的海誓山盟也早已不在。武汉这对夫妻在案发之前,就经过了一场激烈争吵,并在此之前,女子曾提出离婚,可见双方关系早已陷入僵局。
根据受害者父亲的说法,案发当天女子和丈夫再次发生争吵,女子试图阻止丈夫去上班,去办理一些事情,但其丈夫坚持上班。随后双方前后脚来到车库,而悲剧就在此刻发生了,女子被拖拽85米,造成身体各个部分受损直至死亡。
目前,受害者父亲认为,女儿是被故意杀害,但受害者丈夫否认了这种说法,据他说自己并没有看到受害者钻到车底,双方针对“故意”还是“过失”存在歧义。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希望真相早日公布于众。
值得惋惜的是,他们的孩子也刚刚出生不久,没想到妈妈已经不在了,对于两家人来说无疑都是悲痛的吧。
夫妻之间如何相处?沟通理解最重要
生活中,夫妻之间吵架在所难免,总会有一些磕磕绊绊来阻碍夫妻感情。在我看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需要沟通和理解。
很多时候夫妻一方会采用冷暴力,拒绝沟通,对另一方置之不理,以为这样矛盾就会自动消失?但其实矛盾一直都在那里,有些并不会随时间而消失,反而是越积攒越多集中爆发。
所以冷暴力是一种略显拙劣的处理方式,只有双方都说开了,知道对方的想法才能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回到武汉这起案件,双方的沟通方式似乎就是争吵,谁也不示弱,这种无效沟通同样是不合理。遇到这种情况,其实双方可以让情绪冷静下来,等到恢复理智之后,再重新思考问题所在。
当然也有沟通解决不了的问题。据受害者父亲说,受害者曾经还遭到家暴,这更是无法忍受的。或许这也是受害者坚决离婚的原因吧,但她却没有等到离婚。这时候就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自己越陷越深。
两个人在一起,相互理解,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或许就没有那么生气了。
大部分人之所以走进婚姻殿堂,正是看中了对方某一个吸引力,才会走到一起。当发生矛盾时,我们不妨多想想对方的好,多体谅一下对方的不容易,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是不是会发现大有不同呢?
总之呢,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和经营的,理解沟通是基础,在日常相处中还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
反之,如果双方都尽力维护这段婚姻,但却无可奈何,那就各自祝福彼此不妨分开,我觉得这对双方来说,也不一定是不好的结果。
写到最后
有人把婚姻比作“坟墓”,也有人把它当作“甜蜜的负担”,婚姻给人们带来了不同生活体验。在我看来,有些婚姻并不能强求,只要双方努力后不觉得遗憾或可惜就好了。
说一说,在婚姻中你会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序言:重庆的一个女子与丈夫发生争吵后,直接带着自己的女儿一起坠亡了,这个女子的做法之所以会如此的极端,只是因为对婚姻失去了信心。在两个人婚姻存续期间,女子的丈夫就长期的对女子施有家暴的现象,两个人的婚姻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但是却迟迟没有离婚。在当天这个女子和丈夫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就直接带着女儿坠亡,而女子的丈夫做法也是让人非常的费解。
女子和丈夫发生争吵可想而知,这个女子的做法真的是非常的极端。即使和丈夫发生争吵了,或者是因为丈夫有家暴的行为,可以直接和对方提出离婚没有必要直接带着孩子一起坠亡。等到女子和孩子一起坠亡后,女子的丈夫直接在家族群里发了妻子和孩子坠亡的照片,要求女方的父母过来收尸。当女方的父母在得知女儿和外孙女儿都发生了坠楼的事件,始终没办法原谅自己的女婿,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女婿的做法,让人觉得太心寒了。
女子的做法有些极端这个女子应该意识到,既然和丈夫发生争吵了,可以直接选择和丈夫提离婚,而不是带着孩子一起跳楼。孩子也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利,作为一个母亲,可想而知在当时想要带着孩子一起坠楼,内心中会表现的有多么的绝望。可见对婚姻一定是失望透顶,才会连生命都不顾,想要带着孩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对当代的女性千万不要想着做傻事,没有感情就应该及时的离开对方。
女性可以提离婚在如今的婚姻家庭当中,女性也可以直接考虑向丈夫提出离婚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日后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不要一味的在婚姻当中做软弱者,长时间的软弱下去,只会遭受到更多的伤害。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作为一个母亲应该考虑到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也应该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带孩子坠楼。
女子和丈夫吵架后情绪失控,在家中割腕自杀。对于在这件事我的看法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做事极端的人往往自己本身就非常有问题。夫妻之间争吵不是常事吗?争吵之下都在气头上,难免有话不投机的时候,停止争吵,做些其他的事情冷静一下才是正道。但是这位孕妇竟然做出了割腕自杀如此愚蠢的举动,简直是不可理喻。
吵个架就要死要活的?何必!如果说救援队员营救不及时,真的出了大问题,这名孕妇就如此淡然的面对死亡吗?我看未必!一个真的有想死之心的人,是不可能割腕之后,还把自己做出的荒唐事告诉他人的。这位孕妇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要挟,拿着自己和孩子的命要挟自己的丈夫服软!何必呢!
事情始末
湖南郴州某地的一个小区里,有一位女子割腕轻生,当地的救援队员在接到报警以后,立即集合人员赶往事发的地点。据了解得知,这名轻生的女子是一位孕妇,在和自己的丈夫发生激烈争吵之后,这位女子非常的生气,于是情绪失控,一时想不开割腕自杀。这位女子在割腕之后,还拍了照片发给了自己的丈夫,想要以此告诉丈夫自己不想活了。
抑郁该孕妇的行为着实荒唐,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个事实,那就是该孕妇很有可能患上了孕期抑郁综合征,需要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孕期抑郁是很可怕的,之所以会有这种心理疾病,主要是因为第一次怀孕缺乏经验,而且无法面对自己变丑变胖的事实,这个时候的确需要爱人多关心多爱护。因此,这个孕妇的丈夫也有不当之处,明知道自己的妻子怀孕了却不懂得包容和忍让,也算不上是男子汉大丈夫。
女子和丈夫吵架后情绪失控,在家中割腕自杀,在我看来就是伤害自己愚蠢至极!
河南信阳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的责任人应该是这位撞了小孩的老人家,虽然在等待警察解决纠纷的时间里,突然倒地猝死,但原因是他自身有疾病,而非被告人对他有肢体上的接触而导致的。
见义勇为,在法律上是这样界定的,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而河南信阳的孙女士的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
1、河南信阳老人遇阻猝死案
网上有个段子说的是现在的老人都变坏了,网友们说不对,是坏人变老了。这话用来概括河南信阳这起老人遇阻猝死案的始末最恰当不过。事情的起因特别简单,在信阳的一个小区门口,一位老人骑着自行车经过,撞倒了一个小男孩,可是这位老人却没有下车看看小孩的伤势,反而要偷偷溜走,这时刚好被小区里的一位孙女士看到了,她扶起小男孩发现脖子受伤流血,上前拦住要溜走的这位老人,没想到老人开始用非常难听的话骂人,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语言冲突,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好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这位老人突然倒地身亡。事后这位老人的家属把这位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认为正是由于孙女士的行为导致老人猝死,而小区的物业没有起到管理职责,要求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共同赔偿老人家属40万元。
2、见义勇为不是多管闲事
收到传票的孙女士真的是是十分崩溃,没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会招致这样的后果,老人的家属认为孙女士带着孩子在行人、非机动车辆通道处占道休闲、玩耍、打闹,对正常通行且身为残疾人的老人恶言恶语相向并阻拦不让其通行,对老人无礼纠缠最后导致老人情绪过于激动,心脏骤停不治身亡。并且说老人除了腿部有点残疾之外,并没有心脑血管类的疾病,老人的死因就是孙女士给气死的。一时间,网上各种说辞纷至沓来,让孙女士不是所措,甚至怀疑自己难道做错了?
面对老人家属的无理取闹,甚至动手打人的行为,最终法院给予了公正的宣判,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其行为符合常理,不具有违法性。而且孙女士的言语没有过激,也没有和老人有肢体冲突,这位老人也是在一周前由于脑梗、高血压、糖尿病、继发性癫痫等多种疾病刚刚出院,孙女士的行为对于老人的死亡没有过错,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至于小区物业也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个宣判结果可以说大快人心,声张了正义,让见义勇为的人不会寒心。
3、坏人变老了还是坏人
不是所有的人老了都会变得慈祥,宽容,通情达理,现在社会上有些老人的行为真的让年轻人都看不下去,这难道是社会的压力让他们变坏了吗?网友总结得比较到位,就是坏人变老了,这些人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什么讲道理,有素质的人,老了之后只会倚老卖老,以为自己是老年人就必须得到所有的尊重,礼让。可是对于这样不讲公德,撞了人就想跑,跑不掉就骂人的行为也应该礼让吗?难道老年人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个判决结果告诉这些人,不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谁都不能够混淆视听!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真的是一颗心落了地,起码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健全的社会,除了法律的制裁,还有道德的约束,路见不平,见义勇为绝对不是多管闲事,而是我们作为中国人的一个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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