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陌生人吵架,被对方先动手打了一巴掌,自己没动手,能报警吗?警察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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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首先我要告诉你

打架 即使是战争

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怕不怕 不是问题的根本

而是双方的坚持 谁是谁非

邪不压正

如果你在武力上占优势

就无需与他讲道理

如果武力不是你的优势

那你离他远点吧

让他的父母 老师 上级与他讲道理

和邻居发生口角但没有动手,后邻居发病去世,死亡的诱因是当事人吵架所致,因此,邻居的死亡当事人是有次要责任的。

邻居本身的疾病或其特殊体质,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依法应赔偿死亡邻居的部分损失。

具体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链接:《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现在法治社会劝大家能吵吵尽量别动手,动手之前先看看兜里有没有人民币,现在打架的成本是很高的,如果别人打了你一巴掌怎么办呢?一般人的做法是这样的:

                            

第一种:别人打你了,你感觉自己面子上挂不住,又打不过人家怎么办呢?打电话叫人叫了一群人把他又削了一顿,本来是叫过来为你壮胆打几个耳光挽回颜面就行了,但是就是有一些小朋友爱逞能,趁着人多想装逼下手不知道轻重,不小心把人打伤了,往轻了说对方被打成轻微伤,你起码要被行政拘留几天,又要给人家看病,又拘留又赔钱值得吗?

再往重点说打个轻伤你就要涉及刑事了,要坐牢的,半年应该有吧,如果你赔偿不到位对方不给你写谅解书判实刑妥妥的,别想着判缓,还是又要坐牢,又赔钱的,再往重了我就不说了。

第二种:对方打了一巴掌你打电话叫人,恰巧对方也不是善茬也叫了一帮人,两帮人还都喜欢装,就火拼了起来,刑事拘留又是妥妥的聚众斗殴罪,小打小闹三年以下,如果持械又再公共场所影响恶劣的你身为组织者三年以上妥妥的,这次不用赔钱了就坐牢吧!有人说对方先动的手啊,他有错在先啊,警察可不管你先动的手只要涉及刑事统统一律法办!

正确做法:被人家打了就直接往地上一躺直接报警就行了,看看有没有脑震荡啥的,对于这种人只能让他赔钱才能长记性,就是没啥病就在医院输点营养液一类的就不出院,有钱让他使劲花,我就不信他不找你协商,协商的时候先道个歉,道歉道的直到你满意为止咱再出院,这不也挽回了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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