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耳之死

一只耳之死,第1张

  他的坟头草青青,孤寂地在坟山山顶摇曳,没人知道这座无碑无名的坟属于谁,也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埋在此处,而我也终将忘记这一切。

                                                      ――《日记·许千山》

1

  原以为一只耳的家会变得很破败,这间建在坟山脚下的偏僻房舍,自从一只耳弑父案发生后,只剩下他的母亲独自居住,出乎我和阿德意料的是,即使已经到了傍晚,这里依旧热闹非凡。

  等她将自己的牌友都招呼安顿好后,桌上搁的茶已经凉了。

  一只耳的母亲往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坐在我们对面的板凳上,展开脸上堆起的皱纹,问道:“两位警官晚上来我这是有什么事吗?”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想从您这再了解一些关于四年前您儿子弑父案的细节,您可以试着回忆一下吗?”我委婉地道明来意,阿德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阿德是我的助手,曾同我一起破过许多案子,只是人有些木讷沉闷。

  闻言,一只耳的母亲一愣,眼神闪过一瞬慌乱,她盯着桌上已经凉了的茶,思绪仿佛拉扯得很远,过了许久,她才开了口:“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有些记不清了。”

  “好吧,那你可以跟我们讲讲您儿子吗?放轻松,别紧张。”我试图让她放下警惕。

  眼前中年妇女点点头,缓缓说道:“小时候春生很乖,总爱腻着我……只是后来,他和路边的野狗撕咬掉了一只耳朵后性情开始变得古怪。”

  对于他的古怪,我初到镇子时常听人说起。从活剖动物,生吃内脏,到入室偷窃,甚至有猥亵幼女的倾向,直至后来杀了自己的父亲。

  “有他的照片吗?我们想看看。”

  “照片?有的,我去拿。”说罢,她起身往屋外走去,她有些驼背,头上挽的发髻染了些许霜白。

  这里是外人俗称的“桃源镇”,这里的人从祖辈起便学会自给自足,因此民风纯朴,平日里连争吵都少有,更别说是杀人了,所以这起案件在当年也算是轰动一时。

  我正出神间,春生的母亲进来了,她的手里捏着一张黑白照,嘴角微微上扬,说起来,虽然她的儿子犯下命案毁了这个家,可谈起他儿子时,也未见她有多恨意。

  “这就是春生了。”她复又坐下,将手中的照片递给我时顺手将遮眼的碎发撩到耳后,鬓角处露出一条宽钝且颜色颇深的疤痕。

  当年重案组来到这里提取物证时曾用鲁米诺荧光检验过,鲁米诺反应是刑侦学中一种专门检验血迹的化学试剂,无论什么物体用何种方式清洗过,只要染过血迹喷上这个,都会有荧光反应呈蓝紫色。

  而当时一只耳家餐桌角上残留的血迹经过比对证实是一只耳母亲的血迹。如今再看她侧脸疤痕的形廓,八九不离十了。

  我接过照片,照片里一个患有唇裂的少年正笑盈盈地拦着自己的母亲看向镜头,尽管他咧开两片上嘴唇显得有些可怖,但最令人最害怕的是他仅有一只耳朵,另一边空荡荡的,像被人玩坏的破碎的娃娃。

  可他一直都在笑,仿佛发生在他脸上的缺陷都不存在似的,此刻的他好若一轮太阳,让人平生暖意,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男孩子,有一天会举起手中的棍子,活生生地打死自己的父亲。

  我将照片递给阿德,阿德晃了一眼还给了春生的母亲。而后我们又聊了些案发当天的细节,夜色渐浓,也就不便打扰,想来还是改日造访。

  春生的母亲将我们送至门口,我和阿德上了我们开来的车,我正准备发动油门,突然有个女生敲响了我的车窗。

  她披着头发,在黑夜里看不清神色,见我将车窗摇下来,她把头探了进来。我先是吓了一跳,以为闯鬼了,阿德难得在一旁憋笑。

  “你们是警察吗?”

  还未等我将她的来意问出口,她便率先发了问,我白了她一眼,警车都不认识么。

“你们是来抓春生哥哥的么?”

“警察叔叔,春生哥哥是个好人,你们别抓他,要不是他,当年掉耳朵的就是我了。”她见我没有说话,急得眼泪一挤顺着两颊就滚出来了,说话的声音也颤颤的。

  这句呢喃我好想听谁说起过,我忽然想起春生的母亲在替我们泡茶时,也有过类似的低语。

  一个杀人犯,过去几年后,还有人如此挂念,直觉告诉我这背后一定有隐情。

  “别哭,警察的职责就是查明真相。”我拿着阿德递来一张纸,替她擦眼泪,她没躲,只是嘴里一直重复念着那句“春生哥哥是个好人”,念着念着她又走开了,走到春生家门口旁停着的三轮车上坐着,我看着她魔怔的样子,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一只耳弑父案的疑点一直很多,虽然当年春生拿着棍子弑父的场景被很多人目睹,可有时候眼睛也会骗人的,谁知道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

  我踩上油门,缓缓驶离了这里,离开时那个小姑娘还在一直碎碎念,我瞟了眼后视镜,总觉得有什么人在从春生家大门的门缝里注视着我们,可我看了许久什么也没发现,背后倒是出了身冷汗。

2  有时候,一个人只需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嫌疑人x的献身》

  事实上,我和阿德之所以会被上级调到这座小镇查案并不是为了四年前发生的一只耳弑父案,而是三天前发生的另一起凶杀案――死者42岁,男,是镇上的一个修鞋匠,7月15日下午五点十分在家中被歹徒捅入胸腔数刀失血过多而死。

  这起案件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据鞋匠的妻子所说,当时她正在家里睡觉,一只耳入室盗窃被摆摊回家的鞋匠逮个正着,二人争执间一只耳失手杀了鞋匠然后跳窗而走。

  “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一只耳呢?”我问。

  “他只有一只耳朵,我不会认错的。”

  “天道不公啊,警官。”鞋匠的妻子哭得凄然,声音悲怆,她的女儿在一旁扶着她也在沉默地掉着眼泪。

  鞋匠的尸体早就被法医带走解剖去了,现在地上只有鞋匠倒地时的轮廓。

  我揉了揉太阳穴,刚刚被鞋匠的妻子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嚎得有点神经发疼。

  “一只耳无恶不作,连自己亲生父亲都敢杀,这些年还一直东偷西摸地在镇子里潜藏着。”

  “对啊,我的小卖部经常少东西。”

  “我的也是……”

  “啧啧,我们这里怎么会出这样的人……”

  “魔鬼啊……”

  围观群众还在讨论着一只耳,兜兜转转,这起凶杀案还是牵扯到他身上了,我有些好奇,为什么在这些人的心里,任何坏事都是他干的,毕竟镇里谣传的一只耳古怪事迹,可没人拿得出确切的证据。

  关于一只耳弑父案,上头给我的档案上有讲到后续。

  当年接手这件案子的是位叫许千山的警官,弑父案是他任职六年来处理的第一起案件,是的,六年,整整六年。

  许千山是本地人,儿时双亲去世,靠着吃百家饭长大,人也算争气,高考考上立志的警校,毕业后原本可以调去大城市任职,但他却选择了回来,成了小镇第一位警察,可小镇本就安稳平和,他也就只能替镇子里的人修修水电。

  后来他因个人失误在一次围剿中让一只耳侥幸逃脱,大概是心里愧疚主动辞职后便了无音讯。

  我忽然意识到,要想调查一只耳解开这一系列的谜团,恐怕得从许警官身上入手。

  我赶紧打电话让在警察局整理档案的阿德替我查一下许警官当年任职时居住的地址,过了一会阿德回了过来,他说他找到了地址,不过许警官已经在很早之前就搬走,但因为是局里分配的房,所以有备用钥匙在警局,还是可以进去。

  正当我驱车回去拿钥匙的途中,半路车胎侧滑刹车失灵,撞上了路边的围栏,所幸我命大,安全气囊替我缓解了大部分冲击力,但也将我卡死在车内,最终还是骑着三轮车路过的屠夫李把我从车里拉了出来。

  惊魂未定。

  等到阿德骑着自行车赶来将我载回警局已经是下午了,一天没吃饭我饿得饥肠辘辘,车叫人拖去修了,我坐在警局等待阿德取外卖的时候,顺便喂了我昨天买的小鼠,小鼠已不若昨天初来时活泼,奄奄一息。

  我喂的是昨晚从一只耳家偷偷带走的茶叶泡的茶水。

  一只耳弑父案的档案里还提到曾在一只耳家桌上放置的茶水里提取到少量三氧化二砷,俗名砒霜,但并没有在死者体内发现该物质,一只耳的母亲体内也没有。这个茶叶是我昨夜在一只耳母亲房间的一个黑坛子里拿的。

  我扶额,到底当年的弑父案如今的鞋匠之死,藏了多大的秘密。

  这其中又会牵扯出多少人?

  许警官的处所很偏僻,并且年久失修,我甚至没有用钥匙便轻而易举地推开这座平房的大门。

  锁已经生锈了,平房里有个小院子,如今已是荒草丛生,我穿过那片半人高的杂草,径直推开了面前的屋门。

  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这间屋子很空旷,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外,找不出任何其他的家具,我强忍喉咙传来的痒意,因为我知道我只要一咳嗽说不定会激起一层厚厚的灰尘。

  令人失望的是,我除了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只没用完的签字笔以外,毫无收获,看来当年许警官离开的时候什么线索也没留下。

  我再次环顾了四周,准备离开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我在他的床下找出了一个木箱,箱子的锁坏了,轻而易举就被我掰开。

  里面存放的东西让我欣喜若狂,这些都是他任职六年来写下的日记,大多都是关于镇上居民的日常生活,一共十本。

  一直翻到最后一本,我才看见了春生的名字。他有轻描淡写地记录过春生一家的生活,几页后,就到了春生弑父案,原来春生逃走的那天夜里,他曾和春生在小巷中有过一段对话,只是……后面记录的内容被人撕了,至于撕下的内容在哪就不得而知了,我试着翻看木箱是否有夹层,夹层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张压在箱底的病历。

  我展开一看,心里咯噔一下。

  坟山。

3

  不管什么问题,必定存在着答案。

                                                    ――《盛夏的方程式》

  次日,我同阿德一起从坟山回警局的途中,收到了法医打来的电话,鞋匠的尸检报告出来了,的确是被凶手用利器从身后数次捅入胸腔,导致器官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只是,”法医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在死者的右后肩的衣服上发现了些许油渍,经过检验判定是猪油,并且死者右肩的皮肤上有几个淤青印,是当天留下的。”

  “右肩?”

  “能描述一下伤口的大致形状吗?”我追问。

  “嗯,伤口虽被凶手多次从同一位置插入,但是从整体上可以看出刀锋偏右。”

  “我知道了”我点点头。

  “你是怀疑?”这位法医与我共事多年,敏锐力也超乎旁人。

  “对,不出意外,凶手是个左撇子,他用右手抓住鞋匠的肩膀,左手握住水果刀从身后捅的鞋匠,平常人有右手握刀,刀锋都是偏左的。”

  我挂掉电话,同阿德说了我的猜测,阿德顺着这条线索思索下去,猛然开口:“我记得镇上有个杀猪的,是左撇子,姓李。”

  我莫名想起之前刹车失灵时路过的屠夫李,人对未知的危险总是存在预判。

  紧接着,我的手机又响了,是修车队打的电话。他告诉我车初步做了检修,问题不大,让我别担心,我正道谢,他忽然问我有没有自己修过车?

  我想都没想便否认道,他说我的油门线有破损,像是人为的,不过却被人用胶布裹起来修好了,线口的切痕和我刹车线的切痕很像。

  我询问还有什么不对劲的没?他说没了,旋即挂了电话。

  小镇鲜有汽车,我猜想应该是屠夫李分不清油门线和刹车线,才会将油门线错剪成刹车线,修好后一路尾随着我,见我没死成只能顺水推舟反救我,我复又想起那晚春生家门后的眼睛,我初以为是春生的母亲,如今想来那辆停在门口的三轮车,怕也是他了。

  心虚的人才想要毁掉一切能暴露自己的真相。

  我和阿德回了警局,着手调取屠夫李的档案,从以上种种细节来看可以初步断定他是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那么他又是为了什么杀掉鞋匠的?据我所知,他和鞋匠平日里并无往来,连许警官的日记也鲜少提到二人,倒是常常提起鞋匠的老婆和屠夫李往来密切,莫非其中有什么猫腻?

  我记得我曾看过鞋匠的死相,仅管他的皮肤已经脱水到干枯得像张薄膜,也无法掩饰死前脸上震惊的表情,他的眼球突出,作愤怒状,可眼角略微下垂,又是悲伤。

  我脑海中浮现出两个字。

  偷情。

  不难猜测,在外摆完摊的鞋匠回家撞见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人偷情,人在无措时首先想到的总是遮掩,鞋匠痛苦的神情未能让他们忏悔,反而是找来一场杀身之祸。

  为什么自己的错总是想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也许镇子再也不若从前那般,人性都夹杂着自私。

  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日记本上的这句话。

  作案凶器已经在镇边的小河下游找到,接下来只需要分别提取凶器和屠夫李的指纹就能断案了。

  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当年春生到底发生了什么?

4

  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也就是非常害怕原本照在身上的光芒消失。

                                                                  ――《白夜行》

  除却屠夫李,我不确定是否前几天穿着白色汗衫一直跟踪我的人是否就是春生?可他现在就站在我的警局前,像是会晤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我派阿德去抓捕屠夫李了,并且为了防止他逃掉抽走了大量警力以协助,我下意识拉响镇上的警报,刺耳的鸣笛声在全镇的各个角落响起,此起彼伏。

  四年前,同样的声音也在这个镇子响起,同样是抓捕一只耳,而这次我要让全镇的人结束这一切。

  此刻春生正站在警局门口,背对着我,他的头上缠着白色的纱带,只露出一边耳朵,我知道他只有一只耳。

然后他开始逃窜,一切都在都规律地进行着,镇民被警报吵醒,听说是捉拿一只耳都拿着家伙站在路边,只不过他们看不见春生,却能看见跑得满头大汗的我,我们跑过熟悉的街道,最后他拐进一条死胡同,我停在了胡同巷口,我的身后是些零散的警力,再外是聚集了小镇大部分人。

  天已黑,隔着一层警察,他们看不见胡同里发生了什么,此刻只剩下我和春生二人。

  春生背对着我站在胡同深处的那堵封死的灰墙前,慢慢转过身来,他缓缓地解下自己头上的纱带,取下口罩,露出颇为一张清秀的脸。

  他没有兔唇,他有两只耳朵,他不是春生。

  “是你。”

  许千山对着我笑了笑,风从我身后灌入,吹进他单薄的白色汗衫里,刺进骨里,我听见他,叹息似的开了口,

  “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啊。”

许千山

  我一直死死地跟紧他,一直追到了这条死胡同,我知道他再也跑不出去了,我能抓到他,我等待六年也是值得的。

  我掏出了手枪,瞄准他,只要他一动我就敢开枪打折他的腿。

  可他似乎没有分毫想要逃的念头,他就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看着我黑洞洞的枪口。

  即使我离他很远,我依旧感到不自在,可我身上肩负着一条人命的公道以及全镇人的安危,于是我斥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亲。”

  他没有回答,依旧冷冷地盯着我,良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他突然笑出声来。

  他的笑声是如此的诡异,像是从肺里挤出的空气,被人用刀削尖,锐利地刺进耳膜。

  “因为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啊。”他展开双手,裂开的嘴唇撕扯着奔向两边,他笑得有多开心就有多么嘲讽,“你看,我模样如此丑陋可怖,是个天生被诅咒的怪胎。”

  “怪胎啊,怪胎就是个异类,怪胎就该干尽所有的恶事,我会烧杀掳掠,受到所有人的唾弃。”

  他的笑森冷入骨,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当人们不再受贫穷禁锢时,尘封已久的欲望便开始暗涌,它会驱使着人们一步步踏向内心深处的禁区。

  这座镇子的敌人从先祖时的战火已经演变成了人性的冷漠。

  这也是我六年来坚持记录镇民生活的原因。我自幼在镇中长大,没人比我更能感受到镇子的变化,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的镇里缺的不是管束言行的警察,而是能够医心的人。

有着怪异外貌的春生,在这个与世隔绝思想依旧封建的镇子里,理所应当地成了那个罪恶者,他们甚至不愿唤他的真名,而是叫他一只耳。

我知道,很多时候,人们只是迫切地需要这么个存在,来揽下自己益欲膨胀的私心,来维持自己所谓的善良。

  所以当春生的母亲失手杀死他酗酒家暴的父亲后,他当着所有围观者的面,平静地捡起那根沾满血迹的棍子,面无表情地一下又一下砸在那个躺在地上早已断气,如同一滩肉泥被称之为父亲的男人身上。

  他的心里在冷笑,没有一个人试着上前阻止自己的暴行,包括那些父亲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好友。

  “警官。”他收起了笑容,他不笑时很严肃,就像一颗丢进清潭的石子,静静地躺在水下。

  也许从来没有人想过春生的感受,或者说是他们不敢想,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摧毁春生的帮凶,他们一遍遍骂着春生是怪物,又将自己的错推给他。

  “警官,我累了。曾经我以为只要我听他们的话,说这些猫是我杀的,东西是我偷的,火是我放的,他们就不会骂我是怪物,不会视我为异类,可是我错了,不过如今我的父亲死了,以后没人殴打我的母亲了,她那么脆弱,因为我,平白背上丧门星的骂名。” 

  “我的母亲是多么无辜,她会在深夜抱着伤痕累累的我替我擦药,是她炽热的泪水维系着我最后一丝理智,我庆幸我从未害过人,我只是想要结束这一切。”

  “我知道我身上得有着所有人欲望的劣根,所以我的善良和美好将无处安放,我将受到无数人的唾弃和谩骂,包揽所有的罪行,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罪行昭彰,罄竹难书。”

  “而现在,这个恶人,终于能够为自己选择一次了,曾经我的无数次自杀都会被人救回来,他们多可怜啊,需要一个怪物来残喘自己的欲望,不过如今,我想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可以吗?”他对着我眨眨眼,他想让自己变得活泼起来,可他的脸庞早已泪流满面。

  “警官,你也试着接受吧,这座镇子在欲望里浸泡,早就千疮百孔了。如果你真的是个好警察,就应该把那些真正的恶人抓住。”

  “开枪吧。”他闭上眼,此时天边泛起白光,我知道太阳快出来了。

  可他的世界里没有太阳。

  我有个从未向人道起的秘密,在我十三岁那年的一个下午,无意间路过春生的家,彼时春生两岁,在院里哭闹个不停,我心下好奇扒着门缝往里看,这一眼成了我一生的噩梦——春生喝醉的父亲拿着一把烧得火红的剪刀,像剪开布料那样剪烂了春生的上嘴唇。

  这个世界欠春生一个公道。

  一声枪响突兀地打破了此刻的平静,春生身形摇晃一下倒在了血泊里,他嘴角嗜着一抹笑,像孩童陷入温暖的梦乡。

  可我还是辜负了春生,我知道只要他不死,有人顶下已犯的罪名,镇里的人依旧有悔改的机会。

  于是我告诉镇里的人一只耳逃走了,他们没有多大的反应,又继续开始干着自己手里的事。

  紧接着,一只耳入室偷窃、一只耳猥亵女童、一只耳抢劫等等开始在镇子里发生,所有人都在编造一个巨大的谎言骗自己。

  欲望到底有多吸引人?

  有天晚上,我穿着一只耳的衣服站在一家正在被偷窃的店铺门口,我看清了小偷的样子,他是这家店老板最信任的店员,他一边将偷来的钱财揣进兜里,一边对着我嘲笑道:“你果然逃了啊,你这样看着我干嘛?是你偷的又不是我。”

  然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被熏黑的双眼,怎么看得见自己糜烂的心。

 

  我看着许警官,他痛苦地弯曲着自己的身子,双手捂着脸。

  “我一直都在骗自己,骗自己这只是一时的幻想,总有一天大家会醒悟过来,这里还是儿时的乐园,一如外人所称赞的那样,其乐融融。”

  “我……”

  “我不是个好警察,对吗?”

  他抬头看着我,眼里布满血丝。

“现在,终于要结束了。”他说。

  我知道他的结束指的是什么,四年前这里欠下一枚结束一切的子弹。

  于是我扣动手里的扳机,子弹从黑洞洞的枪口射出去,直直地破开虚无的空气嵌入胡同灰色的墙壁上。

  风卷过空荡荡的巷子,天边泛起白光。

  我站在原地许久。

  事实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真正的许千山在去年因癌症已经去世了,我自导自演重现了当年的往事,皆是我从坟山山顶那座坟旁的柳树下挖出的骨灰盒子里存放的手稿上得知的。

  这是那被撕下的几页,其中一页上写满了许警官的忏悔。

  我走出去,对着镇上围观的镇民宣布了这个事实,这也是他放不下的遗愿。

  一只耳死了。

  他们没有欢呼,也没有悲伤,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人群中有个脊背佝偻的妇女失声晕了过去。

5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最美的爱情。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原罪被放大,总有一角照出自己。

                                                                ――《恶意》

  后来阿德告诉我,他们一行人闯进屠夫李的家中捉拿他时,他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身旁摆着收拾了一半的行李。

  原本他打算逃走,可最终却放弃了,他甚至没有等到DNA化验结果出来,就主动招供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落寞的下午,他坐在警车里,双手戴着手铐,头微微下垂,看着窗外。

  “我原本打算和她一起逃走,我去找她,她说她没有杀人她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走,她才没有我那么愚蠢。”

  “她甚至还对着我下跪,求我不要把我和她的关系说出去。”

  “警官,我以为我们至少是相爱的。”

  我没有说话,车缓缓驶过坟山脚下,突然想起许千山在追查日记里写到的那句话――

  春生死后,我把他葬在了坟山山顶,那里离家最近离人心最远。

  我想,这里不会再有下一个一只耳了。

朋友你好,通过你给他描述的情况,那个像你们之间相互打架肯定是两个人都有不对的地方的,但是呢,从另一个角度说,男人打女人肯定是粗放在南方的。

想这种情况,把两个在一起吧,就不要打针了,打针也是打的玩的可以不能真打呀,真打真打打脸也不对呀,你这个女的打男的连那也是不好的呀。所以这个女的说明也很霸道呀。

1、因为鼻子看不惯嘴,所以他们经常吵架。这不,今天,他们又为了谁的功能最大而吵了起来。  

鼻子:“你看看你,整天就知道吃,别的什么也不会,你看我,说完‘哼’了一声”。

嘴:“别看我只会吃,我的作用很大呢?”  

鼻子:“你除了会吃,还会什么?”  

嘴:“当主人感冒时,你不透气,我还可以呼吸呢!”  

鼻子:“可主人不感冒时,就没看见你有多大的用处了!”  

……  

两人就这样一直冷战,他们冷战不要紧,主人可受罪了,因为鼻子不干了,主人就辨别不了饭菜是否变坏,这样一来,肚子又不干了。  

主人偏偏又感冒了,晚上鼻子不透气,可嘴巴又不张开,主人没法呼吸,差一点让憋死。  

眼睛终于看不下去了,对鼻子和嘴说,你们消停一点吧,你们既然是一个主人,你们就都是有用处的,只不过每个人的用处不一样,你们各有各的用处。  

鼻子和嘴听了后,都不好意思的地下了头,并给对方道了歉,从此,嘴和鼻子,再也没吵过架。

2、嘴、眼睛、鼻子、耳朵是一家人。但有一天他们为了谁的功劳大,正展开一场唇枪舌战呢!

嘴首先发言:“主人离不开我,没有我他能吃东西吗?没有我主人怎么说话,怎么表达感情呢?人们说的口齿伶俐就是形容我的。所以我的功劳大。”

“不见得吧!”眼睛打断嘴的话,嗡声嗡气的说:“没有我主人怎么认路,怎么看东西呢?怎么看到大好世界呢?我的功劳才最大呢。”

“岂有此理!”性急的鼻子早就按耐不住了,“怎么把我给忘了,我是主人的呼吸器官,没有了我,主人早就没有气了。人们还通过我可以闻出气味,只有靠我,他们才知道什么是香,什么是臭,我的功劳应该最大。”

“你们都说错了,真正的功劳应该属于我,主人靠我传递信息,没有了我,主人怎么知道音乐?什么是唱歌,什么是唱戏?只有通过我,主人才可以听报告、听讲课、听说话……”耳朵连忙说。

“不,是我的功劳!我的功劳最大!……”他们各执一词,谁也无法说服谁,就这样,它们闹翻了。

第二天,嘴也不肯吃东西、不肯说话了,耳朵不肯听声音了,眼睛也不肯认路了,鼻子也不肯闻味了。主人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了,一头撞到墙上了,嘴的牙齿撞掉了,鼻子也流出了血,耳朵也摔破了皮,眼睛也撞得冒金花。大家都受了伤。

这时,心脏再也瞧不下去了,不紧不慢地说:“你们是一个集体,谁都很重要,离开了谁都不行,只有团结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你们说对吗?”

嘴、耳朵、鼻子和眼睛一听,觉得非常有道理,于是握手言和,各自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主人又开始鲜活起来了。

扩展资料:

写好一则寓言的方法:

首先要有一个通俗简单的故事。精彩的故事是寓言成功的开始,寓言的篇幅短小,其目的是寓事说理。通过讲述故事来达到说理的最终目的,故事情节设置的好坏关系到寓言的未来。

古希腊《伊索寓言》中的名篇《农夫和蛇》在世界范围类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它的成功之处在于故事的可读性很强,无论文化水准高低都能在简练明晰的故事中悟出道理。

我国的寓言名篇《自相矛盾》也是如此,汉语中的矛盾一词就直接由这则寓言故事演化而来,由此可以看出寓言的故事魅力是何等重要。

没有一个有趣的故事,道理就没有一个安身的地方。可发挥丰富的想象、运用比喻、拟人、夸张等手法,使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活动起来,让它们来到你的故事中,演讲出一个富含某种哲理的故事。

但是所有的事物都要符合大自然的规律,不能有悖常理。故事既要短小又要趣味盎然、新鲜活泼,才能吸引人,让读者在笑声中有所获益。

普遍流行的说法是,梵高的朋友高更傲骨骄狂蔑众,从一开始就不断嘲讽、揶揄梵高,经常取笑他的情场失意,同时又妒忌梵高的艺术和他对艺术的忠诚,生性淳朴憨厚的梵高总对朋友宽宥容忍。一次,高更预先买通妓女,当众侮辱、奚落梵高,羞辱交迸的梵高怒不可遏,与高庚大闹一场愤然离去。1888年12月23日夜晚,高更又买通一个妓女耍弄他。那女人对梵高说:“你给我五个法郎,我便好好接待你,否则用你的大耳朵送我做圣诞礼物”。当时已经喝得半醉的梵高顺手抓起一把锐利的剃刀将右耳割下,包在一块画布里叫人送到了妓院。据说那个时候他已经精神紊乱了。

保罗·高更(PaulGauguin,1848—1903)

但是又有消息称,梵高的耳朵是被人割的;德国汉堡市的专家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高更擅长击剑,当晚,他在梵高位于法国的住所里与梵高闹的不欢而散。高更便带着行李走出房间,手里拿着他的剑。梵高此前曾向他扔了一个玻璃杯,于是忐忑不安地紧跟在他身后。快到一家妓院时,两个人的争吵越发激烈,高更举起剑割下梵高的右耳垂(也许是因为愤怒,也许是出于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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